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适用于园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标准化厂房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租赁房屋概况

1.1本合同中的租赁房屋为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园【】#楼第【】层。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的标准化厂房。

1.2租赁房屋面积约【】平方米。租用面积以房产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房产证登记不明确时,以乙方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

1.3由甲方负责将租赁房屋的水、电源管道铺设至厂房墙体外,进入乙方租用区域内的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铺设安装。

2 租期

2.1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届满,若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约定。

3 租赁房屋用途

3.1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专用于【】的研发□生产□销售□。年产总值不低于【¥】万元。

3.2乙方总投资不低于【¥】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万元。

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租赁房屋的用途,或者闭置租赁房屋。

4 租赁房屋的交付

4.1甲方应于【20】年【】月【】日之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20】年【】月【】日之前将生产经营设备搬迁入租赁房屋并投入生产。

4.2租赁期届满前,双方无意签订续租合同的,乙方在租期届满之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

5 租金及支付

5.1在租赁期内,为第【】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每月租金为【¥】元/㎡;第【】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每月租金为【¥】

元/㎡;第【】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每月租金为【¥】元/㎡。

5.2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满个月前的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租金的 %。

5.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保证金【¥】万元。租赁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交返还甲方后,若乙方无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根据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在退还前不计算利息。

5.4租期届满后,双方续签租赁合同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价格。

6 特别约定事项

6.1甲方为乙方安装载重不低于2吨的标准货运电梯,设备及其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安装完毕后,乙方对货运电梯有其他需求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货运电梯的使用构成妨害。若乙方所租赁标准化厂房内已安装有不低于2吨的标准货运电梯,或者乙方不需要货运电梯,本款约定对双方无约束力。

6.2乙方入住租赁厂房后一年内,在租赁房屋内的年生产总值应不低于【¥】万元,实现税收贡献应不少于【¥】万元。

6.3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规定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

6.4乙方所使用的电话、电视和网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开通并承担费用。乙方所产生的一切欠费与甲方无关。如办理相关手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6.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好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6在租赁期内,乙方投资建设、生产的一切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和环境评估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环保要求。若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6.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制度,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 租赁房屋的装修与管理维护

7.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必须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应以书面形式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房屋的原有结构。

7.2乙方在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管理和维护义务, 因租赁房屋、场所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确属该租赁房屋设计、建造原因所引起的建筑质量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7.3乙方在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的装修费、维护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4在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均未发现该房屋及场所存在瑕疵。但乙方在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发现租赁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通报给甲方。

7.5租赁期满,乙方添置在租赁房屋上的物品,乙方可以拆除。但附合在房屋上,拆除添置物会影响房屋结构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以书面通知保留的添置物,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对该物品进行评估,乙方按照评估价格将添置物转让给甲方。

8 合同变更

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9 合同解除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因一方严重违约给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合同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或者逾期个月未支付租金;

(2)乙方将租赁房屋闭置达个月以上,或者乙方投资、生产经营规模未达到条或条标准的;

(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信访,影响社会给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租赁物,且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和保证金,甲方可以不予退还。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无故干涉乙方的独立自主活动,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甲方出租房屋确实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