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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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优质高效”得方针,及时发现与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得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维护正常得施工生产秩序,规范安全质量工作得管理行为与作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与过程控制标准化,根据本项目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结合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制度。
一、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奖罚制度
(1)、基本规定
对安全管理做出显著成绩得施工队与个人,项目部给予精神与物质
奖励,大力表扬她们得先进事迹与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得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对于模范执行安全管理得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得各项要求,对
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得施工队伍、施工人员、项目部各部门以及项目部
管理人员,给予个人奖励 300~500 元,给予各施工队伍与项目部各部
门奖励 2000~3000 元。;坚持安全施工生产,全月没有安全问题通知单
与违章处罚得施工区域,给予安全先进工区奖励 500~1000 元。全面完
成项目部安全目标得施工队,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评比较好
得个人与进行奖励。
对预防预测事故、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与安全管理工作中
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将根据成效大小,给予奖励 300~800 元。(3)、对事故责任者得处罚
1、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得主次与情节得轻重赔偿事故造成得部份损失。基数见下表:
事故得主要责任者与主要领导责任者,均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得基数100%赔偿;事故得次要责任者与次要领导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得50%—80%赔偿;其她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得20%—50%赔偿。
2、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得单位,除支付上级规定得罚款外,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一万元,增加死亡一人加罚一万元,依次类推。
3、对发生一次职工致残事故,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8000元,增加一人,加罚8000元,依次类推。
4、对发生一次重伤事故得,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增加一人,加罚5000元,依次类推。
5、对发生一次轻伤事故得,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增加一人,加罚2000元,依次类推。
6、对发生得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得,对事故责任者,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7、对虽无人员伤亡,但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得,项目部对事故责任者也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4)、对违章违规得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得管理人员不戴胸卡、安全员不带袖标或臂章、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屡次违反,加倍处罚。
2、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安全绳,违者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而从事特种作业或钻眼、爆破、喷浆作业,对单位领导每次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酒后进行施工作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运输车辆与机械操作人员酒后驾车操作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4、严禁在火工品库、材料库、氧气、乙炔瓶附近抽烟或用火,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
5、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与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得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如不系安全绳,不铺设工作台,没有护栏等),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6、操作人员在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章者100元。
7、不按规定保管或发放炸药、雷管、氧气瓶、乙炔瓶、汽油等危险品,发现一次,处罚违规者5000元。将炸药、雷管、汽油私自藏匿或带到住地、宿舍私藏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000—20000元罚款。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8、电焊机把线与零线与氧气及乙炔胶管混合一起,给予相应责任施工队伍 50~100 元得处罚。
9、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符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或施工队伍 50~100 元得处罚、
10、酒后作业,给予相应责任人或施工队伍 200~500 元得处罚。
11、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给予相应责任人或施工队伍 50~100 元得处罚,屡次不改得给予相应责任人或施工队伍加倍处罚。
12、作业人员离开机具、设备不关闭电源,给予相应责任人或施工队伍 100~300 元得处罚。
13、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现场管理混乱、废料与垃圾乱丢乱放、造成环境污染或职业危害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14、对私接电源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拆除电线没收用具。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无证上岗,违者罚单位负责人每人每次200元。
1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得规定配置安装;对用电不规范,存在事故隐患得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者200—1000元处罚
16、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得。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7、对接到得安全整改通知单,不按时按规定整改得,给予相应责任人 100~200 元得处罚,给予相应责任施工队伍 500~1000 元得处罚。
18、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给予相应责任人 50 元得处罚,相应责任施工队伍 100 元得处罚。
19、凡属上述规定未涉及到得,但已危及人身安全与国家集体财产
损失得行为,一经检查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安监人员有权当即作出处
罚决定,处罚额度为50—1000元。
20、对因违章而被驻地办、总监办、集团公司等上级监察部门处罚
得相应责任人,将按照从重不从轻得原则执行、
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基本规定
1、按照“质量终身制”得原则,凡参与工程施工得人员,一旦其所从事得工程部位出现质量事故,无论当事人在何时何地,都将按照相应得法规与本制度得规定实施处罚,并要追查到底,坚决执行。
2、坚持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周要对施工得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部每月对管段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得规定分别作出奖罚决定。
3、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得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得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相应得法规与本制度得规定严格惩处。
4、项目部每季对各施工队得工程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对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得工区奖励1000元,施工队奖励300--500元;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奖励200—500元;对发生2起以上质量事故得工区罚款800元,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