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天然气专项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汝阳县天然气专项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河南省汝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0)》的专业规划之一,是汝阳县天然气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天然气建设和管理等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3条规划依据

1)《汝阳县城市天然气专项规划》设计委托书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

4)《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5)《河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6)《河南省天然气发展和利用规划纲要(2011-2020)》

7)《河南省汝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0)》

8)《洛阳市燃气利用规划(2009-2020)》

9)《洛阳市车用天然气“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

10)《洛阳市车用天然气发展规划(2015-2020)》

11)《汝阳县统计年鉴》

12)《汝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13)《汝阳县小店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1-2020)》

14)《河南省汝阳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

15)《汝阳县蔡店乡总体规划(2009-2020)》

16)《汝阳县陶营乡总体规划(2009-2020)》

17)《汝阳县内埠乡集镇总体规划(2007-2020)》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汝阳县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能源资源、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天然气管网和场站设施,保障供气安全,提高燃气普及率,改善汝阳县能源结构,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汝阳县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5条规划原则

1)以汝阳县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能源规划为依据,满足地区发展需要。

2)以安全稳定供气为首要原则。充分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环境要求,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结合。

3)气源的选择以清洁环保、优质经济、稳定供应和安全可靠为原则。

4)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用户市场调研,科学预测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需求量及发展梯度,合理分配各类供气对象的供气分配比例,优先保证民用供气。

5)合理规划布局管网系统。燃气主干管道走向,符合城市道路长远规划和各类用户分布的要求,尽量避免在管道可用期限内开挖道路致使改建或重建天然气管道。

6)节约用地、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协调景观的原则。

第6条规划范围及人口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汝阳县域,重点规划区域为城区、汝阳产业集聚区和拓展区、小店工业集中区、小店镇区、蔡店乡、陶营镇和内埠镇;其他乡镇(、、、、、、三屯镇)仅在场站设施方面做统一规划、协调。

规划的用户为规划区内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采暖用户、工业用户及天然气汽车用户。

规划面积及人口表

第7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其中,近期2015-2017年;远期2018-2020年。

第8条规划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和供气对象。

2)燃气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3)预测供气市场容量,确定供气规模。

4)选择和确定气源,制定供气方案,规划布局输配管网系统。5)布局规划高中压调压站、汽车加气站及后方设施。

6)确定天然气综合管理系统方案。

7)提出天然气安全供气保障方案。提出安全、环保及消防措施。8)工程量和投资估算。

9)近期建设规划。

第9条规划指标

汝阳县近期规划指标(2017年)

汝阳县远期规划指标(2020年)

第二章气源规划

第10条气源选择

本规划确定汝阳县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可利用的管道气源有西气东输二线、中石化鄂尔多斯气源、山西煤层气、西气东输三线、义马煤制天然气等,以上气源均可通过小庄—伊川—汝阳输气管线为汝阳县供气。压缩天然气气源做为规划区管道气未到达地区用户供气气源。液化天然气作为汝阳县应急和补充气源。

第11条气源供气规模

近期(2017年)管输气源及供气规模

远期(2020年)管输气源及供气规模

第三章用气规模

第一节供气范围和供气对象

第12条供气范围

供气范围包含汝阳县城区、汝阳产业集聚区和拓展区、小店产业集中区、小店镇区、蔡店乡、陶营镇和内埠镇。规划期内其他乡镇(、、、、、、三屯镇)仅在场站设施方面做统一规划、协调。

第13条供气对象

供气对象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采暖用户、工业企业用户和天然气汽车用户。

1)居民用气:指具备民用天然气使用条件的居民用气,包括炊事、生活热水等。

2)商业用气:主要指炊事、锅炉、科研等用气。

3)工业生产用气:工艺生产设备和工业锅炉等用气。

4)采暖用气:供给建筑房间采暖用的燃气锅炉用气。

5)天然气汽车用气:出租车、公交车、城际客运、重型货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用气。

第二节各类用户耗热定额的确定

第14条居民用户耗热指标

根据《洛阳市燃气利用规划(2009-2020)》,确定本次规划居民用户耗热指标。

近期(2017年):50万大卡/人·年

远期(2020年):55万大卡/人·年

第15条商业用户耗热指标

主要商业用户耗热指标

第16条工业用户耗热指标

工业用户的耗热指标主要根据其燃料消耗指标进行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