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疗调研报告写作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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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医疗建设的建议

智慧医疗是以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为手段,通过技术上的高度集成和应用上的深度整合,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自我采集、自我总结、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达到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最大化,并以此建立新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水平。

一、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了两级卫生信息网络,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了进展,统筹实施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了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今年,市政府在《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医疗急救系统、远程挂号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系统、数字化远程医疗系统等智慧医疗系统,逐步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院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医疗信息服务一体化,提高医疗保障健康服务水平。这些都为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我市智慧医疗建设中的不足和问题

(一)宏观指导缺位。智慧医疗是创新性工作,国家没有指导意见及相关建设指导方案。由于缺乏宏观指导,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中只能自行设计、自行建设,造成各参与单位参差不齐、进度不一;信息化建设总体投资经费不

足;作为疾病和健康信息主要来源的社区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滞后、水准普遍较低,成为智慧医疗建设的薄弱环节等一系列问题。

(二)资源难以共享。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产生了大量极有价值的公共卫生、居民健康、临床医疗、卫生经济和医疗业务等信息,这些信息对政府制定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对医院更好地服务病人、对群众了解健康信息、对有关机构开展医学科研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由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缺乏统一协调共享机制,缺少完善的网络系统,信息标准化工作滞后,信息储存、交换中心没有建立等原因,信息的充分共享远未实现。

(三)服务能力较弱。从为患者服务角度看,各类医疗保险都存在患者就诊时自付费项目,而目前的医保卡仅有医保资金结算功能,没有支付自负医药费功能,增加病人和医院的麻烦;缺少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不利于医生了解既往病史。从服务医务人员角度看,医务人员之间交流探讨、上下级医院间的指导和请教、医生对一些疾病的标准化治疗及对医生的用药指导等尚难以便捷地实现;信息系统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到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政府部门而言,信息系统为决策提供全面信息的作用有待发挥。此外,由于物联网还处于起步状态,在医疗卫生领域没有开展应用,智慧医疗的智慧功能缺少根基。

(四)相关法规欠缺。许多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内已广泛应用,但确保医疗信息安全的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如医疗信息化环境下如何保护居民、患者隐私;又如医务人员诊疗过程

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不明确,医院如严格按规定办事,不使用计算机诊疗,会影响智慧医疗的进程,而如果计算机录入和手写处方同时进行,则费时费力。随着智慧医疗建设的推进,更多的法律空白点还将不断产生,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三、对策与建议

(一)科学规划。要根据建设智慧宁波的总体要求,结合新医改的要求和医院信息化建设实际,制订智慧医疗建设规划。一是循序渐进。先实现以完善网络为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继而推进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医疗卫生信息高度智能化管理。二是统一标准。提出网络框架、硬件要求、应用软件等标准,统一数据标准规范、交换标准、接入平台,建设语义化的医疗信息数据库、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电子病历和标准化的用药指导方案等。三是因地制宜。要充分考虑先期医疗信息工作基础,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

(二)稳步实施。一是通过招标或政府出资成立公司等市场运作模式建设信息储存交换中心。二是以分级投资形式完善智慧医疗的网络。要针对各相关单位之间网络互相独立的问题,通过分级投资、借用外力的形式,完善网络系统,并及时开发相关的应用系统。对于尚未接入网络的少数单位,应根据各自管辖权限,由市或县市区财政投资,租用通讯运营商的网线连接各相关单位,搭建医疗信息网的框架。三是以分散投资方式巩固智慧医疗的基础。智慧医疗的基础在于信息的采集和应用等,这些工作散布各处。目前我市政

府相关部门和各大医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许多有用的信息,需要根据智慧医疗总体规划,全面清点现有成果,并逐步以统一的标准进行充分整合、根据统一的模块应用到工作中去,相关的资金可由各单位自行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相对基础较为薄弱,需要重点加强,所需资金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单位的经济实力,由县市区政府和本单位共同承担;能实时感知服务对象情况、并提供相应咨询、建议、治疗等服务的传感器和连接设备,可以以市场化的形式由被服务对象出资安装。智慧医疗建设时间跨度较大,而IT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很快,因此对项目所需的硬件和相关资源要分期分批投资。

(三)重在服务。一是统一身份识别,以全市统一的市民就诊卡或社保卡号作为身份的唯一标识,与身份证号一一对应。统一身份识别既减少数据量,也便于患者就诊和有关单位开展医学科研。此卡至少要包含医保、金融两个账户。金融账户的引入可通过招标或竞标方式确定。二是开放兼容,实现信息在相关单位的充分共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有许多基础数据需要从政府其它信息系统获得,同样,它的信息也可供其它部门共享,还要做好与上海、杭州乃至全国各地对接的准备。为此,智慧医疗建设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三是以需要为导向,开发统一应用模块,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周到、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如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挂号、远程医疗、远程健康咨询、电子家庭病房、多种形式支付等各类服务。

(四)确保安全。一是智慧医疗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

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要制定有关医疗信息安全保障的法规,保障医疗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权利。二是医疗卫生信息关系到国家安全,建议智慧医疗系统建设由纯内资企业参与,并请国家安全部门对参建企业背景进行调查。三是技术防范和制度防范并重。技术防范问题,要请信息化专业上领先的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对相关方案、措施进行论证;在制度上,要健全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确立安全管理的原则和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四是重视保障个人隐私。一方面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进行操作,避免病历被篡改、毁坏等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建议参考厦门“磁卡加密码管理”的做法,医院和医务人员需调用病人个人信息时,须插入病人医保卡,而病人在家可在互联网上输入卡号和密码来查询自身健康信息。对那些不愿让别人包括医务人员知道个人健康信息的市民,要求他们填写承诺书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避免引发法律纠纷。五是重视数据安全,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要制定和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和合适的数据库备份策略,以便必要时恢复数据。建议采取信息储存交换中心集中储存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级储存相结合的方法。六是为保证各信息共享相关单位自身网络的安全,可设立隔离区:即信息输出单位定期将提供其它单位共享的数据推出到隔离区,需要信息的单位到隔离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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