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民政部2020发布)

合集下载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广东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

包括任务来源(立项文件),协作单位、分工等。

1、任务来源:地方标准项目《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是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3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3)26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下达任务名称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

2、协作单位:本标准由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由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和佛山市顺德区康孝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后期邀请广东江南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中心和佛山市标准化协会共同参与制定。

3、具体分工:广东省民政厅负责标准项目的总体推进和协调,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工作,佛山市顺德区康孝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江南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中心和佛山市标准化协会负责提供相关技术协助。

二、立项的必要性,包括行业发展现状,痛点,拟解决的问题。

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老年人对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叠加的趋势也越来越显著,但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服务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医养结合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政府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问题,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中,相关的政策、标准也在不断完善。

有关医养结合政策的12个重要文件2018.3.30副本

有关医养结合政策的12个重要文件2018.3.30副本

有关医养结合政策的12个重要文件2013-2017年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

2。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各地要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3。

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五)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医养结合人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人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人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医养结合人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解读与实践引言医养结合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如何有效管理医养结合人机构成为各级相关部门和相关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

国家关于医养结合文件

国家关于医养结合文件

国家关于医养结合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了加快推进医疗、养老、健康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关于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各地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指导。

3.《关于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构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民政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方向,包括设立标准、人员配置、管理要求等。

4.《关于深化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点任务。

5.《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共建共享,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这些文件都是关于国家推动医疗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养结合的重要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旨在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水平,推动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可以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查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民政部•【公布日期】2016.04.07•【文号】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税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经征求各部门意见,现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2016年4月7日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任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

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家卫健委2019年12月)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家卫健委2019年12月)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目录一、总则 (2)二、基本要求 (2)(一)机构设置要求 (2)(二)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要求 (3)(三)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3)(四)环境要求 (4)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5)(一)基本服务 (5)(二)医疗服务 (5)(三)中医药服务 (8)(四)护理服务 (9)(五)康复服务 (9)(六)辅助服务 (10)(七)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11)(八)失智老年人服务 (11)(九)其他要求 (13)四、服务流程与要求 (15)(一)服务流程总则 (15)(二)服务接待................................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老年人入院体检.. (16)(四)老年护理需求评估 (18)(五)老年人能力评估 (18)(六)中医评估 (18)(七)制定服务计划 (19)(八)签订服务协议 (19)(九)建立服务档案 (19)(十)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20)五、附录 (20)一、总则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提高其服务质量,规范其服务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相关部门相关标准规范,遵循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设立或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两种形式。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辅助与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所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应当分别适用现行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本指南对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作出了规范。

服务内容根据目前我国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确定,医养结合机构可以根据机构资质与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

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体表面进行由外向内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 mL/m3,待救护车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1次。

消毒时间不少于30min。

再用紫外线灯管进行照射30min至1h,最后在对车内物体表面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待消毒完毕后对救护车进行开窗通风。

在转运途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处置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写上感染性医疗废物,统一存放于感染性医疗废物暂存间,由相关机构统一回收处理[1112]。

5转运后交接医护人员将疑似COVID-19患者安全转运至隔离病区后还需要与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共同做好患者的转运后交接工作,核实好疑似COVID-19患者的相关信息,交接患者相关物品,共同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再评估,填写病情评估表,落实相关交接记录,以保证患者各项后续隔离工作能及时、顺利、有效开展。

6小结疑似COVID-19患者的有效筛查和规范隔离是防止COVID-19疫情进一步发展的有效举措,而在筛查环节实施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环节实施的隔离病区之间的安全规范转运也是其中不容忽视的重点环节。

作为抗击COVID-19疫情的一线人员,只有积极落实转运前的准备、转运中的细节管理与实施及转运后的终末处置等相关措施,切实落实好医护人员、患者及救护车的规范管理工作,重视各种相关细节问题的排查和树立好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有效保障疑似COV­ID-19患者及参与转运的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顺利完成转运工作。

参考文献分析[J/OL].实用预防医学,[2020-03-06].http:/// kcms/detail/431223R202003051537005htmlPARRY J.Wuhan:brtons to be evacuated as scientists estimate 44000cases of2019-nCoV in the city[J'.BMJ,2020,368:m351.陈竹,庄英杰,李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的医疗管理&/OL'.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20-03-07:.http:// knscnki net/kcms/detail/113456r202003021107076ht­ml&:刘小琴,雷钺,江畅,等.急诊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J/OL:.护理研究20200307:.http://kns.cnki net/kcms/detail/141272r202002211609002html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组,韩辉,连雪洪,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策略与实践&/ OL:.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20200307:.http://ki.net/kcms/detail/371390R202003060908002html &:杜晓明.守护好“一米线”安全距离:N:.吴忠日报,2020-02-26)01).&:马琳显•医疗救护车的高端产品一一监护防护型负压救护车&:•商用汽车,2011)4):5964.&:王陈龙,姜朝新,何建安,等•救护车车厢消毒现状: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734)9):866-868&:宋江南,陈贵秋,尹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场所实施的消毒处理&/OL:.实用预防医学,[20200307:.http://ki.net/kcms/detail/431223R202003051528003html:10:齐晶晶,刘腊梅,李文婷,等.临床护士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心理状况调查与分析&:•全科护理,2020,18)):703704.[11:陈明壮,查静茹,鲁超,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综合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实践&/OL:.中国医院管理』2020-03-07:.h-tp://kns cnki net/kcms/detail/231041c202002281030 004html[12:许超杰,樊祜玺,刘淼,等.生态文明视域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临床医药实践,2019,28)):395-398(收稿日期:2020-03-12修回日期:2020-07-29)[1:戴志辉,高立冬,罗地炜,等.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特征•管理科学•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政策法规分析韩世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30)[摘要]回顾性分析我t医养结合机构t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梳理相关政策法规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二者合作运营提出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建设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管理制度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养结合型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业的新兴模式,将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医疗服务。

为了保障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高效运营,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院长办公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养老院发展战略、审批预算和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工作,保障养老院的合法权益;院长办公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人员、财务、物资、服务等各方面工作。

二、人员管理1. 员工招聘:养老院应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护工、行政管理人员等。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服务素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提升自身素质。

3. 薪酬与福利: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待遇与市场水平相当。

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4. 人员配置:根据养老院床位数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医护人员和护工比例,确保服务质量。

三、医疗服务管理1. 医疗服务内容:提供日常诊疗、康复治疗、健康咨询、紧急救援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

2. 医生值班制度:安排医生轮流值班,确保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3. 药品管理: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储存、发放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4. 医疗设备: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养老服务管理1. 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清洁等。

2. 康复护理: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康复护理方案。

3. 文化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4. 安全防护: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确保老年人人身安全。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目录一、总则 (2)二、基本要求 (2)(一)机构设置要求 (2)(二)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要求 (3)(三)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3)(四)环境要求 (4)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5)(一)基本服务 (5)(二)医疗服务 (5)(三)中医药服务 (8)(四)护理服务 (9)(五)康复服务 (9)(六)辅助服务 (10)(七)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11)(八)失智老年人服务 (11)(九)其他要求 (13)四、服务流程与要求 (15)(一)服务流程总则 (15)(二)服务接待...................................................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老年人入院体检.. (16)(四)老年护理需求评估 (18)(五)老年人能力评估 (18)(六)中医评估 (18)(七)制定服务计划 (19)(八)签订服务协议 (19)(九)建立服务档案 (19)(十)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20)五、附录 (20)一、总则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提高其服务质量,规范其服务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相关部门相关标准规范,遵循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设立或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两种形式。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辅助与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所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应当分别适用现行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本指南对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作出了规范。

服务内容根据目前我国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确定,医养结合机构可以根据机构资质与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解读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解读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参照《指南》要求,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指南》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二是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方面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并加强质量管理。

三是明确医疗服务管理要求,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感染防控管理、传染病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

四是明确医养服务衔接管理要求,包括服务有效衔接和信息化管理。

五是明确运营管理要求,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签约及投诉管理、收费管理。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巡查管理、出入与人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财产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思路(医院+养老护理院)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思路(医院+养老护理院)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思路、医养结合机构的构成和功能:一)医养结合机构的构成:1、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于2019-05-31 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中提出)2、国家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同时也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

3、医养结合机构的模式,可以是医院+养老院,也可以是医疗机构的护理院+养老院等形式。

二)医养结合机构的功能:1、医养结合机构是由医务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组成,是在一定范围内,为长期卧床老年人、残疾老人、绝症晚期、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机构。

2、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为老年患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提供基础医疗、支持治疗、姑息治疗、安宁护理,提供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等医疗护理服务和生活护理照护服务。

3、医养结合机构是提供医疗与养老结合的机构,它的医养结合让家属有一种放心感,让老人有一种安全感。

、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思路:一)明确医养结合机构需要提供的服务:1、医养结合机构需要对入住老人提供全人全程服务,全人服务是指的医养结合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和社会等需求。

2、绝大多数入住的老人把医养结合机构作为人生的最后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医养结合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老人走完人生最后旅程的准备,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

(二)了解医养结合机构的高风险性,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医患纠纷的防范和处理:1、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老人患者平均年龄多在75 岁以上,且多患有多种基础疾病。

增龄衰老,自然使老人成为意外事件、疾病突发死亡的高危人群。

医养结合型医院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型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提高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养结合型医疗服务,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

第三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尊重老年人意愿。

(二)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康复与养老相结合。

(三)优质服务,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我院设立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养结合工作。

第五条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养结合工作。

第六条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一)健康管理部:负责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保健等工作。

(二)疾病诊治部:负责老年人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

(三)养老服务部:负责老年人养老服务、生活照料等工作。

三、服务规范第七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就医便捷。

第八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干预等。

第十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加强康复护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提供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

四、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养老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养老等各项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物资等管理,确保质量。

第十五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护理、养老等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医养结合型医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医养结合型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44号(医疗体育类7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44号(医疗体育类7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44号(医疗体育类73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8•【文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44号(医疗体育类731号)提案答复的函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医疗机构把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关爱服务。

十九大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在全国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健康老龄化。

行动针对老年人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慢病管理、精神健康以及安全用药等方面,给出个人和家庭行动建议,并分别提出促进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社会和政府主要举措。

行动提出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行动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

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2019年10月,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提出加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6个环节的重点任务,着力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一、前言医养结合是指以医疗为基础,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依托,将医疗和养老有机结合,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和健康需求的一种模式。

为了推动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指南,旨在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全面健康。

二、机构建设1. 地理位置选择:医养结合机构应选择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便于老人居住和医疗接待。

2. 建筑设计:机构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舒适的需求,考虑到老人的行动便利性和安全性。

3. 设施配备: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康复设施、康复器械,并设立老年人文化活动室、休闲区等。

4. 管理团队: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康复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医养服务的专业和全面性。

三、服务内容1. 医护服务:提供全天候的医生巡诊服务,配备必要的药品和急救设备,对老人的身体健康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2. 康复护理:为有康复和护理需求的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方案,包括康复训练、功能性训练等。

3. 生活照料:提供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帮助,包括饮食、洗浴、清洁等方面的服务。

4. 文化娱乐:组织各类文娱活动,包括唱歌、舞蹈、手工制作等,增强老人的社交和娱乐活动。

5. 心理关怀:设立心理咨询服务,为老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服务。

四、管理制度1.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机构规章制度,对医疗护理、服务内容、人员素质等方面都进行详细规定。

2. 安全保障:建立老人安全保障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保障老人生活环境的安全。

3. 老人档案:建立老人个人健康档案,对老人的健康和服务需求进行全面记录。

4. 监督考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考核机制,定期对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五、人员培训1. 专业培训:定期为医护人员、康复护理人员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2. 服务意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要求他们对待老年人负责、认真、细致。

医养结合养老院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养老院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养老院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医养结合养老院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将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照护服务。

为了确保医养结合养老院的高质量运营,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医养结合养老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养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立以下部门:医疗部、护理部、膳食部、康复部、社会工作部、市场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3. 各部门设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三、医疗服务管理1. 医疗服务范围(1)提供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2)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评估、康复训练等服务。

(3)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服务。

2. 医疗服务流程(1)入住前,为老年人进行全面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2)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3)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评估治疗效果。

(4)设立急诊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突发疾病时得到及时救治。

3.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加强医疗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四、护理服务管理1. 护理服务范围(1)日常生活照料:提供饮食、睡眠、洗浴、排泄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2)专业护理:提供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疾病护理等。

(3)精神关怀: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供心理疏导、情感交流等服务。

2. 护理服务流程(1)入住前,为老年人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2)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3)定期评估护理效果,调整护理计划。

(4)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了解其需求,提供温馨、细致的护理服务。

3. 护理服务质量管理(1)加强护理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护理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营管理,提供优质的养老医疗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养结合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等。

第三条医养结合机构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资质审核
第四条设立医养结合机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包括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相关资质。

第五条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立应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运营活动。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
第六条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下列服务:
(一)医疗服务,包括诊疗、康复、护理等;
(二)养老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心理关爱、文化娱乐等;
(三)其他与老年人健康和生活相关的服务。

第七条医养结合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

第四章人员配置与培训
第八条医养结合机构应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和养老服务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养结合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医养结合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营的安全。

第十一条医养结合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有权要求责任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在医养结合机构运营过程中,造成老年人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养结合运行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运行管理制度

医养结合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医养结合是指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健康管理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运用医养结合模式开展养老服务,能够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延缓老龄化进程,为社会建设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规范医养结合运行管理,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医养结合运行管理委员会医养结合运行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养老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医养结合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工作。

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由院长或养老机构负责人担任主任。

2、医养结合工作小组医养结合工作小组是医院和养老机构内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医养结合工作。

工作小组由医院的相关医疗人员和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组成,由医院院长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共同指导。

三、服务内容1、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是医院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包括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护理等。

养老机构应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年人在需要医疗服务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2、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是养老机构的核心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护理、健康护理、康复护理等。

医院应派遣护理人员到养老机构进行服务,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3、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是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疾病预防等。

医院和养老机构应共同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管理流程1、老年人入住登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应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和护理需求评估,确保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护理需求得到全面了解。

医院和养老机构应建立统一的入住登记系统,共享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和个人护理计划。

2、护理服务实施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并进行实施和监督。

医院的护理人员应参与护理服务的实施,提供专业的护理技术支持。

3、医疗服务协调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协调员,负责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协调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遵循全面性、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本指南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了规范。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应当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要求。

1. 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2. 提供膳食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机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1.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诊所基本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2.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辅助器具。

三、养老服务管理(一)养老服务管理制度。

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服务。

养老机构一线照护人员应当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有关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1. 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鼓励老年人自行完成或协助老年人完成清洁、穿脱衣物、饮食、排泄、睡眠等行为;维护老年人生活环境清洁,对环境及常用物品进行清洁消毒、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协助观察失智老年人的异常行为。

2. 基础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进行体征观测、护理协助、风险应对;协助老年人口服或外用药物并观察记录用药反应;对环境及物品进行消毒或清洁、预防老年人常见传染病;为失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并制定应对措施;对临终老年人家属提供心理慰藉及哀伤应对、协助老年人家属处理后事。

3. 康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进行体位转换、功能促进、认知训练;对老年人进行康复评估;示范、指导老年人开展康乐活动;应用音乐、园艺、益智类游戏等活动照护失智老年人。

4. 心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辅导;与老年人及家属及时沟通。

5. 照护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对适老环境进行评估、对老年人康复辅具使用需求进行评估。

(二)养老服务质量管理。

1. 养老服务质量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等标准规范,并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2. 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要求。

3. 不同等级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评价改进等适用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

四、医疗服务管理(一)医疗质量管理。

1. 应当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 应当按有关规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或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3. 遵循相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4.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落实机构内老年人安全目标。

5. 建立符合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落实医疗服务有关安全保证、质量可控的各项要求。

定期对机构内医疗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并持续改进。

(二)医疗护理服务管理。

1. 应当开展老年医疗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建立护理评估制度和流程。

具体评估工作参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执行。

2. 应当按照《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分级护理管理制度,制定合理、规范的诊疗护理服务流程,建立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护理管理目标。

3. 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制定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培训、考核和服务改进,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三)医疗康复服务管理。

1. 开展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机构规模和老年人需求状况,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严格执行康复的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范。

独立设置的康复医疗中心应当按照《康复医疗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进行管理。

2. 开展康复服务的机构,应当按需评定老年人身心状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社会功能,制定并实施康复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流程及风险防控预案。

3. 开展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康复辅具管理制度,明确本机构配置的康复辅具目录,专人管理,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及相关记录,并指导老年人科学使用辅具。

(四)安宁疗护服务管理。

1.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参照国家及当地关于安宁疗护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配备专职人员。

2. 应当加强安宁疗护服务质量管理,参照《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服务指南;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服务改进,持续改善服务质量。

3. 建立良好的与老年人及家属沟通机制,加强与老年人及家属的积极沟通,注重人文关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生命尊严,保护老年人及家属的隐私。

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宗教信仰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五)感染防控管理。

1. 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及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行业标准,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洁污分开、标识清楚,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2. 定期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提高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3. 建立机构院内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建立有效的机构院内感染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机构院内感染病例和感染暴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4. 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及人员培训、职业安全防护等工作。

(六)传染病管理。

1. 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诊断转诊等工作。

2.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只对机构内部提供服务。

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 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

4. 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应当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具备救治能力的,可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提供医疗救治工作。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应当立即上报、转诊,并做好记录。

疫情期间,养老区域应当建立外部探访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管理,预防机构外部输入性感染,必要时可采取封闭管理措施。

(七)用药管理。

1. 应当进行多重用药安全评估,参照药品说明书,根据老年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2. 建立日常给药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确认和审核要求、药品核对和清点流程及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要求、药物存放与摆放流程及要求、每日药品发放流程及要求、药物发放及服用记录等;针对自我给药的老年人,建立协助其定期检查药物供应、储存、有效期等。

3. 应当向老年人及家属明确说明所用药物的储存方式、给药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老年人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途径合理使用药物,告知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观察及处理。

(八)病历管理。

1. 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建立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及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2. 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3. 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提交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应当依照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4. 机构内老年人在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之间转换及老年人外出就诊住院均应当有记录及资料可查,相关病历应当妥善保存。

五、医养服务衔接管理(一)服务有效衔接。

1.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志愿服务等人员联动的工作机制。

2. 应当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管理,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 建立入住老年人日常巡查制度。

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查房,及时掌握入住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应当每日对服务老年人巡查,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