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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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会计账务处理(2024版)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账务处理(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融资担保公司会计账务处理(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会计准则与政策1.1 财务报表编制准则1.2 会计政策选择与运用1.3 会计估计方法与技术2. 账务处理流程2.1 凭证录入与审核2.2 账务核算与调整2.3 财务报表编制与上报3. 融资业务账务处理3.1 贷款发放与收回3.2 利息收入与费用确认3.3 坏账准备计提与管理4. 担保业务账务处理4.1 担保合同的签订与执行4.2 担保责任确认与计量4.3 担保业务的解除与终止5. 投资业务账务处理5.1 投资项目的评估与核算5.2 投资收益确认与计量5.3 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6. 营业外收支账务处理6.1 非经常性损益确认6.2 捐赠收支核算6.3 罚款与赔偿处理7. 税务会计与税款缴纳7.1 税务申报与核算7.2 税款缴纳与筹划7.3 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8. 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账务处理8.1 期末账项调整8.2 资产负债表编制8.3 财务分析与评价9. 会计档案管理9.1 会计凭证、账簿与报表的保存 9.2 会计档案的查阅与借阅9.3 会计档案的销毁与处置10.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10.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10.2 财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0.3 内部审计与监督11. 财务信息化建设11.1 财务信息系统的选型与实施11.2 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维护11.3 信息技术的培训与支持12. 会计人员管理12.1 会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12.2 会计岗位的设置与职责划分12.3 会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13.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3.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3.2 合同解除的原因与法律后果13.3 合同终止的事由与处理方式14.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4.1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14.2 争议的解决方式与程序14.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的费用负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会计准则与政策1.1 财务报表编制准则1.1.1 本公司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如何处理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如何处理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如何处理逾期贷款是金融企业面临的常见问题之一,这种情况下,金融企业通常会对逾期借款进行利息追加。

在金融企业获得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后,税务处理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讨论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的处理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金融企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属于企业营业收入的一部分,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金融企业应根据其实际盈利情况和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适用的所得税。

具体来说,金融企业在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确认原则金融企业应按照实际收入确认原则,将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纳入当年的应税收入范围内。

所得税税基一般是以实现收入的形式计算的,即在该会计期间内实际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

2. 抵扣费用金融企业在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时,可以在应税收入中扣除直接与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相关的合理、必要的费用。

常见的相关费用包括追偿成本、催收费用等。

企业在扣除这些费用时,应注意遵循税务部门的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 所得税税率金融企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金融企业一般适用税率为25%,但各个地区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税率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算,金融企业应及时关注税法政策的变化,并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4. 纳税申报与缴纳金融企业在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申报和缴纳方面应遵循税务部门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金融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报和缴纳所得税。

及时申报和缴纳所得税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金融企业在处理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时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

此外,金融企业还应及时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操作规范,以确保税务合规。

金融企业会计分录汇总大全

金融企业会计分录汇总大全

金融公司会计分录汇总大全金融公司会计是以金融公司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

把会计基来源理及其程序、方法等应用于金融公司,进而反应金融公司经济活动,供给金融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就、现金流量的信息系统。

本文主要总结了金融公司在平时业务中怎样做会计分录:1.存款业务的核算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一、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一 )存入现金的核算借:库存现金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二 )支取现金的核算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贷:库存现金(三 )支付利息的核算借:利息支出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二、单位按期存款业务的核算(一 )单位存入按期存款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贷:汲取存款—按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付出:重要空白凭据—单位按期存款证明书(二 )财产欠债表日计算确立利息花费借:利息支出贷:对付利息借或贷:汲取存款—按期存款(某单位户 ) —利息调整(三 )支取款项的核算借:汲取存款—按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利息支出 / 对付利息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本金收入:重要空白凭据—单位按期存款证明书三、单位通知存款的核算(一 )存入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贷:汲取存款—通知存款(某单位户(某单位户) —本金)(* 天 )—本金(二 )支取借:汲取存款——通知存款(某单位户)(* 天)—本金利息支出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某单位户 ) —本金个人存款业务的核算一、活期积蓄存款业务核算(一 )存入现金 ( 含续存 )借:库存现金贷:汲取存款—活期积蓄存款(户名 )—本金(二 )支取现金的核算借:汲取存款—活期积蓄存款(户名 )—本金贷:库存现金(三 )销户借:汲取存款—活期积蓄存款(户名 )—本金利息支出贷:库存现金其余对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税二、整存整取按期积蓄存款的核算(一 )开户借:库存现金贷:汲取存款—按期积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本金付出:重要空白凭据——按期积蓄存款证明书(二 )提早支取借:汲取存款—按期积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本金利息支出贷:库存现金其余对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税(三 )销户借:汲取存款—按期积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本金利息支出 / 对付利息贷:库存现金其余对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税收入:重要空白凭据—按期积蓄存款证明书2.贷款业务的核算公司贷款业务的核算一、信誉贷款的核算(一 )贷款发放的核算借: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本金(二 )财产欠债表日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借或贷:贷款—利息调整(三 )到期贷款回收的核算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本金贷: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利息收入 / 应收利息(四 )贷款逾期借: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贷: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五 )应计贷款转非应计贷款借: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贷: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借:利息收入贷:应收利息收入:未收贷款利息二、抵押贷款的核算(一 )贷款发放借:贷款—抵押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本金收入:代保存有价值品— ** 单位户(二 )贷款送还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本金贷:贷款—抵押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利息收入应收利息付出:代保存有价值品— ** 单位户(三 )贷款到期不可以回收的办理借:抵债财产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抵押贷款(单位户 )—本金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其余应收款应交税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财产减值损失”个人贷款业务的核算一、分期还本付息贷款的核算(一 )开户借:贷款—个人住宅贷款/个人住宅装饰贷款/个人汽车花费贷款/个人旅行贷款 (户名 )—本金贷:汲取存款—活期积蓄存款(户名 )—本金收入:代保存有价值品—个人户(二 )正常贷款扣收本息借:汲取存款—活期积蓄存款(户名 )—本金贷:贷款—个人住宅贷款/个人住宅装饰贷款/个人汽车花费贷款/个人旅行贷款 (户名 )—本金利息收入(三 )贷款到期所有送还贷:贷款—个人住宅贷款/个人住宅装饰贷款/个人汽车花费贷款/个人旅行贷款 (户名 )—本金利息收入二、单据贴现业务的核算(一 )贴现银行办理贴现的办理贴现利息 =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 贴现利息借:贴现财产——面值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贴现财产——利息调整(二 )贴现汇票到期银行回收贴现票款的办理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承兑人户 )贴现财产—利息调整贷:贴现财产—面值利息收入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一 )、财产欠债表日借:财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借:贷款——已减值贷:贷款——本金(二 )关于的确没法回收的贷款,报批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付出:应收未收利息[page]3.支付结算工具的核算单据的核算一、转账支票的核算(一 )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支票借:清理资本来往贷:其余对付款借:其余对付款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本金(二 )出票人开户行受理支票借:其余应收款贷:清理资本来往借:清理资本来往贷:其余应收款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本金贷:营业外收入——结算罚款收入户二、银行汇票的核算(一 )签发(1)转账交托贷:汇出汇款(2)现金交托借:库存现金贷:汇出汇款付出:空白重要凭据——银行汇票(二 )结清 (汇票有剩余款)借:汇出汇款贷:清理资本来往汲取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 )—本金三、商业汇票的核算一、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一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凭据和汇票(赞同付款 )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本金贷:清理资本来往(二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票款或退回凭据借:清理资本来往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本金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一 )承兑银行办理汇票承兑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承兑申请人户 ) —本金贷: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本金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收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二 )承兑行对汇票到期付款(1)出票人能足额支付票款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 (出票人户 )—本金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清理资本来往付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2)出票人账户资本不足借:逾期贷款——出票人户汲取存款——出票人户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清理资本来往付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四、银行本票的核算(一 )签发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 )—本金或库存现金贷:开出本票付出:重要空白凭据—银行本票(二 )兑付借:清理资本来往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本金(三 )结清借:开出本票贷:清理资本来往银行卡的核算一、凭信誉卡存取现金的核算(发卡行 )借:汲取存款—信誉卡存款(申请人户 )—本金贷:清理资本来往二、异地支取现金(经办行 )借:清理资本来往贷:库存现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余支付工具的核算一、托收承付的核算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本金贷:清理资本来往[page]d4.来往业务的核算支付系统一、同城单据互换的核算(清理差额的办理): (一 )对付差额行转账的会计办理借:清理资本来往—同城单据清理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二 )应收差额行转账的会计办理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贷:清理资本来往—同城单据清理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来往的运算一、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一 )调增时: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户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户(二 )调减时: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户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户二、再贴现(一 )买断式再贴现(1)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贴现欠债——利息调整贷:贴现欠债——面值(2)财产欠债表日计算确立的利息花费借:利息支出贷:贴现欠债——利息调整(3)再贴现到期时人行直接从付款人处回收资本借:贴现欠债——面值利息支出贷:贴现财产——面值贴现欠债——利息调整(4)到期付款人拒付人行从贴现商业银行回收资本借:贴现欠债——面值利息支出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贴现欠债——利息调整(二 )回购式再贴现再贴现到期时商业银行向人行回购单据借:贴现欠债——面值利息支出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贴现欠债——利息调整商业银行同业来往的核算一、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的核算(一 )汇出行所在地为双设机构——先横后直汇出行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本金贷:同业寄存转汇行借:寄存同业贷:辖内来往汇入行借:辖内来往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本金(二 )汇出行所在地为单设机构,汇入行所在地为双设机构——先直后横汇出行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 (付款人户 )—本金贷:辖内来往转汇行借:辖内来往贷:同业寄存汇入行借:寄存同业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本金(三 )汇出行、汇入行所在地均为单设机构——先直后横再直汇出行借:汲取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本金贷:辖内来往第三地联行借:辖内来往贷:同业寄存第三地汇入行联行借:寄存同业贷:辖内来往汇入行借:辖内来往贷:汲取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本金二、同业拆借(一 )拆借时(1)拆出机构借:拆出资本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2)拆入机构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贷:拆入资本(二 )送还时(1)拆出机构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贷:拆出资本利息收入—同业来往收入户(2)拆入机构借:拆入资本利息支出—同业来往收入户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page]5.外汇业务的核算外汇买卖的核算(一 )结汇业务借: XX 科目外币贷:钱币兑换外币借:钱币兑换本币贷: XX 科目本币(二 )售汇业务借: XX 科目本币贷:钱币兑换本币借:钱币兑换外币贷: XX 科目外币(三 )套汇1、一种钱币兑换成另一种钱币卖出币种的金额=买入币种金额×买入币种汇买价÷卖出币种汇卖价借:相关科目 A 外币贷:钱币兑换 A 外币借:钱币兑换本币贷:钱币兑换本币借:钱币兑换 B 外币贷:相关科目 B 外币2、同种外币的现钞与现汇互相变换汇买钞卖的计算公式:卖出币种现钞金额=买入币种现汇金额×汇买价÷钞卖价钞买汇卖的计算公式:卖出币种现汇金额=买入币种现钞金额×钞买价÷汇卖价。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DOC)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DOC)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上)一、金融服务适用范围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以下四类:(一)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下列业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应作为利息性质的收入处理,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行收回的赎金超过发放当金的部分属于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属于“销售货物”,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黄金属于货币等价物,无论是实物黄金还是纸黄金,黄金租赁业务中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保理商取得的债权买卖价差或受让债权后取得的利息,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上)一、金融服务适用范围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以下四类:(一)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下列业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1.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应作为利息性质的收入处理,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3.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行收回的赎金超过发放当金的部分属于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属于“销售货物”,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黄金属于货币等价物,无论是实物黄金还是纸黄金,黄金租赁业务中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保理商取得的债权买卖价差或受让债权后取得的利息,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A)税务代理实务-5_真题-无答案

(A)税务代理实务-5_真题-无答案

(A)税务代理实务-5(总分103,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______。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B.用于返修产品修理的易损零配件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企业用于生产免税货物的外购材料2. 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______。

A.地板企业生产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汽车企业生产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卷烟企业生产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3.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适用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适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是______。

A.(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4.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的是______。

A.外购已税粮食白酒生产的高档白酒 B.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的小汽车 C.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石脑油 D.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5. 2013年10月,某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运收入1000万元,装卸搬运收入80万元,仓储收入120万元,将闲置的汽车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

(上述收入均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当月该运输公司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______万元。

A.155.4B.135.4C.185.4D.125.46. 某工艺品厂外购已经缴纳消费税的珠宝玉石用于加工各种饰品,允许从应征消费税中扣除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的是______。

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企业有关业务所得税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解析

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企业有关业务所得税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解析

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企业有关业务所得税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解析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对在开展2009年度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过程中,就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反映的相关税收政策适用问题,发布了企便函[2009]3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依照有关法规作了统一答复。

该文大部分是关于企业所得税业务的政策适用问题答复。

以下,笔者就文件有关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适用问题的答复作一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下发的,仅限于此次总局明确发文要求2009年度税收自查的单位,具体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点联系企业2009年税收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24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64号)的相关规定。

同时,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牛新文向媒体回应,《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文件只是对旧规定的重申,而且范围只是针对个别对象。

所谓“便函”只是针对个别对象,不是规范文种,只有发送通知、公告等文种,才对纳税人普遍适用。

一、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了财政补贴。

对于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先后下发财税[2008]151号文《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9]87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作了明确。

根据两个文件精神,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知识:金融企业主要的会计处理

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知识:金融企业主要的会计处理

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知识:金融企业主要的会计处理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知识:金融企业主要的会计处理导语:会计处理程序,也称账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会计核算形式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陈报的步骤和方法。

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金融企业主要的会计处理借贷记账法下,各类会计科目的记账原则:资产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所有者权益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收入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成本费用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一、单位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一)科目设置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并按存款单位及种类设置明细账。

(二)账务处理1、活期存款(1)存款单位存入现金借:现金贷:活期存款(2)存款单位支取现金借:活期存款贷:现金2、定期存款(1)单位存入定期存款借:活期存款/现金贷:定期存款(2)单位支取存款时借:定期存款应付利息贷:活期存款二、储蓄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一)科目设置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二)账务处理1、活期储蓄存款(1)开户或续存时借:现金贷:活期储蓄存款(2)支取或销户借:活期储蓄存款贷:现金2、定期储蓄存款(1)开户存入时借:现金贷:定期储蓄存款(2)支取时借: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贷:现金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三、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一)科目设置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抵押贷款(二)账务处理1、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抵押贷款(1)贷款发放借:短期贷款/现金贷:活期存款(2)收回贷款借:活期存款贷:短期贷款/现金2、逾期贷款发生时借:逾期贷款贷:短期(中长期)贷款3、贴现贷款银行受理借:贴现贷:活期存款——办理贴现单位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贴现到期贴现票据收回借:联行往来贷:贴现如票据到期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收取票款借: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贷:贴现若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则贷计逾期贷款。

再收回票据款时借:应解汇款贷:活期存款/逾期贷款4、贷款损失准备(1)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借:其他营业支出贷:贷款损失准备(2)发生贷款损失准备借:贷款损失准备贷:逾期贷款(3)已确认损失的贷款又收回借:逾期贷款贷:贷款损失准备借:活期存款贷:逾期贷款支付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四、支付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一)科目设置活期存款、汇出汇款、本票、贴现、存放央行款项、联行往来(二)账务处理1、支票结算(1)收付款单位在同一行开户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2)收、付款单位不在同一行开户收款单位行借:存放央行款项(同城结算)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付款单位行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贷:存放央行款项2、银行本票结算(1)银行签发本票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现金贷:本票(2)兑付行(收款人开户行)兑付本票借:存放央行款项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3)签发行结清借:本票贷:存放央行款项(4)本票退款借:本票贷: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现金3、银行汇票结算(1)签发银行汇票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贷:汇出汇款(2)收款人开户行(代理付款行)兑付汇票转账汇票借:联行往来(异地结算)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收款人未开户借:联行往来贷:应解汇款收款人支取现金借:应解汇款贷:现金(3)出票行结清银行汇票借:汇出汇款贷:联行往来如有尾款退回借:汇出汇款贷:联行往来活期存款——付款人户4、汇兑业务(1)汇出行办理汇款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贷:联行往来(2)汇入行受理借:联行往来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或贷:应解汇款支取现金时借:应解汇款贷:现金(3)退汇的处理汇入行借:应解汇款贷:联行往来汇出行借:联行往来贷:活期存款——付款人户5、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时,不作账务处理,但需在“发出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登记簿”登记。

银行逾期应收未收利息涉税分析

银行逾期应收未收利息涉税分析

银行逾期应收未收利息涉税分析2012-10-30 17:18:28| 分类:3、流转税|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宋中华一、相关定义1、什么是表外应收未收利息所谓表外应收未收利息,是指资产负债表之外核算的利息。

表内业务就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

比如银行存款、贷款等。

银行有一些事项不必通过表内科目核算,但又必须反映和记载的,如逾期时间较长的贷款,极有可能收不回,但是只要客户占用贷款银行就应继续计息,同时原已计息未偿还部分的复利,都需要进行统计,这就需要在表外进行记载。

2、金融企业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第八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注:大前提是贷款到期《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规定:“从 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待实际收回时再计人损益。

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该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应相应冲减利息收入。

”。

注:大前提是贷款未逾期,文件只是针对利息部分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J大类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活动。

解读:国民经济分类中金融业是单独作为一个行业来进行的划分。

因此,与金融业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要按照单独行业来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利息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利息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利息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三、关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
 新税法实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凡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发生变化的,应将该收入额减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他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在金融业务中,逾期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逾期贷款指借款人未按照协议要求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逾期贷款的利息收入需要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首先,在处理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时,金融企业应当准确计算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计算的基本原则是根据逾期期间计算应收利息。

一般情况下,逾期期间的利息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例如,如果利率为每月1%,逾期30天的利息将为逾期贷款本金乘以0.01。

其次,根据税收法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应纳税。

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业的一部分,其税务会计处理应遵循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收入,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在税务会计处理中,金融企业需要记录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核算凭证。

核算凭证可以明确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发生时间、金额和纳税义务等信息。

此外,金融企业还需要将逾期贷款利息收入作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以便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同时,在税务会计处理过程中,金融企业还需要注意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应严格遵循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此外,金融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避免虚报或漏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以免触犯税法规定和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另外,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还涉及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如果逾期贷款发生坏账,则坏账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会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在确认逾期贷款为坏账后,可以根据一定比例将其计入准备金,并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减免或调整。

最后,在进行税务会计处理时,金融企业应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税收法规的更新和变化。

税收政策和法规可能随时发生改变,金融企业需要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和纳税义务。

及时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可以避免税务风险和法律纠纷,并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在面对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时,应准确计算应收利息,并根据税收法规将逾期贷款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并进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业税收政策整理

金融业税收政策整理

4、小于100万(含本数)没有利率限制,见财税2017年77号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税率简易征

2、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6/30
财税〔2017〕56 号
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 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3、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
2018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1、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
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
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 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2010/1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3号
2、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 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2、涉农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3、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 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号
2、准予扣除的资产种类: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 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 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转表外科目须纳税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转表外科目须纳税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转表外科目须纳税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转表外科目须纳税发布时间:2014-12-10 17:09 来源:网校 [字号:大中小]金融企业的表外科目是指企业业务已经发生但不涉及资金实际收付的重要事项。

主要有: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已核销贷款呆账等。

对这些事项均要采取单式借贷记账法记账,即每一笔业务发生只用一个会计科目进行单方面登记的方法,当业务发生,增加时记入借方,减少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结存数额,表外科目应设立登记簿记载,在会计报表“表外科目表”中反映。

表外科目只限于在金融部门使用。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以上两种情况转入表外科目核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应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从2008年1月1日起转入表外科目核算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应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9年9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逾期90天冲减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第一条规定已失效。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现⾏《⾦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五条规定,⾦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

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计⼊当期利息收⼊,纳⼊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损益的利息收⼊,转作表外核算。

《财政部关于缩短⾦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2002]5号)规定,从2002年1⽉1⽇起,⾦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结息⽇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论该贷款本⾦是否逾期,发⽣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当期损益,⽽待实际收回时再计⼊损益。

对已经纳⼊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该贷款本⾦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应相应冲减利息收⼊。

例如,A银⾏向B企业提供了500万元的贷款,贷款年利率5.94%,于2010年3⽉31⽇到期,展期3个⽉,按季度计算结算利息。

6⽉30⽇该笔贷款到期,A银⾏按照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74,250元(5,000,000×5.94%×3/12),会计处理为:借:应收利息74,250贷:利息收⼊74,250假如A银⾏尚未收到B企业的贷款利息,则该项贷款属于逾期贷款。

A银⾏在9⽉30⽇计算应收取利息收⼊74,250元。

账务处理为:借:应收利息74,250贷:利息收⼊74,250如果A银⾏在12⽉31⽇仍然没有收到6⽉30⽇计算的应收贷款利息,属于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应冲减逾期90天(含90天)计提的贷款利息。

会计处理为:借:应收利息-74,250贷:利息收⼊-74,250同时: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74,250假如收到逾期贷款利息时:借:库存现⾦(或有关科⽬)74,250贷:应收利息74,250同时:付: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74,250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企业贷款利息收⼊确认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3号)第⼀条规定,⾦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应付利息的⽇期确认收⼊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省局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正式

省局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正式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解答1、企业免费供应应员工的住房租金支出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24】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员工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2、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企业按职工就餐的次数定额进行现金补贴。

个人承包食堂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对外经营,无法供应正规的票据凭证。

如何在税前扣除?答:企业的内部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企业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明确伙食补贴标准、出具企业与实际承包人结算凭据,允许计入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3、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或职工凭票报销的通讯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答: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职工凭票报销的通讯费可计入职工福利费。

4、依据省国税局、地税局、社保局联合发文标准发放的职工防暑降温费用,是作为“职工福利费用”还是干脆计入“劳动爱护费”在税前扣除?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24】3号文件精神,职工防暑降温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5、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酬劳是否允许税前扣除?答: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16号)第四条第八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企业依据生产经营状况临时雇用人员,无劳动合同、无各种保险,其支付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比如建筑行业、水产行业,临时工工资以工资单形式是否允许税前扣除?答:仍按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解答口径,即:临时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计入工资总额;无劳动合同的,按劳务费处理。

7、集团公司派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五险一金在集团公司缴纳,工资由下属企业支付,请问下属企业是否可以列支该部分工资?答:集团公司派员到下属企业工作,五险一金在集团公司缴纳,职工工资应在集团公司列支,否则应按劳务费处理。

企业借款利息费用的财税处理

企业借款利息费用的财税处理

企业借款利息费用的财税处理作者:张苒马小玲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8期企业资金筹集方式有多种渠道,主要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企业之间的借款、资金占用、向个人集资等。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利息,在不同情况下根据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做不同处理。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其他组织、个人借用资金而支付的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发生的利息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笔者认为,借款利息的税务分类处理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对企业发生的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发生年度的当期扣除。

对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予以税前扣除,包括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首先要判定借款期限是多长,然后查找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应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注意的是:金融企业的利率也不一样,各银行的浮动利率不一,要准确掌握,应按着本企业开户行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因为各级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各行的利率,只有按本企业开户行的利率掌握较为合理,也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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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2012-07-25 10:45 来源:张京平王树斌谷建华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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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该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应相应冲减利息收入。

例如,A银行向B企业提供了500万元的贷款,贷款年利率5.94%,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展期3个月,按季度计算结算利息。

6月30日该笔贷款到期,A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74,250元(5,000,000×5.94%×3/12),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74,250
贷:利息收入 74,250
假如A银行尚未收到B企业的贷款利息,则该项贷款属于逾期贷款。

A银行在9月30日计算应收取利息收入74,25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74,250
贷:利息收入 74,250
如果A银行在12月31日仍然没有收到6月30日计算的应收贷款利息,属于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应冲减逾期90天(含90天)计提的贷款利息。

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74,250
贷:利息收入 -74,250
同时:
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74,250
假如收到逾期贷款利息时:
借:库存现金(或有关科目)74,250
贷:应收利息 74,250
同时:
付: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74,250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一)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算利息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尚未收回的,此前(含90天)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金融企业已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逾期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准予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逾期90天内(含90天)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如果逾期超过90天仍未收回,应当冲减应纳税所得额;逾期90天外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计算企业所得税。

税务处理趋同会计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和论证,无论是税务规定还是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以后仍未收回的,准予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总结起来,2010年第23号公告税务处理趋同会计处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于未逾期贷款,公告指出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体现了会计处理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是逾期贷款的税务处理,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按首付实现制原则,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体现了同会计处理趋同。

三是对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的税务处理,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在财务处理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可见对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在财税处理上已基本一致。

四是对已冲减利息收入应收未收利息的税务处理,应在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在会计处理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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