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列表

合集下载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用地分类表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6、农用地。

用地性质表

用地性质表

用地性质表
C1 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服务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
C4 体育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C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E1 水域用地
F1 住宅混合共建用地F2 共建混合住宅用地F3 工业混合研发用地G1 公共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G11 公园
R2 二类居住用地
R51 中学用地
R52 小学用地
R53 幼儿园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T1 铁路用地
U11 供水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U14 供热用地
U2 交通设施用地
U21 公交用地
U2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U31 邮政设施用地
U32 邮政(电信)设施用地U34 邮政设施用地
U42 环卫用地
U43 环卫用地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E6
村建设用地
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E62
村经济发展用地
村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E63
村公路用地
村与城市、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用地
E69
村其它用地
村其它用地
E7
弃置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
工业用地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
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E6
村建设用地
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E62
村经济发展用地
村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E63
村公路用地
村与城市、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用地
E69
村其它用地
村其它用地
E7
弃置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地 一
级、二级 和三级 公路用

长 途客运
T3
T4 T41 T42
T5
S S1 S11
管道运输用地 港口用地 海港用地 河港用地 机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站用地 运
输煤炭、 石油和 天然气 等地面 管道运 输用地
海 港和河 港的陆 域部分, 包括码 头作业 区、辅助 生产区 和客运 站等用
沿 道路、河 湖、海岸 和城墙 等,设有 一定游 憩设施 或起装 饰性作 用的绿 化用地
园 林生产 绿地和 防护绿
地 提
供苗木、 草皮和 花卉的
圃地 用
于隔离、 卫生和 安全的 防护林 带及绿
地 特
殊性质 的用地
直 接用于 军事目 的的军 事设施 用地,如
D2 D3
E E1 E2
外事用地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 地 水域 耕地
地 露
天放货 物为主 的仓库
用地 铁
路、公 路、管道 运输、港 口和机 场等城 市对外 交通运 输及其 附属设 施等用
地 铁
路站场 和线路 等用地
高 速公路 和一、 二、三级 公路线 路及长 途客运 站等用 地,不包 括村镇 公路用 地,该用 地应归 入水域 和其它 用地( E)
快 速路用 地、高速 公路用
C51
医院用地
C5 C52 卫生防疫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 C6
用地
动的陆 域部分 等用地, 包括附 属的业 余体校
用地 为
各类体 育运动 专设的 训练基 地用地
医 疗、保 健、卫 生、防 疫、康复 和急救 设施等
用地 综
合医院 和各类 专科医 院等用 地。如妇 幼保健 院、儿童 医院、精 神病院、 肿瘤医

(整理)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整理)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最新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最新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1 2 3
4
5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6
1.1 城市用地分类
7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8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9
10
类、中类、小类。

11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
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2
13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14
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5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17
18。

用地性质列表

用地性质列表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
B12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土地用地性质表

土地用地性质表

附件3:用地分类表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银行、茶馆、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住宅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6、农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1.1城市用地分类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土地性质分类表.docx

土地性质分类表.docx

用地分类表类城市用地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分类代码型参考1、商业用地:商店、商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C21、场、各类批发、零售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C22、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育设施用地;C23、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C24、2、金融保险用地:银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C25、行、保险、信托、证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6、券、期货、信用社等T23、S31用地;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商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服度假村等及其附属用设施用地;地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R、C1、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C3、C4、公寓用地;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C5、C6、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用地;C7、C8、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T1(铁路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站场用住合用地。

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地)、S32、宅D、U用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地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1、工业用地:工业生产及其附属设施用地;2、采矿用地:采矿、采石、采砂场、瓦窑等地工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矿地;仓3、仓储用地:用于物资储储备、中转及其相应附用属设施用地。

地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E6
村建设用地
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E62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U2
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
U21
公共交通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
低密度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
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
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
R2
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61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用地性质列表类别代称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R1 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1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3 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R3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2 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A31 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 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 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A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 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 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A7 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

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A8 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A9 宗教设施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B1 商业设施用地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B11 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B12 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B1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B1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B2 商务设施用地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B21 金融保险用地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B22 艺术传媒用地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B29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B3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B31 娱乐用地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B32 康体用地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9 其他服务设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施用地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M1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2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3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S3 交通枢纽用地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S4 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S9 其它交通设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施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 供水用地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U12 供电用地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 供燃气用地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U14 供热用地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U15 邮政设施用地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U16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21 排水设施用地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U22 环卫设施用地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U23 环保设施用地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31 消防设施用地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U32 防洪设施用地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U9 其他公用设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施用地修设施等用地G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G1 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G2 防护绿地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G3 广场用地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