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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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防范工作,使其成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人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四条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成员分工负责各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拟定制度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防范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协调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隐瞒虚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不得主观臆断,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论证事故原因,完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及时掌握和分析事故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职工、厂务工人员、合同工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或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报告要求第四条任何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切断设备,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生命安全。

第五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具体情况、受伤人数、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七条上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人员组成,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邀请专家参与。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采集相关证据,做到查找问题、查清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上级部门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如扣发工资、停职留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二条上级部门应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上级部门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处理措施以及教育培训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以引起警示和借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没有及时报告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责任人员,上级部门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人都有依法报告事故的权利,对于故意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者拒绝报告事故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事故,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1、项目主管领导、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过程要严格认真,尽可能的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严格执行____颁布的《企业职业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作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3、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首先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

4、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主管部。

(1)发生轻伤事故,应报告至项目部,项目部指定施工技术、安全及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到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部应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报送结案材料。

(3)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主管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

由项目部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发生亡人及以上事故后,项目部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要到公司机关进行交班。

交班应深刻反思,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并定人定时整改。

6、事故调查统计报告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安监部门和人员的职权,项目部应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项目部的任何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的调查。

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安全奖法制度对有关人员要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2)是为了维护生产场所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发生并及时处理事故,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以下是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的一些重点内容:1. 预防措施: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同时,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事故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以便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的例子: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事故处理应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同时注重保护环境和减少损失。

(3) 事故处理应及时、准确,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处理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2)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理措施。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 完善事故处理记录,做好事故的回访和纪录,以便后续处理和管理。

3. 事故责任的界定:(1) 事故责任的界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事故责任应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追责和处理。

(4) 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事故处理的监督和检查:(1) 事故处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管理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⒈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涉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预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预防,并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员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负有报告义务,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三章报告与调查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第十条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调查报告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发布。

第四章处理与预防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处理,应根据事故原因、责任等因素,采取以下措施:(一)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二)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责任分工、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等。

第四条所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事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下、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经营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内部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环节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火灾、爆炸、泄露、中毒、坍塌等。

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安全第一”。

第五条公司将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加强生产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第六条公司设立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负责生产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总体把控,要加强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指导。

第八条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生产安全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和岗位的生产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

第三章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第十条公司要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每位员工要接受生产安全培训,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做好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员工要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各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和报告。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地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情的事件。

3、法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事故分类1、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按事故内容分为:重大险情事故。

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设备事故。

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紧急处理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事故报告(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明确事故调查处理的责任,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第二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四条事故报告4.1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4.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

第五条事故调查5.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

5.2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5.3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责任、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

第六条事故处理6.1 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6.2 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6.3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及影响,依法依规进行。

第七条事故通报与整改7.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7.2 事故责任单位应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事故档案管理第八条事故档案管理8.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8.2 事故档案应包括事故报告、调查报告、处理决定、整改措施等相关材料。

8.3 事故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明确事故调查处理的责任,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职责第一条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责任划分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人员职责第一条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8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8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____论证和____,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____。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____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____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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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生产安全事故
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
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
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
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
4.1总务部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
5.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5.2事故报告管理
5.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本单位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5.2.2事故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5.2.3事故单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安监部门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5.2.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

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2.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5.2.5.1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5.2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5.3事故救援
5.3.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事故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5.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5.3.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5.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单位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4.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事故单位有关领导、职能部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5.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
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4.4调查组职责有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
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5.4.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5事故后续处理
5.5.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5.5.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
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⑥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占责任单位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的10~20%)造成伤亡事故的;
⑦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5.5.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5.5.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④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⑥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⑦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5.5.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5.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5.6统计与分析
事故单位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订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

5.7回顾
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本单位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本单位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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