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C-T05-PI-20 外部管道布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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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安装仪表及连接阀门和设备的场合可采用法兰连接。 4.2.13 公用系统管道(热力管道、全厂性燃料油、燃料气、氮气、化学药剂及油气放
空系统等)中气体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顶部引出,液体管道的支管可从顶部或 底部引出;宜在支管靠近主管的水平管段上安装切断阀。当装置或单元内已 装有阀门并靠近主管的,可不另设。 4.2.14 分期施工、分期投产的工艺及热力管道,宜在预留头处加切断阀,并在阀门 的开放端加法兰盖,但后期施工不影响前期生产的工艺及热力管道可只加法 兰和法兰盖。 4.2.15 水平敷设的系统管道改变直径时,宜采用偏心大小头,管底齐平;垂直管段 可根据安装要求采用同心大小头或偏心大小头。大小头宜安装在管架附近, 并使大头朝向邻近管架。 4.2.16 支管宜自干线的固定点附近引出,不宜在干管的补偿器附近引出。 4.2.17 进入油气放空干管的支管应从干管顶顶部顺介质流向45°斜接。 4.2.18 管带上的阀门应尽量集中布置,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2.19 阀门手轮的安装高度(阀门手轮中心与操作面的距离)宜为1.2m左右,不宜超 过1.8m,对于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手动阀门,手轮水平安装时,其安装高度 不应大于1.2m。 4.2.20 当在地面上无法操作阀门时,可采用下列措施: ( 1 ) 公称直径小于 50 mm 且不经常操作的阀门,可以用固定梯子或活动梯子进行操 作。 ( 2 )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50 mm 的不经常操作的单个阀门可用链轮、延伸杆进行操 作,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也可选用电动阀或气动阀。 ( 3 ) 经常操作的阀门或集中布置的成组阀门(低点放水阀除外),应设操作平台。 4.2.21 布置在操作平台周围的阀门,其手轮距操作平台边缘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 450mm;手轮最低标高不宜低于平台面。当阀杆和手轮伸入平台上方空间且标 高小于2m时,应不影响操作人员在平台上的操作和通行。 4.2.22 阀门相邻布置时,手轮间净距不宜小于 100mm。 4.2.23 输送油品、可燃气体的管道,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100m 处,都应进行静电接地。(详见电气专业规定) 4.2.24 管道静电接地,应全厂统一考虑,均衡布置。(详见电气专业规定)
1
版次 编 制
审核
评审
发表范围:项目部、总体院、各装置院
批准
2013 年 1 月 14 日 批准日期
SHEC-T05-PI-20
编制单位:
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神华煤制油化工工程公司
说明: (1) 本程序文件知识产权属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所 有,未经授权许可或批准,不得对公司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外 部组织或个人擅自获取、使用、转让本程序文件的行为均属侵权。 (2) 本程序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工程技术管理部。 (3) 本标准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发布实施。 (4) 本程序文件中的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标准有冲突时以国标为准。
列标准和规范应为截止到业主(神华煤制油化工工程公司)与设计单位所签设计合 同生效日的最新版本。
标准规范标准号
标准规范名称
SH 3012-2011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4 设计规定
4.1 管带布置 4.1.1 装置外部管道的设计应满足SH 3012的要求。 4.1.2 装置外部工艺热力管道设计应本着满足工艺,集中布置,少占场地,方便生
层。 ( 6 ) 当需要由大直径管道支吊小直径管道时,可根据支撑要求决定有关管道的分层
位置。 ( 7 ) 装置至罐区,系统泵房至装置或装卸台区的工艺管道可根据管架上的其他管道
的布置情况,布置在任意一层。 ( 8 )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易燃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布置在一
侧,不宜布置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 9 ) 电气、仪表、电信的电缆槽板与管道共架敷设时,其电缆槽板应分别布置在上
SHEC-T05-PI-20
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目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4 设计规定 ........................................................... 1 4.1 管带布置 ........................................................... 1 4.2 管道安装要求 ....................................................... 1 4.3 管道热补偿 ......................................................... 5 4.4 管道支架及管托 ..................................................... 5 4.5 管道吹扫 ........................................................... 5 4.6 管道的高点放空和低点排净 ........................................... 7 4.7 管架结构形式和负荷计算 ............................................. 8
穿越管直径 DN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蒸汽或带伴热管的套管 DN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600
不带伴热管的套管 DN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注: ( 1 ) 穿越套管 DN≤200 用无缝钢管,DN≥250 用螺旋焊缝钢管。
产、施工、维修,整齐美观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 4.1.3 规划装置外部管道时,应把它与装置内部管道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在确
定装置或单元的进出口管道方位和敷设型式时,应由装置内外协商解决。 4.1.4 全厂性工艺热力管带的平面布置,应在总图专业统一协调下与其他专业的全
厂性线路同时规划,协商确定。 4.1.5 地上管带不宜三面包围工艺装置或单元;不应四面包围工艺装置或单元。 4.1.6 管带的位置、应尽量靠近进出口管道较多的一个或一排装置(或单元)一侧。 4.1.7 与装置(或单元)无关的工艺及热力管道,不得过该装置(或单元)。 4.1.8 管带的走向,尽量应与道路平行。 4.1.9 分期施工的管道,前期设计时应预留后期管道的位置,企业全部投产后,管
管道距铁路轨顶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5.5 m。 ( 2 ) 距主要道路路面的净空,不应小于 5m。 ( 3 ) 距一般通车路路面的净空,不应小于 4.5m。 ( 4 ) 铁路或道路两侧最近管架的立柱边缘距铁路轨外侧不宜小于 3.0m;距道路路
面边缘不宜小于 1.0m。 ( 5 ) 任何管带在跨越有大件运输要求的厂区主干道时,应根据最大件的高度、运输
SHEC源自文库T05-PI-20
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第1页共8页
1 目的 为了统一和规范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建设项目的管道专业工程要求,指导工程
设计,为使各装置内各专业在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设计 之间的互相衔接等内容尽可能地统一,以及为使各设计单位专业之间的顺利协调与 配合,特编制本规定。
层,根据需要可多于三层。。 4.2.3 多层布置的管道应按下列原则分层: ( 1 ) 去装置的分支管道较多的热力管道,全厂自用燃料油、燃料气、油气放空、氮
气等公用系统干管,宜敷设在上层。 ( 2 ) 自一个装置至另一个装置的工艺管道可布置在上层或下层,尽量保持与装置内
部的一致。 ( 3 ) 大口径的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 ( 4 ) 液化石油气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布置在下层。 ( 5 ) 自罐区至装置或系统泵房的泵吸入管道应满足泵的抽吸要求,宜布置在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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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第4页共8页
( 2 ) 介质温度不大于 70℃时套管两端刷沥青麻刀塞紧,再用防水水泥砂浆封口; 介质温度大于 70℃时用石棉绳塞紧,再用防水水泥封口。
( 3 ) 套管内管道的支撑点个数应根据管道的跨距决定。 ( 4 ) 蒸汽管道在套管内的保温厚度:要与保温厚度表一致。 4.2.12 管道的连接方法应采用焊接。需要清扫、排净、切断(加盲板或法兰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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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第3页共8页
4.2.7 当放空油气干管与管带共架敷设时,可在管带上层架顶设T形或II型支架用于 单独支承火炬干管,并可调整架顶标高,以满足放空油气干管不同坡度要 求。
4.2.8 管架、管墩的设计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管墩顶与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0.4 m,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 0.3 m;
管架敷设的管道考虑下面过人时,管道距地面不得小于2.2m。 ( 2 ) 多层管架的层间距宜为 1.0~3.01.6 m; 4.2.9 管道跨越道路或铁路时,管子或其支承结构的最突出部分与铁路或道路的距
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距轨顶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6.0m,其他
层管架的两侧,电气与仪表、电信的电缆槽板在无屏蔽时的净距最小为 l m。 4.2.4 管道在同一层管架上布置时,应考虑下列要求: ( 1 ) 管道宜布置在靠近所连接的装置(或单元)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 2 ) 温度较高,直径较大的管道宜布置在管带的最外侧; ( 3 ) 温度较高的管道宜与冷冻管道,挥发性介质的管道分开布置; ( 4 ) 重量大的管道宜靠近管架柱子布置; ( 5 ) 需要中间支撑的小口径管道宜集中布置; ( 6 ) 管道布置在管架上时,宜使管架受力均衡,对 T 型管架及轻型桁架更应注意。 ( 7 )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管道之间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保持 不小于 250 mm 的净距。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新疆 68 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建设项
目工程各阶段的配管专业的工程设计工作的一般要求。本规定规定了装置外部管道 的布置、安装、热补偿、支架及管托、吹扫、高点放空和低点排净等要求。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非另有规定,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下
车辆装载面距地面高度和不小于 1m 的余量等三者之和经圆整后确定跨路桁架 的净空高度。 ( 6 ) 管带与铁路平行布置时,其最突出部分距铁路轨外侧宜大于 3.5m(一个装卸油 台两股道之间敷设的管道除外)。 ( 7 ) 当管带跨越铁路、道路及其它中间不能树立管架的地区时,可采用桁架,特殊 情况下也可采用悬索吊架或拱管跨越等措施。桁架跨距应尽量为 3 m 的倍数。 对于跨越、穿越厂区内铁路和道路的管道,在其跨越段或穿越段上不得装设阀 门、波纹管补偿器和法兰、螺纹接头等管件。 4.2.10 系统管带的的管架或管墩间距应小于管带上所有管道的允许跨距。管廊敷设 的管道最小直径不得小于DN40,如有小于DN40的管线需在管廊上敷设,根据 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4.2.11 管道穿越铁路、道路及建、构筑物时,套管直径可按下表选用。 表 4.2.10-1 套管直径选用表
4.2.5 走向相交叉的管带,考虑管带标高时应满足管道通过或连接的要求,两管带 宜有至少500~800mm的标高差,当管带中大部分管道在交叉处按顺序90°角拐 弯且不影响管带中其他交叉口的敷设时,可以不考虑标高差。
4.2.6 去火炬的放空油气管道应自装置连续坡向火炬分液罐;否则,应在管道的低 点处增设凝液收集罐。
神华煤制油化工工程公司
SHENHUA COAL TO LIQUID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神华集团
SHENHUA GROUP
技术系列文件
密级:□ 秘密 □ 机密 □ 绝密
文件编号:SHEC-T05-PI-20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
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架或管墩一般宜预留30 %的空间(处于非发展区厂区边缘的管带,可适当减 少),在共架敷设的情况下,还应考虑电气、仪表、电信等各类电缆槽架宽度 及辅件安装所需占用的宽度。
4.2 管道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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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第2页共8页
4.2.1 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方式,装置外部管道宜采用管架敷设。 4.2.2 同一线路上的管道应集中成排布置,管道宜多层布置,但一般不宜多于三
空系统等)中气体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顶部引出,液体管道的支管可从顶部或 底部引出;宜在支管靠近主管的水平管段上安装切断阀。当装置或单元内已 装有阀门并靠近主管的,可不另设。 4.2.14 分期施工、分期投产的工艺及热力管道,宜在预留头处加切断阀,并在阀门 的开放端加法兰盖,但后期施工不影响前期生产的工艺及热力管道可只加法 兰和法兰盖。 4.2.15 水平敷设的系统管道改变直径时,宜采用偏心大小头,管底齐平;垂直管段 可根据安装要求采用同心大小头或偏心大小头。大小头宜安装在管架附近, 并使大头朝向邻近管架。 4.2.16 支管宜自干线的固定点附近引出,不宜在干管的补偿器附近引出。 4.2.17 进入油气放空干管的支管应从干管顶顶部顺介质流向45°斜接。 4.2.18 管带上的阀门应尽量集中布置,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2.19 阀门手轮的安装高度(阀门手轮中心与操作面的距离)宜为1.2m左右,不宜超 过1.8m,对于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手动阀门,手轮水平安装时,其安装高度 不应大于1.2m。 4.2.20 当在地面上无法操作阀门时,可采用下列措施: ( 1 ) 公称直径小于 50 mm 且不经常操作的阀门,可以用固定梯子或活动梯子进行操 作。 ( 2 )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50 mm 的不经常操作的单个阀门可用链轮、延伸杆进行操 作,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也可选用电动阀或气动阀。 ( 3 ) 经常操作的阀门或集中布置的成组阀门(低点放水阀除外),应设操作平台。 4.2.21 布置在操作平台周围的阀门,其手轮距操作平台边缘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 450mm;手轮最低标高不宜低于平台面。当阀杆和手轮伸入平台上方空间且标 高小于2m时,应不影响操作人员在平台上的操作和通行。 4.2.22 阀门相邻布置时,手轮间净距不宜小于 100mm。 4.2.23 输送油品、可燃气体的管道,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100m 处,都应进行静电接地。(详见电气专业规定) 4.2.24 管道静电接地,应全厂统一考虑,均衡布置。(详见电气专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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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4 日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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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本程序文件知识产权属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所 有,未经授权许可或批准,不得对公司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外 部组织或个人擅自获取、使用、转让本程序文件的行为均属侵权。 (2) 本程序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工程技术管理部。 (3) 本标准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发布实施。 (4) 本程序文件中的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标准有冲突时以国标为准。
列标准和规范应为截止到业主(神华煤制油化工工程公司)与设计单位所签设计合 同生效日的最新版本。
标准规范标准号
标准规范名称
SH 3012-2011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4 设计规定
4.1 管带布置 4.1.1 装置外部管道的设计应满足SH 3012的要求。 4.1.2 装置外部工艺热力管道设计应本着满足工艺,集中布置,少占场地,方便生
层。 ( 6 ) 当需要由大直径管道支吊小直径管道时,可根据支撑要求决定有关管道的分层
位置。 ( 7 ) 装置至罐区,系统泵房至装置或装卸台区的工艺管道可根据管架上的其他管道
的布置情况,布置在任意一层。 ( 8 )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易燃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布置在一
侧,不宜布置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 9 ) 电气、仪表、电信的电缆槽板与管道共架敷设时,其电缆槽板应分别布置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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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4 设计规定 ........................................................... 1 4.1 管带布置 ........................................................... 1 4.2 管道安装要求 ....................................................... 1 4.3 管道热补偿 ......................................................... 5 4.4 管道支架及管托 ..................................................... 5 4.5 管道吹扫 ........................................................... 5 4.6 管道的高点放空和低点排净 ........................................... 7 4.7 管架结构形式和负荷计算 ............................................. 8
穿越管直径 DN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蒸汽或带伴热管的套管 DN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600
不带伴热管的套管 DN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注: ( 1 ) 穿越套管 DN≤200 用无缝钢管,DN≥250 用螺旋焊缝钢管。
产、施工、维修,整齐美观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 4.1.3 规划装置外部管道时,应把它与装置内部管道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在确
定装置或单元的进出口管道方位和敷设型式时,应由装置内外协商解决。 4.1.4 全厂性工艺热力管带的平面布置,应在总图专业统一协调下与其他专业的全
厂性线路同时规划,协商确定。 4.1.5 地上管带不宜三面包围工艺装置或单元;不应四面包围工艺装置或单元。 4.1.6 管带的位置、应尽量靠近进出口管道较多的一个或一排装置(或单元)一侧。 4.1.7 与装置(或单元)无关的工艺及热力管道,不得过该装置(或单元)。 4.1.8 管带的走向,尽量应与道路平行。 4.1.9 分期施工的管道,前期设计时应预留后期管道的位置,企业全部投产后,管
管道距铁路轨顶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5.5 m。 ( 2 ) 距主要道路路面的净空,不应小于 5m。 ( 3 ) 距一般通车路路面的净空,不应小于 4.5m。 ( 4 ) 铁路或道路两侧最近管架的立柱边缘距铁路轨外侧不宜小于 3.0m;距道路路
面边缘不宜小于 1.0m。 ( 5 ) 任何管带在跨越有大件运输要求的厂区主干道时,应根据最大件的高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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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统一和规范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建设项目的管道专业工程要求,指导工程
设计,为使各装置内各专业在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设计 之间的互相衔接等内容尽可能地统一,以及为使各设计单位专业之间的顺利协调与 配合,特编制本规定。
层,根据需要可多于三层。。 4.2.3 多层布置的管道应按下列原则分层: ( 1 ) 去装置的分支管道较多的热力管道,全厂自用燃料油、燃料气、油气放空、氮
气等公用系统干管,宜敷设在上层。 ( 2 ) 自一个装置至另一个装置的工艺管道可布置在上层或下层,尽量保持与装置内
部的一致。 ( 3 ) 大口径的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 ( 4 ) 液化石油气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布置在下层。 ( 5 ) 自罐区至装置或系统泵房的泵吸入管道应满足泵的抽吸要求,宜布置在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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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介质温度不大于 70℃时套管两端刷沥青麻刀塞紧,再用防水水泥砂浆封口; 介质温度大于 70℃时用石棉绳塞紧,再用防水水泥封口。
( 3 ) 套管内管道的支撑点个数应根据管道的跨距决定。 ( 4 ) 蒸汽管道在套管内的保温厚度:要与保温厚度表一致。 4.2.12 管道的连接方法应采用焊接。需要清扫、排净、切断(加盲板或法兰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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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当放空油气干管与管带共架敷设时,可在管带上层架顶设T形或II型支架用于 单独支承火炬干管,并可调整架顶标高,以满足放空油气干管不同坡度要 求。
4.2.8 管架、管墩的设计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管墩顶与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0.4 m,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 0.3 m;
管架敷设的管道考虑下面过人时,管道距地面不得小于2.2m。 ( 2 ) 多层管架的层间距宜为 1.0~3.01.6 m; 4.2.9 管道跨越道路或铁路时,管子或其支承结构的最突出部分与铁路或道路的距
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距轨顶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6.0m,其他
层管架的两侧,电气与仪表、电信的电缆槽板在无屏蔽时的净距最小为 l m。 4.2.4 管道在同一层管架上布置时,应考虑下列要求: ( 1 ) 管道宜布置在靠近所连接的装置(或单元)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 2 ) 温度较高,直径较大的管道宜布置在管带的最外侧; ( 3 ) 温度较高的管道宜与冷冻管道,挥发性介质的管道分开布置; ( 4 ) 重量大的管道宜靠近管架柱子布置; ( 5 ) 需要中间支撑的小口径管道宜集中布置; ( 6 ) 管道布置在管架上时,宜使管架受力均衡,对 T 型管架及轻型桁架更应注意。 ( 7 )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管道之间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保持 不小于 250 mm 的净距。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新疆 68 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建设项
目工程各阶段的配管专业的工程设计工作的一般要求。本规定规定了装置外部管道 的布置、安装、热补偿、支架及管托、吹扫、高点放空和低点排净等要求。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非另有规定,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下
车辆装载面距地面高度和不小于 1m 的余量等三者之和经圆整后确定跨路桁架 的净空高度。 ( 6 ) 管带与铁路平行布置时,其最突出部分距铁路轨外侧宜大于 3.5m(一个装卸油 台两股道之间敷设的管道除外)。 ( 7 ) 当管带跨越铁路、道路及其它中间不能树立管架的地区时,可采用桁架,特殊 情况下也可采用悬索吊架或拱管跨越等措施。桁架跨距应尽量为 3 m 的倍数。 对于跨越、穿越厂区内铁路和道路的管道,在其跨越段或穿越段上不得装设阀 门、波纹管补偿器和法兰、螺纹接头等管件。 4.2.10 系统管带的的管架或管墩间距应小于管带上所有管道的允许跨距。管廊敷设 的管道最小直径不得小于DN40,如有小于DN40的管线需在管廊上敷设,根据 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4.2.11 管道穿越铁路、道路及建、构筑物时,套管直径可按下表选用。 表 4.2.10-1 套管直径选用表
4.2.5 走向相交叉的管带,考虑管带标高时应满足管道通过或连接的要求,两管带 宜有至少500~800mm的标高差,当管带中大部分管道在交叉处按顺序90°角拐 弯且不影响管带中其他交叉口的敷设时,可以不考虑标高差。
4.2.6 去火炬的放空油气管道应自装置连续坡向火炬分液罐;否则,应在管道的低 点处增设凝液收集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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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秘密 □ 机密 □ 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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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管道布置工程统一规定
架或管墩一般宜预留30 %的空间(处于非发展区厂区边缘的管带,可适当减 少),在共架敷设的情况下,还应考虑电气、仪表、电信等各类电缆槽架宽度 及辅件安装所需占用的宽度。
4.2 管道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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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方式,装置外部管道宜采用管架敷设。 4.2.2 同一线路上的管道应集中成排布置,管道宜多层布置,但一般不宜多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