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称评定暂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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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公司规章制度 职称评定

公司规章制度 职称评定

公司规章制度职称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准,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纪、违背公司利益。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员工团结,保持良好的内外部关系。

第四条公司将会定期对员工进行职称评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第五条职称评定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考核,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第六条员工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职称评定申请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

第七条初级职称评定要求员工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包括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员工在岗位工作的基础上,有明显的进步和成绩,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员工在岗位工作的基础上,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技能,能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职称评定采取专家评审和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来决定员工的职称等级。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有权利申请职称评定,公司有义务提供评定的机会和平台。

第十二条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依据结果进行职称评定。

第十三条员工须配合公司的职称评定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须接受公司的评定结果,不得随意提出异议或抗拒。

第四章职称评定的管理和考核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定标准和参加评定工作。

第十六条职称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职称评定进行考核和反馈,及时调整评定标准和程序。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并作出终审决定。

第五章职称评定的奖惩机制第十九条公司对评定最高级别的员工将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鼓励其他员工争取更高的职称等级。

第二十条公司对评定不合格或表现差的员工将进行警告、奖励或降职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虚假材料和串通作弊的员工将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职称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二章职称评定第四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员工职称评定工作。

第五条员工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分别对应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和特级职称。

第六条员工申请评定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职称评定程序: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职称评定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意见;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章职称晋升第八条员工晋升职称,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

第九条员工晋升职称,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取得合格证书;4.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

第十条职称晋升程序: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晋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意见;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职称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职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员工职称的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2. 负责职称培训的组织和实施;3. 负责职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4. 负责职称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第十三条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职称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职称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员工职称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员工的技能和本领,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评定范围和条件第一条评定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二条评定条件员工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包含: 1. 岗位要求:员工在岗位上具备的职责和本领。

2. 学历和学术成绩:员工取得的学历和相关的学术成绩。

3. 工作年限: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4. 专业技能:员工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的核心技能和知识。

5. 绩效考核:员工在公司绩效考核中取得的成绩。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一条评定申请1.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供应个人信息、学历证书、职业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料子。

2.申请表格需由员工个人填写并经上级主管审核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条评定审查1.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的评定申请后,将料子提交给专业评审组进行初步审核。

2.评审组依照评定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筛选。

3.初步筛选通过的申请将进入下一阶段评定。

第三条评定考核1.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评估小组对通过初步筛选的申请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重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养。

3.考核重要包含专业本领测试、岗位表现评估和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评定决策1.评估小组依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综合评估员工的本领和素养,提出评定建议。

2.评估建议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审批,最终决策由公司高层进行。

第五条评定公示1.评定决策结果将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公示栏等方式向员工公示。

2.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员工可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并供应相关证据。

第六条评定认定1.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认定为最结束果。

2.公司将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并将评定结果纳入员工的档案。

第四章职称晋升和离岗处理第一条职称晋升1.员工职称评定合格后,可依据岗位职责和职称要求晋升为相应职务。

2.职称晋升将带来相应的薪资和福利待遇的调整。

第二条离岗处理1.员工评定未通过的,仍依照原岗位连续工作,可参加下次评定。

企业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定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确保职称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职称评定原则第四条职称评定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

2. 按照能力原则:以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依据,实行分类评定。

3. 逐级评定原则:员工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逐级申报更高一级的职称。

4. 透明公开原则:职称评定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三章职称评定条件第五条员工参加职称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具备相应的学历或专业技术水平。

3. 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 按照企业要求参加职称评定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定程序如下:1. 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2. 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者报送到人事部门。

3. 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合格者,由企业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5. 公示无异议者,企业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五章职称管理第七条职称证书是员工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企业应加强对职称证书的管理。

1. 员工职称证书由企业统一保管,不得擅自转借、涂改。

2. 员工离职时,应将职称证书交还企业。

3. 企业对获得职称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待遇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二)公正原则:评审标准统一,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公开原则:评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四)激励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评审范围:(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二)职业资格评审:包括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二)职业资格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通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考核鉴定;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第七条申报:(一)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第八条审核与评审:(一)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示:(一)评审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颁发证书:(一)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为通过评审的员工颁发相应证书;(二)证书作为员工晋升、加薪、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职称工作质量,明确员工职称的评定、晋升、使用等事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包括在公司正式注册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通过职称评定获取相应的职称,并根据职称评定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

第二章职称评定第四条公司设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公司员工职称评定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命,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行业资深人士。

第六条员工申请职称评定,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七条职称评定包括资格审查、考核评定和综合评定三个阶段。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并确定是否满足职称评定条件。

考核评定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定。

综合评定主要综合考虑员工的专业成就、工作绩效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第八条员工职称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优秀和称职三个等级。

合格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优秀和称职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九条员工申请复评需在获得评定结果后三年内提出,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职称晋升第十条员工获得职称后,可以根据公司规定的职称晋升条件进行晋升申请。

第十一条职称晋升主要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业绩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并经过职称晋升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员工职称晋升结果分为晋级、晋升和称级三个等级。

晋级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和称级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职称晋升需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经过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职称晋升委员会的审核。

第四章职称使用第十四条员工获得职称后,有权在公司内部和外部使用该职称,并可以在名片、邮箱签名等工作场合使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职称时,应遵守公司职称使用规定,不得夸大职称的权威和影响。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职称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不当使用职称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员工的职称证管理制度

员工的职称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称管理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国家职称与职业资格考评,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盟,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称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职称包括切合我司实际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有关职业资格。

(一)专业技术职称:遵照国家或各行业现行的法定程序,通过评审、考试、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评定出一定级别,体现员工在专业领域的学识水平和能力。

(二)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职称分类(一)专业技术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

(二)职业资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二、职称评定与管理第四条职称评定(一)员工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业发展需求,自愿申请参加职称评定。

(二)员工申请评定职称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业绩证明等。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员工提交的材料,并组织评定工作。

(四)评定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五条职称管理(一)员工获得职称后,应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员工在职称评定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

(三)员工在获得职称后,如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职称。

三、激励与约束第六条激励(一)对获得职称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二)在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获得职称的员工。

第七条约束(一)员工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员工在获得职称后,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职称,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职称管理规定

员工职称管理规定

员工职称管理规定员工职称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逐步完善公司职称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职称的设定和申报条件,合理使用职称,提高公司业务水平和综合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称设置公司职称分为以下四种:(一)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等。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

(三)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

(四)特殊职称:优秀员工、优秀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专家等。

职称的设置符合岗位需要和人才引进政策。

三、职称申报条件(一)初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具备岗位基本要求,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具备岗位基本要求,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2项以上的工作业绩。

(三)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具备岗位基本要求,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3项以上的工作业绩。

(四)特殊职称的申报条件:优秀员工、优秀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专家等,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四、职称评定评审办法(一)初级职称评定评审办法:由直接领导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二)中级、高级职称评定评审办法:由部门推荐,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三)特殊职称评定评审办法: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

五、职称使用和激励(一)获得职称的员工可在公司业务活动和公文中使用。

(二)获得职称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激励措施,具体激励措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职称管理的调整和维护(一)各级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以职称评审为帮助本人、亲属的途径。

(二)职称命名、评审等工作应认真、细致、科学,确保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本规定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以上规定为公司职称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7.25•【文号】人社部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7月25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管内容第三章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

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

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

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激励和引导广大职称人员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职称人员在教学、科研、学术、管理等方面业绩和能力的评价和确认。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职称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职称人员。

第四条职称的评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五条职称评审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着重评价职称人员在高水平科研成果、重大创造性项目、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学术领导力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第六条职称评审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有特殊贡献的职称人员,对职称人员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成果予以充分肯定。

第二章职称评审的程序第七条职称评审实行定期申报制和自由申报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定期申报制评审周期为三年,每届评审对应一次职称晋升机会。

自由申报制则可以随时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九条职称评审包括书面材料和面试两个环节。

第三章职称评审的标准第十条职称评审的标准应当根据所在领域的特点和职称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当围绕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学术带头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当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检验性,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第十三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根据职称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职称评审的授权与监督第十四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专家、学者和领域内的知名人士组成。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召开面试会议。

第十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申报人反馈,并在评审结果公示。

第十七条对职称评审工作及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职称评审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公司职称管理规定

公司职称管理规定

公司职称管理规定1. 背景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和使用,提高公司员工职称水平,特制定此职称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别职称评定和使用,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3. 职称评定标准3.1 职称评定依据职称评定依据包括:1.岗位职责:员工所负责的任务及工作内容;2.工作绩效:员工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和职业素养;3.学历背景:员工学历水平及拥有的职业资格。

3.2 职称评定级别本公司职称设立四个级别,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

3.3 职称评定条件根据不同职称级别划分,职称评定条件如下:1.初级职称:员工在该职位工作满两年,且达到该职位的基本工作要求;2.中级职称:员工在该职位工作满五年,且达到该职位要求的高级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3.高级职称:员工在该职位工作满十年,且达到该职位要求的特殊高级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4.专家职称:员工在该职位工作满十五年,且在专业领域中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经验,或在该领域中做出开创性成果或发明创造。

3.4 职称评定程序职称评定程序如下:1.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定申请;2.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员工的职称级别;3.部门将评定结果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最终确定职称级别;4.根据职称级别予以发放相应的工资和补贴。

4. 职称使用规定4.1 职称使用基本原则职称使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严格按照职称级别进行使用;2.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职称使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3.职称使用应与员工担任的岗位相符合。

4.2 职称使用方法公司员工职称使用方法如下:1.在员工名片上注明职称级别;2.在公司内部评选评优、行业交流活动等场合使用;3.职称评定工作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公示于公司内部网站上。

5. 职称管理制度公司职称管理制度如下:1.公司将派专人负责职称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2.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两周,如期内员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司提出申诉;3.处理评定申诉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4.在职称评定工作时,应采取实名制评定方式。

员工职称评定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职称评定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职称评定暂行管理规定目的1、为进一步调动本公司员工积极性,为专业技术类人才、经济管理类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加盟。

2、鼓励员工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精神,真正形成学习风气浓厚的企业氛围。

3、完善和规范企业自身各项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

二、职称审报评定范围集团各直属部室、各子公司的正式聘用员工,在集团服务满半年的都可以参加。

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此限制。

三、职称申报、考试种类专业技术申报类:工民建、装潢设计类;职称考试类:经济类、会统类、管理类、计算机类。

四、操作程序1、因新办单位资质评估的需要由集团新办单位的名义报送员工个人职称(资质)考试及申报报名的,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同新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2、业技术申报及考试类:由直属部室、各子公司汇总统计各单位报考职称员工名单,统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手续;3、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与职称考试机构、评审机构(或人才市场)联系后,按照各项职称考试、申报的具体资历要求和条件,要求申报人准备各项考试报名、职称申报材料;(1)申报人报送相关材料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汇总核查;(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到职称(资质)考试、评审机构领取考试准考证、成绩单、合格证及职称证书;负责职称(资质)考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材料收集及返还。

五、费用承担1、参加报考职称的员工报考现职岗位的专业,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评定,报名费用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2、报考非现岗位专业的员工,考试费用和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管理规定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保管报考人员获得职称(资质)的证书原件,直至该员工正常离开企业时。

2、员工获得职称后,离开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务满三年,证书原件无条件返还;3、企业服务满二年,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30%后,证书原件交还给其本人;4、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60%后,证书原件交还给其本人;5、不足一年的,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70%后,再返还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9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纪南2019年7月1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类别等级名称适应部门高级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初级工程师员级技术员高级高级管理师中级管理师初级初级管理师员级管理员高级高级政工师中级政工师初级初级政工师员级助理政工师高级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初级初级会计师/审计师员级会计员/审计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各相关部门作业员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技师级生产类技工级工程部、技术部、设备部、安检部等相关部门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部门适应专业/岗位工程技术类管理类会计类电气技术、仪表技术、机械技术、化学分析、动力技术、给排水技术、土建技术、采煤类、化工类、选矿类、机电类、矿建类、动力类、环保、物资、检验化验类等生产管理、计划定额、人力资源管理、秘书、质量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库存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ERP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统计及核算等预决算、会计、审计、税务、成本分析、销售分析等政工类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作业员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公司全体员工职称管理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职称管理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职称管理规定作为一家具有高度专业化的企业,公司重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称管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以下职称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管理员工职称资格,最大程度地激励员工积极性和提升技能。

职称的意义和目的职称是对员工从事特定职业的专业资格认可,是评价员工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标准。

职称评定是促进企业内部竞争和创新,激励员工自我提高和成长的有力措施。

职称评定的基本原则职称评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评定应由独立、公正、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审过程透明公开。

–评估考核应以工作实绩和职业能力为主要评估指标,避免歧视和人为干预。

2.全面、科学–评估考核应综合考虑员工技能、经验、教育背景和其他职业发展成就。

–评价标准应紧贴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3.动态、激励–评价标准应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职称稀缺性和含金量。

–评定和晋升应秉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激励员工主动学习、提高和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智力资本。

职称评定的程序与标准各级职称公司设定不同职位各级职称,并根据不同职位的资格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职称评定程序职称评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报资格–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职称评定标准,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经历、所获证书等证明材料。

2.评审审核–公司设定独立的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是否符合职称要求及标准。

–评审委员会应公正、公平、独立,具有相应的职称及工作经验,并保持机密性。

3.考试认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员工应按时参加职称考试,并需要答对公司制定的规定数量及以上的考试题目,并取得较高的成绩。

–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认证及评定证书。

4.职称晋升–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在职称规定的时间内,在向公司提交申请后晋升相应职称级别。

变更、终止与撤销职称资格1.变更–员工职称资格变更,应由申请人在职称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申报变更事项和资料。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范文)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范文)

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01条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体现公司的管理特色,本着稳定员工队伍、规范人才竞争机制、造就人才队伍的目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02条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客观、公正是公司保持职称评定工作权威性的前提。

2、逐级递进原则。

职称的逐级递进有利于加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促进员工为公司做出贡献。

3、评聘结合原则。

职称评聘结合,使职称真正体现员工个人的管理能力,并与岗位任职条件挂钩,避免出现高职低能。

4、回避原则。

当被评人为评委会成员时,本人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03条职称评定委员会: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定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04条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按照评委会要求,考察并掌握被评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2、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对被评人做出综合评价。

3、实时填写评定结论。

第05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实施职称评定工作,并承担职称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06条评定时间:职称评定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第一季度进行。

第三章职称分类及标准第07条职称分类:第08条职称标准一、实验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经济专业系列、会计专业系列、审计专业系列的职称标准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正式资格证书为准,对于通过国家职称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即获得公司相应的职称资格。

二、管理专业职称标准:各级职称分认定和评定两种标准。

1、管理员:具备以下任何一条者,可以直接认定为管理员。

A.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新入职人员。

B.录用时间小于两年,大学本科以下毕业或相当学历的员工。

C.助理管理师以上经考核降为管理员的员工。

2、助理管理师:能基本独立实施专项管理工作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员工,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管理师。

A.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新入职人员。

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业绩为导向,注重实际能力,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称评定范围及级别第四条职称评定范围包括技术、管理、营销、技工四大系列。

第五条技术系列分为以下级别:(一)技术员: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承担较为复杂的技术工作。

(三)工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技术难题,具有技术指导能力。

(四)高级工程师: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主持重大技术项目,具有高级技术指导能力。

第六条管理系列分为以下级别:(一)助理经济师: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协助完成管理工作。

(二)经济师: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管理工作。

(三)高级经济师: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管理能力,能够主持重大管理项目。

第七条营销系列分为以下级别:(一)员: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知识,能够完成基本的市场营销工作。

(二)市场营销助理工程师: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市场营销工作。

(三)市场营销工程师:具备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能够主持重大市场营销项目。

第八条技工系列分为以下级别:(一)技工:具备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够完成基本的技术操作工作。

(二)高级技工:具备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操作工作。

第三章职称评定条件第九条技术员:(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年限满1年。

第十条助理工程师:(一)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年限满3年。

(三)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工程师:(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年限满5年。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聘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称评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职称评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贡献。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七条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个人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 职称评审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职称证书复印件。

4. 工作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单位推荐应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

第十条专家评审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与申报人员无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十二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专业理论知识水平。

2.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3. 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

4. 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情况。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职称评聘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指对在职人员根据其所具备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以确定其职称等级的一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职称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具体成员人数和组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职责,对评审工作产生的任何问题,负有监督和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职称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在评审过程中得到保护和公平待遇。

第七条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鉴定,形成评审结果。

第九条职称评审结果应当由专业组织或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向申请者公布。

第十条职称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须重新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评审工作的情况向职称评审单位及时通报,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其他评审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和发展。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可以通过申诉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职称评审工作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其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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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称评定暂行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进一步调动本公司员工积极性,为专业技术类人才、经济管理类人才及其他
复合型人才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加盟。

2、鼓励员工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精神,真正形成学习风气浓厚的企业氛围。

3、完善和规范企业自身各项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

二、职称审报评定范围
集团各直属部室、各子公司的正式聘用员工,在集团服务满半年的都可以参加。

特殊情况可
以不受此限制。

三、职称申报、考试种类
专业技术申报类:工民建、装潢设计类;
职称考试类:经济类、会统类、管理类、计算机类。

四、操作程序
1、因新办单位资质评估的需要由集团新办单位的名义报送员工个人职称(资质)考
试及申报报名的,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同新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业技术申报及考试类:由直属部室、各子公司汇总统计各单位报考职称员工名单,统

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手续;
3、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与职称考试机构、评审机构(或人才市场)联系后,按照各
项职
称考试、申报的具体资历要求和条件,要求申报人准备各项考试报名、职称申报材料;
(1)申报人报送相关材料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汇总核查;
(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到职称(资质)考试、评审机构领取考试准考证、成绩单、合格证及职称证书;负责职称(资质)考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材料收集及返还。

五、费用承担
1、参加报考职称的员工报考现职岗位的专业,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评定,报名费用
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2、报考非现岗位专业的员工,考试费用和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管理规定
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保管报考人员获得职称(资质)的证书原件,直至该员工正常
离开企
业时。

2、员工获得职称后,离开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务满三年,证书原件无条件返还;
3、企业服务满二年,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30%后,证书原件交还给其本人;
4、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60%后,证书原件交还给其本人;
5、不足一年的,员工返还公司承担部分的70%后,再返还原件。

6、在本集团公司服务期间,由本集团公司名义申报获得职称(资质)的员工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在外从事兼职工作,一经发现,公司除对该员按相关管理规定
给予处理外,还将收回本公司在为其办理的职称证书所花一切费用。

七、附则
1、参加职称申报并获得证书的员工,不得拒绝为公司在需要时提供个人相关的资料及证明。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发证机构的要求签署员工职称(资质)证件单位年审考核意见,与

证机构联系代办职称(资质)证件年审。

3、获得高、中级职称(资质)的员工在企业服务满一定年限,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可视企业具体经营情况给予该员工物质奖励。

4、本规定的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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