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建筑师负责制VS工程监理制

合集下载

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制度是指规范和规范工程监理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监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建设单位组织的自建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工程监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负责,各方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监理制度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监理人员管理、监理费用等内容,具体规定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六条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监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单位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应当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监理计划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监理范围、监理方法等内容,报建设单位审核。

第九条监理计划应当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计划、监理人员的配备、监理任务的分工等内容,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监理计划应当与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相衔接,协调监理和施工工作,避免因监理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对监理计划的审核应当及时,符合实际需求,做到合理、科学,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监理报告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应当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问题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审核监理报告,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理计划。

第四章监理记录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形成监理记录,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

土木工程知识点-建筑师负责制来了!甲方、设计、施工等工程流程都要大变化

土木工程知识点-建筑师负责制来了!甲方、设计、施工等工程流程都要大变化

土木工程知识点-建筑师负责制来了!甲方、设计、施工等工程流程都要大变化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62号。

通知中的关键词为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所以建筑师负责制是必须要实行的。

征求意见稿,意在前期尽量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度的可执行度。

从《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发现,如果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工程建设全流程工作都将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的工作流程都将发生不小的改变。

现将《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重点内容摘录如下:一、什么是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二、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从设计阶段开始,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咨询机构及设备供应商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规划、策划、施工、运维、改造、拆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内容,发展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

三、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后,建筑师可以提供哪些服务?1、参与规划。

2、提出策划。

3、完成设计。

4、监督施工。

5、指导运维。

6、更新改造。

7、辅助拆除。

四、对建设单位(甲方)有何影响?1、代理建设单位完成前期报批手续。

2、代理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服务。

3、建设单位应在与设计企业、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合同中明确建筑师的权力,并保障建筑师权力的有效实施。

五、对建筑师(设计方)有何影响?1、综合协调把控幕墙、装饰、景观、照明等专项设计,审核承包商完成的施工图深化设计。

建筑监理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监理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监理工程监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监理工程监理行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护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监理制度。

第二条本监理制度适用于建筑监理工程的监理活动,具体任务为全程把关建筑工程施工实施、成果交付等各个细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按时完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建筑监理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循职业道德,忠实、勤勉、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

第二章建立建筑监理工程监理制度第四条建造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并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活动。

第五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有合格的监理人员参与监理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第七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对监理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核。

第八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监理结果和建议。

第九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不断完善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提高监理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建筑监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和纠纷进行及时调解和处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建筑监理工程监理职责第十一条建筑监理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建筑工程的监理活动,根据监理计划和标准要求,监督施工现场的操作和管理。

第十二条建筑监理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材料、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三条建筑监理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定期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一、工程监理的定义与目的工程监理是指由专业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同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二、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1. 审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实施。

3. 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4. 检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质量。

5. 监督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6. 参与工程变更、索赔及延期等事项的处理。

7.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报告。

8.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三、工程监理的组织架构一个标准的工程监理团队通常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监理团队的工作,是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则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如结构、电气、暖通等)进行具体的技术监督。

监理员则是执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力量。

四、工程监理的工作流程1. 前期准备:包括组建监理团队、熟悉工程情况、制定监理细则等。

2. 施工阶段:按照监理计划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3. 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 后期服务:包括编制监理总结报告、处理遗留问题等。

五、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执行监理任务时,依法享有独立行使监理职权的地位。

建设单位应当保障监理单位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权,不得干预监理工作。

同时,监理单位应当对其监理行为负责,对因监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结语。

我国现行工程监理制度

我国现行工程监理制度

我国现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通过专业的监理机构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这一原则体现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科学性,确保了工程建设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履行监督等。

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监理工程师需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工艺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在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延误的问题。

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合理控制成本。

而在合同履行监督方面,则是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再次,工程监理的实施方式通常分为全程监理和阶段监理。

全程监理是指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结束的全过程监督,而阶段监理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某个特定阶段进行的监督。

不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其特点和需要,选择不同的监理方式。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也多样化,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机构,也可以是由建设单位自行设立的内部监理部门。

但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必须保证监理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免利益冲突影响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实践中,工程监理制度还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监理工程师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或避免风险的发生。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工程监理工作也在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IM(建筑信息模型)、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它不仅规范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而且通过专业的监理团队,保障了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工程监理制度也将不断完善,以适应新时代工程建设的发展需求。

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

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

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导言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维护工程安全,保障工程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负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进行工程监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监理负责制度,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条工程监理是指对施工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整改指导、协调处理的过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应以服务建设单位为中心,依法合规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

第二章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第四条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面负责,领导全体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保障全面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顺利完成。

第五条总工程监理负责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全面负责,行使监理监督检查、整改指导、协调处理等职能。

(二)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全体监理人员,对监理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结和评估监理工作,提交监理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承包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工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熟悉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控制措施,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应保密施工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维护国家利益和工程安全。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监督检查、整改指导、协调处理等职能,对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关于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如何运行的探讨

关于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如何运行的探讨

关于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如何运行的探讨作者:郭秀秀来源:《山东工业技术》2017年第18期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建筑师负责制下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建筑业施工管理的现状,提出工程建筑师负责制下工程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和策略,促进建筑师负责制下的工程管理进入良性运转状态。

同时,建筑师需要负责设计,在施工、材料采购、后续运营管理等方面也要负责监督管理。

现阶段,建筑师负责制运行中会遇到多种困难。

关键词: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探讨DOI:10.16640/ki.37-1222/t.2017.18.1241 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的实施由于我国长久以来采取的工程监理制的管理模式,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必然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因此需要对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如何推行做详细的计划,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估并控制。

可以从设计、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采购与管理、施工监督管理、验收审批、质保跟踪等方面进行管理模式的改革。

在工程设计阶段,我国传统管理模式是由建设单位选择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协调各个设计单位的工作。

由于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实践经验的不足,所以协调工作效果欠佳。

采取建筑师负责制后,由不但拥有强硬的专业知识,而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总建筑师来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所有专业设计,各个专业设计师或单位对总建筑师负责,总建筑师对建设单位负责。

被授权任命的总建筑师是设计总包的负责人。

传统模式中,由建设单位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各种文件的审核批复。

采取建筑师负责制后,由建筑师进行技术层面的审核,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只对各项手续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这样改革之后会有两个方面的优点:(1)专业设计文件在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参与进行,对设计文件已经熟悉,审核比不熟悉设计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节约时间。

(2)相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筑师具有更高的专业知识和一线施工管理水平,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层面审核更具科学性、更合理。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而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经常出现,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内容(一)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资格认定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核心是建设监理机构的设立与管理。

监理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资质,并通过政府部门的认可和评估。

监理机构的设立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吸引和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的监理人员。

(二)建设工程监理协议的签订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协议,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监理机构需提供全面、准确的监理意见和建议,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控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在项目开始前,监理机构需全面审核设计文件,确保设计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安全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过程,确保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随时检测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确保工程符合规定要求并满足使用功能。

(四)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和评估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管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估与建议。

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报告进行必要的整改工作,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供整改情况的反馈。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三、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的意义(一)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三)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四、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保障与完善(一)政府监管的加强政府部门应对监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进行规范与指导,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监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行力度。

三级建筑师负责制

三级建筑师负责制

三级建筑师负责制引言三级建筑师负责制是指在建筑行业中,根据专业资质划分不同级别的建筑师,明确各级建筑师的职责和权限,以提高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介绍三级建筑师负责制的基本概念和实施途径。

基本概念三级建筑师负责制是按照建筑师的专业资质分为三级,即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和三级建筑师。

每个级别的建筑师都有不同的经验和技能水平,并负责不同的设计和管理任务。

三级建筑师是基层建筑师,主要负责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监督工作。

实施途径三级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 建立资格标准:制定明确的资格考试和评审标准,确保三级建筑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2. 建立职责和权限:明确三级建筑师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承担适当的工作内容。

3. 建立管理机制:建立建筑师协会或专业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三级建筑师的行为和实践。

4.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为三级建筑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不断提升其技能和知识水平。

目标与价值三级建筑师负责制的目标是提高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可靠。

通过明确建筑师的职责和权限,可以有效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建立资格标准和管理机制,可以促进建筑师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提升整个行业的信誉和形象。

结论三级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提高建筑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师的能力和素质。

希望三级建筑师负责制能够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未提及参考文献。

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重权在握,你准备好了吗?Christinalyc发表于:2015-3-9 来源:建筑时报浏览次数:3525次 49摘要:标准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涵盖三大内容: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质保跟踪。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建筑师为责任主体,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建设中,从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有时甚至延伸到使用质保期,全权履行建设单位赋予的领导权利,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作品和工程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由建筑师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根据中国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师的主要工作是设计,在施工阶段仅仅是配合。

而建筑师负责制将建筑师从传统单一的设计工作扩展到了建造施工阶段,直到工程竣工。

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职责远远大于国内传统的常规建筑设计服务,也大于设计总包服务。

建筑师负责制中,建筑师的角色从国内传统的设计师变成了工程总负责人。

他们不但负责设计,而且还负责建造的管理。

这种责任是从方案设计开始一直贯穿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甚至延续到相应的工程使用质保期。

标准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涵盖三大内容: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质保跟踪。

项目设计在项目设计阶段,建筑师的工作大家一般都很熟悉,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由于工程设计所覆盖的设计内容往往超越了一家设计单位的业务或资质范围,在传统工程中,跨越不同设计单位的设计组织管理协调工作都是建设单位负责的,各设计单位分别对建设单位负责。

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必须总负责工程所需的所有设计,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所需所有专业设计,各专业设计师或单位对建筑师负责,建筑师对建设单位负责。

相当于设计总包。

施工管理建筑师负责制赋予了建筑师在施工阶段至关重要的领导角色。

除了提供设计变更和补充外,建筑师还必须继续负责施工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监督现场施工、主持工程验收等工作。

施工管理阶段,通常情况下,工程建造阶段,建筑师包括其他专业设计师只参与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补充以及验收配合,俗称施工配合工作。

工程监理制度与规定

工程监理制度与规定

工程监理制度与规定我们要明白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

工程监理是指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建设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其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合理控制成本和工期,保证工程安全。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份工程监理制度与规定范本通常包含的内容。

1. 总则:阐述本制度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如法律法规的遵守、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等。

2. 组织机构:明确监理团队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务分配,以及必要的支持人员配置。

3. 工作程序:细化监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流程,如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进度监控、变更管理、竣工验收等。

4. 质量控制: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检验批的划分、重要节点的检查、材料进场验收标准等。

5. 安全管理: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列出具体的安全监督措施,比如定期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

6. 合同管理:说明如何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索赔与变更,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7. 信息记录与报告:规定监理工作中必须记录的信息和定期上报的报告内容,如日常巡查记录、月度报告等。

8. 责任追究:明确当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时,如何界定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追责。

9. 附则:包括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修订流程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通过上述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一个优秀的工程监理制度与规定范本应当具备全面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它不仅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和执行标准,使得监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

在实际应用中,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制度规定,及时调整和优化监理策略。

同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制度

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制度

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制度我们需要明白工程监理的基本定义。

工程监理是指由专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独立的第三方监督。

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制度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国家明确规定,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这是确保监理工作质量的基础。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决定了其可以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2. 监理人员资格要求:除了单位资质,监理工程师个人也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 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应签订书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监理的工作范围、标准、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 监理工作程序:国家对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有严格规定,包括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的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具体职责和要求。

5.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要重点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6. 信息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7. 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监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制度范本规定了明确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解决、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8. 法律责任追究:如果监理单位或个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资质或资格、赔偿损失等。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规范是全面而严格的,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对于从事工程监理的单位和个人来说,遵守这些规定是履行职责的前提,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创新趋势及核心问题解析》2022年继续教育考试 咨询工程师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创新趋势及核心问题解析》2022年继续教育考试 咨询工程师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创新趋势及核心问题解析》2022年继续教育考试咨询工程师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5道题】1.()是建设工程“四制”。

A.建筑师负责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B.建筑师负责制、安全管理制、质量管理制、施工单位负责制C.建筑师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制、监理制、招标制D.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D] 得分:3.002.住建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省市共有()个。

A.5B.8C.10D.40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3.00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时包含项目管理、设计、监理等咨询业务,中标后是否还需要进行设计和监理招标()。

A.不需要B.需要C.看具体情况D.如为政府投资项目则需要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A] 得分:3.004.“1+X”模式中的X是指()。

A.未知数B.附加业务C.其他咨询业务D.造价咨询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3.005.“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模式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吗()。

A.属于B.不属于C.属于全过程造价咨询D.不清楚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A] 得分:3.006.建筑师负责制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吗()。

A.不属于B.属于工程总承包C.不清楚D.属于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D] 得分:3.007.()项目适宜采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

A.政府投资项目B.住宅项目C.工业项目D.公共建筑项目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A] 得分:0.008.目前,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最多的是()咨询机构。

A.造价B.监理C.设计D.招标代理正确答案:[B]用户答案:[B] 得分:3.009.全过程工程咨询概念哪一年由()部门提出。

A.2019,住建部B.2018,国家发改委C.2017,国务院办公厅D.2018,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3.0010.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是何关系()。

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思考与建议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建筑项目管理模式,该模式下建筑师不单单负责项目的设计内容,还要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本文介绍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时代背景,论述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必要性,分析了当前影响我国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措施与实施路径。

标签:建筑师负责制;责、权、利;制约因素;措施建议近年来,随着建筑业专项改革的不断升入,建筑师负责制已俨然成为设计行业一个热议名词.建筑师负责制成为当下建设工程新型管理模式,该模式下建筑师的角色从传统的设计师变成了工程总负责人,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从项目设计、建造施工到质保维护全过程的管理。

建筑师团队通过其更高的专业能力,保证从设计到施工的完整度,进而能够系统地体现建筑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理念,确保建筑总体质量,避免建设工程风险。

1、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时代背景2016年2月21日,中央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提出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建筑师地位问题。

2016年,住建部正式批准在浦东新区设立建筑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其中,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用工程管理模式,通过借鉴与学习境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建筑业发展积极创新。

2、发达国家(地区)建筑师负责制的情况早些年,英国、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地区)已经在建设工程领域实施了建筑师负责制,政府为了建立和保证建筑师的水准,均立法要求建筑师获得注册后,方可提供设计服务。

香港地区实行的是认可人士制度,香港政府规定了认可人士的风险和责任,认可人士既要就建设的合法性对政府和社会负责,又要尽可能帮助业主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新加坡采用的是人员资质制度,新加坡工程设计审批制度注重资质人员和认可审核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制定需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这些规定构成了监理工作的法律基础,确保了监理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应明确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通常,这包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具体来说,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材料使用、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制度范本中应详细规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的主要执行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同时,监理人员还应具备一定的决策权,能够在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变更、索赔等问题作出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应包含对监理工作流程的规定。

这通常涉及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日志的记录、监理报告的撰写以及各类会议的组织等。

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管理,可以有效提升监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

良好的沟通是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三方会议,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重要事项达成共识。

2. 强化现场监理的实效性。

监理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质量,而不是仅仅依赖于书面资料或报告。

这样可以更加直观地掌握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注重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新的材料、工艺和设备不断涌现。

因此,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新情况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4. 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以维护监理工作的严肃性。

建筑师负责制的10种不同认知

建筑师负责制的10种不同认知

建螂负静(loi:10.3969/j.issn.l673-1093.2019.12.008建筑师负贵制的10种不同认知文/北京筑信筑衡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宏海建筑师负责制提出以来,引起了极大反响,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发表了诸多真知灼见,自然也有模糊的,甚至不同的认知。

本文罗列出其中的10种,力求客观记录,供业界同仁探讨。

一、建筑师负责制VS全过程工程咨询1背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背景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唯一的一次正式岀现是在《关于征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监函[2018|9号,简称9号函)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但是,9号函并未形成正式文件,因此,这一定义仅可供参考。

2019年3月15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简称515号文),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范围界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是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唯一的纲领性文件。

但是,515号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并未给予完整、准确的官方解释。

当前,监理、造价、设计等行业根据自身优势,各自诠释着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内涵。

从现象上看,监理、造价行业反映热烈,设计行业态度积极谨慎。

建筑师负责制的政策背景关于建筑师负责制的定义,第一次岀现是在《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J62号,简称62号函)中,“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建筑师负责制VS工程监理制.doc

建筑师负责制VS工程监理制.doc

【优质文档】建筑师负责制VS工程监理制引言对制度优劣的检验,最终在于其是否能够促进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以及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质量被定义为是产品的固有特性对需求的满足程度。

它由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共同形成,其中,前者是对建筑产品的固有特性或称建筑品质进行定义;后者则决定了最终产品的是否达成了设计所定义的品质标准,即工程质量。

广义地讲,安全性也可被视为是建筑产品固有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性设计也可被纳入到建筑品质管理的范畴。

而施工安全问题则仅涉及生产过程,并不会最终固化为建筑产品的固有特性,但由于对工程安全风险的管控方式与工程质量管理类似,因此可以结合在一起讨论。

以下,本文从落实设计意图与提升建筑品质、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沟通效率三个维度来比较建筑师负责制与工程监理制的效果。

1落实设计意图与提升建筑品质建筑师是建筑产品设计意图的提出者,是建筑品质的初始定义者。

建筑师对于设计意图拥有最准确和最权威的理解和最终解释权。

但作为独立第三方,建筑师的设计意图只能经由施工方、供货方等的共同努力方能最终实现。

因此,落实设计意图就成为建筑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

在建筑师负责制下,建筑师除了设计交底外,还可以经由常规性的现场服务直接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并对施工结果是否准确落实了设计意图进行确认。

建筑师持续、反复地参与到设计施工协作之中,保障了设计意图得到完整准确的落实,这是建筑师负责制显著的优点。

另一方面,为了使所定义的建筑品质能够通过施工全面顺利实现,建筑师应该对施工过程有清晰的理解,并采取必要的设计措施使施工质量受控。

建筑师负责制下,由于设计方必须全程持续、反复地参与施工过程,有助于建筑师增进对施工过程的理解和施工经验的积累,从而持续提升设计水平。

而工程监理制下,由于监理部分替代了设计师的工作,就构成了对设计师现场服务的挤出效应,导致设计方越来越少于接触施工,这是我国当前设计施工割裂问题日趋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

建筑师负责制下的标准实施监督

建筑师负责制下的标准实施监督

8.7建筑师负责制下的标准实施监督特点及模式8.7.1建筑师负责制的标准实施监督现状及问题(1)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监督现状1)国外建筑师负责制的标准实施监督现状a)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监督美国的建筑师一般须要提供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和管理咨询服务,一般也是整个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即国内的建筑师负责制。

由于建筑师是美国主要独立职业资格之一,其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监督可以分为注册建筑师资格获取监管及执业建筑师工作的监督管理两个阶段。

日本的《建筑士法》有关建筑业务条款中把建筑师的业务基本分为建筑设计业务和监理业务,《建筑士法》的监理不同于我国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由建筑师担任并依据法律进行负责全过程的监督。

b)建筑师负责制的标准实施监督国外对于建筑师负责制的标准实施监督情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对纳入法规和法令强制要求执行的标准,其监督体系即为法律法规监督体系,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种,有契约关系存在的团体标准,这种契约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合同形成的契约,另一种是采信机构与机构成员、社团组织与会员之间;第三种,没有实施要求和契约关系的团体标准,属于自愿性文件,主要依靠政府对技术法规的实施和监督要求保障标准的合法性底线。

各国团体标准体制特点见表1。

我国建筑师负责制已经在上海、福建、广西提出试点行动方案与试点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师的主要任务,明确建筑师作为责任主体的全过程咨询的作用,但在行动方案等规定中并未提出对建筑师负责制的监督方案与意见。

目前,根据现行的《注册建筑师条例》、《建筑法》针对建筑师负责制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

换言之,目前对建筑师的监督与管理仍按照《注册建筑师条例》、《建筑法》执行,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应尽快进行修订与完善。

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监督过程见表2。

表2 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监督(2)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监督优点通过对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监督,可以深入了解其实施的效果与作用,从而更加准确地制定与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标准以及监督体系,实现建筑师负责制标准化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质文档】建筑师负责制VS工程监理制引言对制度优劣的检验,最终在于其是否能够促进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以及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质量被定义为是产品的固有特性对需求的满足程度。

它由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共同形成,其中,前者是对建筑产品的固有特性或称建筑品质进行定义;后者则决定了最终产品的是否达成了设计所定义的品质标准,即工程质量。

广义地讲,安全性也可被视为是建筑产品固有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性设计也可被纳入到建筑品质管理的范畴。

而施工安全问题则仅涉及生产过程,并不会最终固化为建筑产品的固有特性,但由于对工程安全风险的管控方式与工程质量管理类似,因此可以结合在一起讨论。

以下,本文从落实设计意图与提升建筑品质、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沟通效率三个维度来比较建筑师负责制与工程监理制的效果。

1 落实设计意图与提升建筑品质建筑师是建筑产品设计意图的提出者,是建筑品质的初始定义者。

建筑师对于设计意图拥有最准确和最权威的理解和最终解释权。

但作为独立第三方,建筑师的设计意图只能经由施工方、供货方等的共同努力方能最终实现。

因此,落实设计意图就成为建筑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

在建筑师负责制下,建筑师除了设计交底外,还可以经由常规性的现场服务直接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并对施工结果是否准确落实了设计意图进行确认。

建筑师持续、反复地参与到设计施工协作之中,保障了设计意图得到完整准确的落实,这是建筑师负责制显著的优点。

另一方面,为了使所定义的建筑品质能够通过施工全面顺利实现,建筑师应该对施工过程有清晰的理解,并采取必要的设计措施使施工质量受控。

建筑师负责制下,由于设计方必须全程持续、反复地参与施工过程,有助于建筑师增进对施工过程的理解和施工经验的积累,从而持续提升设计水平。

而工程监理制下,由于监理部分替代了设计师的工作,就构成了对设计师现场服务的挤出效应,导致设计方越来越少于接触施工,这是我国当前设计施工割裂问题日趋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建筑师脱离施工、不懂施工,一方面导致设计成果常常缺乏易施工性,设计品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也使得建筑师对于设计图纸不敢深化,对设计意图也不敢过于坚持,对施工质量难以有效把控。

长此以往,就导致我国建筑设计质量不断下降,设计方的话语权也不断弱化。

而施工方为提高利润、减少麻烦,往往可以借助于自己的施工专家地位,以施工困难为由迫使设计方同意修改设计。

这又从另一方面削弱了设计意图的落实。

另一方面,监理这一角色却对促进设计意图的落实帮助不大,难以担当被挤出的建筑师的角色。

首先,这是因为监理本身不是设计方,不具备对设计意图的最终解释权威。

其次,对于落实设计意图,监理缺乏像建筑师那样作为建筑作品著作权人自我实现的内在激励。

第三,在我国的实践中,监理几乎是与施工承包商同步介入项目,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也是经由与施工承包商同样的途径,所以其在帮助理解和落实设计意图方面并不能为施工现场增加额外的价值。

建筑师并不为因施工方行为不当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对工程质量安全不需负责任,只是建筑师的责任和承包商的责任已经通过事前的合同约定做出了合理的划分。

建筑师要承担按合同约定开展施工督造的尽职责任。

评判其是否尽职的标准在于其在协助业主发包给承包商的合同中是否已经将施工质量安全的风险都真正有效地转移出去,以及在营造细则(specification,是合同文件的技术条款)中是否对关键的质量安全风险点都做了明确提示和合理的检查认可验收设置,以及之后是否严格执行了营造细则中规定的检查认可验收工作。

建筑师与承包商之间合理的责任划分可以有效避免我国工程监理制下承包商与监理之间责任界面不清所带来的问题。

它主要表现为监理对承包商现场管理的替代效应,及监理责权利不匹配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难以真正落实的问题。

替代效应内生于工程监理制。

事实上,在实践中工程监理与承包商是同步介入项目,他们双方理解项目的基础完全一致、控制施工现场的依据完全一致,而相互之间的责任界面又较为模糊,因此类似监理对设计师挤出效应那样,监理对承包商的自身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效应。

这种替代效应对于一个好的承包商来说可能不明显,因为监理能做的工作它自己都能做,可能还比监理做得更好。

这时候监理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承包商的过程管理就成为一个分寸很难把握的事情。

介入过度了就干预了承包商的经营自主权,出了事还可能面临承包商推卸责任的风险;介入不足又会被项目业主认为没有价值,而且也可能承担失察的责任。

因此监理的地位常常显得十分尬尬。

而对于一个能力不足的承包商来说,一个好的监理倒的确可以给其帮大忙,这尽管可能的确体现出了监理的价值,对项目业主本身也是有利的,而且常常被作为中国国情下工程监理的必要性的理由,但对整个施工行业的发展而言却未必是好事。

因为有了监理,项目业主就可以不那么在意承包商自身的能力,那么市场发展的倾向就会更加鼓励施工企业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而不是企业能力的竞争。

另一方面,作为施工阶段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两个主体,监理与承包商在经济效益和资源投入上都存在较大落差,却要承担几乎同等的质量安全问责,这对监理已经构成了不可承受之重。

实践中,由于监理在责权利上的不对等,不匹配,一方面的后果是监理人才严重流失;一方面是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甚至诱发大量的腐败行为。

自然,寄望于监理作为第三方来有效管控质量安全,基本上是落空的。

而在建筑师负责制下,承包商必须自行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而建筑师仅仅需要尽职检查,起到督促和问责的作用。

加上严格的工程担保措施,承包商的责任难以推脱,且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作为质量安全的自控主体必然会增强自律,由此,质量安全责任才真正从组织上落到实处。

2 业主方项目管理建筑师和工程监理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各有优劣。

建筑师负责制下,建筑师的能力和精力有限。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特别是对于大型复杂的工程,建筑师不是专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缺陷尤其明显,需要引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作为补充。

C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简称CM)、 PM (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等模式的出现,其实质就是将原本由建筑师所提供的项目过程管理服务剥离出来,由专业化的工程管理公司承担。

这样,建筑师可以更加专注于纯技术性的设计服务,而专业化的工程管理公司则不仅可以分担传统上由建筑师所承担的管理服务,而且还能进一步给项目业主带来特殊的价值,如通过安排设计施工的快速跟进来压缩项目进度,通过向设计师提供易施工性(Constructability或 Buildabilty)咨询来改善设计、控制质量和节约投资,或通过承诺最高造价(Guaranteed Maximum Price,简称 GMP)来更有效地控制工程总造价等。

工程监理作为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理论上可以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好的项目管理。

但要使专业化的工程管理公司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则必须使其在设计阶段或者更早的阶段就介入项目,从而确保其尽早对工程施加影响,这也将有利于其在施工阶段更加完整准确地落实设计意图。

这从AIA合同文件系列中有关CM服务的标准合同文件中可以得到清晰的印证无论是CM代理型,还是CM非代理型,它们的服务范围都明确包括施工則服务阶段,其主要任务就是跟踪设计造价和为设计提供易施工性服务。

而在国内的工程实践中,监理通常在施工阶段才与施工承包商同步介入项目,因此监理掌握的有助于进行工程管理相关决策的信息并不比施工承包商更多,因此其价值仅限于对施工方行为的监控上,而其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并没有机会得到很好的发挥。

再次,如果监理能够在设计阶段或者更早介入项目,就可以与建筑师有更早期的沟通,且可以全程跟踪设计意图的形成过程,那么由其在施工阶段来替代建筑师管控现场,也可以更好保障设计意图的完整、准确落实。

事实上,国际上有两类建筑师,一类建筑师对设计创意全面负责,英文称为Architect;而另一类建筑师则对设计创意在最终建筑产品中的落实负责,英语称为Project Architect或Program Architect (项目建筑师)。

在简单的小型项目中可能一个Architect即可,而在稍具一定规模的大中项目中,两类建筑师往往是共同组成一个团队,各司其长,密切配合。

后者其实就更类似于我国的监理工程师。

但重要的差异在于,项目建筑师必须首先是建筑师,然后才是监理,他是可以直接二场做出设计决策的专业人士。

3 沟通效率项目管理领域有一个经验数据,那就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90%的精力是用在沟通上,可见沟通效率对于项目的重要性。

相对于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监理制中由于监理的存在,施工过程中的沟通主体从施工方、设计方和项目业主3方,增加到了4方。

沟通理论告诉我们:沟通渠道的数量随沟通主体增加而成几何增长关系。

沟通主体从3方增加到4方,必然导致沟通环境的复杂化,从而降低沟通效率。

以围绕变更的沟通为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建筑师负责制下,设计变更下达之后,建筑师代表可以直接对设计变更的落实进行监督。

监理制度的多数情况下,建筑师无常驻现场代表,设计变更需要通过监理监督落实。

监理与设计方不能直接沟通,使得变更程序复杂化,导致工程建设沟通效率的降低。

若业主单独聘请项目管理专业人士为其提供帮助,则此时建筑师与专业工程管理方之间的职责范围就需要非常清晰地定义,以避免工作中的混乱。

同时专业的工程管理咨询方往往也需要提供专业化的沟通管理服务来减少沟通效率上的损失,这也是专业化工程管理方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的必要内容。

与此服务需求相对比,目前我国许多监理公司在全方位的项目管理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

结语:任何一个人,都要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即使是今天在学校的学生,也要养成自学的习惯,因为迟早总要离开学校的!自学,就是一种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行路,还是要靠行路人自己。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本文由王敏老师编辑整理,感谢大家的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