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工安全考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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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问题对人类的重要性是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并不被人们所认识的,它主要体现在事故的伤亡严重,经济损失巨

大、社会影响恶劣且影响深远等方面。

2.违法与守法是相对的。所谓违法,就是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和内容。

3.临时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内容为: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厂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

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的职工,由于不服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其他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达到不到工业

卫生标准的不能立项。

6.《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待遇。”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

匿的,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

8.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人员,构成犯罪的,对

责任人要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报复陷害罪论处,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惩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9.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包括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10.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11.防止硫化氢中毒的十条规定包括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后要接受有关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的教育

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2.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时,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

事故发生。

13.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认真学习贯彻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指南、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规章制

度,并落实和实施。

14.上报股份公司事故中一般事故包括油田无控井喷事故。

15.所谓“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群众没有受到严肃处

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6.违法行为一般可分为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等

17.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拟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条件同时作同论证和评价。

1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19.生产岗位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

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20.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21.内部检查是股份公司、直属个业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同倍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

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22.员工调动工作后应可不进行入厂三级教育。

23.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的义务。

2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

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行政处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不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具有不同的安全技术特性和要求。

26.生产操作人员职责内容包括学习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

27.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包括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28.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包括工作环境(设备,容器,进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1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

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29.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中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8学时,

3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31.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包括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

止作业。

32.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

识。

33.防止硫化氢中毒的十条规定包括甲、乙类油罐在进油、出油、调和时,禁止进行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

温除外)、更换或拆检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罐内液面静止10min后,方可作业上述作业。

34.有关法律规定,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权对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

控告,而且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职工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5.车辆安全十大禁令包括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36.法律赋予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而且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除作业

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更不得以此由此给予处分,更不得予以开除。

37.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其中包括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38.安全生产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职工工作在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最了解、最熟悉,具有

他人不能替代的作用,应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39.守法就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去做。这些行为规则通常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40.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

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41.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

42.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43.职工直接进行生产作业,是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责任人。

44.《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职工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

45.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

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6.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

领导批准。

47.有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场所,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人前段时间的管理人员做出报告。

48.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包括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49.企业“三标”管理是指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

50.职工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赔付和民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51.上报股份公司事故中一般事故包括炼化、销售企业1次跑、冒、漏油(料)及油品变质在10t及能上能下;油田

企业1次跑在30t以上;管道储运企业1次中油在100t及以上;海上发生1次跑油在1t及以上;销售企业1次混油混入量100吨及以上。

52.与安全生产较近的另外一概念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

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事例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53.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54.“法不治众”从反面说胆了两个问题,一方面如为严格执法,就会形成有法不依,法形同虚设的现象;另一方面,

法律不能体现人民意志,遭到人民的反对、抵制,也会造成民不畏法的情况,而激化社会矛盾。这也就是守法是执法前提的道理。

55.广大职工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常识,懂得为什么要守法,逐步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

要保证。

56.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包括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过去时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7.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公安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5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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