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学习资料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范的意识,规范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发生放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事件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范措施。
五、放射事件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医院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安全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三、组织放射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五、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将年剂量限值的1/4作为本单位的管理目标值:
机房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5 mSv/a
相关公众年有效剂量:0.25 mSv/a
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部分居留场所和经常居留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分别不大于2.5μSv/h和0.5μSv/h。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的意识,规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发生放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事件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措施。
五、放射事件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二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职责是确保工作场所和员工遵守放射防护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职责范围,并提供相关实例和方案。
1. 制定放射防护政策和标准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放射防护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工作场所和员工的安全。
他们需要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放射防护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
例如,在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可以制定放射防护政策,确保所有放射源的使用都符合国家的放射防护标准,以减少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辐射暴露风险。
2. 监督放射防护计划的执行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放射防护计划的执行情况。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确保辐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得到有效运行和维护。
例如,在核能公司,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必须确保所有的核反应堆设备和安全设施都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放射性物质的泄漏风险被最大限度地降低。
3. 提供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为工作场所的员工提供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
他们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培训的内容和方法符合实际需求。
例如,在实验室中使用放射性物质的科研人员,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可以组织培训课程,教授他们正确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以确保他们在实验操作中不受辐射伤害。
4. 组织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处置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他们需要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存储、运输和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要求,并且不会对员工和环境造成危害。
例如,在放射治疗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放射性药物的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5. 协助事故应急响应和调查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必须能够应对放射事故,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应急响应和调查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例如,在核电站发生放射事故时,放射防护管理小组需要与应急救援部门紧密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4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一、组织结构和成员1.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是由单位内特定人员组成的,负责放射防护管理的工作小组。
2. 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放射防护科技术人员、安全员、环境保护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3.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应当设置组长,由单位领导任命,并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职责1.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 负责放射防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保证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 监测和评估单位内放射源和辐射现场的放射性水平,确保放射源处于安全状态。
4. 组织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定期检查和维护放射防护设备和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6. 负责放射性废物和排放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保护要求得到满足。
7. 组织开展放射防护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演练,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的准备。
8. 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9. 监测放射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发生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10. 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具体职责1.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研究和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2)定期进行制度和规程的检查修订,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 负责放射防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1)制定放射防护措施的实施方案,确保放射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2)指导和监督放射防护措施在现场的有效实施,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 监测和评估放射性水平(1)组织对放射源和辐射现场进行定期的放射性水平监测和评估。
(2)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
4. 进行放射防护培训(1)组织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2)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材,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系统性。
5. 检查和维护放射防护设备和装置(1)定期对放射防护设备和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五篇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五篇第一篇: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制订日期:2002年12月修订日期2013年8月为加强放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我院放射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本职责。
一、二、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放射设备技术、安全等管理工作。
放射防护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刻苦钻研,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三、四、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辐射防护制度进行辐射防护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定期检测,六、七、八、九、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评价工作,并建立档案。
负责辐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等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出现故障与人员伤害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工作。
十、负责辐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所有辐射防护记录与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二篇: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一、建立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二、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放射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组长:装备主管副院长组员:设备科主任放射科主任医学装备质控员人员职责组长职责:负责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和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组员职责:(一)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查(三)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范的意识,规范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发生放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事件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范措施。
五、放射事件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模版(3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模版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目录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八、gelunardp____-nt双能____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九、geinfiniavchawkeye4spect/ct操作规程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十一、dsa机房管理制度十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十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十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十五、介入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六、放射剂量监测计划十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1.医院开展放射治疗,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参考Word)
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断管理规定》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为了搞好我院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李春建院长、防保所所长副组长:黄云宇副院长李兴副院长李德秀防保所副所长成员:宋文良陈锋凌英州叶世明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放射防护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根据国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院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李春建院长、防保所所长副组长:黄云宇副院长李兴副院长李德秀防保所副所长成员:宋文良陈锋凌英州叶世明(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一)迅速报告原则;(二)主动抢救原则;(三)生命第一的原则;(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最新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9、应当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 必要的防护措施; 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 避免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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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 5 mSv/a 相关公众年有效剂量: 0.25 mSv/a 机房屏蔽体外 30cm 处部分居留场所和经常居留场所周围剂量当 量率控制目标值应分别不大于 2.5 μSv/h 和 0.5 μSv/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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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配备专(兼)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 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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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范的意识, 规范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 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值班电话: 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 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 发生放 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 安排救助,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 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 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 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 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 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 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 构救治。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范文第一章引言放射防护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和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为了统一管理和协调各方的努力,提高放射防护的效果和水平,成立一个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二章职责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规定和措施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应制定相关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制定并完善放射防护措施,制定合理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指导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包括组织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培训和考核相关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跟踪和研究放射防护的最新动态,及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应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理放射事故和事故后的处置工作。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4. 评估和监测放射防护效果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评估和监测放射防护工作的效果。
通过定期的放射防护效果评估和监测,了解放射防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章工作内容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计划和计划任务书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应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年度计划和计划任务书,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计划和预期效果。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修改计划,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2. 组织放射防护培训和考核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和开展针对相关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放射防护的基础知识、防护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方面。
通过考核,评估人员的放射防护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组织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对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
一、建立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二、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放射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
组长:装备主管副院长
组员:设备科主任放射科主任医学装备质控员
人员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和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组员职责:
(一)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查
(三)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一、建立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二、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放射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组长:装备主管副院长组员:设备科主任放射科主任医学装备质控员人员职责组长职责。
负责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和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组员职责:(一)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查(三)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第二篇: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制订日期:xx年12月修订日期xx年8月为加强放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我院放射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本职责。
一、二、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放射设备技术、安全等管理工作。
放射防护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刻苦钻研,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三、四、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辐射防护制度进行辐射防护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定期检测,六、七、八、九、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评价工作,并建立档案。
负责辐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等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出现故障与人员伤害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工作。
十、负责辐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所有辐射防护记录与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三篇: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放射防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备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大型医用设施配置与使用管理方法》,为了搞好我院的放射防备管理,经研究,建立三河靓美燕郊口腔医院放射防备管理领导小组,其构成名单以下:
组长:孙跃繁
副组长:王月
成员:王付涛、陈双、张俊卿
放射防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医院放射防备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详细负责医院放射防备管理工作,详细职责以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放疗防备工作的监察与检查。
并常常检查各项制度,防备举措的落真相况。
二、组织实行放射防备法例,常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三、组织放射防备知识的宣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防备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上司相关部门按规定调整和办理放射事故,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办理建议
五、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三河靓美燕郊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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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及其职责
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权益,特成立我单位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卢显福(院长)
副组长:汪敏(副院长)
成员:蔡晓霞、黄杰
管理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本单位放射卫生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放射性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审核、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新办、校验工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法律法规与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组织工作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办理工作;各类放射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放射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放射性危害告知工作(包括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的设置和正常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与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工作;放射卫生综合档案和放射工作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放射诊疗场所的安全与保洁工作;放射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3篇)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1)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2)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3)办理放射诊疗新技术项目的审批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办坦放射诊疗而技术项目的4负贰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3)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委托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内容1)为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4)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5)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6)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托具有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股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5)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内容1)建立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档案并及时更新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6)放射诊疗设备管理工作内容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2)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3)联系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4)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放射防护检测仪器和质控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7)日常管理工作内容:1)定期组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完成检查和整改记录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完成放射诊疗管理自查工作(8)应急工作内容1)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3)在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2)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放射防护政策和指导方针: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内部的放射防护政策和指导方针,确保放射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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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经研究,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况;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三、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对放射事件应急防范的意识,规范应对突发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值班电话:一、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件的发生;发生放射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
二、放射事件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件时,应急小组应当迅速对射线装置进行断电处理并及时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放射事件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放射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辐射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放射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放射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完善防范措施。
五、放射事件预防加强日常放射防护和安全管理,避免放射事件发生。
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安全、应急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放射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防护管理目标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相关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放射防护管理目标。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将年剂量限值的1/4作为本单位的管理目标值:机房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5 mSv/a相关公众年有效剂量:0.25 mSv/a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部分居留场所和经常居留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分别不大于2.5μSv/h和0.5μSv/h。
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配备专(兼)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2、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3、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4、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才能开具X射线诊断检查申请单,并对保证受检者的防护与安全承担主要任务;5、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应特别加强对育龄妇女和孕妇、婴幼儿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6、受检者所受的医疗照射应遵循安全与防护最优化原则,使其接受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7、应选择合适的X射线检查方法,制定最佳的检查程序和投照条件,力求在能够获得满意的诊断信息的同时,又使受检者所受照射减少至最低限度。
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以“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为原则进行工作;8、X射线摄影应配备能够调节有用线束矩形照射野的准直系统,使用时应注意对准,并恰当调节,控制使用最小照射野,照射野一般不超过接收器面积的10%;9、应当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避免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受到直接照射;10、对孕妇的X射线检查应向受检者说明可能的危害,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11、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小于0.5mm铅当量;12、检查中除受检者本人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扶携或近身护理时,对扶携和护理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3、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其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3、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做到《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4、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5、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放射诊疗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6、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7、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8、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9、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放射工作人员;10、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1、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和教育培训等管理档案,并进行规范管理;12、制定与所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13、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1、应当选择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工作;2、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个人,都应接受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4、外照射个人剂量常规监测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5、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6、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在放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单位时向新用人单位提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档案的复印件;7、当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在年剂量监测结果超过当量剂量或有效剂量相应限值时,应对其受照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附在其相应的个人监测记录中,并进一步估算主要受照器官或组织的当量剂量和有效剂量值;8、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组织上岗前的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2、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3、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4、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5、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6、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7、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8、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照射;9、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10、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本单位如实、无偿提供;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12、对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者,应当按规定期限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1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5、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放射法律法规与防护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1、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放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用 X射线诊断等工作的人员;2、从事与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中的相关专业人员、见(实)习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要求1、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2、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定期接受再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3、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专业实习前,应接受放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1、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应列为放射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2、X射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应列为相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3、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适时更新。
四、培训方式1、放射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课堂教学、远程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自学等相应方式;2、负责组织并安排个人学习,选择合适教材,提出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