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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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伊犁监理中心

目标责任人:

为加强监理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及其它控制目标达到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特制订以下项目监理目标责任书,以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责任。

一、项目总监职责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经公司授权委托项目总监对所监理工程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并对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管理责任;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协议履行监理工作并保证按期收回监理费。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负责,对监理项目安全、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处罚。

二、项目总监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强制性标准和

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要求,对建设

工程实施监理,依法行使签字权。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事监理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损害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4、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执业资格管理规定,工作到位,并按

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标准等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和

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廉洁从业,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6、接受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

经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必要时可以配备项目总监代表,经项目总监授权,代表项目总监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公司根据定期对项目总监到岗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做书面记录,对检查和考核的结果予以公示。

三、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的目标管理及奖罚:

1、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符合相关建设工程验收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一次交验不合格,按工程监理费0.2%~0.5%给予考核。

2、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并受到州、自治区级通报表扬者予以奖励;获市县通报表扬者,给予该工程监理费0.2%元的奖励;获省通报表扬者,给予该工程监理费0.3%元的奖励;获部通报表扬者,给予该工程监理费0.5%元奖励;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以相关文件为准)。

四、工程监理廉政目标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

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项目监理人员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监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以任何理由参加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违反责任书约定处理

1、工程质量目标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主持编制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对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进行审核,按公司制度规定按月上交监理资料,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度规定。

为保证工程监理项目安全、质量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与目标责任人协商执行监理责任保证金制度。双方约定目标责任人正常时间工资

元/月,每月以10%的月工资做为监理责任保证金,12个月为一个考核期,以公司制订的相关考核制度及考核标准执行综合考核。在责任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制度进行增加或补充修改,增加与补充修改部分同样有效。

目标责任人在与公司签订项目监理责任书后,将本人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交于公司保管和使用,合同期满工程监理项目竣工备案后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隐患投诉等,经本人申请可将所有证件全部归还给目标责任人,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仍按相关条款执行。

2、工程监理廉政责任目标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本责任书廉政工

作目标,按照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六、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且其监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止。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责任单位:新疆建筑科研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伊犁监理中心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目标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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