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贯彻实施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法律文书标准典型案例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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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范本(2篇)

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范本(2篇)

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范本____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和意义____年是我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之年。

面对交通安全风险和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作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负责部门,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推动了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本次总结旨在对____年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为未来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工作内容和组织实施____年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我们对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确保评价指标科学全面、有针对性。

2. 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各级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参与考核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线下考核、线上考试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地区、各单位的执法情况。

3. 统计、分析和汇总考核结果:我们对各地区、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三、工作成效和亮点1. 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经过修订和完善,我们的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各单位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2. 加强考核与实践相结合:我们注重将考核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线下考核和线上考试等形式,紧密联系实际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 推动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评议考核工作,我们鼓励各地区、各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法工作的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指标和考核体系仍有待优化:虽然我们经过修订和完善,但仍有一些指标和考核体系不够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以更好地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2. 考核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考核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交办科技〔2019〕109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科技〔2019〕109号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标准审查程序,明确分工,提高标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领域的交通运输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送审稿、报批稿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

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审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标准的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形式审查、出版校核和发布审查。

审查工作按流程(见附件)进行。

第四条技术审查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简称标委会)负责。

形式审查由交通标准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负责。

出版校核由交通运输部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出版机构(以下简称出版社)负责。

发布审查由交通运输部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标准审查工作应坚持程序规范、严肃认真、科学客观、协商一致的原则,其程序和要求应符合《交通运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JT/T 18)的有关规定。

需限期制定的标准可申请采用快速审查程序。

第二章技术审查第六条标委会秘书处应在接收标准送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通过初审的,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标准送审材料的技术审查工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2]136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2]136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2〕136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现将《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四新”、“四个交通”为重点,以部颁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为抓手,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以执法评议考核为手段,强化执法监督;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一、关于交通运输立法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制委做好《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工作,争取尽早颁布施行;继续开展《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做好立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关于执法人员培训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今年要以乘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契机,全面启动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力争在2年的时间内对所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发〔2012〕81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甘交发〔2012〕81号省公路局、运管局、路政执法局、高管局、水运(海事)局、厅质监站,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及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政府法制办从5月至11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组织动员、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法制办联合督导检查等活动。

在省联合督导检查中,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评查案卷、执法考试以及召开座谈会、实地察访基层单位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形象建设、行政许可、处罚及强制、行政复议及诉讼、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做了全面考评检查。

总计检查省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属路政执法处、水运海事局和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共99个,抽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526人,查阅各类文件材料近千卷(份),并对各单位上报的147份优秀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进行了现场反馈。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运管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

运管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东海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东运管[2011]6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处、县局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评议考核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执法,加强监督我所十分重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积极组织培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

做到执法文明、规范,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自身实际,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积极接受上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交通网站,政务公开栏、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也促进了交通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健全、规范。

三、内部自查具体情况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文书总体情况较好,能够做到主体、程序、依据准确,处罚标准适当,文书制作较为规范。

但少数处罚案件在细节上不够严谨,部分内部文书陈述简单,有关执法人员及执法机构签署的意见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其次是文书的归档不够规范,有关案件登记台帐不够细致;个别许可案件不够慎重,违反许可权限、条件和程序。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及时对有关案件处理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正确面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补救工作,要求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违规许可的个别案件进行撤销,对许可相对人进行解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2、相关执法监督机制较为健全,人员明确,能够正常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但执法监督工作还不够细致,执法监督台帐登记不具体、不全面,且执法监督次数较少,我所已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改正,提高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报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我单位进行了一次评议考核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一、制定执法规范1. 完善执法相关制度:我单位已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等制度,明确规定了执法人员的权责和执法程序,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 定期修订执法规章:我单位定期对执法规章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执法内容和方式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我单位注重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知识、执法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1. 建立监督机制:我单位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程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和规章要求。

2. 推行执法记录:我单位推行执法记录制度,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和留痕,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3. 接受社会监督:我单位鼓励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及时吸收执法改进建议,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执法执行1. 依法严明执法:我单位坚持依法执法原则,做到依法办事、严明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保障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2. 加强执法协作:我单位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提升服务水平:我单位注重服务理念,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服务,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帮助,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整改改进工作1. 核查自查问题:我单位对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原因,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为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2. 制定整改措施:我单位针对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途径,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3. 考核评估效果:我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xx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xx]第2号公布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和指导全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管理和组织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五条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二)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五)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评议考核的基本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二)行政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适当;(三)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四)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五)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六)法律文书规范、完备;(七)依法制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八)在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的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形。

第七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规定;(二)行政执法符合执法权限,无越权处罚情形;(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无篡改、伪造、隐瞒、毁灭证据以及因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证据无法取得等情形;(五)定性及适用法规准确,处理适当;(六)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七)对依法暂扣、罚没的财务妥善保管、依法处置,无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等情形;(八)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九)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最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最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最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最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和指导全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管理和组织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第五条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二)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五)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评议考核的基本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二)行政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适当;(三)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四)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五)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六)法律文书规范、完备;(七)依法制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八)在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的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形。

第七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规定;(二)行政执法符合执法权限,无越权处罚情形;(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无篡改、伪造、隐瞒、毁灭证据以及因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证据无法取得等情形;(五)定性及适用法规准确,处理适当;(六)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七)对依法暂扣、罚没的财务妥善保管、依法处置,无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等情形;(八)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九)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新修改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

新修改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
INFO-EXPRESS 信息专递
I
宏观
定》 将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实施
2021 年 6 月 30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改的《交通 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6 号 ), 并将于 7 月 15 日起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同步实施。 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 工作,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就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如 下解读 :
一、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案件管辖、 电子送达、非现场执法、简易程序案件范围、案件办理期 限、案件听证、法制审核、罚款执行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较 大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对当事人合 法权益的保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切实 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我部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 一 ) 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根据新修订 的《行政处罚法》,新增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 ;二 是明确了非现场执法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权的保障 ; 三是调整了纳入听证的案件范围,延长了当事人申请听证 的期限。同时,明确了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和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的情形,坚持无错不罚、小错轻罚,体现处罚与 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二 )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推诿 扯皮、案件久拖不决、非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简易
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完善、执法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根据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一是明确了可以设定属地管辖 以外的特殊管辖规则的法律规范层级,增加了上级交通运 输执法部门直接指定管辖的规定 ;二是规范了电子监控设 备的设置、应用和证据审核 ;三是规范了当场行政处罚决 定书记载事项,处罚决定公示撤回情形等相关内容,进一 步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和社会监 督,新增了执法部门健全监督制度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纠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评查标准(包括适用一般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第二部分文书评查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

2,基础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相应的项目设不同分值,凡不符合相应项目下的任何一种情形的,该项目不得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基础评查部分得分。

3.文书评查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程序和文书种类设项目分,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扣分合计不超过其项目总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文书评查部分得分。

4.基础评查部分得分与文书评查部分得分相加,即为该套案卷的最后得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50分)一、执法主体适当(共10分)(一)被处罚主体资格适当。

1 .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正确,即被处罚主体符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认定要求:(1)应认定公民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公民;(3)应认定法人为被处罚主体的,不得错认成其他组织。

2 .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准确,在主要法律文书中前后一致。

被处罚主体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丢字或错字。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适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法定权限;2.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3、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具备(共15分)(一)基本违法事实与主要情节的认定和表述明白、准确。

(二)违法事实和主要情节有相关证据证明。

4、适用法律正确(共10分)(一)适用甲法的,不得适用乙法。

(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内部文书除外)。

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一、工作概况2024年是我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关键一年。

面对交通事故频发的形势,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始终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工作成绩1. 加大执法力度。

本年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交通违法查处上大力度开展行动,加强日常巡逻和夜查工作,使执法人员的存在感和威慑力得到提升。

2. 提高执法效果。

通过加强部门内部培训和外部合作,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查处率和罚款收入均有明显增长。

3. 创新执法方式。

本年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新技术与执法相结合,引入了智能化执法设备,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准确度,也减轻了执法人员的负担。

4. 完善交通安全宣传。

除了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educational programs等形式,提高了市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1. 执法力量不足。

尽管已经加强了执法力度,但仍面临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2. 执法工作落后于新技术。

虽然引入了智能化执法设备,但对于新技术的应用与利用仍存在瓶颈,需要进一步提升技术与设备的配套应用。

3. 宣传力度不够。

交通安全宣传存在单一性和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四、改进措施1. 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扩大执法力量。

招募更多的优秀执法人员,并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2. 继续推进智能化执法设备的应用。

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引入更多智能化设备和技术,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度。

3. 多渠道宣传交通安全。

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还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和提示,增强市民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五、工作展望1.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通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和有效应用智能化执法设备,进一步降低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1

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1

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1第一篇: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1 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交法规字[20xx]7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23日至6月2日对全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执法单位(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考核评议。

通过听取汇报、评查执法案卷、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评议检查了各单位的制度建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等情况。

现将评议考核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一、值得肯定的成绩此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主要是评价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评议考核中,各单位能切实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交法字[20xx]4号),高度重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交通执法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认真开展自评。

自评阶段,各单位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自评报告,市运管处、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所、市xx公路养护处、xx区交通运输局、xx区交通运输局、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和xx运管所、xx运管所、xx县运管所、xx运管所、xx运管所、xx管理所、xx县公路管理站等基层行政执法机构按要求按时报送了自评报告。

在自查报告中对近年行政执法情况归纳、分析、总结比较详实、具体,条理清楚,数据明晰,表述恰当的单位有市运管处、市公路所、市xx公路养护处、xx县交通运输局、xx区交通运输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极大部分单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等,确立“一把手”为组长或主要责任人,并设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交办法〔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交办法〔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到2026年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持续巩固和拓展,执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有效践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加快形成,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执法工作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重点任务(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加强政治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导检查评分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导检查评分表
情况
5.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标准(6分)
6.建立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考评联系制度(5分)
7.落实考评情况通ຫໍສະໝຸດ 制度(5分)8.建立奖惩制度(6分)
9.完善岗位执法责任制(6分)
10.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5分)
11.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5分)
12.严格举报、投诉处理制度(5分)
13.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6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导检查评分表
督查指标
督查内容
备注
得分
组织领导
及工作
推行情况
1.制定考评工作方案(6分)
2.健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5分)
3.有序开展、有效组织执法评议考核(5分)
4.按要求向部报送自评工作总结(5分)
自评检查对不达标单位和存在严重违法执法行为进行通报的,加3分。
制度建设
建立奖励经费的,加3分。建立重大案件法制部门审核制度的,加2分。
案卷和档案
检查
14.实施主体合法
15.执法内容符合权限、依据合法
16.落实公示制度
17.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18.程序合法、规范
19.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20.其他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
每单位随机抽取10份案卷实施评查,总分为30分,一处问题扣2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厅政法字[2013]112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3.04.19【实施日期】2013.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112号)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2号),部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议考核目的通过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各地、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评议考核内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3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对象和内容:(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直属系统。

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或备案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队伍建设总体部署情况。

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2013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1)。

(二)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

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落实、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任务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

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2013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2)。

(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

主要考评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修正)正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1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管辖第二节回避第三节期间与送达第三章行政检查第四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证据收集第三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第四节证据审查与认定第五章行政强制措施第六章行政处罚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二节普通程序第三节听证程序第七章执行第一节罚款的执行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第三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章案件终结第九章涉案财物的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五)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六)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报告

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报告

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报告一、工作概述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执法机构坚持以服务社会、维护秩序为宗旨,不断完善执法手段和流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本报告将对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未来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工作进展1. 建立完善评议机制:在2024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执法机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了评议小组和评议专家库,明确评议工作组成、职责等事项,确保评议流程规范化、专业化。

2. 加强考核指标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重点围绕服务水平、执法效能、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评议指标,提高评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扩大评议范围: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评议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对交通运输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外,还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自律和合规情况进行了评估。

4. 组织开展评议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和执法机构按照评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评议活动,包括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场观摩等,确保了评议工作的广泛参与和公开透明。

三、问题分析在202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 评议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评议指标体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例如,对于交通运输企业的自律和合规情况评估,可以引入更加科学、客观的指标,提高评估方法的准确性。

2. 评议结果应用不足:评议结果对于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评议结果的应用不够充分。

需要加强评议结果的落地和跟踪,确保对于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必要的整改和改进。

3. 评议方式亟待创新:当前评议工作主要通过座谈会和听取意见的形式进行,缺乏创新性。

可以考虑引入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在评议工作中进行更加精准和全面的评估。

运管处关于汇报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整改报告

运管处关于汇报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整改报告

运管处关于汇报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整改报告篇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XX年7月16日尊敬的张局长、各位领导:今天张局长及各位亲临高港检查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这是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促进。

为此,我代表分局表示衷心的感谢。

XX年是“十二五”关键之年。

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加强服务发展,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

现将我们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如下: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我们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照执法文书评比标准,不定期对运管所的执法文书进行了评查。

1、文书评查到位的方面。

从评查情况来看,运管所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秉公执法,较好的树立了交通行政执法的形象,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一)注重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二)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

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当事人情况详细,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准确,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比较适度。

(三)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

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行政许可案件履行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

2、文书评查中存在的不足。

认真对照文书评分细则,在文书的制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存档的文书未加盖行政章;二是内部审批流程在文书中体现不清晰,有的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查、决定程序在卷宗中无法体现;三是行政处罚执行存在一定不足。

2015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2015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附件3
2015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被考核单位: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
序号评查内容分值评查要点及评分标准评查形式扣分备注
1 机构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合理。

4 不具备明确的基层执法站所职责和
合理的机构编制数量,扣4分;超编
人员占站所执法人员50%以上的,扣
4分;一线执法人员占站所执法人员
总数的70%以下的,扣4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台账
资料
2 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4 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交通运输行政
执法证件》,持证人员符合《交通运
输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资格条件,
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2—4分。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3 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建
设。

3
未建立并实施基层执法站所领导初
任资格培训制度的,扣3分。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4 执法风纪和执法形象。

4 未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队容风纪
管理制度的,扣4分;执法风纪不严
整,着装不统一的,扣4分。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现场检阅执法队伍操
练情况
5 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4 根据案卷评查情况,扣1-4分。

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

浅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处—泽民摘要:本文通过阐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分析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文书制作与使用不规的原因进展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规引言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承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件。

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时,需要制作文书。

对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来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件,在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视检查工作活动中,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展制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最后都要表达在执法文书中。

它既是记录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行政案件的资料凭证,也是表达行政执法原那么,反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质量的重要文书。

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水平有了一个新的提高,执法案件更加全面精细化,从而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向规化迈进。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要性1.1制作的合法性。

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如实反映,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都需要用一定的文字凭证予以记载、反映。

如立案调查、询问笔录、检查勘验、作出处分决定、执法文书的送达等等,都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行为。

而所有的这些行政执法的办案活动,都是通过执法文书如实的记载、反映出来的。

1.2容的规性。

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达。

如对相对人的行为进展的处分,是执法人员通过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取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这些执法办案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必须依法制作执法文书,如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的询问、听取当事人述申辩、下达行政处分决定书等,通过执法文书来反映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达。

1.3法律上确实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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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贯彻实施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法律文书标准典型案例实用手册
作者:黄伟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
册数规格:全一册16开精装
定价:¥298元优惠价:¥180元
详细目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一章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
第二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下的行政执法
第三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改革
第五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依据
第六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管辖
第七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主体
第八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行为
第九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证据
第十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一章行政执法文书
第十二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礼仪
第十三章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第十四章运输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案例
案例1: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案
案例2: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案
案例3: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案
案例4:未取得遭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剩)经营案(客运)
案例5: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货运)
案例6:货运经营者非法转让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案
案例7: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案
案例8: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蕾者使用无道路运输
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案
案例9: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案
案例10: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案例1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案
案例12:道路运输站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案
案例1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案
案例14:出租汽车未装置标志灯案
案例15: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案
第十五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
案例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案例(不服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2:道路运输行政诉讼案例(不服因涉嫌无班线许可登记保存车辆案) 案例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案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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