公司法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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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公司法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它是规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的重要制度,对于公司的法律合规性建设、风险防范、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公司的依法合规经营,下面将从法务管理范围、法务管理机构、法务流程、法务工作要求等方面阐述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一、法务管理范围1、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查、起草、签订、履行等。

2、投资并购:包括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相关法务处理。

3、知识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权、转让等。

4、诉讼与仲裁:包括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处理、调解和代理等。

5、日常事务:公司各类日常事务所需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起草、公文的审查等。

二、法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设立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部门专家组成,为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提供咨询、建议等支持。

三、法务流程1、法务审查流程:法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审查标准和流程,确保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符合公司利益,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2、法律顾问流程:法律顾问按照公司领导和部门专家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公司执行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给予合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依法合规性。

3、纠纷解决流程:法务部门组织公司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以如法律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法律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四、法务工作要求1、法务尽责:法务部门承担着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责任,必须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2、及时、有效处理法律问题:法务部门必须高效地响应公司各项日常业务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且要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使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3、讲求团队合作:这是法务团队的核心要求,强调有利于公司的合作。

法务部门应该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4、保证机密性:法务部门处理各种业务展现了其特别的系统性、持久性和跨部门综合性,故必须要保证机密性。

5、学习能力:法务人员应该持续学习、探索发展方向、关注法律行业的变通。

法务公司管理制度

法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工作,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法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法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法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管理,统一决策;2. 预防为主,控制风险;3.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4. 保密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法务部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规划、协调、监督和实施;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件;3.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 参与公司对外商务谈判,保障公司合法权益;5. 协助公司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6. 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7. 组织公司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8.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务工作。

第六条法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法务经理:负责法务部全面工作;2. 法务专员: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3. 法律顾问:负责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三、法务工作流程第七条法务工作流程如下:1. 收集法律信息:关注法律法规动态,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2. 法律风险评估: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3. 起草、审核法律文件: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起草、审核各类法律文件;4. 参与商务谈判:参与公司对外商务谈判,保障公司合法权益;5. 处理法律事务:处理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6. 法律培训:组织公司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四、法律风险防范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包括:1. 制定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制度;2. 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3. 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4. 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法务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法务工作质量。

1. 法务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2. 公司领导对法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3. 对法务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工作,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高公司的合规水平,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处理、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等。

第三条公司法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声誉,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务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各部门和人员在公司法务工作中应做到严格依法行事,积极合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工作应当维护公司与他人之间的合法权益,防范并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合规合法。

第二章法务部门的职责第六条法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法律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支持。

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公司合同,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条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第九条法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公司对外诉讼与仲裁活动,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法律意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能力。

第三章法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务工作程序,确保法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公司的法律文书和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合规检查机制,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法律合规检查,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法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法务管理制度文件

法务管理制度文件

法务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原则,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以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规避法律风险为重点,以协助公司各部门合法操作为目标,以法律服务为基础,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为出发点。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注重预防工作,完善法律制度和规章,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工作动态,推动公司合法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与公司其他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七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咨询服务机制,为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为公司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第八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及时了解法律动态,提高法律应对能力。

第九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注重培养和选拔法律人才,建立健全法务团队,提高公司法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法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十条公司设立法务部门,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层制定法律政策和规章,协助公司各部门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法律政策和规章、审核公司合同和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监督公司内部合规管理等。

第十二条法务部门拥有内部合规监督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合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三条法务部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法务部门可以向公司领导层提出法律政策和规章的修改建议,对公司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

第三章法务管理的工作机制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定期法务会议制度,由法务部门负责召集,公司各部门法务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公司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由焦亚龙于拟定目录一、总则二、法务部职责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四、公司合同(协议)管理五、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六、公司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七、公司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八、公司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九、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十、奖惩措施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加强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制建设,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特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川财商实业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各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成员应当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展开工作。

第二章、法务人员(部)职责第五条、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第六条、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第七条、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第八条、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____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第九条、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条、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____等方面的权益。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明确法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所有管理工作及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司法务部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效率的原则,全面履行职责,为公司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法务部门工作职责第四条法律咨询与合规审查1. 提供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咨询;2. 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3. 审核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有效。

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1. 识别和评估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2. 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3. 跟踪法律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应对策略。

第六条诉讼与仲裁1. 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2. 协助公司应对外部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管理公司诉讼、仲裁档案,及时归档和更新。

第七条内部法律培训1. 组织法律知识的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2. 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动态,提醒公司关注相关风险;3. 建立法律知识库,为员工提供法律查询服务。

第八条外聘律师管理1. 选聘、管理和评价外聘律师,确保其服务质量;2. 与外聘律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法律服务及时、准确;3. 建立外聘律师档案,便于公司查询和管理。

第三章法务部门管理要求第九条人员配置公司法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配置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员工。

第十条专业培训公司法务部门员工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工作交接1. 员工离职时,应将手中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2. 代理人员应全面了解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连续性;3. 离职员工如需办理工作交接,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信息保密公司法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生效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法务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法律合规水平。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法务管理职责1. 公司法务管理职责由法务部门负责,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务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法务部门应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和处理纠纷,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 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务管理制度,完善法律合规文化,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法律咨询与诉讼1. 公司在涉及法律问题时,应优先寻求法务部门的意见和帮助。

2. 法务部门应与公司外部律师事务所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定期进行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培训。

3. 公司需要参与诉讼活动时,由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并指定专门负责的律师进行辩护。

四、合同管理1. 公司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 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由法务部门负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效果。

五、知识产权保护1. 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 公司的知识产权注册和维权工作由法务部门负责,并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配合。

3. 公司在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时,应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侵权行为。

六、合规管理1.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禁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商业活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合规责任和流程。

3.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知识水平。

七、风险防控1. 公司应建立风险防控制度,明确各类风险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 公司应加强对法律环境的监测和研究,提前预警和应对风险。

3. 公司发现风险时,应及时报告法务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

2. 法务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培训与考核等方面。

二、人员职责2.1 法务部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度,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2.2 法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2.3 法务部门应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流程3.1 法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

3.2 法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法务部门应定期评估工作流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文件管理4.1 法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2 法务部门应对所有法律文件进行归档和分类管理,方便查阅和调用。

4.3 法务部门应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五、培训与考核5.1 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5.2 法务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人员,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5.3 法务部门应鼓励法务人员参加行业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素养。

六、沟通与协作6.1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6.2 法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6.3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附则7.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整体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法律事务均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经营。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实行合规、专业、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法务工作的高效、稳妥开展。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法律工作,制定公司法律政策,监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运作,并为公司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解决方案。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司法务管理部门工作。

第二章法律事务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管理部门,由公司法务总监负责领导和管理。

法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法律顾问团队,承担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熟悉公司业务,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八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法律事务的重大变动和风险。

第九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健全法务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文件、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公司各项法律事务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制定公司的法律政策,指导各部门开展法律工作,确保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运作。

第三章法律事务处理第十一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处理流程,明确法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对公司法务咨询、合同审查、争议解决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保证法务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法律事务案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公司法律事务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定期组织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应对法律风险事件,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涉及法律事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预防为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将法律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专业高效:提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法律事务处理高效、准确。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起草、审核、管理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三)对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四)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法律事务;(六)组织开展公司法律知识培训、宣传等活动。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积极配合法务部开展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主动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四)及时向法务部报告涉及法律事务的事项。

三、法律风险防范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一)制定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三)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四)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估和预警;(五)建立法律风险应对机制。

第八条法务部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确保公司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公司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条法务部对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总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统一管理和协调,负责起草、审核、解释和实施公司各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职责如下:1. 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公司规避法律风险;3. 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处理,确保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4. 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6.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管理;2. 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包括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预警、法律风险应对等;3. 法律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内部调解、诉讼、仲裁等;4.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许可、转让等;5. 法律培训制度:包括内部法律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6. 法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法律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利用等。

第四章法律风险防范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估、预警和应对。

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领域提出防范措施。

第五章法律纠纷处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法律纠纷。

第九条法务部门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部调解、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第六章法律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合规合法、诚实守信、保护权益、全面协调。

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与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相适应。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与风险防控相一致,加强对公司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法律风险预防和管理,提高公司法律事务保障水平。

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提高公司法务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加强内外部协作,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法律沟通协作,加强与政府、律师、社会团体等外部社会力量的合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法务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法务管理部门,主管公司法务管理工作。

法务管理部门是公司法学研究和法律顾问的专门机构,是公司法律风险识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十条法务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一)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协调、审查、意见、咨询和文书的起草、审核工作;(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起草、修订工作;(三)负责公司对外法律咨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四)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工作;(五)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工作;(六)负责公司法律文书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法务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务管理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公司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和法律风险评估标准;(二)负责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三)负责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和诉讼咨询管理工作;(四)负责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五)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审核和起草工作;(六)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报告和法律风险预警工作。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务部的运作,提高法务服务效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预警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辅导。

第三条法务部的任务是:1. 提供各类合同的审查、起草和谈判支持;2. 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3. 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培训;4. 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分析和评估;5. 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辅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法务部设部长一人,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五条法务部设若干法务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公司需要确定。

第六条法务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特定法律事务的处理。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七条法务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审查、起草和谈判,并提供合同管理支持;2. 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参与并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和仲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培训,帮助公司了解和应对法律风险;4. 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分析和评估,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5. 就公司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辅导,协助其他部门解决法律难题。

第八条法务部享有以下权力:1. 对公司各类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和起草;2. 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和仲裁,提供法律支持和辩护;3. 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 建立和维护法律档案和知识库;5. 就公司的法律事务和风险进行定期报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法务部工作流程如下:1. 公司各部门提出法律事务、合同审查等需求,法务部收集、整理并进行分析;2. 法务部根据需求进行合同审查、起草和谈判;3. 法务部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参与诉讼和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4. 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辅导;5. 法务部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评估。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依据;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合法性;3.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利益;4. 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解答法律问题;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的管理和保护;6.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7.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8. 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9. 负责公司法律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0. 完成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人员第五条法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法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运作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包括:1. 法律意见书制度;2. 法律文件审核制度;3. 法律纠纷处理制度;4. 法律培训制度;5. 法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原则:对法律事务及时处理,避免延误;2. 准确性原则:确保法律意见、文件等准确无误;3. 全面性原则:全面了解法律事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4. 协调性原则: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法律事务的解决。

公司法务部门工作管理细则

公司法务部门工作管理细则

公司法务部门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的专职法务机构,负责处理公司内外的法律事务、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法务部门由部门主任、副主任、法务人员等人员组成。

部门主任由公司领导任命,享有工作指导权。

第五条部门主任负责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条部门副主任负责协助部门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担任部门主任在其职务期间的代理人。

第七条部门主任、副主任与法务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协作与沟通,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公司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参与公司对外商务合作的谈判与决策,审查和评估涉及法律风险的合作项目。

3.负责处理公司的民事、商事、劳动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代表公司与外部机构进行法律争议解决。

4.监督和评估公司各部门的法律合规情况,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

5.负责起草、审核公司的法律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等,确保其合法合规。

6.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律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素养和风险意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接收、分析、处理、落实和总结。

第十条接收阶段:公司法务部门通过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渠道接收各类法律需求和风险提示。

第十一条分析阶段:公司法务部门对接收的法律需求和风险提示进行分析、核实和评估,制定处理方案。

第十二条处理阶段:公司法务部门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和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落实阶段:公司法务部门根据处理阶段的结果,协助其他部门实施相应的法律要求和决策。

第十四条总结阶段:公司法务部门对处理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经验归纳,为部门工作的提升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管理,规范法务人员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门(以下简称法务部门)是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门,通过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条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各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法务部门对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并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汇报工作情况,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是法务部门的行为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法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第二章法务部门组织架构第六条法务部门设有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

法务部门下设若干法务人员,其中包括合同专员、诉讼专员等。

第七条部门主管负责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法务人员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协调部门内部关系。

第八条部门主管负责法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定期评价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奖惩措施。

第九条法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化的法律团队,如知识产权团队、合同法团队等,为公司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十条法务部门要保持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业务的动态,为公司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第三章法务部门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法务部门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法务工作的规范处理。

第十二条法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公司与外界签订的各类合同,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三条法务部门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规避。

第十四条法务部门要积极参与公司诉讼事务的处理,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有效代理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五条法务部门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保持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法务部门工作职责第十六条法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公司合同,协助制定合同条款,确保公司合法权益;2.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核,保证合规运作;4.律师事务管理,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代理公司诉讼事务;5.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的管理,提高法律事务处理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法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规范性、高效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各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5. 参与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6.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宣传教育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六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确保法律事务的合法、规范、高效处理。

第七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2. 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4. 对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定期对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第四章法律事务处理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收集、整理相关材料;2. 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3. 出具法律意见;4. 参与谈判、调解、诉讼等法律事务;5. 制定法律事务处理方案;6. 跟进法律事务处理结果。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维护公司法律利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的职责是: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合同、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其他部门解决法律问题;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分析及意见提供;协助公司处理法律诉讼及仲裁事务;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谈判等。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服务全公司,团结协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六条公司法务部的组织结构包括部门主管、法务人员等,部门主管负责汇报工作情况,指导下属工作,法务人员负责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公司法务部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八条公司法务部对外单位、个人也需遵守业务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法务部设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工作,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法务部设法务人员,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包括合同起草、审查、修改等。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和规范,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法律文件等。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必须做好法务知识的更新和学习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为公司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要建立健全法律文档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合同、法律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要积极主动地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协助,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内部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法务管理,规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务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咨询、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1. 建立、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2. 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

3. 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解除等相关法律工作。

5. 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6.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7. 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咨询,协助各部门解决法律问题。

8.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为公司提供法律保障。

9. 负责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法务工作流程第五条合同管理:1. 合同起草:法务部门根据合同需求,起草合同文本,并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 合同审核:法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合同签订:合同双方签署合同,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备案。

4. 合同履行:法务部门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1. 知识产权申请:法务部门协助公司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维护:法务部门对已获得知识产权进行维护,防止侵权行为。

3. 知识产权转让:法务部门协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转让。

公司法务岗位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法务岗位人员,包括法务专员、法务经理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法务岗位人员的职责:1.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

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

4. 对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提出解决方案。

5. 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

6. 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法务岗位人员的权限:1.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决策过程。

2. 对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有权拒绝签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

3. 对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和预警。

4. 参与公司法律纠纷的处理,有权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仲裁等活动。

5. 参与公司法律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由相关部门或法务人员起草合同文本。

2. 合同审核:法务人员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签署:合同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法务人员签署。

4. 合同履行:合同签署后,相关部门负责合同履行,法务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

5.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核、签署等程序。

第六条法律风险防范流程:1. 法律风险识别:法务人员定期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识别。

2. 法律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法律风险防范:针对不同等级的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法律风险监控:对已采取的防范措施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性。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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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着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

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

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

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

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的经济性;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B市场供应/需求价格预测可靠、合理;C应予考虑的其它经济因素。

2)合同的技术性:A技术依据真实、可靠;B技术措施完备、可行;C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D验收标准;E技术标准。

3)合同的可行性:A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B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A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B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C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D对公司的重要业务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四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涉及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统一的资金调度计划;2)资金、资产的合法性:A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B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C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A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B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C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D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4)公司内外部财经法规的合规性。

5)财务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合法性:A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无明显属于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C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D签约程序合法:订约等有关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2)严密性:A条款完整、齐备;B文字清楚准确,不致产生歧义;C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D相应手续完备;E相关附件完备;F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4)合同审核要点:A主体是否适格B合同期限C金额及支付方式D双方权利义务E违约责任F合同的变更或解除G争议解决方式H签约日期及法务人员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第四十四条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在2~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重大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

各审核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向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说明情况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连同全部文件资料退还承办人。

第四十六条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

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条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及盖章。

决定签约及/或盖章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盖章;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将整个事件报告给董事长,提请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证、公证处公证的,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五十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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