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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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门乡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甲方:广门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了加强乡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给本乡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甲方广门乡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扫保洁范围及工作职责

1.清扫保洁范围

(1)广门乡场镇从到;

(2)广门乡市场及市场公厕。

2.工作职责

(1)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特别是场镇街道、广场、卫生死角、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做到路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负责垃圾池(房)等的清洁、管理,做到垃圾房干净整洁,垃圾池(房)周围无乱泼乱倒杂物的现象。

(2)市场平时至少要一名保洁员随时保洁,保持市场的环境卫生,逢场天市场要2名以上保洁人员,赶场时要保

证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散场后要立即打扫市场的环境卫生,对地面、菜摊、猪肉摊等摊点进行打扫,铲除污渍,及时清扫垃圾;市场厕所要派人用水每天进行冲洗。

二.清运范围及频次

1.清运范围:本乡十三个行政村所有垃圾箱、池(房)内的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每天上午和下午及早上岗。每月1、4、7清理状元楼至关口一带6个垃圾箱及岳门5个、会文5个、望子1个垃圾池(房)的垃圾。2、5、8下午清运市场出口至挖龙山一带6个垃圾箱及石谷2个、建华3个、三合6个垃圾池(房)的垃圾。3、6、9清理清运场镇边6个垃圾箱及龙虎3个、金峰3个、银峰4个垃圾池(房)的垃圾。

三、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费为()大写()

2.结算方式,每月底乡整治办根据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报乡上后由广门乡政府财政所转账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地、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垃圾箱、池、房的完整,维修保证运送畅通。

4.甲方负责垃圾车交付乙方使用,每年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清运、保洁人员要穿统一的工作服装。

2.协议期间、乙方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3.乙方须按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做到及时清扫保洁、清理清运。

4.乙方每次清扫保洁后要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垃圾池(房)体干净。若乙方没按时清扫保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扫保洁。

5.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落池(房)和漏池(房)”的现象。若乙方没按时清理清运垃圾,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理清运到位。

6.乙方负责垃圾车辆的油费、维修费等,并妥善保管爱护车辆。使用完毕后停放在乡政府院内,不得私自用车做与清运本乡垃圾无关的事。

7.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8.乙方清扫保洁出现卫生死角、清扫不彻底等现象;清理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须及时处理干净。如遇有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工作。

9.乙方遇垃圾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10.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11.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矛盾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每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即对清扫清运工作质量实行处罚考核,日查月结。每月初汇总对上月考核情况,根据考核情况核发承包方每月的承包费用。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不着标志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保洁路段没有保洁人员巡回保洁的,造成路面卫生质量差,罚款10元。

3.保洁员自己觉维护乡镇公共设施,凡是乱倒垃圾、垃圾未倒入垃圾池的及在路面上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罚款10元。

4.检查时发现垃圾池(箱、房)穿裙带帽一次罚款10元。

5.垃圾池(房)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次罚款10元。

6.甲方将对乙方责任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一处未清扫地段,每次罚款20元;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每次罚款100元。

7.清运垃圾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随意乱倒的,每次罚款200元。

8.重大迎检接待活动的考核要求。乡党委、政府检查中对环境卫生指出问题,每处罚款50元;市委、市政府以上重大活动期间,每发现一处问题,罚款100元;被上级部门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罚款200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清扫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扫清理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罚款除乙方清扫清理清运垃圾费。如乙方

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扫清运生活垃圾没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罚款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扫清理清运费用(特殊清理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九、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广门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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