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喂养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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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钠应少于1 mmol/(kg· d),如果发生水肿,则严格限制。 营养治疗开始前至少30 min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维生素B1, 200—300 mg。治疗时每日经口或经静脉补充维生素B1200— 300 mg。复合维生素制剂每日补充2倍参考剂量。 每日监测体重、血压、脉率,心、肺功能(包括肺部听诊、呼 吸频率、心率、心律)、水肿程度,以及血钾、磷、镁、钠、钙、 葡萄糖、尿素、血清肌酐、维生素B,水平。 患者如出现一过性心率加快,即使其未达心动过速的 诊断范围,也应视为容量过多的前驱症状,病情严重者须进行 心电监护。
RFS的这种代谢特征,通常在营养治疗3~4 d内发生。
BMI<16;3-6个月内无意识体重下降>15%;很 少或无营养摄入>10d;喂养前血清低钾、低磷、 低镁(1项或以上)
BMI<18.5; 3-6个月内无意识体重下降>10%; 很少或无营养摄入>5d;滥用酒精或药物史(胰岛 素、化疗、抗酸剂、利尿剂) (2项或以上)
虽然RFS是潜在的致命疾病,但通过补磷、补充 维
生素B。等方法预防和治疗的效果较好。 Ka.gansky、
Crook等¨发现老年患者住院期间如发生低磷血 症,住院时间将延长,住院期间病死率增加3倍,长
期生存率也将下降。然而,低磷血症并非病死率增 加
的独立危险因素,纠正RFS低磷血症能否降低病死率 有待进一步研究。
诊断RFS的关键在于筛选出前述的RFS高危人群, 且其营养不良应持续1周以上。当这些患者在营养治疗 期间发生: 1.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症状; 2. 钾<2.5 mmol/L ,磷<0.32mmol/L,镁<
0.5mmol/L。 3. 外周水肿,急性液体积聚
此外还应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心电图检查以评估 病 情和协助诊断。除RFS外,很多疾病也会合并低磷、低 钾、低镁血症和维生素B缺乏: 1.未控制的糖尿病、碱中毒、脓毒症; 2. 酗酒、手术、腹泻、呕吐、肝硬化; 3.高钙血症、范科尼综合征; 4.使用糖皮质激素、RI、β受体阻断药、利尿药等,
再喂养综合征(refeeding syndrome,RFS)是对长期饥饿 或/和营养不良的患者重新开始喂养(经口、EN、PN)所引起 的与代谢紊乱相关的严重水—电解质、葡萄糖耐受性下降和维 生素缺乏的一组综合征(Ann Intern Med 1951)。
可致命,可预防
最早于1940年由Burger等定义,他们报道了二战时 期战俘和集中营幸存者,有部分人在摄入高糖饮食之后迅 速出现水肿、呼吸困难和致死性心力衰竭;
20世纪70年代发现部分接受全肠外营养(TPN)的患 者出现类似的症状;随后观察到慢性营养不良病例,如糖 尿病高渗状态、神经性厌食、酗酒、营养不良老年患者, 在营养治疗的早期阶段也可出现类似的临床表现。
住院成年患者的RFS发生率为2--3% ICU 患者30%
低磷血症 低镁血症 低钾血症 维生素缺乏 体液分布改变 糖脂代谢异常
患者合并危险因素时,营养治疗过程中容易发生RFS。 包括:
①营养物质摄人减少:如长期低热量饮食或禁食、 绝
食、神经性厌食、异嗜症、偏食等;
②营养物质吸收障碍:如酗酒、吸收不良综合征、 吞
咽障碍、炎性肠病,以及十二指肠手术后等; ③营养物质代谢障碍:如病态肥胖、难治性糖尿病;
④营养物质消耗增多:如恶性肿瘤(特别是化学治疗阶 段)、腹部手术、艾滋病、肺结核等引起的体重下降(1 个月内下降超过Leabharlann Baidu%,或3个月内下降超过7.5%,或
④消化系统:腹泻、便秘、肝功能异常; ⑤血液系统:脓毒症(继发于白细胞功能障碍)、出血
倾 向、溶血性贫血; ⑥代谢系统:代谢性酸中毒; ⑦泌尿系统:急性肾小管坏死(继发于横纹肌溶解); ⑧运动系统:肌肉疼痛、肌无力、横纹肌溶解症。
有学者统计近年RFS病例报道,上述症状按发生总例 数排列依次为: 肌无力(19例)、腹泻(16例)、感觉异常(1l例)、 心动过速(6例)、轻度的呼吸困难(3例)、 肝功能异常(2例)、肢体麻痹(2例)、谵妄(2例)、 横纹肌溶解(2例)、肌肉疼痛(1例)、便秘(1例)、 四肢瘫痪(1例)、辅助通气时间延长(1例)、 心跳骤停(1例)
注意:过度补磷可能诱发低钙血症和抽搐
营养治疗时期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RFS发生率。 1.治疗前对有发生RFS危险因素的患者进行甄别,在 其营养治疗前应检查电解质水平,纠正电解质紊乱, 必要时可延迟营养治疗12—24 h; 2.经验性补充磷、钾、镁、维生素B、复合维生素B; 3.检查心电图。 4.设计营养治疗方案时应适当升高热量供应中脂肪的 比例,因为脂质代谢不会直接引起高胰岛素血症,不 需消耗磷。
血钾低于3.5 mmo]/L者,予静脉滴注氯化钾1.5—3.0g, 持续4 h以上。因成人血磷的正常范围较窄(0.8~1.4 mmoL /L),补磷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包括低钙血症、抽搐、低血压、 高磷血症、高钾血症(使用磷酸钾时)、高钠血症(使用磷酸钠时)、 转移性钙化、腹泻(口服时发生较多),其中低钙血症报道较多。 据Amanzadeh报道,予血磷在0.3:mmol/L以下患者静脉补 磷酸盐+1 mr=/(kg· 12 h)或50 mg/h,予血磷在0.5~0.6 mmol/L,的患者静脉补磷酸盐150.mg/d或50 mg/12 h是 安全而且有效的。欧洲指南制定剂量的范围较大,为静脉补磷 酸盐:100~167 mg/12 h,磷酸盐制剂水平低于2mg/L。 补钾期间应检测心电图,补镁期间应注意膝腱反射¨。
RFS的电解质代谢紊乱和心血管系统并发症的 症状通常在再喂养开始4—7天内出现,而神经症状
通常在这些变化之后出现。主要症状与体征如下: ①循环系统:心律失常、AHF、低血压、休克; ②呼吸系统:呼吸肌无力、呼吸困难、呼吸衰竭; ③神经系统:麻痹、瘫痪、手足搐搦、肌肉震颤、
肌 无力、谵妄、幻觉、韦尼克脑病;
RFS是一种潜在性致命性综合症,但它是可预防的 认识和识别危险病人对改善临床结果是至关重要的 重新开始喂养时应根据患者的状态,从5-
10Kcal/kg/day开始,逐步增加到正常状态 注意电解质和维生素的补充和检测,有利于RFS的预
防和治疗
6 个月内下降超过10%); ⑤其它,如长期呕吐、腹泻、胃肠减压、利尿药治疗、 肺部疾病如肺炎等。
上述危险因素当中,以长期饥饿患者的RFS发生率 最高,当其饥饿状态超过7~10 d,就有可能发生RFS。
发病机制与病理生理改变:总的来说与RI分泌、电解质细胞内 转移和合成代谢增强有关。 1.饥饿时期,RI分泌下降伴随胰岛素抵抗,分解代谢多于合成 代谢,导致机体磷、钾、镁和维生素等微量元素的消耗,然而 此时血清磷、钾、镁水平可正常。 2.重新开始营养治疗,特别是补充大量含糖制剂后,血糖升高 ,RI分泌恢复正常,RI作用于机体各组织,导致钾、磷、镁转 移入细胞内,形成低磷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 3.糖代谢和蛋白质合成的增强还大量消耗维生素B1。
其中很多疾病是RFS的高危因素,可与RFS同时存 在,应根据患者的基础疾病及营养状况进行鉴别诊断。
再喂养初时:限制能量摄入量 缓慢递增热氮量 水和钠的供给量可以是理论量的60% 输注大分子物质,以稳定血浆胶体渗透压
低钾、低磷者先静脉补充磷酸钾或磷酸钠 再喂养最初几天内静脉补充磷酸钾
低磷血症: RFS低磷血症的定义:是指血液中无机磷浓度低于
0.5 mmol/L。血磷浓度在0.5 ~0.8 mmol/L为 轻度低磷血症,0.5~0.3 mmol/L为中度低磷血症, 0.3mmol/L以下则为严重低磷血症 低磷血症是RFS的主要病理生理特征,补磷则成为 RFS的主要治疗手段。 Subramanian等报道,42%的低磷血症患者未得到 相应的治疗。
第4~6日为代谢异常恢复期,在此期间须保证水、电解质、 微量元素平衡,热量供给为15—20 kcal/(kg· d)。
三大营养素的比例同前述。补磷、钾、镁量同前。补充维 生素、微量元素同前。
补液仍应量出为人,一般为25~30 mL/(kg· d)。 检测项目同治疗第1~3日。 第7—10曰为代谢异常恢复期,热量供给为20—30 kcal/ (kg· d)。三大营养素比例同前。 补磷、钾、镁和微量元素量同前,治疗第7日开始补铁。补 液仍维持平衡,一般为30 mL/(kg· d)左右,营养治疗期间 肠内
营养增加时,补液量应相应减少。每日进行1次体格检查(包括 肺部罗音、
呼吸频率、心率、心律、水肿程度),每周测体重2次。
RFS多发于营养治疗第4~6日。如果营养治疗期间出现RFS 电解质紊乱,可以按照Am,anzadeh等及欧洲指南提供的方案 治疗,热量、液体量、复合维生素、维生素B,补充量同治疗 第4~6日。严重低磷血症(血磷低于0.3 mmol/L) 或出现合并症时,每日应静脉追加补磷0.25—0.50 mg/ kg,2—6 h内滴完。中度低磷血症(血磷0。3~0.5 mmol/L) 且需要辅助呼吸患者,每日静脉追加补磷0.25~0.50 mg/ kg,2~6 h内滴完;中度低磷血症但无合并症患者,每目追加 口服磷1 g。轻度低磷血症(血磷0.5—0.8 mmol/L)患者, 每日追加口服磷1 go血镁低于0.5 mmol/L者,予静脉滴注硫 酸镁6 g,持续12 h以上。
治疗第1~3日为液体复苏期,应预防低血糖、低热量、脱 水,评估补液量的耐受情况,预防性补充维生素B等物质。
1.热量供给由10kcal/(kg,d)(1 kcal=4.18 kJ)逐渐增加至15 kcal/(kg· d),每24~48 h总量增加200 kcal; 2.50—60%来自碳水化合物,30%一40%来自脂肪,15%~20 %来自蛋白质(氨基酸)。补磷0.5~0.8 mmoL/(kg· d),钾 1—3 mmol /(kg· d),镁0.3~0.4 mmol/(kg· d)。如果患者 血电解质水平不高,营养治疗前就应该开始补充;治疗开始后 4~6 h测血电解质水平,以后每日测1次,如有必要,根据电解 质水平结合患者体表面积增加补充量。补液时应量出为入,避 免增加体重,一般为20—30 mL/(k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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