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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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清单(179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清单(179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清单本清单所列资料涵盖了建设工程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所需各类资料,也是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资料。

一、主体证据清单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二、开工证据清单8.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9.施工合同10.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11.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12.质量监督登记书13.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1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5.施工图会审记录16.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7.开工报告18.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0.技术交底记录21.测量定位记录三、施工过程证据清单2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24.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25.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26.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2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8.施工日志29.砼开盘报告30.砼施工记录31.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3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33.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34.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5.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36.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37.工程复工通知书四、建材、分项工程检验证据清单38.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9.砂、石检验报告40.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4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42.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43.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44.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45.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46.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47.桩基工程试验报告48.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49.幕墙工程试验报告50.防水材料试验报告51.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52.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53.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54.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55.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56.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5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58.屋面淋水试验记录59.抽气(风)道检查记录60.节能、保温测试记录61.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62.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63.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64.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65.电气设备调试记录66.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7.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68.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69.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70.风量、温度测试记录71.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72.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73.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74.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75.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76.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7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五、建材、产品、构配件等质量合格证据清单78.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79.砖、砌块出厂合格证80.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81.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82.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83.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84.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85.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86.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87.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88.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89.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9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91.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92.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93.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六、工程质量监督证据清单9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95.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96.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9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9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9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00.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01.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102.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03.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04.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05.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0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0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08.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09.特殊、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10.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11.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112.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13.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11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115.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116.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117.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118.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119.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120.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121.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122.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123.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124.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125.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126.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127.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12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29.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130.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13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13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3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13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135.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136.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37.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3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39.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140.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14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142.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143.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144.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145.工程质量保修合同14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七、竣工证据清单147.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148.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149.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50.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51.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52.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153.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154.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15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156.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57.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158.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159.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16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161.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八、验收证据清单162.地基验槽记录163.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64.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65.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66.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67.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68.线路敷设验收报告169.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0.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1.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2.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3.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4.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5.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6.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7.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8.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79.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一、基本信息1. 合同编号: 2. 合同双方: 3. 工程名称:4. 建设地点:5. 合同签订日期: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业主:身份:业主或业主代表权利:支付工程款项、监督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义务: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开工条件、及时支付任何未约定但必要的费用履行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责任: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赔偿损失等2. 施工单位:身份: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权利:收取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要求业主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义务:按工程设计要求完成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履行保修责任履行方式:按规定进度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成本及质量报告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业主损失、承担修复责任等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业主的权力和义务:权力:支付工程款项、监督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义务: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开工条件、及时支付任何未约定但必要的费用2. 施工单位的权力和义务:权力:收取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要求业主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义务:按工程设计要求完成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履行保修责任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 合同中明确的款项、工程进度、质量等条款具有可执行性六、其他1.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式2.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方式及期限3. 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步骤以上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可以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证据目录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施工需要承办方和发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合同难免会出现漏洞,从而容易产生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产生工程合同纠纷时想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工程纠纷的话,就需要收集证据。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1、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1)因承包商过程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4)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5)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6)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方式(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

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值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工程施工纠纷证据清单范本

工程施工纠纷证据清单范本

工程施工纠纷证据清单范本一、施工合同部分1. 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日期- 合同双方的签字- 合同的盖章2. 合同的约定内容- 工程范围- 施工周期- 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施工进度及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3.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签订- 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二、施工过程部分1. 照会函- 工程监理机构的照会函- 建设单位的照会函- 承包商的照会函- 照会函的内容及回复2.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协议- 工程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变更造成的影响3. 施工日志- 日常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工期延误及原因记录4. 现场照片及视频- 施工现场的照片及视频-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记录5. 检验记录- 材料检测报告- 施工工艺检验记录- 现场施工质量检验记录6. 安全生产记录- 安全事故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质量及工期影响部分1. 施工质量证明- 质量保证书- 质量检验报告2. 质量问题整改记录- 质量问题发现及整改记录- 承包商的整改措施及结果3. 工期影响证明- 工期延误的原因- 工期延误的书面通知四、索赔及索赔处理部分1. 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书- 索赔的理由及金额- 建设单位的回复2. 工程造价支付证明- 工程款支付凭证- 工程款支付情况记录3. 仲裁及诉讼记录- 仲裁申请书- 仲裁裁决书- 诉讼起诉书及判决书五、其他相关证据1. 职业安全健康合同记录- 负责安全管理的协议书- 安全生产档案记录2. 竣工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记录3. 工程保修书- 工程保修书- 已完成的保修工程记录以上就是工程施工纠纷可能需要准备的证据清单,建议当事人在面临施工纠纷时,提前准备好必要的证据,以便为自己的权益进行辩护和维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施工纠纷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取证方式多种多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书面证据: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证据类型,包括合同文本、协议书、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在收集书面证据时,应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最好是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副本。

2. 物证:包括工程现场的照片、视频、样品等。

这些物证能够直观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于证明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进度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3. 电子数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也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在收集电子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的保存和备份,以防丢失或被篡改。

4. 专家意见: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争议中,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判断事实的重要依据。

专家意见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出具,并详细说明其专业判断的理由和依据。

5. 证人证言:证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事实的补充。

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确保证人的身份明确,且证言内容客观真实。

6. 公证书:对于一些需要第三方见证的事实,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的法律效力。

7. 鉴定结论:在涉及工程质量、造价评估等专业问题时,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在取证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合法性:所有证据的收集和使用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 相关性:证据必须与争议事实直接相关,无关的证据即使再有力也无法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

- 充分性:证据应当尽可能全面,能够从多个角度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 及时性:证据的收集应在争议发生后尽快进行,以免证据丢失或被破坏。

- 保存方式:不同类型的证据应采取适当的保存方式,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

建筑施工合同怎么举证

建筑施工合同怎么举证

建筑施工合同举证指南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举证,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的证据种类证据种类主要包括八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上八类证据均可能涉及。

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要点与策略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在证据体系中主要起辅助作用,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佐证。

当事人应尊重事实,不能作虚假陈述。

遇到不太清楚或不确定的事实,就如实说不清楚或需要核实后再向法院回复。

2. 书证书证是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证据类型。

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

在提供书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如有缺失、涂改、伪造等情况,应及时说明;(2)注意证据的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证据;(3)提交证据时,要标明证据的来源,便于法院核实。

3. 物证物证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

在提供物证时,应注意:(1)物证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案件的关键事实;(2)物证的提取、保管和提交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3)物证的来源要明确,便于法院核实。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事实的第三方提供的证言。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人证言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提供证人证言时,应注意:(1)证人应具有知情权,对其提供的证言内容有确切了解;(2)证人证言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3)提交证人证言时,要注明证人的基本信息及证言内容。

5.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等。

在提供视听资料时,应注意:(1)确保视听资料的完整性,不得剪辑、删减;(2)视听资料应具有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3)提交视听资料时,要注明资料的来源及制作时间。

6. 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清单

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清单

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清单一、合同类1.1.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1.2.投标文件;1.3.备案施工合同;1.4.招标前协议(合同);1.5.其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二、停窝工损失类2.1停工窝工、复工通知、停工会议纪要、停工来往函件、索赔报告、其他停工窝工事件证明材料;2.2停工窝工期间的塔吊租赁合同、结算凭证、支付凭证、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书;2.3停工窝工期间的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工资发放证明;2.4停工窝工期间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结算凭证、支付凭证、、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书;2.5停工窝工期间其他施工机械、结算凭证、支付凭证、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书;2.6停工窝工期间劳务班组人员明细表、工资发放证明;2.7停窝工期间的人工费及材料价格调整文件;2.8停窝工期间的损失计算明细表;2.9停工窝工期间的影像资料(视频或照片)2.10其他停工窝工损失证据;三、结算类3.1施工图纸(含图纸答疑);3.2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量确认单、土方开挖底标高现场实测、现场地形原始地貌图;3.3招投标文件;3.4项目所在地定额、补充解释3.5从投标期至施工期的当地造价信息3.6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信息3.7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机械费调整信息3.8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材价信息、结算资料汇编3.9施工图预算定案;3.10材料认质认价单、物资进场验证记录、工程设备报审表;3.11施工组织设计;3.12工程结算资料;四、工期顺延类证据4.1开工报告、开工令;4.2工期顺延证据:(1)延误发放施工图纸;(2)延误移交施工现场或前续工程;(3)延误办理开工证或提前开工许可证;(4)施工单位依据监理人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错误;(5)施工中遇有文物或古迹而对施工产生影响;(6)非施工单位原因的检查或工程质量鉴定导致施工迟延;(7)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影响;(8)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9)异常不利气候影响;(如遇大风、降雨、雪、洪水、地震、气温过低等自然灾害原因);(10)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11)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12)逾期付款而引起停、窝工等延误;(13)甲供材逾期到货而延误;(14)甲方审批材料逾期而延误;(15)甲方审核分包逾期而延误;(16)中间验收的人为拖延而延误;(17)设计变更而引起施工组织调整或返工等情形而延误;(18)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延误;(19)出现停水、停电等合同约定可以顺延工期之情形;(20)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延误;五、工程质量类5.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4竣工资料移交书;5.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6(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5.7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8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证据材料;5.9其他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六、项目手续及其他资料6.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2国有土地使用证;6.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4施工许可证;6.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6监理例会纪要;七、工程款支付类7.1已付工程款明细表;7.8已付工程款凭证;7.9工程进度款审批单;7.10工程进度款节点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3篇)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3篇)

第1篇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请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

以下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进行简要介绍。

一、证据种类1.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

2. 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日记、现场记录、施工日志、设计交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3. 会议纪要:包括工程会议、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会议等,记录了会议内容和决策过程。

4. 往来函件:包括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反映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情况。

5. 签证: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监理人)签认的签证,证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和追加工程。

6. 气象报告和资料:包括气象报告、天气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为工期延误提供气候依据。

7. 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反映了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情况。

8. 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包括现场水文地质资料、工程量表等,为工程成本估算提供依据。

9.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为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10. 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11. 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包括采购合同、运输单据、验收报告等,为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12. 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包括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为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13. 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包括政策文件、行业规范等,为工程实施提供政策依据。

二、证据收集注意事项1. 及时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完整性:收集证据时应全面,确保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索赔事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施工任务。

然而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了争议。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则认为工期延误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标准所致,拒绝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需要收集并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各自的主张呢?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的范本:1. 合同文件: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是最基本的证据之一,它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工程进度报告:这类报告通常由乙方定期提交给甲方,记录了工程的进展情况。

如果存在争议,这些报告可以作为判断工程是否按计划进行的重要依据。

3. 质量检验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能够证明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4. 通信记录:甲乙双方的电子邮件、短信、会议纪要等通信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交流情况,对于解决责任归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5. 施工现场照片和视频:这些直观的证据可以展示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施工进度、材料堆放、安全措施等。

6. 材料供应记录:包括材料采购合同、送货单、入库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甲方是否按时提供了符合标准的材料。

7. 专家意见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行业专家对工程质量、延误原因等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8. 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在收集和准备这些证据时,甲乙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伪造或篡改证据。

- 证据应当与争议点直接相关,无关的证据可能会分散法官或仲裁员的注意力。

- 保持证据的完整性,避免因遗漏关键部分而影响证据的效力。

- 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施工合同证据认定

施工合同证据认定

施工合同证据认定一、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证据的认定对于事实的查明和责任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证据的种类、认定原则、认定方法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施工合同证据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 书证: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

2. 物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照片、视频、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

3.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等。

4. 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电子签名等。

5. 证人证言:包括了解施工合同关系的第三方证人的证言。

6. 鉴定意见: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家鉴定意见。

7. 勘验笔录: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勘验记录。

三、施工合同证据的认定原则1. 真实性原则:证据应当真实反映施工合同关系和事实情况。

2. 合法性原则: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关联性原则:证据应当与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事实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4. 充分性原则:证据应当足以证明案件事实,不能仅凭个别证据片面认定。

四、施工合同证据的认定方法1. 综合审查法: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查,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充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2. 顺序审查法:按照证据产生的时间顺序,逐一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比对审查法:将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比对,找出矛盾和差异,从而认定事实。

4. 专家鉴定法:在证据认定过程中,可以邀请专家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鉴定,作为证据认定的依据。

五、施工合同证据的认定程序1. 证据的收集: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与施工合同纠纷有关的证据,并及时提交给法院。

2. 证据的交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交换,以便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本文来源公众号:民商法律研究一、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清单1.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单方出具的承诺书虽然招标前签订的合同,严格来说是无效的,但收集下来,有两个优势:第一,如果代表发包人,对承包商有一定威慑作用;第二,对成规模的发包商、大发包商同样具有威慑力。

若能够证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则符合《招投标法》中中标无效的情形。

2.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对招标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招标过程中的甲方通知,承包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现场勘探记录等都需整理,不得遗漏。

3.投标及其附件包括投标承诺书、投标预算、工程报价单、施工组织设计。

4.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书、中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承诺书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备案表备案过的合同或补充条款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可用来判断“阴阳合同”。

6.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包含承包人直接分包的合同和指定分包合同。

7.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包括土地规划手续、临时占地用地证明手续。

在确定土地使用权时下列证很重要: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占地证明。

8.施工图纸、设计交底等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测绘资料,图纸会审记录、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网资料、坐标控制点资料等,都是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9.工程进度款、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横道图、承包人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师批准的任何文件,收集上述文件,可解决工期问题。

10、具有相关资质证据如相关建筑施工资质、劳务资质情况。

11、洽商变更单、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12、挂靠和被挂靠之间的内部合同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包、转包合同14、开工令、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报告二、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清单15.发包人的指令书、确认书发包人的指令书、确认书,包括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单、监理通知、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工程联系单、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收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收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收集一、合同文件及附件确保拥有完整的合同原件,包括所有签字盖章页和补充协议。

这些是确认双方约定条款最直接的证据。

除此之外,任何与合同执行相关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附件也应当妥善保存。

二、书面变更记录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原因导致工程内容调整,所有这些变更都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确认签字。

这包括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现场签证等文件。

三、日常施工记录日常施工记录是反映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重要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批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这些记录应详尽准确,能够体现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四、会议纪要项目期间召开的各种会议纪要,尤其是涉及到重要决策、问题解决方案或变更事项的会议,都需要有书面记录,并确保参与方签字确认。

五、质量与安全文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施工中不可忽视的两个方面。

相关的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事故报告等文档都应完整保存,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时提供依据。

六、付款凭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付款情况需要详细记录,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复印件、收款确认书等。

这些凭证对于解决支付争议至关重要。

七、通信往来双方的通信往来记录,如邮件、信函、微信消息等,也是重要的证据。

它们可以证明双方在特定时间点的意见交流和决策过程。

八、第三方文件如果工程涉及第三方单位,如监理、设计院等,他们的相关报告和通知书也应当作为证据收集,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工程的某些方面是在第三方监督下进行的。

九、法律文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并进入法律程序,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判决书等也应纳入证据收集范围。

十、其他相关证据除了上述常规证据外,还应注意收集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其他相关证据,如市场行情变化的证据、政策调整的官方文件等。

在收集合同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每项证据都应有明确的来源和准确的时间标记,以确保其有效性。

同时,建议定期备份电子文档,并将纸质文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丢失或损坏。

工程施工纠纷证据

工程施工纠纷证据

工程施工纠纷在建筑行业中并不鲜见,而纠纷的解决往往依赖于充分的证据。

在工程施工纠纷中,以下几种证据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工程合同是工程施工纠纷中最基础的证据。

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工程项目的详细信息,如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价款等。

在纠纷发生时,合同条款往往是判断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因此,工程合同的保管非常重要。

其次,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也是工程施工纠纷中的重要证据。

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详细展示了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对于确定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作用。

在纠纷中,如果一方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图纸和设计文件作为证据。

第三,工程签证单和工程款结算书也是工程施工纠纷中的关键证据。

工程签证单记录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和增减项,是确定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而工程款结算书则记录了工程价款的结算情况,对于解决工程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凭证也是工程施工纠纷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凭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施工会议记录等,能够反映出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于判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施工现场的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也是工程施工纠纷中的重要证据。

这些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于判断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最后,专家鉴定意见和律师函等也是工程施工纠纷中的重要证据。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专家鉴定意见可以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问题进行专业判断,而律师函则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判定。

总之,在工程施工纠纷中,充分的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以上提到的几种证据,只是工程施工纠纷中常见的一部分,实际上,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还可能需要其他证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证据(3篇)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证据(3篇)

第1篇一、证据的种类1. 书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结算协议等。

2. 物证:如工程实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施工图纸等。

3. 视听资料:如施工视频、照片、录音等。

4. 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合同电子版等。

5. 证人证言: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家证人等。

6.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纠纷事实的陈述。

7. 鉴定意见: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问题的鉴定。

8. 勘验笔录:对施工现场、工程实体等进行勘验的记录。

二、证据收集要点1. 完整性: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证据。

2. 及时性:在纠纷发生后,要及时收集证据,以免证据灭失或难以收集。

3. 可靠性: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关联性:收集与纠纷相关的证据,为解决纠纷提供有力支持。

5. 法律效力: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法律效力,确保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被采纳。

三、常见证据材料分析1. 招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同价款和工程范围的重要依据。

2. 施工安装合同:合同明确了承包方承接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范围、工期等,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3. 项目图纸:图纸反映了工程的设计意图和施工要求,对工程质量、工程量等问题有重要影响。

4. 施工日志:记录了施工现场的施工情况,对工程质量、工程量等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5. 付款凭证:证明已支付工程款,为解决工程款支付纠纷提供依据。

6. 验收报告:证明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纠纷有重要参考价值。

7. 鉴定意见: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问题进行鉴定,为解决纠纷提供专业依据。

总之,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

各方当事人应充分重视证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一、合同文件及附件应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这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

同时,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进度计划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文件都应作为证据提交。

二、施工日志和会议纪要施工日志详细记录了每日的施工情况,是反映工程进展和问题的重要证据。

任何会议纪要,尤其是关于变更、延期、质量等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也应作为证据提交。

三、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书面通信记录,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交流和指示,对于解释合同条款和责任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施工现场照片和视频定期拍摄的施工现场照片和视频可以直观地展示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对于证明施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具有重要价值。

五、质量检验报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验收报告,可以证明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六、进度付款记录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发票、付款通知书等,这些可以证明付款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

七、变更订单和索赔文件如果工程中出现了变更或者需要索赔,应当提供相关的变更订单和索赔文件,以证明变更的原因、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八、专家意见和鉴定报告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争议中,可能需要专家的意见或者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报告来辅助判断。

九、证人证言如果有可用的证人,其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证人可以是参与施工的人员、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

十、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应当作为证据提交。

在整理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

2. 证据应当清晰、完整,能够直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应当请专业人士进行解释和证明。

4. 证据的整理和提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建设合同纠纷中的证据

建设合同纠纷中的证据

建设合同纠纷中的证据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背景1.1 本协议书旨在解决甲乙双方在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明确处理纠纷所需的证据及其提交方式。

1.2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照协议条款处理相关纠纷。

二、纠纷的原因及背景2.1 纠纷原因:2.1.2 相关争议的背景及事实:(详细描述争议的背景情况)。

2.2 双方的主要主张:2.2.1 甲方主张:(具体说明甲方的要求或主张)。

2.2.2 乙方主张:(具体说明乙方的要求或主张)。

三、证据的种类与提交方式3.1 证据的种类3.1.1 书面证据: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等。

3.1.2 物证:包括工程图纸、施工现场照片、材料样品等。

3.1.3 证人证言:涉及人员的证词及相关证人名单。

3.1.4 其他证据:例如音视频记录、专家鉴定报告等。

3.2 证据的提交方式3.2.1 提交时间:甲乙双方应在纠纷发生后____日内提交相关证据。

3.2.2 提交方式:证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原件及复印件。

3.2.3 证据存档:提交的所有证据应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查验。

四、证据的审查与确认4.1 证据审查4.1.1 双方应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及相关性。

4.1.2 如一方对证据有异议,应在收到证据后的____日内提出,进行协商解决。

4.2 证据确认4.2.1 双方确认的证据应在协议中列明,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4.2.2 未经确认的证据不能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依据。

五、纠纷的解决5.1 解决方式5.1.1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

5.1.2 若调解无效,纠纷可提交至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5.2 解决期限5.2.1 纠纷处理及证据审核的时间期限为____日,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证据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文件资料,如会议纪要等
(2)律师函
(3)争议解决文件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证据目录,代理词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证据目录,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目录(原告提供)证据一:明亮安防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1份。

系原件。

证据形式书证,证据来源被告,原告留存证明目的:1、2016年7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明亮安防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明亮安防智能化系统施工,2、工程内容为可对讲机、室内报警、门卫安防、周界报警及电视监控、背景音乐、公共广播、停车场及小区监控、电子巡更、小区车辆出入管理、广场草坪、弱电外网及室外有线电视系统,以上工程范围内的挖沟、填埋、井、盖工程。

3、合同总价为2480000元,付款方式为按施工月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工程进度70%,竣工后调试运行正常付到80%,结算完留5%保修费,余款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付清。

开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10月25日;4、合同签订时,被告负责工程施工的委托代理人即被告公司经理花胜签字,花胜在工程施工签署法律文书行为系被告公司的行为,被告应对花胜的代理行为负责。

证据二:竣工交接书6份系原件。

证据形式书证,证据来源被告,原告留存证明目的:原告在2016年6月20日为被告明亮安防智能系统施工后,被告负责人花胜、被告所属宁夏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年7月26日起对原告施工的北景音乐子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约定背景音乐、公共广播、广场草坪音乐)、电视监控子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门卫安防系统、周界报警及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及小区监控系统)、巡更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电子巡更系统)、小区大门口道阐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停车场及小区监控系统、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门卫安防系统、周界报警及电视监控系统)、彩色可视对讲及家居报警子系统(即合同工程内容可视对讲系统、室内报警系统)进行竣工验收交接,被告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被告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交接被告验收,被告应当支付工程款。

证据三:3-1明亮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合同书一份系原件。

建设工程合同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证据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约定的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证据的种类、收集、运用和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合同证据的种类建设工程合同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1.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等所记载下来的证据。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款的支付凭证等。

2. 物证:物证主要表现为建筑合同中所标志的已经完成的建筑物等。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物证主要是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的实物证据。

3.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主要表现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已经录像等资料。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视听资料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约定以及履行合同的情况。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主要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履行工作人员的陈述。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履行合同的情况等。

5.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述。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6.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主要表现为刑事为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鉴定结论可以作为专业意见证明工程质量、工程款等方面的问题。

7. 勘验笔录:勘验笔录主要表现为应承包方或发包方的申请。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勘验笔录可以记录现场情况、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三、建设工程合同证据的收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是关键环节。

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证据的保存:当事人应当妥善保存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凭证等,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提供证据。

2. 证据的收集: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款的支付凭证等。

建设工程施工举证(3篇)

建设工程施工举证(3篇)

第1篇一、证据种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包括:1. 当事人陈述: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口头陈述、书面陈述等。

2. 书证:如合同、协议、工程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3. 物证:如工程现场照片、施工材料、设备等。

4. 证人证言:包括现场工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等证人提供的证言。

5. 试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6. 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7. 鉴定意见:包括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等。

8. 勘验笔录:包括现场勘验、工程质量勘验等。

二、举证要点1. 证据的真实性: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篡改。

2. 证据的关联性:提供的证据应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关联,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3. 证据的充分性:提供的证据应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排除合理怀疑。

4. 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取得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举证策略1. 提前准备:在诉讼前,应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在庭审过程中展示和质证。

3. 重点突出:针对案件的关键事实和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提供证据。

4. 善用证人:合理运用证人证言,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5. 及时鉴定:对于需要鉴定的证据,应尽早申请鉴定,确保鉴定意见的权威性。

6. 妥善保管: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妥善保管,防止证据遗失或损坏。

7. 质证答辩:在庭审过程中,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有效质证和答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掌握证据种类、举证要点和举证策略,有助于提高案件胜诉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2篇一、证据的种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包括: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虽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但可以作为其他证据的补充。

2. 书证:包括合同、协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材料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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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大全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招标合同、建设工程投标合同、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具有相关资质证据,比如相关建筑施工资质、劳务资质情况;
(4)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5)挂靠和被挂靠之间的内部合同;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包、转包合同。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签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承包人超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资质范围登记的证据;
(5)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证据;
(6)因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证据;
(7)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证据情况,包括但是不限于: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证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缺陷证据、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相关证据;
(8)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质保金约定情况证据、履行情况的证据;
(9)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工程造价结算协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以及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计价基础计价标准的适用证据;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垫资以及垫资约定情况的证据;
(11)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证据;
(1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证据。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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