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治疗的目的是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或血液成分,其目的是治病救人。
鉴于输血可能发生多种不良反应和传播多种疾病,因此在临床输血前应认真进行评估,权衡输血的利弊,能不输的尽量不输血。
如果患者确需进行输血治疗,应选用合适的血液成分进行输注。
全血输注全血(whole blood,WB)是指将人体一定量的血液采集入含有抗凝保存液的血袋中,不做任何加工的一种血液制品。
全血输注作为临床治疗的一种重要手段已有百余年历史,但随着输血观念的转变,全血的直接输注也越来越少,输全血逐步被输成分血所取代。
现全血主要作为制备各种血液制品的原料。
全血中主要的有效成分为红细胞、稳定的凝血因子和血浆蛋白等,输注后起到补充红细胞、稳定凝血因子和扩容的作用。
一、输注全血的适应症(一)急性大量出血如产后大出血、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时,患者丧失大量血液,红细胞和血容量明显减少,当失血量超过自体血容量的30%,并伴有明显的休克症状时,再补充晶体液和胶体液的基础上,可输注全血。
(二)体外循环心肺手术时,常用体外循环机。
过去常用全血作泵的底液,现主要使用晶体液和白蛋白,较少使用全血。
(三)换血新生儿溶血病患者经换血可去除胆红素、抗体及抗体致敏的红细胞。
目前主要采用换血和白蛋白联合治疗,效果比单纯换血治疗要好。
在换血时,通常使用新鲜全血。
但何为新鲜全血,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指保存五天内的全血。
选用新鲜血主要是因其钾含量较低及2,3-DPG的水平较高,后者有利于恢复机体氧的供应。
二、输注全血的剂量和方法(一)剂量没有固定的标注,应根据患者的一般情况、输血的适应症、贫血的轻重及心肺功能来决定。
全血作用是补充红细胞的同时扩充血容量。
一般来说,给一个体重60kg,血容量正常的贫血患者输注一单位的全血(200ml)可提高血红蛋白(Hb)5g/L。
但由于供着的个体差异,所含血红蛋白有所不同;再加上全血采集量的误差,每个患者输注后Hb的改善有所不同。
临床输血规范最新版本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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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的主要种类
8 普通冰冻血浆 (plasma frozen)
9 冷沉淀后冰冻血浆 (plasma cryoprecipitated reduced)
精选2021版课件
2.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手术前如有贫血或血浆蛋
白过低,应予纠正。若条件许可,血容量正常和
贫血;原则上应输给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可
补充血浆或白蛋白液。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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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的适应症
3.严重感染: 输血可提供抗体、补体等,以增强抗 感染能力。输用浓缩粒细胞,同时采用针对性抗 生素,对严重感染常可获得较好疗效。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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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血的用途
适应证:适用于各年龄
的第Ⅷ因子、血管性血友 病、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 蛋白原缺乏症。 目前,冷沉淀与凝血酶复 合物制剂――纤维蛋白胶 已较为广泛的应用于临床 外科伤口止血、手术切口 愈合及皮片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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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沉淀注意事项
1、应按ABO血型相容原则输注,不需做交 叉配血。
血
注癜
无
效
输血感染疾病
乙丙 爱 人C 其 型型 滋 类M 它 肝肝 病 T V 病 炎炎 细感 原
胞染 体 白 血 病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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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 循环负荷过重 枸橼酸盐蓄积中毒 肺微血管栓塞 电解质紊乱 术后感染和肿瘤复发 输血相关疾病:AIDS、肝炎、CMV感染
如无上述制品时可输给新鲜血或血浆556临床用血的主要种类blood现在很少用eukocytesreduced洗涤红细胞rbcswashed机采血小板platelets单采血小板plateletsaphaeresi冷沉淀凝血因子antihemophifactorcryoprecipitated新鲜冰冻血浆freshfrozenplasma557临床用血的主要种类普通冰冻血浆plasmafrozen冷沉淀后冰冻血浆plasmacryoprecipitatedreduced558who临床输血原则根据国家临床用血指南考虑到病人自身输血在做出输血决定
血液透析中输血规范
血液透析中输血规范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血液透析已成为治疗肾脏疾病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血液透析过程中,一些患者可能需要输血以补充失去的血液。
为了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输血规范。
本文将重点介绍血液透析中的输血规范,并探讨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一、透析患者输血的适应症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输血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 纠正严重贫血:当透析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降至较低水平,且存在相关症状(如乏力、心悸等)时,输血可以有效地提高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并改善症状。
2. 肾移植术前输血:透析患者即将进行肾移植手术时,可能需要输注血液制品,以保证手术的成功进行。
3. 应激性出血:透析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严重内脏出血,如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等,可能需要输血以控制失血量。
二、血液透析中的输血操作规范1. 适当评估:在决定是否进行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对患者的病史、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全面分析患者是否存在输血的适应症以及潜在的风险。
只有在充分评估后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输血。
2. 血型鉴定:在进行输血前,首先需要进行血型鉴定。
通过检测患者和供血者的血型,确保输注的血液与患者的血型相符。
这是保证输血安全的关键步骤。
3. 交叉配血:交叉配血是指将患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配对试验,以检测是否存在血型抗体。
只有在交叉配血结果呈阴性的情况下,才可以继续进行输血。
这一步骤可以有效预防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4. 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输血血液制品。
常见的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和新鲜冷冻血浆等。
选择血液制品时,应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出血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5. 输血速度和剂量的控制:输血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输血血液制品的特点,合理控制输血速度和剂量。
过快或过多的输血可能导致输血反应或负荷过多的情况发生,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调整输血速度和剂量。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1 目的与合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批准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核对;“十三对”涉及核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映。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辨认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辨认,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23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拟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假如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4.1.4 注意事项4.1.4.1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4.1.4.2 交叉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2 血液/血制品的领取4.2.1 接到输血科告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4.2.2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涉及核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1 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血样的采集与送检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注意事项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血液/血制品的领取接到输血科通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领取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临床输血规范解读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
临床输血规范解读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输血已成为临床治疗不可或缺的一环。
对于医务人员而言,了解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临床输血规范进行解读,介绍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
一、血液制品的种类血液制品是指从血液中分离出来的各种成分,主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等。
在临床输血中,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医务人员需根据相关指南和规范进行合理选择。
二、血液制品的选取要求1. 根据患者的血型和抗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
输血前应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测试,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选择适当的血液制品。
常见的输血适应症包括急性失血、贫血、凝血功能障碍等。
3. 根据血液制品的保存期限,选择存储时间最短的产品。
新鲜血小板和新鲜冰冻血浆的保存期限较短,需及时使用。
三、血液制品的储存要求1. 血液制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一般情况下,红细胞悬液和血小板悬液的储存温度为2~6摄氏度,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的储存温度为-18摄氏度以下。
2. 血液制品的储存容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使用无菌、密封且透明的容器,以确保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血液制品的储存时间不宜过长。
一般来说,红细胞悬液和血小板悬液的储存时间不超过7天,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的储存时间不超过1年。
四、血液制品的质量控制1. 储存过程中应定期监测和记录温度。
医务人员需定期检查和记录血液制品的储存温度,确保在合适的温度范围内。
2. 对于过期的血液制品,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过期的血液制品严禁使用,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正确的处理和记录。
3. 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感染。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总结: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对于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在进行临床输血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正确的储存和管理。
ICU 合理使用血液及其制品的规范
ICU 合理使用血液及其制品的规范血液及制品是医疗急救、疾病预防和治疗领域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药物;同时也是一类非常特殊的药品,因为它的原料来自于人体血浆,如果管理或使用不当会引起严重的临床并发症,甚至导致疫情传播。
因此,完善和规范血液制品的管理既是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ICU临床治疗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特制定本科的使用规范。
1、用成分输血替代全血输血。
成分输血使输血治疗更加科学,克服了输全血不良反应大、增加感染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不能一血多用等缺点。
2、以人工胶体替代白蛋白。
严格掌握使用白蛋白指征,只有<30g/L方可申请;将使用白蛋白列入告知范围,在给患者输注人血白蛋白前,经治医生要及时、有效地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和他们签订输注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重申和完善审批制度,确实病情需要使用,由经治医生申请,科主任同意,业务副院长审批,药房见到审批手续后方可发药,补充羟乙基淀粉,毛细血管渗漏减少、组织间隙水肿减轻,过敏反应也减少。
3、用自体输血替代异体输血。
医学技术不断发展,使危重病人手术、器官移植、肿瘤手术量急剧增加,由此带来的是用血紧张。
接受输血,患者面临诸多的风险,如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可能发生免疫抑制,增加术后感染几率;异体输血住院时间存在剂量-效应关系;输血所致供体和受体之间发生免疫反应可导致急性肺损伤等。
自体输血可避免异体输血的并发症,避免溶血反应、免疫抑制、血源传播性疾病及过敏反应,节约血液资源。
4、实现自体输血的方法有:术前储备自体血、急性等容血液稀释,术中/术后血液回收等。
目前本院正在积极的推动术中血液回收。
其优点是:可使60%~70%病人避免异体输血,减少输血风险;无需检验血型和交叉配血,无配错血型之忧;可解决特殊血型(如Rh阴性)病例的供血问题;红细胞活力较库血好,运氧能力强;提高大出血时紧急抢救成功率,机械化操作简便易行;减少输血科人员工作量;同时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工作指导手册名称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10.11.1 文件编号修订次数0修订日期2010.7.29批准人医疗副院长适用对象护士、医师、输血科工作人员、配送人员医务处处长输血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修订:□ 大部分内容更改□ 少部分内容更改□ 句/段更改□新文件1 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工作指导手册名称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10.11.1 文件编号修订次数0修订日期2010.7.29批准人医疗副院长适用对象护士、医师、输血科工作人员、配送人员医务处处长输血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修订:□ 大部分内容更改□ 少部分内容更改□ 句/段更改□新文件字。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血液输注是临床工作中非常常见的一项医疗操作,它可以有效地补充患者体内的血液成分,从而维持体内正常的生理功能。
然而,由于输血涉及到人体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就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探讨。
一、输血适应症血液输注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进行的,它主要适用于以下病情:1. 大出血:如外伤、手术等引起的大量失血,需输注血液以保持血容量和循环稳定。
2. 缺血性疾病:如心肌梗死、中风等导致组织缺血的病情,输血可以提供足够的血液供氧。
3. 血液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输血可以补充患者体内缺乏的血细胞。
4. 免疫缺陷:如严重的免疫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输血可以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5. 术前备血:手术前需要提前准备血液,以备手术过程中的失血情况。
二、输血准备在进行输血前,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1. 患者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年龄、性别、病史、过敏史等,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血液配型:进行血型鉴定和配型试验,以确保输血的相容性。
3. 血液筛查:进行传染性疾病标志物的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感染风险。
4. 血液保存:对血液进行适当的保存,包括保存温度、储存时间等要求,以确保血液的质量。
5. 输血设备准备:准备好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如输血管、输血袋、输血针等。
三、输血操作流程在进行输血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核对血液信息:核对血袋上的血型、血液成分以及配血结果,与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对照,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2. 注射速度控制: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医嘱,控制输血的速度,常用的输血速度为20滴/分钟。
3. 注意观察: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以及是否有过敏或不良反应的表现。
4. 输液结束:当输血完成或医嘱终止时,及时停止输血,并及时妥善处置输血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输血并发症及应对措施虽然输血是一项常见的医疗操作,但也存在一些并发症风险,包括输血反应、感染、过敏反应等。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术中输血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遵循“循证原则”,积极实施成分输血,缺什么、输什么,适当欠量输血。
1.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气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
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血红蛋白浓度>100g/L,一般不考虑输血;血红蛋白浓度<70g/L ,应考虑输;血红蛋白浓度在70~100g/L 之间,应根据继续失血的情况、手术进行的程度、患儿基本身体状况、心肺代偿功能以及循环动力学状态,综合考虑是否给予血液或血液制品。
2.血小板2.1适应证:①各种不同原因引起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 ×109/L ,伴有严重出血者;②血小板计数不低,但功能异常所至严重出血者;③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5.0 ×109/L 伴有严重出血者)。
要求ABO 血型相合,一次足量输注。
2.2输注血小板的种类2.2.1浓缩血小板采集:我国目前规定手工法由200ml 全血制备的浓缩血小板为1 个单位,不含保存液的容量为25~30ml ,需要加入保存液者容量为50~70ml,所含血小板数应≥2.4 ×1100,红细胞混入量≤1.0 ×91。
0机采的血小板1 个单位(袋)为1 个治疗量,所含血小板数≥2.5 ×1110个,相当于10 个单位手工采血小板。
机采的血小板纯度高,外观半透明,橙黄色,混入的白细胞和红细胞极少。
保存:在22±2℃振荡条件下可保存24 小时,4℃保存有害。
特制的血小板保存袋在22±2℃振荡条件下可保存5 天。
剂量及用法:剂量视病情而定,用输血器输注。
一般每平方米体表面积输入血小板数1.0 ×1011个可使输注后1 小时的外周血小板数增高约1.0 ×109/L 。
儿童每10kg 体重要输手工法制备的血小板2 个单位;【注意事项】①输注前要轻摇血袋,混匀;②因故未及时输用要在室温下放置,不能放冰箱;③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以便迅速达到止血;④要求ABO 同型输注;⑤Rh 阴性患者要输注Rh 阴性血小板;⑥如患者有脾肿大、感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检验地带网等非免疫因素存在,输注剂量要适当加大。
血制品输注原则
输注后应观察受血者有无过敏 反应,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
处理
特殊情况下的血制品输 注
患者有过敏史时的输注
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包括对血制品 的过敏情况。
如果患者对将要输注的血制品过敏, 应选择其他不引起过敏反应的血制 品或避免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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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输注前进行过敏试验,以确定患 者是否对将要输注的血制血型,确保与受血者匹配。
在输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受 血者的生命体征和反应,如有
异常应及时处理。
血浆的输注
输注前应核对受血者的血型, 确保血浆与受血者血型相匹配
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不超过 5ml/min,以免引起循环超负
荷
输注前应检查血浆的有效期、 质量及有无凝块
血制品的外观:观察血制品 的颜色、透明度等是否正常
血制品的输注速度:控制输 注速度,避免过快或过慢
输注时必须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血制品必须从合法 的、安全的采供血 机构获取
输注前必须对血制 品进行严格的检查, 确保无菌、无热源 反应
输注时必须使用一 次性、无菌的输血 器具,避免交叉感 染
输注过程中必须保 持血制品的恒温, 避免过冷或过热
温度监控:在运输过程中要实时监测温度,确保血制品处于适宜的温度范围内。
避免剧烈震动: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剧烈震动,防止血制品发生溶血。
血制品的报废和销毁规定
血制品报废的条件:血制品出现细菌污染、溶血、絮状物、颜色变化、气泡等异常情况时,应立 即报废。
血制品销毁的方式:报废的血制品应按医疗废物处理,采用高温焚烧或消毒剂浸泡的方式销毁, 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白细胞的输注
输注前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型匹配 输注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有异常立即停止输注 白细胞输注通常采用静脉滴注的方式,输注速度宜慢 输注后应定期监测患者体温和血常规指标,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发生
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
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涉及到血液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关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
本文将从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标签要求血液制品的标签是对该制品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标签应包含以下要求:1. 产品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规格和剂型等信息,确保输血过程中对血液制品的追踪和辨识。
2. 生产单位标签上应印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给医务人员查询和联系的便利。
3. 成分和质量如果血液制品是由多个成分混合制成的,标签上应详细说明成分的比例和质量。
4. 存储要求标签上应明确指出血液制品的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确保血液制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保持稳定。
5. 警示和禁忌对于有特殊警示或禁忌的血液制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以提醒医务人员注意安全使用。
二、使用注意事项除了标签要求外,临床输血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验收和核对医务人员在接收血液制品时,应进行验收和核对。
首先要核对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确保与输血患者的需求相符。
其次要进行外观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
2. 温度控制血液制品的温度控制非常重要。
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适宜的温度。
输血前应根据每种血液制品的温度要求,将其恢复至合适的温度。
3. 注意禁忌血液制品有一些禁忌症,例如过敏史、出血病史等。
医务人员在使用血液制品前应仔细了解患者的禁忌情况,并根据禁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输血。
4. 输血速率和观察在输血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反应情况,调节输血速率。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 记录和追踪对于每次输血过程,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血液制品的批号、输血速率、输血反应等信息。
这样可以提供给医务人员参考,并在需要时进行追溯。
结论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对于保障输血的安全和有效至关重要。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输注血液和血制品已成为医疗中常见的治疗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输注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和遵守血液血制品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输注血液血制品的准备、操作和监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一、准备工作1. 检查血液和血制品的有效期:在输注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检查血液和血制品的标签,并核对其有效期。
过期的血制品不能用于输注,以免引发不良反应或感染等风险。
2. 检查患者的输注适应症:在输注前,医务人员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输血史和现状,并进行必要的相关检查。
患者是否适合输注血液或血制品需要医生的专业判断,以减少风险。
3. 准备输注设备:输注血液和血制品需要相应的输液器、输液管、输液针等设备。
医务人员应确保这些设备的清洁和无损,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毒或灭菌。
二、操作规范1. 输注前洗手:医务人员在输注前应进行彻底的手部清洁,以减少细菌对输液过程的污染。
洗手程序应遵循医院的洗手规范,并使用适当的消毒剂。
2. 输注血液血制品的途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
通常可选择静脉输注或动脉输注,但根据患者病情可能还需其他特殊的输注途径。
3. 输液速率控制:输注血液和血制品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嘱要求,控制输液速率。
过快的输液速率可能引起液体过负荷,而过慢的输液速率则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不佳。
4. 输注过程的观察和记录:在输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细心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
若发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医生。
三、监测与安全措施1. 监测输注速率:在输注血液和血制品时,医务人员应密切监测输注速率,确保按照医嘱要求输注。
特别是在初始阶段,在监测血压、脉搏、尿量等生命体征的同时,也要注意输液速率的控制。
2. 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输注血液和血制品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感染等不良反应。
因此,在输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始终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的安全。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 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 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 ,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 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 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4.1.4 注意事项4.1.4.1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4.1.4.2 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2 血液/ 血制品的领取4.2.1 接到输血科通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4.2.2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 血制品进行“十三对” (包括查对门急诊/ 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血液制剂使用指南与规范
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制剂使用指南与规范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剂使用指南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2、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3、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1、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来源管理医疗机构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相容性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新GMP标准规范-血液制品
新GMP 标准规范-血液制品第一章第一章 范围范围第一条第一条 本附录的规定适用于人血液制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储存和运输。
第二条第二条 血液制品的管理还应符合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第三条 原料血浆的采集、检验、贮存和运输应符合卫生部《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第四条 本附录中的血液制品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第五条第五条 本附录中的血液制品生产包括从原料血浆接收、入库储存、复检、血浆分离、血液制品制备、检定到成品入库的全过程。
第二章第二章 原则原则第六条第六条 由于生产血液制品用的原料血浆可能含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病原体(如HIV、HBV、HCV),为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必须对原料血浆及其来源进行严格控制,必须对生产工序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病毒的去除和灭活工序。
第三章第三章 人员人员第七条第七条 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血液制品相关法规和专业的知识。
第八条第八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如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化学、医学、药剂学、药理学等),至少具有五年从事血液制品生产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并至少经过一年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的实践培训。
第九条第九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如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医学、药学、化学等),至少具有五年血液制品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血液制品定性、定量分析以及与血液制品质量保证相关的检验和检查工作,并至少经过一年血液制品质量管理的实践培训。
第十条第十条 从事血液制品生产、质量检验及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清洁、维修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防护的培训,特别是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的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从事血液制品生产、检验和其他相关人员应接种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的疫苗(如乙型肝炎疫苗)。
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厂房与设备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血液制品的生产厂房应为独立建筑物,不得与其他药品共用,并使用专用的生产设施和设备。
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血液制剂使用规范血液制剂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剂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剂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针对目前血液制剂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剂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剂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剂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剂,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剂替代物。
(二)血液制剂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剂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剂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剂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剂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三)避免输注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剂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加强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并促进、指导、监督血液制剂临床合理使用。
(二)将血液制剂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应用血液制剂的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使用血液制剂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四)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来源管理医疗机构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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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
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
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
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
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
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4.1.1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
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
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
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
姓名)。
4.1.3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
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
字。
4.1.4 注意事项
4.1.4.1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4.1.4.2 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2 血液/血制品的领取
4.2.1 接到输血科通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4.2.2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
件7)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
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
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领取
4.2.2.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4.2.2.2 血袋有破损、漏血。
4.2.2.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2.2.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4.2.2.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4.2.2.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4.2.2.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4.2.2.8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2.3 核对无误后,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在取血登记本(附件7)及输血记录单(附
件6)上签字,将血液/血制品和输血记录单(附件6)放于密封容器中取回。
不同患者的血液/血制品分开放置。
4.3 输注血液/血制品前的确认
4.3.1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病历、输血记录单(附件6)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
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
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4.3.2 查看患者或家属已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
意识患者需紧急输血,应报医务处或医疗副院长同意、备案,并由医师记入患
者的病历中。
4.4 输注血液/血制品时的注意事项
4.4.1 两名医护人员持病历、输血记录单(附件6)及血液/血制品到患者床旁,进行
“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
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核对无误后方可输血。
4.4.2 血液/血制品取回后应尽快输注(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30分钟),不得自行
贮血。
4.4.3 输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4.4.4 输注血液/血制品均应使用一次性输血器,不得重复使用。
4.4.5 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如需稀释只能遵医嘱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4.4.6 输血前后用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血管路。
连续输注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及血
制品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血管路,再接下一袋血
液/血制品继续输注。
4.4.7 输血前、输血过程中及输血结束时测量患者的脉搏及呼吸并在一般病人住院护
理记录单(附件8)上记录。
4.4.8 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年龄及输注要求调节速度
4.4.8.1 输入全血或红细胞:开始输入速度宜慢,观察10min无不良反应,再
根据患者情况调节滴速,成人一般2~3ml/min,儿童酌减。
一般2个
单位红细胞(相当于400ml全血)在4小时内输完。
如大量出血需迅速
补充血容量时,遵医嘱调节滴速。
4.4.8.2 新鲜冰冻血浆(FFP):融化后的血浆立即输注,输入速度不超过
5ml/min~10ml/min。
如用于出血治疗或凝血因子替换时遵医嘱加快
输入速度。
4.4.8.3 白蛋白:宜在1小时内输完。
4.4.8.4 纯化凝血因子Ⅷ:快速输注,但最大速率不得超过6mL/min;输液过
程中监测患者脉搏。
4.4.8.5 血小板:以患者可耐受为度,尽快输完,一般4~5ml/min。
4.4.8.6 粒细胞:缓慢输注(不得使用白细胞过滤器),在12小时内滴完。
4.4.9 输血过程中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4.4.9.1 发热反应:发热、寒战,伴有头痛、恶心、呕吐。
4.4.9.2 过敏反应:皮肤瘙痒、荨麻疹。
4.4.9.3 溶血反应:头胀痛、四肢麻木、腰背部剧烈痛、黄疸、血红蛋白尿、
胸闷。
4.4.9.4 大量快速输血引起的并发症:手足抽搐、出血倾向、血压下降、心率
缓慢、心室纤维颤动,甚至发生心跳停止。
4.5 输注血液/血制品后的处理
4.5.1 如患者继续从该通路输液时,更换一次性输液器。
4.5.2 将血袋上的条码贴于输血记录单(附件6)上并归入病历中保存,在护理记录
单(附件8)上记录输血起止时间、输血品种及总量。
4.5.3 将血袋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标明患者床号、姓名、输血结束日期和时间,放入
冰箱中保存24小时。
如患者未出现输血反应,24小时后将其丢弃在黄色医疗垃
圾袋内;若出现输血反应,连同医师填好的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附件9)一起
送交输血科。
5 参考文件
5.1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1999年)
5.2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年)
5.3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6年)
5.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给药原则(2010年)
6 文件保留
1年
7 附件
7.1 附件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7.2 附件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执行单
7.3 附件3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
7.4 附件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科登记本
7.5 附件5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取血单
7.6 附件6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记录单
7.7 附件7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取血登记本
7.8 附件8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
7.9 附件9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8 特别说明
8.1 输血前护士必须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8.2 输注血液/血制品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严格按照“三查十三对”进行查对。
8.3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发生不良反应,立即通知医生予以处理。
9 文件交付
9.1 院长
9.2 医疗副院长
9.3 医务处处长
9.4 输血科主任
9.5 临床科室主任(所有)
9.6 护理部主任
9.7 科护士长(所有)
9.8 护士长(所有护理单元)
------ 结束 ------
文件准备人: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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