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试验的内容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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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试验方法
1、正常开放信号:以联锁图表为依据,根据进路号码,顺序按压始端(变通)终端按钮排列进路,检查进路是否锁闭,信号是不能够正常开放,信号显示是否和联锁表一致。
2、道岔位置不对不能开放信号:以每组道岔为单位,将道岔放置在所选进路相反的位置,拉出单锁按钮单锁后,进路不能选出;按下单锁按钮后,应使该道岔选到规定位置,信号正常开放。
3、道岔无表示关闭信号:以每组道岔为单位,逐一选排经该道岔定、反位的进路,断开该组合架侧面表示熔断器(或在室外断开道岔转辙机内部的接点),开放的信号应关闭。
4、区段占用不能开放信号: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即先试验占用区段后办理经由该区段的进路,此时进路应不能锁闭;再试验办理进路、开放信号后占用进路中的任一区段,此时应能自动关闭。
试验时,必须对进路内各区段逐个进行试验。
5、侵限区段检查:当侵限区段为无条件侵限时,侵限区段占用,需检查侵限区段的进路能选不能锁闭,信号不能开放。
当侵限区段为条件侵限时,侵限区段内道岔开通平行进路位置,侵限区段占用应不影响进路的选路、锁闭、开放信号,反之道岔开通相反位置时,应检查侵限区段的空闲。
信号开放后,占用侵限区段,信号关闭。
但侵限区段占用,不影响引导信号的开放。
6、带动道岔:办理某条进路时,按进路表现规定的所有带动道岔应被带到规定位置;被带动的道岔失去表示时,已开放的信号不应关闭。
7、防护道岔:办理某条进路时,按进路表规定的所有防护道岔应被带到规定位置;因故防护道岔不能被带到规定位置时(试验时可将该道岔单锁于不符要求的位置),该进路应不能锁闭;信号开放后,如防护道岔失去表示,该信号应自动关闭。
8、信号开放后锁闭道岔:进路锁闭开放信号后,单操该进路上所有锁闭道岔,道岔应不能转换,也不能断开表示;对于双动道岔平行进路要分别进行,以确定1SJ、2SJ是否作用正确(包括进路上的所有道岔、不在进路上与进路上的的某组道岔在同一区段的其他道岔、防护道等)。
9、敌对信号:按联锁图表中敌对信号逐一试验,敌对信号不能开放。
10、敌对照查:对应每一股道办理列车对列车、列车对调车、列车对引导、调车对引导、引导对引导(特殊进路按联锁表进行),进路不能同时建立。
11、随时关闭信号:信号开放后,对进路中各区段逐个进行区段故障解锁,应能随时关闭信号。
12、取消进路解锁:办理进路并锁闭,但信号未开放,或者信号已经开放但接近区段未占用时,同时按压进路始端按钮和总取消按钮,有关的列车或调车进路应能立即解锁。
13、接近锁闭:信号开放后,如接近区段被占用即构成接近锁闭;一般情况下,进站(接车进路)接近区段为信号机外方第一区段(自闭四显示为进站外方第一、二区段);出站(发车进路)接近区段为股道(设有中间出岔的股道含多个区段),当办理通过进路时,正线出
站(发车进路)接近区段延长至进站口(自闭四显示延长至进站外方第一区段);调车进路接近区段为信号机外方的第一区段;未设接近区段的调车进路一旦开放信号,不论信号机外方有否列车占用,均按接近锁闭处理。
检查方法:办理条进路后,在其接近区段人工短路构成人工锁闭,此时采用取消进路的方式,信号关闭,进路不能解锁;未设接近区段的接车进路,在信号开放后采用取消进路的方式,信号关闭,进路不能解锁。
14、人工限时解锁:进路接近锁闭时,按压进路始端按钮和总人工解锁按钮,办理进路人工解锁,进路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延时解锁。
列车接车进路及正线发车进路的延时解锁,从信号关闭时起延时3分钟;调车进路及侧线发车进路的延时解锁,从信号关闭时起延时30秒。
15、区段人工解锁:进路锁闭后,按压区段按钮和总人工解锁按钮,用故障解锁的方法逐区段进行解锁,各区段应能解锁。
16、重复开放:信号开放后,断开信号点灯断路器,信号应关闭,熔断器恢复后必须经人工操作,信号才能重复开放。
17、进路正常解锁:在列车出清后,进路内区段从始端至终端依次分段顺序解锁。
18、调车中途返回解锁:中途返回解锁是指原牵出进路的部分或全部未解锁,当列车经折返信号返回并出清原牵出进路和接近区段,牵出进路的各区段应延时3秒后解锁;所有可作折返调车信号的信号点,均应具有调车中途返回解锁功能。
19、自动闭塞:三显示区段一离去、二离去及四显示区段一离去、二
离去、三离去分别占用的情况下,核对信号灯光显示是否正确。
20、半自动闭塞:办理闭塞开放出站信号及取消闭塞试验。
(1)接、发车站正常办理及各种表示灯显示,按半自动闭塞设计技术要求进行试验。
(2)未办妥半自动闭塞,办理发车进路时,进路能锁闭但信号不应开放。
(3)发车站半自动闭塞区段轨道电路故障,闭塞不能办理。
(4)发车信号开放后,发车站轨道电路故障,发车信号应立即关闭,接车站接车表示灯和发车站发车表示灯亮红灯;故障恢复时,闭塞不能自动复原,需由发车站经人工办理事故复原。
(5)发车站列车出发后,接车站办自动闭塞轨道电路故障,闭塞不能自动复原,需由站办理事故复原。
(6)引导接车时,需由接车站采用事故复原方法办理复原。
(7)发车站办理取消时应先取消发车站进路再办理取消闭塞手续。
(8)办理闭塞并在列车出发后,接车站在列车未到达时不得办理闭塞复原。
(9)办理闭塞后,如未办理发车进路,发车站可利用发车轨道电路进行调车。
21、引导信号:进站、进路信号机对应相应股道引导信号能正常开放,引导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