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银行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银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银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银行公司律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其执业行为。
2. 加强银行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3. 保障银行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公司律师及其所在部门。
四、组织架构1. 设立银行公司律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法律问题。
2. 设立银行公司律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法律培训等。
五、银行公司律师职责1. 参与制定、修订银行公司规章制度,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制度进行审核。
2. 为银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银行重大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和谈判。
3. 参与银行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法律尽职调查和合规审查。
4. 参与处理银行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各方之间的法律纠纷。
5. 参与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6. 参与银行员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银行公司律师权利1. 依法执业,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2. 要求银行各部门、员工配合其履行职责。
3. 参与银行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4. 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七、银行公司律师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
2. 保守银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3. 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4.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银行发展需要。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考核与奖惩1. 银行公司律师管理部门定期对银行公司律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银行公司律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公司律师权限管理制度
公司律师权限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立公司律师的职责与权限,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预防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使用法律服务的员工及外聘律师团队。
3. 原则:坚持合法性、专业性、效率性和保密性原则。
二、律师团队组成与职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委托外部律师事务所,负责日常的法律事务。
2. 法务部门或外聘律师需具备处理公司各类法律事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
3. 法务人员应定期接受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三、权限划分1. 初级法务人员:负责日常合同的初步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对复杂问题应及时上报高级法务人员。
2. 高级法务人员:负责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如重大合同谈判、诉讼案件等,并对外提供法律意见。
3. 法务部门负责人:制定法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审批重要法律文件,代表公司参与重要的法律活动。
4. 总经理/董事会:对于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法律事务,需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审议决定。
四、工作流程1. 法律事务需求方应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法律服务的内容、目的和预期结果。
2. 法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根据事务的复杂程度安排相应的法务人员进行处理。
3. 对于超出法务部门权限范围的事务,应及时转交给外部律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监督与考核1. 法务部门的工作应接受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
2. 法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应结合其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和实际成效进行。
3. 对于违反职业操守或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务人员,应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公司独立律师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律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独立律师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业务运作中,必须遵纪守法,做到诚实守信,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法律风险问题,公司需聘请独立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条公司的独立律师必须具备专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并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第四条公司和独立律师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助共赢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合作氛围。
第五条公司对独立律师的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公司与独立律师的合作事宜,具体负责独立律师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独立律师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独立律师双方代表等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
第八条独立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法务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括独立律师的考核、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在聘请独立律师之前,必须经过公司独立律师管理委员会的审查、评估和批准。
第十条公司与独立律师之间的合同必须经过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和签订。
第三章职责及权利第十一条公司独立律师应当熟悉公司业务,定期向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作出法律咨询,协助公司解决法律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独立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第十三条公司独立律师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独立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专业。
第十五条公司独立律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离职及终止第十六条公司独立律师如有辞职或者解聘的情况,必须提前向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报告,待公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公司独立律师解聘判决后,必须向公司交还一切公司文件及资料,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公司独立律师解聘后,不得向公司客户索要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律师是企业法律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角色。
然而,如何管理公司律师并发挥其作用同样具有挑战性。
因此,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落实至关重要。
一、基本原则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服务企业,服务业务:公司律师是企业内部法律服务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重点应当是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协助业务部门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
2. 独立、专业、保密:公司律师应该保持独立、专业的态度,审核、评估和解决法律问题。
保守法律和商业机密,对企业事务保守秘密。
3.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律师应确保企业遵循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始终抱有合法合规的态度。
二、公司律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公司律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协助业务部门评估和预防法律风险。
2. 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协助处理纠纷、起草和审核合同、解决内部纠纷等。
3. 参与和协助企业进行重大商业决策,评估和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 管理和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为公司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
三、公司律师管理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公司律师向公司提供高品质和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制定如下管理要求:1. 公司律师须遵守公司法律政策,制定符合公司良好风俗、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制度和规定,规范公司内部法律行为。
2. 公司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须保持独立自主的原则,确保个人意志不受干扰,拒绝从事非法、违法、不道德或悖离职责的行为,勤勉、忠诚履职。
3. 公司律师应秉承诚实、严肃、透明、保密的原则,完善录音、录像、文书档案等方式进行日常法律工作记录,确保工作内容、授权和进度的透明化。
4. 公司律师应自觉严格保守与企业相关的商业秘密、法律秘密、涉案人的个人隐私等事项的保密,防止不当泄密,不得擅自发布、审批、授权涉及公司的文件和资料。
5. 公司律师负责制定和实施法律培训计划,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协助企业各部门珍视知识产权,规范谷雨、技术转移、合作等相关业务活动。
公司律师权限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律师工作,明确律师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律师及其辅助人员。
第三条公司律师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2.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3.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4. 依法依规,勇于担当。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1. 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3. 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的代理人;4. 参与公司合同审查、起草、修改等工作;5.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审查等工作;6. 参与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合规培训等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五条公司律师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1. 协助律师处理日常法律事务;2. 负责整理、归档法律文件;3. 协助律师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4. 完成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权限第六条公司律师享有以下权限:1. 依法查阅、复制、摘抄公司有关文件、资料;2. 依法对外签署法律文件;3.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4. 依法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5. 依法对公司内部人员进行法律培训;6. 依法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防控;7. 依法对公司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七条公司律师辅助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协助律师处理日常法律事务;2. 参与整理、归档法律文件;3. 协助律师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4. 完成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律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律师工作规章制度;2. 监督公司律师履行职责;3. 组织公司律师开展业务培训;4. 审核公司律师工作报告;5. 对公司律师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doc本月修正版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doc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律师的管理,保障公司法律事务的正常运作。
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包括《公司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聘用及委托的律师,包括全职律师、兼职律师、外聘律师等。
二、公司律师的职责1. 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查、法律意见书等服务,为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2. 合同审查公司律师负责对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3. 诉讼和仲裁事务公司律师在需要诉讼和仲裁处理的法律事务中,代表公司参与诉讼和仲裁程序,制定诉讼和仲裁策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 培训和教育公司律师负责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
5. 法律风险管理公司律师负责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公司律师的聘用和管理1. 聘用程序公司对律师的聘用应经过正式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面试评估、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聘用程序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绩效考核公司应对律师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绩效结果进行奖惩激励。
3. 保障权益公司应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休假假期、职业发展等。
4. 保密义务公司律师应具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保密,不得泄露。
5. 职业道德要求公司律师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遵守律师行业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四、公司律师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律师与其他部门之间需要密切协作。
具体要求如下:1. 公司律师应积极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了解各部门的法律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2.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与公司律师协作,主动将法律需求和问题反馈给公司律师,共同解决。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关于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京办字(201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法律相关事务工作,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律师的申请、管理和服务,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律师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律师的审查、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拟定、修改公司律师的管理制度,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二)负责办理公司律师的注册、申领及年审;(三)负责对公司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并组织相关培训;(四)对违反公司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向相关单位提出处罚建议;(五)负责与律师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六)与公司律师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公司律师的管理部门,配合公司法律合规部进行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执业申请第六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二)与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三)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四)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公司律师工作的情形;(五)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公司律师执业申请书(见附件1);(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三)所在单位、部门同意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证明(见附件2);(四)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一、概述在一个公司中,律师在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律师的职责和权利,制定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内律师团队的管理,为公司律师的工作提供准确、明确的指导。
二、律师职责1. 法律咨询与解释:律师负责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以确保公司行为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 合同与协议的起草和审核:律师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确保公司商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参与诉讼和争议解决:律师负责代表公司参与涉及公司法律利益的诉讼案件,并在法庭上出庭辩护,同时也负责公司与其他方的争议解决。
4. 法律培训与风险预警:律师负责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并及时预警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律师团队的组织与管理1. 律师团队的组建: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组建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
律师的招聘应该注重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并鼓励律师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
2. 律师团队的领导:公司应设立律师团队的领导岗位,负责协调和管理律师团队的工作。
律师团队领导应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律师团队的日常工作。
3. 工作分配与合作:律师团队领导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密切的合作,互相学习和分享经验。
四、律师权利与保障1. 独立行使职权:律师在公司内部行使职权时应独立和自主,不受其他任何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和限制。
2. 保密权:律师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和机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信息保护和保密措施。
3. 专业发展与培训:公司应提供律师专业发展的机会,鼓励律师参加法律培训和学术交流,并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五、违纪和纪律处分1. 违纪行为: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银行律师管理制度
银行律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律师管理行为,维护律师职业形象,提高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律师的管理与工作,银行律师包括银行雇佣的律师以及银行委托的律师。
第三条银行律师应当履行律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客户利益,维护法律权益,积极履行律师承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第四条银行律师应当坚持法律职业操守,严格遵循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涉。
第二章银行律师管理机制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律师管理机制,明确律师的权利和责任,为律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障条件。
第六条银行律师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银行应当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经费支持。
第七条银行律师应当主动了解银行的业务运作情况,与业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法律风险的评估和防范工作。
第八条银行律师应当积极参与银行风险管理工作,向银行管理层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银行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第三章律师执业管理第九条银行律师应当按照《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银行应当定期核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银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规则和规范,严格履行执业管理程序,不得从事损害甚至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第十一条银行律师应当依法履行律师审查程序,保证律师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律师服务中,银行律师应当遵守客户的信赖和诚信原则,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信息。
第十二条银行律师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档案,保存完整的律师文书和工作记录,确保律师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律师责任与约束第十三条银行律师应当积极履行职业责任,严守律师的职业操守,不得违法违规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银行律师应当尊重客户的意见和选择,按照客户的合法要求提供律师服务。
第十五条银行律师应当依法履行律师服务承诺,不得以违法手段向客户索要费用,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搀扶与客户的诉讼行为。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doc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律师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并提高公司合规风险控制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律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律师入职与退出第三条律师招聘公司律师的招聘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招聘程序。
第四条律师资格公司律师应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律师的离职与解聘公司律师如若离职,应按照相关合同或政策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解除律师的聘用关系: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3. 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4. 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
第三章律师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律师职责公司律师的职责包括:1. 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2. 参与公司的合同、项目、交易等各类法律事务的审阅和处理;3. 参与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的识别与应对;4. 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等。
第七条律师权利公司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 拒绝违法违规指令;2. 合法保护客户及公司利益;3. 参与公司决策环节。
第四章律师纪律第八条律师纪律公司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律师职业形象的塑造。
第九条违纪处罚对于违反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事务部所有,如有修订,公司法律事务部将及时公告。
所有公司律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以上是《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及操作细则,请以实际所处公司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规为准。
公司律师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律师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聘用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的事业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受公司委托或指派处理以公司为当事人的法律纠纷,聘用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及成员单位承担法律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律师聘用工作。
第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1.案件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本数);2.公司和成员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具备处理相关案件的知识和经验。
不具备上述情形,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聘用律师代理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经公司总法律顾问批准可以按照本办法聘用律师代理。
第六条公司实行律师服务准入管理,聘用的律师必须在合格服务律师信息库中选取。
第七条公司合格服务律师信息库由公司和成员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推荐的律师组成。
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服务律师信息库的建立及维护。
第九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律师的业绩、经验及为公司或成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记录等因素对律师进行综合考评,维护、更新合格服务律师信息库。
第十条公司和成员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拟聘用律师代理案件的,需提出聘用律师的申请(见附件1)。
第十一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在提出申请时,一并报送本部门推荐的拟聘用律师名单。
被推荐律师不应少于3名,且该等律师必须在不同律师事务所服务。
第十二条成员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在提出申请时,一并报送本单位推荐的拟聘用律师名单。
被推荐律师不应少于2名,不应多于3名,且该等律师必须在不同律师事务所服务。
第十三条推荐的拟聘用律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处理相关案件的知识和经验。
2.与受理案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有较密切的工作联系。
第十四条推荐的拟聘用律师注册地与案件受理机构所在地原则上应一致(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限)。
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律师是指与国有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所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章公司律师执业的准入与退出第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担任公司律师:(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三)与国有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二年,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满一年;(五)在所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且所在企业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六)品行良好。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司律师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五)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无律师执业经历的申请人应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职前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律顾问、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国有企业员工具备下列条件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向其颁发公司律师证书:(一)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满15年;(二)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第六条申领公司律师证书的人员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律师资格证;(二)身份证;(三)申请人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关于其具有本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相关工作经历或律师执业经历的承诺书;(五)申请人关于其在国有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及所在企业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承诺书。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doc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doc公司律师管理办法Chapter 1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律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法律事务处理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律师队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内部律师队伍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第四条:公司律师队伍的组成和任命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Chapter 2 律师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律师队伍的组织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并配备专业律师组成律师队伍。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具备一个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并报备相关机构。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应当制定律师队伍的组织架构图,并随时更新。
第九条:公司律师队伍的组成和任命应当按照职务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
第十条:律师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
第二节律师队伍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建立健全律师队伍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律师队伍的工作分配和任务安排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法律事务的顺利推进。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为律师队伍提供必要的办公及工作条件,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建立律师队伍的考核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Chapter 3 律师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核合同协议、代表公司处理法律纠纷等工作。
第十六条:律师应当以公司法律利益为重,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严禁泄露。
第十八条:律师有权依法获取公司所需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Chapter 4 律师的责任和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律师应当具备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判断能力,不得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帮助。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鲁司〔2022〕72号•【施行日期】202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司〔2022〕72号各市司法局,省有关部门:现将《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司法厅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公职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三条公职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
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实行行业自律。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试行公职律师职前培训制度。
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人员,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任职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五)品行良好;(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资格,在本行工作,以律师名义为本行各级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行公司律师事务部(以下称“公司律师部”)执业的公司律师,以及需要公司律师部提供服务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律师部隶属于本行,是本行的组成部分。
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章立制,规范公司律师执业行为。
(二)管理、教育、培训公司律师。
(三)接受分行各部门提出公司律师服务申请,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四)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处罚。
(五)与律师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日常联系。
(六)公司律师执业证的申办、注册及年审。
第五条公司律师部设总经理,负责公司律师部的管理工作,由本行聘任。
主要职责如下:(一)管理律师事务部日常事务。
(二)提名加入公司律师的人选。
(三)指定公司律师提供具体法律服务。
(四)以律师事务部名义签署文件。
第六条公司律师部设律师管理室,负责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及律师管理工作。
根据本行工作需要,公司律师部可设置分条线的业务室,配置律师、律师助理承担相应的法律工作。
第七条公司律师部律师是本行的在册正式员工,由本行录用、聘任、考核,主要职责如下:(一)以公司律师的名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提供法律服务。
(二)遵守行内规章与律师行政、行业制度。
(三)实施具体法律服务行为。
(四)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司律师部律师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由本行统一管理,其晋升及相应技术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参照《青岛银行总行通用序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律师部的印章,由公司律师部保管。
公司律师部总经理为用印的有权签字人。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程序第九条公司律师服务内容包括调查取证、出具律师函、参与项目谈判、出庭参加诉讼等。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一、宗旨1.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律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二、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法律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劳动和服务法律咨询,审查、草拟、审批和颁布的文件、合同和协议,以及参与法律纠纷的调解和审理等三、指定律师1.本公司有权指定外部律师及其事务所,负责本公司的一般法律服务。
2.本公司指定律师时,应按其服务质量、资质、从业经验以及和本公司所有合同内容和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并要求律师完成业务及常年法律服务等职责。
2.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提供质量较高的法律服务,保证履行本公司委托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经本公司审核并授权签发的各项法律文书及文件应具有效性、符合本公司要求。
3.指定律师事务所须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工作方案相应地完成收集、研究及提出意见等工作,并及时提供适当的建议。
4.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应了解本公司的营运情况和发展趋势,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意见。
五、律师协议1.本公司与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其他相关条款,明确服务责任及质量标准,同时妥善记录双方就服务相关事宜约定不一致的情况。
2.本公司与指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在存续期间应严格履行。
六、监督管理1.本公司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负有监督义务,责令其及时完成约定的法律服务事项,对法律服务建议、资料、文件及文书实行严格审查。
2.本公司享有指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成果、履行不到位或经审议被决定保留其服务结果的权利。
3.本公司有权修改和终止与指定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议,并可通知其草拟、签订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七、实施1.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关于律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规范律师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聘请的律师。
三、律师管理制度
1. 律师聘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求,经总经理批准,可聘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2)律师聘用期限为一年,可续聘。
2. 律师职责
(1)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公司法律问题。
(2)协助公司制定、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法律事务。
(4)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5)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法律审核。
(6)负责公司法律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3. 律师工作要求
(1)律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律师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公司了解法律事务的最新动态。
(4)律师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4. 律师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律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
道德等方面。
(2)对表现优秀的律师,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律师,公司给予批
评和指导。
(3)律师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资格,在本公司工作,以律师名义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公司法务审计部(以下称“法务审计部”)执业的公司律师,以及需要法务审计部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日常管理第五条法务审计部隶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负责本公司、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法务审计工作。
法务工作范围如下:(一)法律风险防控。
及时把握国家法律、政策变化,为公司重大项目、决定及经营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公司各项行为依法推进。
为公司部室及子(分)公司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负责合同文本及条款的审查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约、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内容。
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存在的法律问题,对潜在法律风险及时纠正及弥补,防止法律纠纷及损失。
根据公司安排参与重大事务谈判,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二)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
及时参与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法务部人员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岗位需求。
对国家制定及修改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普及,根据公司安排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培养职工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三)参与涉诉案件处理。
及时参与、了解涉诉案件情况,通过初步分析,提出对策、得出初步预判结论;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力争使涉诉案件达到满意效果。
(四)协助对公司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管理需求,协助相关部室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管理有法可依。
第六条法务审计部设经理,负责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及律师管理工作。
公司独立律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律师(以下简称“律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律师应承担以下职责: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审核、起草、修改及签订;3. 参与公司合同管理,对合同进行审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4. 处理公司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5.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合规等方面的法律事务;6.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7. 参与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8. 提供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制意识;9.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五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律师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六条律师应定期向法律事务部报告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承办案件进展情况;2. 参与的重大决策事项;3. 法律事务风险评估;4. 合规制度执行情况;5. 员工法律培训情况。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对律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包括:1. 检查律师的工作计划、报告及案件材料;2. 评估律师的工作成果;3. 考核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律师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第九条公司建立律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能力;2. 职业道德;3. 工作态度;4.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5. 对公司利益的维护程度。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接受公司提供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4.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提出意见和建议;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 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4. 参与公司合规体系建设;5. 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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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资格,在本行工作,以律师名义为本行各级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行公司律师事务部(以下称“公司律师部”)执业的公司律师,以及需要公司律师部提供服务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律师部隶属于本行,是本行的组成部分。
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公司律师执业行为。
(二)管理、教育、培训公司律师。
(三)接受分行各部门提出公司律师服务申请,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四)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处罚。
(五)与律师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日常联系。
(六)公司律师执业证的申办、注册及年审。
第五条公司律师部设总经理,负责公司律师部的管理工作,由本行聘任。
主要职责如下:
(一)管理律师事务部日常事务。
(二)提名加入公司律师的人选。
(三)指定公司律师提供具体法律服务。
(四)以律师事务部名义签署文件。
第六条公司律师部设律师管理室,负责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及律师管理工作。
根据本行工作需要,公司律师部可设置分条线的业务室,配置律师、律师助理承担相应的法律工作。
第七条公司律师部律师是本行的在册正式员工,由本行录用、聘任、考核,主要职责如下:
(一)以公司律师的名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提供法律服务。
(二)遵守行内规章与律师行政、行业制度。
(三)实施具体法律服务行为。
(四)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司律师部律师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由本行统一管理,其晋升及相应技术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参照《青岛银行总行通用序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律师部的印章,由公司律师部保管。
公司
律师部总经理为用印的有权签字人。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公司律师服务内容包括调查取证、出具律师函、参与项目谈判、出庭参加诉讼等。
第十条公司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为本行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一条公司律师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相关费用支持的,相关费用根据本行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需要公司律师部提供律师服务的单位,应按照以下方式提起:
(一)总行各部门提起公司律师服务请求的,应按照《青岛银行公司律师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及《服务材料指南》(见附件2)要求填写完整,经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初审,报分管法律工作的行领导同意后,安排公司律师办理。
(二)各分行,各直属支行(营业部)需要申请公司律师服务的,按照《青岛银行公司律师服务申请表》及《服务材料指南》要求填写完整,经所在行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审查,报总行分管法律工作的行领导同意后,指定相应的公司律师办理。
因情况紧急,申请单位无法书面提起服务申请的,在取得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但
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资料。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的服务申请获得同意后,公司律师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公司律师服务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通知申请单位,并指定具体的律师负责办理申请服务事项。
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公司律师服务范围的,公司律师部应通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由申请单位按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提供背景材料不符合申请服务事项需要的,公司律师部有权要求申请单位补充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经办律师办理具体服务事项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调查取证事项。
经办律师填写《调查取证函》后,送公司律师部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出具律师函。
经办律师将律师函初稿送公司律师部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出具。
(三)参与项目谈判。
经办律师制订谈判方案送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审定后,按照谈判方案参加谈判。
(四)出庭参加诉讼。
经办律师制订代理方案送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审定后,持加盖公章的出庭函,按照代理方案代理诉讼。
第十五条因具体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工作方案的,经办
律师应及时请示公司律师部总经理,经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同意后,变更工作方案。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及时请示的,经办律师可在保障本行权益的前提下确定变更方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并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连同变更后方案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律师办理完成申请事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送公司律师部归档。
各分行,各直属支行(营业部)的公司律师在办理完成服务事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送公司律师部统一归档。
第十七条公司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相关资料属于内部资料,应按照本行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第四章执业申请及申报
第十八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与本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
(三)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四)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公司律师工作的情形;
(五)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以及本行规章制
度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公司律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
(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三)所在行、部同意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证明(见附件5)。
(四)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执业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律师部的执业律师,必须同时遵守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律师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公司律师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司律师部建议本行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行管理规定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
(三)对外以公司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的。
(四)违反公司律师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行予以解聘:
(一)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应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
(三)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考核不合格的;
(五)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公司律师的情形。
被解聘的公司律师,其执业证由公司律师部负责收回,缴司法行政机关注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公司律师服务申请表
1、申请事项打V标注;
2、申请其他事项的,请在“其他”栏写明具体事项
附件2:
公司律师法律服务相关资料提供指南一、调查取证
□有权机关立案通知书
□调查取证内容
□调查取证单位
二、出具律师函
□拟出具律师函初稿
□出具律师函份数、对象名称
三、谈判
□谈判对象
□谈判时间
□谈判内容
附件3:
公司律师服务受理通知书
建青律受[ ] 号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你部门的申请符合规定,律师事务部将指定律师为你单位提供具体法律服务,请提供相应的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公司律师事务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