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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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标准化管理经费
项目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时间: 2019年
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鹿财字[2019]65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我区工业农业以及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区的生产活动和市场行为,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建立最佳秩序,促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因此将该项目作为我局2019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实施。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根据省局冀质监函【2017】346号文,石家庄市局石质监函【2017】209号文我局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创建工作将大大提升我区农业以及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知名度;对我区28家生产服务企业深入开展2016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工作。以便提高我区工业农业以及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区的生产活动和市场行为,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建立最佳秩序,促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9年标准化管理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全部由财政及时拨付。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推广新标准体系认证监管企业数量达到28个,提高我区工业农业以及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区的生产活动和市场行为,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办公室、财务、法规科、标准计量科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小组对项目总结评价结论,形成总体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过程
绩效评价通过对申报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转版工作的企业数量、标准化建设项目达标比例和标准的宣传等实现,推动建立最佳秩序,促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资金落实情况。2019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由财政部门全部及时拨付,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二)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及格。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10分)。经评估,该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实施条例》《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此项目工作,立项合理,评估为满分。
2.资金落实情况分析(10分)。经评估,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均按照标准用于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评估为满分。
3.财务管理(10分)。经评估,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评估为满分。
4.产出指标(30分)。经评估,申报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转版工作的企业28家,印制发放标准化管理宣传单1000余份。项目的实际完成率80%,评估为80分。
5.效果指标(30分)。经评估,标准化建设项目达标数占申报标准化建设数的比例为100%。评估为满分。
6、满意度指标(10分)。经评估,群众满意度较高,评估为95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2019年度,标准化管理经费投入合理,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透明,监督及时有效,服务社会功能更加突出,为推动建立最佳秩序,促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总体来看,该项目完成情况为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0分,自评为良好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