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规范
胰岛素使用指征和剂量调整方法
胰岛素使用指征
当孕妇空腹血糖超过5.3mmol/L,餐后2小 时血糖超过6.7mmol/L,且通过饮食和运动 治疗无法控制时,应考虑使用胰岛素治疗。
剂量调整方法
胰岛素剂量应根据孕妇的血糖水平、孕期增 重和营养需求进行调整。医生会根据孕妇的 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并 定期监测血糖变化以调整剂量。同时,孕妇 也应学会自我监测血糖,并向医生反馈血糖 变化情况。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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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妊娠期糖尿病概述 • 产前检查与评估 • 妊娠期糖尿病治疗原则 • 并发症预防与处理措施 • 胎儿监测与围产儿管理要点 • 分娩期管理策略部署
01 妊娠期糖尿病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确诊的糖耐量异常,不包 括孕前已诊断的糖尿病患者。
药物治疗选择及时机把握
口服降糖药物
对于饮食和运动治疗无法控制血糖的孕妇,医生可能会考虑使用口 服降糖药物,如二甲双胍等。
胰岛素治疗
当口服降糖药物无法有效控制血糖时,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 选择胰岛素治疗,包括胰岛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机等。
注意药物副作用
孕妇在使用药物治疗时,应密切关注药物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 泻等,并及时向医生反馈。
诊断依据
GDM的诊断主要依据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结果。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OGTT检查,当空腹血糖 ≥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时,即可诊断为GDM。同时,还需结合孕妇 的病史、临床表现和体格检查等进行综合判断。
02 产前检查与评估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其他因素
如高龄妊娠、肥胖、不良生活 习惯(如缺乏运动、不合理饮 食)等也可能增加患妊娠期糖 尿病的风险。
02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高危人群的筛查
高危人群定义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高血压、多囊卵 巢综合症等高危因素的孕妇。
筛查时机
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
筛查方法
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筛查。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汇报人:XXX
2023-11-21病概述 •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 • 妊娠期糖尿病的并发症及预防 • 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和随访
01
妊娠期糖尿病概述
定义及发病率
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其 血糖水平高于正常范围,但不足以诊断为糖尿病的状态。
100%
各科室角色
产科负责母婴监测,内分泌科负 责血糖控制,营养科负责制定饮 食计划,心理科负责心理疏导。
80%
协作方式
各科室应定期举行联合会诊,共 同商讨最佳治疗方案,确保患者 获得全面、专业的诊疗服务。
长期随访和转诊
随访重要性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仍需密 切关注血糖变化,以及预防远 期并发症,如2型糖尿病、心 血管疾病等。
2. 进行OGTT试验,检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 血糖值。
3. 根据检测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 合诊断。
4. 诊断后需进行分型,包括轻度、中度和重度妊娠期糖 尿病。
03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
医学营养治疗
营养评估
首先应对孕妇进行营养评估,了解其膳食结构、 营养摄入状况,为后续的营养治疗提供依据。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引言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不但会对孕妇的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增加胎儿畸形、巨大儿等的风险。
因此,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期糖尿病至关重要。
筛查与诊断筛查所有孕妇都应进行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的筛查以排除潜在的妊娠期糖尿病。
一般建议在孕妇怀孕期间24至28周进行OGTT筛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建议在孕期早期(孕16周以前)进行OGTT筛查:•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有体重异常(妊娠前体重过重或过轻);•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孕期有多胎妊娠或胎儿畸形等高危因素。
诊断2013年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发表的标准把OGTT加入到诊断标准中。
它把OGTT定义为全口服75克葡萄糖在2小时后测定的血浆葡萄糖条件下进行诊断。
以下是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 mmol/L;•1小时OGTT血糖:≥10.0 mmol/L;•2小时OGTT血糖:≥8.5 mmol/L。
如果孕妇已经被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那么在接下来的孕期内,应该规律进行血糖监测,跟踪糖代谢水平,以及进一步检查是否合并其他疾病等。
治疗饮食治疗饮食治疗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首选治疗方法。
它旨在保证孕妇及胎儿所需营养的摄入量的同时,调整孕妇饮食结构,达到控制血糖的目的。
下面是一些饮食方面的注意事项:•控制总热量:孕妇应该根据年龄、孕周、体重等因素,控制总热量的摄入量;•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孕妇应该减少甜食、糖果等高糖食品的摄入量,以控制体内血糖水平;•增加蛋白质和蔬菜的摄入量:适量增加蛋白质、蔬菜的摄入量,有助于血糖的稳定。
运动治疗运动是控制血糖的有效方法,孕妇应该适量运动。
在确定运动计划时,建议向医生咨询,制定相应的运动方案。
孕期糖尿病技术操作规程
孕期糖尿病技术操作规程孕期糖尿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其特点是妊娠期特有的胰岛素抵抗和胰岛β细胞功能不足。
为了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对于孕期糖尿病的管理和控制非常关键。
下面是一份孕期糖尿病的技术操作规程,供参考。
一、筛查和诊断1. 孕妇首次产前检查时,询问孕妇是否有糖尿病家族史和孕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
2. 对高危孕妇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以筛查潜在的糖尿病。
3. 孕妇在妊娠期间如果出现多尿、多饮、多食、乏力等糖尿病症状,应及时进行诊断。
二、饮食调控1. 孕妇应遵循三餐定时定量进食的原则,并在饭前测量空腹血糖。
2. 控制总能量摄入,避免过度饮食。
3. 食物应包括高纤维、低脂肪和适量的植物蛋白。
4. 避免食用高糖食物,如糖果、甜点等。
5. 增加蔬菜和水果的摄入量,控制淀粉和糖的摄入。
三、定期监测血糖1. 孕妇应每日测量血糖,其中包括空腹血糖和饭后两小时血糖。
2. 血糖控制目标:空腹血糖<5.3mmol/l,饭后两小时血糖<6.7mmol/l。
3. 如有需要,可以在餐后一小时进行额外的血糖监测。
四、锻炼1. 孕妇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
2. 锻炼可以帮助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血糖控制。
五、胰岛素治疗1. 如果饮食和锻炼控制不理想,胰岛素治疗是必要的。
2. 胰岛素的剂量和使用方法应根据孕妇的血糖水平进行调整。
3. 胰岛素注射前应进行手部消毒,使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
六、产后管理1. 孕期糖尿病在分娩后通常可以得到缓解,但仍然需要注意饮食和锻炼的控制。
2. 产后6周后,孕妇应接受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以确保糖代谢的正常。
七、定期随访1. 孕妇应定期复诊,包括妊娠期间的血糖检查和产后的随访。
2. 孕妇应定期进行血压和尿液检查,以确保糖尿病对肾脏的影响。
孕期糖尿病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孕妇和医生紧密合作。
通过饮食调控、定期监测血糖水平、体育锻炼和必要的胰岛素治疗,孕妇可以保持血糖水平的稳定,从而保证自己和胎儿的健康。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后新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GDM)。
两者对母儿都有很大危害,必须加以重视。
【诊断标准】一、PGDM(孕前糖尿病)1.妊娠前已确认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空腹血糖FPG≥7.0mmol/L。
(2)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6.5%。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妊娠期糖尿病)1.于妊娠24~28周间,空腹血糖值≥5.1mmol/L。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前晚10∶00后禁食,试验日晨将75g葡萄糖溶于200ml~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服完,抽取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静脉血,测定血葡萄糖值;空腹血糖值,上限为5.1 mmol/L,1小时为10.0 mmol/L;2小时为8.5mmol/L,任一项等于或超过正常值,可作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治疗原则】(一)孕期母体监护1.有糖尿病史者早孕检查血压﹥20/13.3kPa(150/100mmHg),心电图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检查有增生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应作人工流产。
2.饮食管理:一旦诊断为糖尿病,即要饮食控制,以少量多餐为原则。
按标准体重[孕妇标准体重(kg)为身高(cm)-100]计算,热量为每日125.5~146.4kJ/kg(30~35kcal/kg)。
饮食中蛋白质为每日 1.5~2g/kg,脂肪为每日1g/kg,其余为碳化合物,按1/7、2/7、2/7及加餐3次分配。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概述】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患者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诊断】一、糖尿病合并妊娠1. 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 妊娠前从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期有以下表现者应高度怀疑为孕前糖尿病,待产后进行血糖检查进一步确诊。
(1)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增加或下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伴血糖明显升高,随机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2)空腹血糖(FPG)≥7.0mmol/L(126mg/dl)。
二、妊娠期糖尿病1. 75g OGTT:所有非糖尿病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行75g OGTT。
2. 具有下列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OGTT,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OGTT。
GDM的高危因素如下: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3. GDM的诊断:75g OGTT的正常值:空腹、服葡萄糖后1h、2h血糖值分别小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
任意一点血糖值异常者应诊断为GDM。
4. GDM的分级:A1级:FPG<5.3mmol/L,经饮食控制,餐后2h血糖<6.7mmol/L(120mg/dl)。
A2级:FPG≥5.3mmol/L(105mg/dl),或者经饮食控制,餐后2h血糖≥6.7mmol/L (120mg/dl)。
【治疗】一、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能否妊娠。
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产科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概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占不足20%;另外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又称妊娠期糖尿病(GDM),占80%以上。
我国发生率1-5%。
1、产前检查,≥28周者,Qd,<28周者,Qw。
2、如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建议查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及超声心动图。
3、糖化血红蛋白反映为1-2个月(8-10周)血糖控制情况,正常值应为6.5%以下(正常为4-6%),孕晚期只能反映过去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了。
【监测】1、血糖监测应每天进行,入院初期,血糖未达标准时,应行“大轮廓”血糖试验(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及22时微机血糖,下同)。
血糖达标准后可改测“小轮廓”试验(即三餐后2小时及22时血糖值,下同),如住院时间较长,且一直血糖稳定达标,可每天随机抽查一次餐后2小时血糖,但必须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大轮廓”式样。
2、大于32周者,每周至少行2次电子胎心监护及每周1次的羊水指数和生物物理评分(BPS评分)试验。
大于28周,入院后每周行至少一次胎心监护,如胎心监护有异常者酌情注意复查,当天或第二天早上执行。
每周至少测三次尿酮(尿常规)情况。
每周至沙复查一次B超,以了解胎儿及羊水等情况。
每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生化、电解质情况,心功和血脂酌情复查。
糖化血红蛋白应1-2个月(6周)复查一次(正常值4-6%)。
【饮食、胰岛素使用原则】1、饮食控制原则为:少量、多餐。
每日分5-6餐,淀粉及碳水化合物相对减少,增加蛋白及脂肪类摄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5%,蛋白质25%,脂肪20-25%。
早餐占10%-20%,午餐占20%-30%,晚餐占30%,各种加餐占30%,特别应注意睡前加餐可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
控制3-5日后收住院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和相应尿酮体(尿常规),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202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全文)
202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全文)2019年12月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 ADA)基于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在Diabetes Care 杂志上发布更新了2020年“糖尿病诊治指南”,与2019年发表的指南相比,此次指南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1],本文针对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相关内容整理介绍如下,以期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随着育龄期肥胖女性的增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病率不断攀升,妊娠合并糖尿病会使母婴相关疾病风险显著增加,包括自发性流产、胎儿畸形、子痫前期、新生儿脑病、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此外,妊娠合并糖尿病还会使子代远期肥胖、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的发生风险显著增加[2,3]。
一、孕前咨询2020年指南推荐对所有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和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常规进行糖尿病相关的孕前咨询(证据等级A级),应做到有计划妊娠,在做好妊娠准备以及血糖未控制达标前注意有效避孕(证据等级A级),强调应尽可能将孕前糖化血红蛋白(HbA1c)水平控制在6.5%以下再怀孕,以降低先天畸形、子痫前期、巨大儿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风险(证据等级B级)。
由于胎儿器官形成主要发生在妊娠的5-8周,多项研究表明HbA1c水平控制在6.5%以下先天畸形的发生风险最低。
上述推荐与2019年指南基本一致,除了孕前应严格控制和管理血糖外,2020年指南进一步强调了计划妊娠和孕前及整个孕期血糖达到并维持控制目标的重要性,较2019年指南对于患有糖尿病的育龄期女性孕前的避孕补充增加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2-5]。
二、孕前保健2020年指南推荐对于计划怀孕且既往患有糖尿病的育龄期女性有条件的应从孕前开始由包括内分泌医生、母胎医学专家、注册营养师、糖尿病健康教育专家等在内的多学科专家诊疗管理(证据等级B级),较2019年指南进一步强调从孕前开始保健的重要性。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和管理建议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和管理建议引言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一种糖尿病。
它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体内胰岛素分泌不足或胰岛素效应下降而导致的高血糖症状。
妊娠期糖尿病不仅对孕妇本身的健康造成风险,而且还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和长期健康。
因此,对于可能患上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及时的诊断和管理至关重要。
诊断标准根据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和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的建议,以下标准可用于诊断妊娠期糖尿病:1.空腹血糖:≥5.1 mmol/L(92 mg/dl)2.1小时后血糖:≥10.0 mmol/L(180 mg/dl)3.2小时后血糖:≥8.5 mmol/L(153 mg/dl)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指标超过上述阈值,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管理建议1. 饮食控制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这里给出以下建议:•均衡膳食:孕妇应保证摄入适量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并注意食物的多样性。
•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降低米面类、主食和糖类食物的摄入量,适量增加蔬菜和水果的摄入。
•分餐制:每日分为3餐和2次小食,保证餐与餐之间的时间间隔,避免饥饿状态下进食。
•控制食物的GI(血糖指数):选择GI低的食物,如粗粮、豆类、蔬菜等。
•饮食纤维:增加膳食纤维的摄入,可以选择全麦食品、燕麦片等。
2. 锻炼适度的体力活动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每周至少进行150分钟的有氧运动,可以选择散步、游泳等低强度的活动。
•避免剧烈运动,特别是在饭后。
•避免长时间久坐,可以每隔一段时间起身活动,或选择站立办公。
3. 胰岛素治疗对于无法通过饮食和锻炼控制血糖的孕妇,胰岛素治疗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胰岛素的治疗应由专业医师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调整。
•孕妇应按医嘱进行胰岛素注射,每天的剂量和注射时间应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而定。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治疗措施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治疗措施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之一,大约有2%~14%的妊娠妇女会患上这种疾病,上限甚至高达18%。
在诊断和治疗妊娠期糖尿病方面,及早诊治和正确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和治疗措施。
一、诊断1.胰岛素敏感性测试在怀孕前和怀孕初期,医生可能会按照以下方式测试您的胰岛素敏感性:餐前两小时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之后会抽取您的血液样本,这次测试通常会在您怀孕前定期进行。
如果测试结果显示您的血糖水平高于正常范围,那么您已经表现出了糖尿病的症状。
2.口服葡萄糖耐受试验在孕期24-28周,您的医生会建议您接受口服葡萄糖耐受试验(OGTT)。
在OGTT之前,您需要快十个小时,然后饮用以75克葡萄糖为基础的饮料,之后会抽取您的血液样本两次,测试结果将会反映您身体处理葡萄糖的情况。
3.糖化血红蛋白测试如果您已经被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医生可能会使用糖化血红蛋白测试,来确定您的血糖水平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调节。
这项测试使用一小块被小于10%的葡萄糖与红细胞蛋白质结合的部分血红蛋白进行测试,它可以测出过去2-3个月的血糖水平,更为精准。
二、治疗1.调整饮食饮食控制是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首要方法。
每天的饮食应该包括:蛋白质:2-3份碳水化物:3-4份脂肪:2-3份除此之外,您应该确保每天需要摄入足够的纤维和维生素,也就是蔬菜和水果。
2.控制体重女性在怀孕期间增加的体重应是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您在孕期增加过多体重,可能会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
3.运动运动可以帮助您控制体重和稳定血糖水平。
规律、适度的运动有助于控制体重、降低血糖水平,还能改善心血管功能和增强抵御疾病能力。
4.胰岛素治疗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胰岛素治疗成为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必备手段之一。
5.虫草制剂虫草制剂所含有的有效成分可以促进胰岛素分泌,调节血糖水平。
虫草制剂不仅可以改善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还可以增加机体免疫力,保护身体各个系统。
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妊娠并发症,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帮助医生和孕妇更好地应对这一疾病,保障母婴健康。
一、深入理解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
孕妇在怀孕期间体内激素水平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血糖水平升高。
高血糖状态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潜在危害,如感染、早产、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
二、掌握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机理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机理复杂,与胰岛素分泌、血糖代谢等多个方面有关。
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病理生理特点,以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三、先进的诊断方法除了传统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检测方法,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诊断方法,如羊水穿刺、无创DNA等。
这些方法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更小的风险,为早期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制定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
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是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基础,必要时还需采取药物治疗。
此外,医生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监测计划,确保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五、重视预防措施尽管糖尿病可以预防,但在日常生活中,仍需注意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以降低患病风险。
合理的饮食和适当的运动对预防妊娠期糖尿病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定期进行产检和筛查也是及早发现疾病的关键。
六、总结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和孕妇都需要充分了解疾病的知识,以便早期发现和治疗。
在未来的妊娠期糖尿病管理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个性化治疗和预防措施,以降低母婴并发症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应对妊娠期糖尿病,医生和孕妇需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诊疗方案。
通过合理的饮食、适当的运动和必要的药物治疗,同时定期进行监测和筛查,我们能够有效地控制血糖水平,减少母婴并发症,确保母婴健康。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细则
糖尿病合并妊娠及妊娠期糖尿病临床诊治细则一、定义1、糖尿病合并妊娠:符合以下任一标准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1.1孕前已知患有糖尿病,现妊娠者。
1.2孕前未知患有糖尿病,孕期检查发现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HbA1C≥6.5%,或者随机血糖≥11.1mmol/L者2、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
诊断方法是于妊娠24-28周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
依据我国卫生部GDM行业规范的诊断标准,其空腹和服糖后1h、2h的血糖界值分别为5.1-10.0-8.5 mmol/L,任一点等于或超出阈值可诊断为GDM。
二、妊娠期糖尿病的临床诊断路径1、妊娠前已确诊糖尿病的孕妇,按糖尿病合并妊娠处理。
2、妊娠前无已知糖尿病病史者采用以下路径诊断GDM:A:初次产检行空腹血糖(FPG)检查, FPG<5.l mmoI/L者于妊娠24-28周行75g OGTT, OGTT 的正常参考值:空腹、服葡萄糖后1h、2h血糖值分别小于5.1mmol/L、10.O mmol/L、8.5mmol/L。
任意一点血糖值异常者诊断为GDM。
B:FPG≥7.0mmol/L则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C:5.1≤FBG<7.0 mmol/L,建议于24-28周时复查FBG,若仍在此范围内,则诊断GDM(不需再做OGTT),若FPG<5.l mmoI/L,则行OGTT。
三、OGTT的具体实施方法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在150~200g以上,禁食 8~14 h后查FBG,然后将75g葡萄糖溶于200~300 ml水中,5 min内服完。
服糖水后1、2、3 h分别抽取静脉血,检测血糖值。
空腹、服葡萄糖后1、2 h三点血糖值分别为5.1、10.0、8.5mmol/L。
妊娠期糖尿病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一、PGDM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一项者,可确诊为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
(1)空腹血浆葡萄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7.0 mmol/L(126 mg/dl)。
(2)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服糖后2 h血糖≥11.1 mmol/L(200 mg/d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 mmol/L(200 mg/dl)。
(4)糖化血红蛋白(glycohemoglobin,HbAlc)≥6.5%[采用美国国家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项目(national glycohemoglobin standardization program,NGSP)/糖尿病控制与并发症试验(diabetes control and complication trial,DCCT)标化的方法],但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HbAlc进行糖尿病筛查。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type 2 diabetes mellitus,T2DM),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 GDM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PGDM而非GDM。
GDM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 1.推荐医疗机构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OGTT。
妊娠糖尿病的诊治
妊娠糖尿病的诊治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患有糖尿病者妊娠,称之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耐受异常。
一、GDM的诊断方法:1、GDM筛查试验GCT(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筛查时间为妊娠24~28周,随机口服50克葡萄糖,然后查1小时血浆葡萄糖数值。
50GCT1小时≥7.8mmol/L需要进一步检查75克OGTT试验以明确GDM诊断。
50GCT1小时≥11.1mmol/L应先复查空腹血糖(FBG),如果FBG≥5.8mmol/L,可确诊为GDM,不需要再做OGTT。
如果FBG正常应进一步检查OGTT。
2、GDM的高危因素:①高发种族:西班牙人、非洲裔美国人、东南亚人(尤其印度)。
②年龄>30岁、妊娠前肥胖、BMI>25kg/m2。
③孕前患有PCOS(多囊卵巢综合征)。
④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一级亲属)。
⑤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
(中、晚期妊娠由于肾糖阈下降,尿糖可以阳性)。
⑥异常产科病史(GDM病史、RDS、畸形儿胎死宫内、巨大儿)。
⑦长时间应用激素、β受体兴奋剂等。
⑧本次妊娠可疑巨大儿、羊水过多。
3、GDM的低危因素年龄<25岁、BMI<24kg/m2、妊娠前体重正常、糖尿病低发种族、1级亲属无糖尿病者、无糖耐量异常者、无产科异常病史而且没有上述高危因素者。
一般主张低危因素孕妇不必行孕期DM 筛查,这种情况下GDM发生率仅为0.3%,也有人主张常规检查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或仅做GCT 等。
二、GDM诊断标准(一)、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GDM:1、妊娠期两次或两次以上FBG≥5.8mmol/L。
2、50克GCT1小时≥11.1mmol/L,FBG≥5.8mmol/L。
3、OGTT各点血糖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下述标准者:①OGTT空腹血糖≥5.8mmol/L。
②OGTT1小时≥10.6mmol/L。
③OGTT2小时≥9.2mmol/L。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1.筛查及诊断:GDM的筛查和诊断通常在24-28周妊娠时进行。
对于高危人群,如家族史、体重超重、妊娠前糖尿病史等,建议在妊娠早期进行筛查。
常用的筛查方法为口服50g葡萄糖耐量试验(50gGCT),阳性者需进一步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75gOGTT)以确诊。
2.饮食控制:对轻度至中度GDM患者,饮食控制是首选的治疗方法。
建议合理饮食,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控制总热量的摄入,同时保持均衡的营养。
每日总热量可根据孕妇的体重、孕周和体力活动水平进行调整。
此外,还应注意餐后血糖的监测,坚持规律的饮食结构。
3.运动治疗:运动可以提高胰岛素敏感性,促进血糖的降低。
建议孕妇进行适度的有氧运动,如散步、游泳、瑜伽等。
运动的时间、强度和频率应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避免过度疲劳和剧烈运动。
4.胰岛素治疗:对于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者GDM患者产前血糖控制目标无法达到的情况,胰岛素治疗是必要的。
胰岛素治疗的方式多为多次皮下注射或者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泵,剂量和方案需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和胰岛素敏感性进行调整。
5.孕期监测:GDM患者需要进行定期的血糖监测,包括空腹血糖、餐后血糖等。
此外,还应进行孕期超声检查,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异常情况的发现。
6.分娩管理:对于达到孕期血糖控制目标的GDM患者,可选择自然分娩。
对于控制不佳或者存在胎儿异常的患者,可能需要剖宫产。
分娩时需进行孕妇和胎儿的监测,如胎心监护、血糖监测等。
7.产后随访:GDM患者分娩后不久需进行产后检查,包括血糖监测、糖耐量试验等,以排除妊娠糖尿病发展为真正的糖尿病。
此外,要注意孕期糖尿病对母婴健康的长期影响,积极改善生活方式,控制体重,定期进行血糖监测。
综上所述,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包括筛查及诊断、饮食控制、运动治疗、胰岛素治疗、孕期监测、分娩管理和产后随访等内容。
通过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可以有效控制孕妇血糖水平,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保证母婴的健康。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
它通常发生在妊娠中后期,由于孕妇体内胰岛素抵抗增加和胰岛素分泌不足所致。
妊娠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及时准确地诊断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首先,妊娠糖尿病的诊断需要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
在OGTT中,孕妇需要空腹8-14小时后饮用75g葡萄糖溶液,然后在2小时内抽血检测血糖浓度。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或者2小时后血糖≥8.5mmol/L,则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其次,孕妇在未进行糖耐量试验的情况下,如果在初次产检时空腹血糖≥5.1mmol/L,或者在任何时间点血糖≥10.0mmol/L,则需要进行糖耐量试验以确认诊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多尿、口渴、体重明显增加、反复出现尿糖阳性等症状,或者有糖尿病家族史,也应考虑进行糖耐量试验以排除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或不同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诊断时,应该根据当地的标准和医疗实践来进行判断。
总之,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依靠糖耐量试验,根据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时血糖的浓度来进行判断。
此外,孕妇的临床症状和家族史也是诊断的重要参考。
及时准确地诊断妊娠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对于有妊娠糖尿病可能的孕妇,应该及时进行糖耐量试验,以便早期发现和干预。
2024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及治疗原则
2024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及治疗原则妊娠糖尿病(GDM)是指既往无糖尿病、无糖耐量降低情况,在妊娠期首次发生。
妊娠糖尿病的孕妇比正常孕妇有更高的胎儿畸形风险,还可能导致流产、早产和巨大儿,这对母亲和新生儿的健康会有很大影响。
本文回顾了近年来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治进展。
妊娠糖尿病筛查的筛查妊娠糖尿病的筛查对象具有任何高危因素包括:①年龄35岁以上;②怀孕前身体质量指数(BMI)在28kg∕m2或以上;③直系亲属有糖尿病;④怀孕前月经不调或多囊卵巢综合征;⑤两次空腹尿糖阳性;⑥有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畸胎、羊水过多史;⑦有妊娠高血压病史;⑧当前妊娠中胎儿过大、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营养摄入过多等;⑨严重感染并伴有外阴瘙痒。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时机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应当评估是否有妊娠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进行血糖筛查。
筛查结果为阴性的孕妇应在孕24-28周时再次进行检测,如果仍为阴性,应在孕32周时再度进行筛查;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孕24-28周进行血糖筛查。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方法采用75g葡萄糖耐量检查。
由于大多数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是无明显症状的,而且空腹血糖水平往往正常,所以单凭空腹血糖检测可能无法得到诊断,因此,用75g葡萄糖耐量检查已成为妊娠糖尿病的主要筛查方法。
这种方法非常简单,通过让孕妇抽取空腹血标本后,立即口服75g葡萄糖并隔一定时间检测血糖值,以空腹血糖v5.1mmol∕L,1小时血糖V10.0mmol∕L,2小时血糖v8.5mmol∕L 为正常。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妊娠期有“多饮、多食、多尿”的“三多”症状,本次妊娠并发巨大胎儿或羊水过多者,需警惕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
但是大多数妊娠糖尿病患者没有典型的临床表现,推荐对尚未诊断为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和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正常空腹及服糖后lh、2h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InmOI/L、10.0mmol∕L>8.5mmol∕L,超过以上标准即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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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
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概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占不足20%;另外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又称妊娠期糖尿病(GDM),占80%以上。
我国发生率1-5%。
【入院医嘱】
说明:
1、产前检查,≥28周者,Qd,<28周者,Qw。
2、如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建议查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及
超声心动图。
3、糖化血红蛋白反映为1-2个月(8-10周)血糖控制情况,正常值应为6.5%
以下(正常为4-6%),孕晚期只能反映过去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了。
【监测】
1、血糖监测应每天进行,入院初期,血糖未达标准时,应行“大轮廓”血糖试
验(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及22时微机血糖,下同)。
血糖达标准后可改测“小轮廓”试验(即三餐后2小时及22时血糖值,下同),如住院时间较长,且一直血糖稳定达标,可每天随机抽查一次餐后2小时血糖,但必须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大轮廓”式样。
2、大于32周者,每周至少行2次电子胎心监护及每周1次的羊水指数和生物
物理评分(BPS评分)试验。
大于28周,入院后每周行至少一次胎心监护,如胎心监护有异常者酌情注意复查,当天或第二天早上执行。
每周至少测三次尿酮(尿常规)情况。
每周至沙复查一次B超,以了解胎儿及羊水等情况。
每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生化、电解质情况,心功和血脂酌情复查。
糖化血红蛋白应1-2个月(6周)复查一次(正常值4-6%)。
【饮食、胰岛素使用原则】
1、饮食控制原则为:少量、多餐。
每日分5-6餐,淀粉及碳水化合物相对减少,增加蛋白及脂肪类摄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5%,蛋白质25%,脂肪20-25%。
早餐占10%-20%,午餐占20%-30%,晚餐占30%,各种加餐占30%,特别应注意睡前加餐可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
控制3-5日后收住院测定24小
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和相应尿酮体(尿常规),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2、胰岛素使用原则
(1)指征:
①经正规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5.8mmol/L,或餐后血糖≥6.7mmol/L,或经饮食控制后未能达到以下血糖控制标准。
血糖控制标准
时间血糖(mmol/L)血糖(mg/dl)
空腹 3.3-5.660-100餐后2小时 4.4-6.780-120夜间 4.4-6.780-120餐前30分钟 3.3-5.860-105
②死胎、死产史或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③病情严重,严格控制饮食后出现尿酮体,只有应用胰岛素才能摄入足够食物者。
④出现内外科并发症(如感染)或因种种原因,使机体处于应激而使血糖升高者。
⑤糖尿病White分类A2-R级。
妊娠合并糖尿病White分类
4、胰岛素使用治疗方案及选择
胰岛素制剂的特点
大多数患者每日三餐前均需注射短效胰岛素以控制餐后血糖。
(1)基础胰岛素治疗:指证为空腹血糖水平高,尤其是早餐前空腹血糖水平高孕妇,方法为睡前皮下注射中效胰岛素(RPH)制剂。
(2)餐前短效胰岛素治疗:指证为空腹血糖水平正常,尤其是早餐前空腹血糖正常,而仅为餐后血糖升高的孕妇,方法为短效胰岛素三餐前30分钟注射,即R-R-R,分别控制三餐后血糖水平。
(3)四次胰岛素注射替代治疗方案:即R-R-R-NPH,为胰岛素强化治疗方案中最普通的一中方案,方法为其三餐前皮下注射短效胰岛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
(4)五次胰岛素注射替代治疗方案:即R-NPH-R-R-NPH,五次胰岛素注射是强化治疗模拟生理性胰岛素分泌模式的最理想方案。
方法为两次NPH注射分别在8:00左右及睡前22:00左右。
其中早晨8:00左右注射的NPH用以弥补前一日睡前注射的NPH及当日午餐前注射的R都在当日晚餐前作用消失而导致的晚餐前基础胰岛素缺乏区。
适应症为妊娠期内胰岛素功能非常差,即血糖波动大的脆性糖尿病患者。
5、具体方法:
(1)一般两次NPH的量约占全日胰岛素替代治疗量的30%-50% 。
(2)余50%-70%的胰岛素用量由三餐前及合理分配,具体应根据三餐用餐及餐后血糖适量调整。
①建议胰岛素用量及计算方法
孕周胰岛素用量(U/kg)
6-180.6
18-260.7
26-360.8
36-400.9-1.0
②计算体内多余葡萄糖:体内多余葡萄糖(mg)=(所得血糖值mg-100)×10×标准体重(kg)×0.6,再按每2g葡萄糖需1U胰岛素计算,另:1mm ol/L×18=mg/dl,标准体重,若身高<165cm,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165cm,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
③初始剂量为0.3-0.8U/kg.d,用总量的1/3作为试探量,宁小勿大。
(3)预混胰岛素用法:建议使用30%中效预混胰岛素(70R),用法:2/3用量用于早餐前,1/3用于晚餐前,建议用于早中孕期,晚孕期不建议使用。
(4)每次调整后观察2-3天,判断疗效,每次调整剂量的幅度为10-20%,即每次增减2-4U为宜。
(5)注射部位的选择:
①常用注射部位用:上臂外侧、腹部(脐周与腰部)、大腿外侧、臀部外上1/ 4(即肌注部位)。
②吸收速率,由快到慢:腹部>上臂>大腿>臀部。
③原则:可按照选左右对称的部位轮流注射,多次同一部位注射可造成皮下组织萎缩,药物吸收不良,注意轮换。
(6)药物影响:
升血糖的药物: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类等)、沙丁胺醇(舒喘灵)、利托君(羟苄羟麻黄碱,安宝),噻嗪类利尿剂如双氢克尿噻、袢利尿剂如呋塞米(速尿),以及硫酸普拉酮钠(普贝生)。
使用上述药物时,应密切监测血糖。
根据血糖升高的情况相应增加胰岛素的使用剂量,停用上述药物后要相应减少胰岛素的剂量。
5、产程中及产后胰岛素的使用。
(1)控制血糖在4.4-6.7mmol/L(80-120mg/dL),每2小时测定血糖。
小剂量短效胰岛素在产程中持续点滴应用
血糖(mmol/L)血糖(mg/dL)胰岛素量U/h点滴液体(125ml
/h)<5.6<10005%葡糖糖盐水
>5.6100-140 1.05%葡糖糖盐水
>7.8140-180 1.5生理盐水
>10180-220 2.0生理盐水
>12.2>220 2.5生理盐水
产后胰岛素用量减至原来的1/3-1/2或不用,产后常规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6、围手术期处理
基本与分娩相同,但因禁食,应在术前半小时测血糖1次,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应加测血糖1次。
【糖尿病患者孕前咨询】
1、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能否妊娠。
2、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3、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 h尿蛋白定量<1 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性视网膜病变已接受治疗者,可以妊娠。
4、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
HbAlc降至6.5%以下。
5、在孕前使用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
【分娩时机及方式】
1、分娩时机
(1)原则上最佳终止妊娠的时间为389-39周。
(2)无妊娠并发症的GDM A1级,胎儿监测无异常的情况下,可孕39周左右收入院,在严密监测下,等到预产期终止妊娠;
(3)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前糖尿病以及GDM A2级者,如果血糖控制良好,可孕37~38周收入院,妊娠38周后检查宫颈成熟度,孕38-39周终止妊娠;(4)有死胎、死产史;或并发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胎盘功能不全者确定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5)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者,孕36周后入院,促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3、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或胎儿生长受限(FGR)、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剖宫产史、既往死胎、死产史。
孕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者尤其胎儿腹围偏大,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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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症的治疗】
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若血糖过低,考虑饥饿性酮症,及时增加食物摄入,必要时静脉点滴葡萄糖。
因血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并发的高血糖酮症,治疗原则如下: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如果血糖>13.9mmol/L(250 m g/d1),应将普通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以每小时4~6 U的速度持续静脉微量泵推注,每1~2 h检查1次血糖及酮体;血糖低于13.9 mmol/L(250 m s/d1)时,应用5%的葡萄糖或糖盐,加入胰岛素(按2~3 g葡萄糖加入1 U 胰岛素)持续静点,直至尿酮体阴性。
然后继续应用皮下注射胰岛素,调整血糖。
补充液体和静脉滴注胰岛素治疗后,应注意监测血钾、及时补充钾。
严重的酮症患者,应检查血气,了解有无酮症酸中毒。
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