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案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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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案场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私利。

2、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

3、销售案场工作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理,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等相关记录,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

一. 销售案场守则

1. 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恪尽职守。

2. 严守公司业务机密、销售资料请妥善保管,不得外传调动,每天应将销售资料交销售主管存档。

3. 热情招待客户,倒水及说礼貌用语。按公司接待流程、规定接待客户,接待完客户后应立即收拾现场。

4. 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电话请假、矿工,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向案场经理(或主管)申请报备、交接清楚有关工作情况。

5. 严禁在销售案场喧哗、打闹、玩耍、聊天。

6. 销售案场的一切书籍、办公用品、设施等一律不得外带或私自挪用、工作用后物品自觉放回原处。

7. 工作时间禁打私人电话,长途工作电话须先报批登记,后使用。

8. 营销员应及时填写来电来访登记表、已购客户资料表,每天交销售主管存档。

9. 凡公司刊登广告日、展销会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向经理审批。

10.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工作状态,不打瞌睡、不乱吃喝零食讲究卫生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不看无关书籍报刊,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

11.工作期间须仪容整洁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12.女士淡妆上岗,男士着装整洁。

13.做好案场的卫生工作,保持沙盘、谈判桌及宣传资料的整洁。

14.工作期间所有员工团结协作,体现出优秀的团队精神。

15.工作期间不得接待私客,且通电话时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限时5分钟。

16.爱护公共财物、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形象、信誉。

17.如有客户来电咨询要简洁明了不要长时间占用热线而致使客户电话无法接通。

18.以上各项制度由案场主管监督执行。

销售案场守则的监管

通过销售案场管理罚则来完善日常的规范管理,做到有规可循、处罚有依。

A.罚则形式:

1. 口头警告、白单警告

2. 黄单警告、罚10元(主管、经理执行)

3. 书面警告、罚50元及行政降级(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经理执行)

4. 渎职警告/劝退、罚100元及停职学习(销售总经理执行)

5. 除名、扣除所有未出佣金的50%(销售总监、项目经理)

B.处分标准

违反以下1---09条守则者作口头警告、白单警告处理:

1. 不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2. 不按公司要求坐、立、行。

3. 不按规定摆、拿、放销售资料及办公物品、设备。

4. 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

6. 接待不热情、不使用礼貌用语、不主动问候。

7. 不按公司接待流程、规定接待客户,接待完客户后不收拾现场。

8. 上班状态不佳、打瞌睡、工作不积极主动者。

9. 工作现场吃喝、吵闹、玩耍、聚众聊天、看无关书报。凡违反以下10---18条守则者作黄单处理:

10.凡受过3次口头警告、白单处理。

11.无故早退、旷工、迟到、工作时间擅自外出。

12.未经批准擅自补休、调休。

13.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着装。

14.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争吵.

15.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16.不及时填写或上交<<来电来访登记表>>。

17.带情绪上岗,给客户造成影响者。

18.撒谎、隐瞒事实真相、包容、纵容违规违纪。

凡违反以下19---25条守则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9.凡受过两次黄单处理者。

20.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搞不团结。

21.利用职权给亲友方便、特殊优惠。

22.违犯公司保密规定。

23.弄虚作假、虚报业绩。

24.态度蛮横顶撞上级。

25.在宣传时无中生有,造成公司恶劣影响。

凡违反以下26---35条守则者作除名处理:

26.凡受过两次书面警告者。

27.私人以各种形式向客户索取利益、要客户请客送礼。

28.由于个人行为而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信誉。

29.与客户发生打闹、争吵、打架。

30.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泄漏公司客户资料、公司机密。

31.拒绝执行公司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纪律。

3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规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33.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者(抢单、恶意撞单)。

34.恶意破坏公司财物。

3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销售案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利于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指定本制度。

1、门、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

3、谈判桌、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

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4、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宣传资料、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整齐;销售人员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5、沙盘清洁要及时,做到无灰尘、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6、水池内保证无漂浮之杂物,保持水的洁净,定时定量给予换水;

7、大厅内、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杂务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8、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9、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以上卫生管理条例自即日起正式颁布,须认真执行,由案场主管及销售经理共同进行监督、检查,每查处一次一条罚款5元,罚款由销售部当日值班人员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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