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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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后果
合同解除后,会发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填空题库员工权益法律知识竞赛(包含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3、填空题库员工权益法律知识竞赛(包含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答案:工人阶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2.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答案: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案: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4.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答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5.国有经济,即,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答案: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双层经营体制。

答案: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7.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答案: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8.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关系。

答案:人身;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9.民事主体的权利、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答案:人身;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10.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1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12.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13.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视为住所。

答案:经常居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14.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王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王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王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6【案件字号】(2021)豫10民终245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君李杰朱雅乐【审理法官】崔君李杰朱雅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王旭【当事人】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王旭【当事人-个人】王旭【当事人-公司】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菅运生河南许之以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菅运生河南许之以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菅运生【代理律所】河南许之以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被告】王旭【本院观点】根据双方诉辩意见,二审争议焦点是:一审判决解除涉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退还购房款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显失公平催告撤销代理违约金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诉辩意见,二审争议焦点是:一审判决解除涉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退还购房款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案中,上诉人在发布广告图片时及销售场地的沙盘未如实的将二楼通往下沉式庭院的步梯告知被上诉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显示该步梯的存在。

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十八条约定:“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从双方提交的证据上判断,二楼通往下沉式庭院的钢架结构涉梯,并非与楼房主体同时建造,而是在主体完工后增加的;上诉人也未提交楼房设计、施工图纸或者变更设计及施工图纸,予以证实该步梯是楼房设计的需要。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及法律后果的相关裁判规则9条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及法律后果的相关裁判规则9条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及法律后果的相关裁判规则9条重点条文《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法条变迁说明《民法典》第806条为新增条文,系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4项、第9条第2、3项以及第10条第1款的合并整理。

本条对特定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解除进行了细化规定,以期在给予建设工程合同守约方必要救济,赋予当事人必要的合同解除权的同时,尽力维护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法信· 影响条文【影响关系:吸收并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法信· 类案裁判规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后是否预留质量保证金没有特别约定,则在认定发包人应付工程款时,不可直接适用原合同中有关质量保证金的条款——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与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民法典第三编(一)

民法典第三编(一)

第三编合同目录第三编合同 (1)第一分编通则 (1)第一章一般规定 (1)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3)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8)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9)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14)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5)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7)第八章违约责任 (21)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虚假宣传引发的加盟费退还纠纷案

虚假宣传引发的加盟费退还纠纷案

虚假宣传引发的加盟费退还纠纷案案例详情:在202X年,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一家名为“优选加盟”的公司,该公司经营一种特色餐饮品牌。

优选加盟在广告中承诺,加盟商将获得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服务,确保加盟商能够快速盈利。

受到广告吸引,张某某在没有详细了解的情况下,与优选加盟签订了加盟合同,并支付了加盟费10万元。

然而,在加盟后,张某某发现优选加盟提供的服务与广告承诺严重不符,技术支持不到位,市场推广几乎没有,导致张某某的店铺经营困难,亏损严重。

张某某认为优选加盟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还加盟费,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某将优选加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退还加盟费。

案例分析:本案的关键在于优选加盟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优选加盟在广告中作出的承诺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

在本案中,张某某提供的证据显示,优选加盟在广告中承诺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服务并未兑现,导致张某某的店铺无法正常经营。

优选加盟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张某某有权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还加盟费。

案例启示:加盟作为一种创业方式,受到了许多创业者的青睐。

然而,市场上也存在一些不诚信的加盟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加盟商,导致加盟商损失惨重。

本案给广大创业者敲响了警钟,在选择加盟项目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全面了解加盟公司的背景、实力和信誉,避免盲目跟风。

同时,创业者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一旦发现加盟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可以抵消债权(3篇)

法律规定可以抵消债权(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抵消,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相互负有债务,且债务的种类、性质和数额均相同,双方协商一致,互相抵消各自债务的行为。

在我国《民法典》中,债权抵消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法律规定下债权抵消的适用条件、法律效力以及实践中的应用。

二、债权抵消的法律规定1.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债务人抵消其债务。

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债权人抵消其债务。

”2.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务的种类、性质和数额均相同的,可以相互抵消。

”3.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人请求抵消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通知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履行债务。

”4.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不得恶意抵消。

恶意抵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债权抵消的适用条件1. 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负有债务的关系。

2. 债务的种类、性质和数额均相同。

3.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抵消协议。

4. 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四、债权抵消的法律效力1. 抵消后的债务消灭,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 抵消后的债务,债务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3. 抵消后的债务,债务人不得再行主张。

五、债权抵消的实践应用1. 买卖合同中的债权抵消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相互抵消债务。

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货款。

随后,甲公司因故未能按时向乙公司支付部分货款。

此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甲公司未支付的货款与乙公司未支付的运费相互抵消。

2. 劳动合同中的债权抵消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相互抵消债务。

例如,某公司欠职工工资,职工欠公司房租。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工资与房租相互抵消。

3. 债权债务转移中的债权抵消在债权债务转移中,原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相互抵消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三编合同一分编通则: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二分编典型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备3篇)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备3篇)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备3篇)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第1篇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_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第2篇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_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_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第3篇民法典规定,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达成时,合同就会自动解除。

《_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_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通关特训题库 第18期

《民法典》通关特训题库 第18期

《民法典》通关特训题库第18期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单选题)若债权人想要把合同的权利转移给合同外第三人,则需要()。

A.不必通知债务人B.应当通知债务人C.应当取得债务人同意D.以上均不对2.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欠乙5000元,甲欲让丙代其还款,但乙不同意,应由甲自己还款B.甲欠乙5000元,无力偿还,在征得乙同意后,丙同意代甲还款但后来反悔,乙依然可以要求甲还款C.甲欠乙50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得知丙欠甲5000元劳动报酬,乙有权要求丙偿还甲欠其的5000元D.甲向乙借款5000元,约定无息,一年后返还。

一年期满,甲未如约还款,乙于借款发生18个月后,有权要求甲归还本金和6个月的利息3. (多选题)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C.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得转让D.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 (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转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征得债务人同意B.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D.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5. (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变更和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然后通知对方即可B.合同转让是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C.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D.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通知债权人还有1道题请点击阅读原文答题1.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故本题答案选B。

2.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抵消的法律规定(3篇)

债务抵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在与债权人之间相互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将各自的债务相互抵消,从而免除债务的行为。

债务抵消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简化债务关系、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债务抵消的法律规定,包括债务抵消的概念、适用条件、程序、效力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等方面。

二、债务抵消的概念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在与债权人之间相互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将各自的债务相互抵消,从而免除债务的行为。

债务抵消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 同一债务的抵消: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的债权金额相等,双方达成协议,相互抵消债务。

2. 不同债务的抵消: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的债权金额不相等,但双方协商一致,将各自的债务相互抵消。

三、债务抵消的适用条件1. 债务人、债权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2. 债务人、债权人相互负有债务;3. 债务人、债权人之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得抵消的情形。

四、债务抵消的程序1. 双方协商:债务人、债权人就债务抵消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签订协议:债务人、债权人签订债务抵消协议,明确债务抵消的范围、方式、期限等。

3. 协议生效:债务抵消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登记备案:债务抵消协议生效后,债务人、债权人可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五、债务抵消的效力1. 债务抵消后,债务人、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消灭。

2. 债务抵消具有溯及力,即抵消前债务人、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视为不存在。

3. 债务抵消不影响债务人、债权人之间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履行。

六、债务抵消的法律风险1. 违反法律规定的抵消:债务抵消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导致抵消无效。

2. 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债务抵消可能损害与债务人、债权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方的利益。

3. 抵消协议存在瑕疵:债务抵消协议存在瑕疵,可能导致抵消无效。

七、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民法典合同

民法典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法学考研初试题目及答案

法学考研初试题目及答案

法学考研初试题目及答案模拟试题:法学考研初试题目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习惯法D. 行政法规答案:C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D.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答案:D3. 在我国法律中,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4. 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A. 主体合格B. 内容合法C. 形式合法D. 意思表示真实答案:C5.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一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C. 对民事判决不服D.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下列哪些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 平等权B. 受教育权C.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D. 劳动权答案:A, B, C, D7.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答案:A, B, C8. 在我国法律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侵权行为?A.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B. 诽谤他人名誉C.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D. 违约行为答案:A, B, C9. 下列哪些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答案:A, B, C, D10.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哪些是公司设立的条件?A.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B.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C. 有公司章程D. 有公司住所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When you can't make a decision, let time help you decid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导读: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认定的,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的、一方存在欺诈行为的、存在胁迫签订的合同、存在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的等,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双方协商来解除合同的。

一、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民法典》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2年学法考试题答案

2022年学法考试题答案

2022年学法考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D. 以上全是答案:D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3. 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A. 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行为B. 法律行为可以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C. 法律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D. 法律行为的效力受法律保护答案:C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的种类包括: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所有上述种类答案:D5.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的原则是:A. 无罪推定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公平正义原则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以下哪些权利?(多选)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休假的权利C.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D.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答案:A、B、C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多选)A. 未经授权复制他人作品B.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C. 发明创造未获专利权人许可而擅自使用D. 合法购买并使用盗版软件答案:A、B、C三、判断题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错)2. 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对)3. 网络空间不是法律的管辖范围,网络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错)四、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同时,行使这些自由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 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

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

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在当前社会中,随着社交软件的流⾏,⼀些⼈会采取发微信的⽅式向他⼈发送解除合同告知函。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是通过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微信发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是否有效是具体约定⽽定。

微信解除合同属于约定解除。

那么,微信解除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发送此条解除合同微信的⼈是否享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权若满⾜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符合五个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通过微信⽅式解除合同的,⾃该微信送达对⽅之⽇起,该合同即时解除。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条 当事⼈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时,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在履⾏期限届满前,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债务;(三)当事⼈⼀⽅迟延履⾏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四)当事⼈⼀⽅迟延履⾏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第五百六⼗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使期限,⾃解除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起⼀年内不⾏使,或者经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五条 当事⼈⼀⽅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

合同⾃通知到达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在⼀定期限内不履⾏债务则合同⾃动解除,债务⼈在该期限内未履⾏债务的,合同⾃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当事⼈均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为的效⼒。

法学作业题库及答案详解

法学作业题库及答案详解

法学作业题库及答案详解在法学教育中,作业题库是帮助学生巩固课堂知识、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工具。

以下是一套法学作业题库及其答案详解,供学生参考。

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制度是:A. 社会主义制度B. 资本主义制度C. 封建制度D. 共产主义制度答案: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政治权D. 知识产权答案:C。

民事权利主要涉及个人或法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政治权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范畴。

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属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动机B. 犯罪行为C. 犯罪结果D. 犯罪对象答案:B, C, D。

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对象,犯罪动机虽然对量刑有影响,但不是构成要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可以作为合同的解除条件?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一方违约C. 不可抗力D.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答案:A, B, C, 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可以因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违约、不可抗力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因解除。

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预备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错误。

犯罪预备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犯罪,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2025年模拟试题及解答参考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2025年模拟试题及解答参考

2025年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模拟试题及解答参考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 主体B. 客体C. 内容D. 形式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形式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2、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 未满18周岁的公民均无民事行为能力B.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所有民事活动均无效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中,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但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除外。

因此,选项C正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标的物已实际交付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而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4、关于物权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当事人可以自由创设物权B.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C. 物权的种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D.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创设或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一、引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是中国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法条,该条款规定了……
二、概述
2.1 法条内容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2.2 法条的背景和意义
该法条的制定背景是……
三、具体分析
3.1 法条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法条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3.2 法条的解释与争议
该法条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的解释困难和争议是什么?
3.3 制定该法条的原则和理由
为什么制定该法条?有哪些原则和理由支撑?
3.4 相关判例分析
结合相关判例,具体分析该法条的具体应用和解释。

四、对法条的评价与建议
4.1 评价
根据以上分析,该法条的优点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4.2 不足与改进
该法条在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和改进?
4.3 法条的前景
对未来该法条的应用前景的预测和展望。

五、结论
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范围内,全面理解和合理解释该法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以后的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该法条的应用。

土木工程必备知识点-《民法典》合同编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修订 八大方面、119个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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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修订?八大方面、119个疑难问题解答!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人民的权利法、宣言书,是全民守法的教材,是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施行后,诸多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如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等。

建经律所致力于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法律服务,一直关注《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一章与原《合同法》建设工程章节的修订,结合立法背景、实践经验及专家分析,就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文进行了梳理与解读,以供参阅。

将“肢解”修改为“支解”解读《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将原《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表述中的“肢解”变为“支解”。

“肢解”一词表示分解四肢,古代酷刑之一。

现在多比喻分解,分散。

“支解”一词也是古代碎裂肢体的一种酷刑,现多比喻外力将某完整的东西分割成碎块。

“肢解”和“支解”虽然在某些时候可以通用,但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其本意是将建设工程分割成几个部分发包给多个承包人,因此在建设工程领域中,适用“支解”比“肢解”更为恰当。

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情况下工程价款结算点击查看大图解读1请求权主体在《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中规定“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表述的请求权主体是承包人,因此有观点过分的拘泥于该条的文字表述,误认为发包人无权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司法实践中存在因理解有出入导致的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

比如:▪案例1“发包人xx公司与承包人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仅为解释说明问题,在此隐去发包人和承包人真实名称)中,xx公司与xxx 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才补办了招投标手续,后因价款结算发生纠纷。

承包人xxx公司诉至法院,以串标导致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按实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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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总称,是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法律。

其中,第五百六十六条是关于离婚的,这是许多人在婚姻生活中不得
不面对的问题,因此这个条文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也可以由
一方提出或依法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
登记确认;如果一方提出或依法起诉离婚,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
书确认。

此外,第五百六十六条还规定了一系列离婚的情形。

例如,一方
有配偶者的,可以离婚;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也可以离婚。

此外,还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分居满一年的,夫妻感情长时间不和睦
的等离婚情形。

这些规定在婚姻生活中出现问题时提供了不同的解决
方案。

最后,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虽然看起来比较简单,但其实是一
个非常精细的规制体系。

它既需要依法行使,又要维护夫妻之间的关系;既要考虑到个人的权益,又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因此,在
婚姻中要学会理性的看待问题,保持积极的态度,才能够更好地维护
夫妻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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