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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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自己在工程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切身体会,谈谈总监理工程师法律地位和现实监理工作中的地位的差别,阐述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作要发挥应有作用以及应具备综合素质能力。

关键词:总监负责制总监工作总监地位能力作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作中占主导地位,是组织协调的中心。说起总监的地位,先简单回顾一下我国监理体制的历史。1988年7月,建设部在建设工程监理试点实施的经验基础之上,颁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铁道部从1990年开始试点实行监理制,1995年全面推行,2003年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填补了铁路监理行业的空白,2007年铁道部也对监理规范进行了修订(TB10402--2007)。十几年来,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实践证明:铁路工程建设的规范化越来越离不开监理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而总监工程师在其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总体看来,铁路建设在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成效,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监理制度在铁路工程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较好实行,但在铁路行业感觉其规范性、力度上还有不够。总体看来监理地位具有法律地位高、程序地位高、实际地位低,也决定了总监在实际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铁路建设监理规范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从这个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而规

范中明确的十六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更是将总监的作用作了细化。虽然有了这些规定,但如何正确看待总监的地位,发挥总监的作用仍然是一个经常被建设领域各方讨论的话题。

一、如何认识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1、总监的法律地位总监是项目技术服务的核心,是各种关系协调的中心,这从一个侧面肯定了总监的重要性,既对总监的综合能力作了肯定,又对总监的技术能力提了要求。铁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具备较高的政治和经济理论水平,除精通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外,还必须熟悉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同时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二是有丰富的铁路建设实践经验,具有项目管理能力。其三,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身体健康。这些条件说明了总监应是有较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材。

前面说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这个定义说明总监是监理单位在现场的法人代表,他在一定的时期内行使监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权利、履行监理义务与责任。以上这些都说明总监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2、总监的现实地位,就是业主工程质量安全的依托。

铁路工程建设已进入高速建设发展阶段,给监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铁路建设任务重、建设要求高,小业主大咨询的管理模式给监理单位带来了压力,这么多的项目同时开工建设,作为建设方十分缺乏管理人才,理性的业主开始越来越多的依靠监理进行现场管理,应该说这是好事,是机遇,是监理作为业主管理延伸的体现,但实际情况则是对监理责任的不断加大,从“三控二管一协调”到现在的“六控二管一监督一协调”,责任越来越大,而权利并没有增加多少,利益小,风险大,带来的直接效果只能是现实地位反而在下降了。在这个环节中总监被推到了风口浪尘,既要对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还要承担安全、环保水保监督之责任;施工单位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业主一味追求进度,风险责

任最大的就是安全质量控制工作全部由总监来承担;这与FIDIC条款违背,出现这样的局面,除了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因素外,总监的责、权、利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没相互统一。

总监虽然有一项最大权利就是验工计价的签字权,但往往业主要求总监要有全局意识、大局意识,要主动理解建设方的意图,所以常常会出现投资与进度完成不相匹配的情况,造成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影响了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另一种是影响了监理的制约手段,严重的会使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总监的现实地位并不那么有影响力。

但是,自从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要求各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推行建设标准化管理,在建设程序上、管理制度上、过程控制上都逐步有所改变,对于我们现场监理工作是有好处的,总监的权利、责任、义务在实际工作中也有转变,总监工作地位顺理成章也相应提高。

二、如何发挥总监的作用,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尤为关键。

总监的法律地位与现实地位的反差对总监们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深入思考努力工作才是根本出路,这对总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项目的监理能否将项目管好,总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尤为关键。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抓重要的事,抓难度大的事,抓可能有法律连带关系的事,抓那些只有总监才有权决策和审批的事。因此,要充分发挥总监的作用,必须要培养和发挥总监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与意识:

1、组织能力。总监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投标承诺设计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框架并确定人选。组建项目监理部,必须掌握以下原则:一切从监理工作岗位的需要出发,使人员配备既能满足专业监理工作的需要,又能少而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明确业务负责人;规模大的铁路项目,可设立副总监或总监代表;人员安排要考虑老、中、青相结合,高、中、低相搭配,既使用人又培养人。总监必需对规范中规定的总监的十六项职能进行合理分工,凡允

许授权的尽量授权,使关键人干关键事,关键环节层层把关。

2.执行能力。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核心,他的执行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监理项目运行效果的好坏。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监理规划的执行,能否将既定的监理规划执行到位是监理工程监理质量好坏的关键。因此,执行是总监理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该身体力行地去做,确保应该进行的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要充分提高预控能力与水平,总监要组织专业人员做好预案,针对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几个方面做好事前控制,要编制重点难点工序清单。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题方案论证报告,必要时总监可组织二次论证,确保方案安全可靠。

3、协调能力。目前现场项目总监相当大的精力就是用在协调工作上。协调是管调处理好参与建设各方的关系,它贯穿于监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要力争实现项目的各阶段、各项控制目标。这是总监理工程师多年工作水平真实的反映。需要总监亲自出面协调的大事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协调在同一施工现场、同时施工的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总监要出面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合理交叉、分区流水的施工方案,在兼顾各家利益的同时,友好协商,寻求损失最小的最优方案。在协调过程中,对于个别单位为顾全大局而发生的停窝工现象,总监要考虑工期顺延问题。

②总监要亲自协调处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分歧、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这是委托监理合同赋予总监的职责和权限。有时这种协调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对业主做工作,常会遇到阻力。这就需要总监充分利用法律、合同和平时积累的原始凭证,有理有据他说服对方,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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