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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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

办法

1.主题容与适用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顶岗实习的原则、教学要求、组织和管理、职责与要求、考核与评价等容。

1.2 本标准适用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

2 容

2.1顶岗实习目标

为了进一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充分发挥我院企业办学的优势,实施工学结合的“2+1”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快速树立起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学生应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为规顶岗实习管理,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和顶岗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2.2 落实顶岗实习的原则

2.2.1部门指导、统一安排、以系为主的原则。教务处负责学院顶岗实习的计划与协调、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做好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统一组织安排,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须提供与实习单位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实习单位接收证明(说明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等)以及学生家长署名同意顶岗实习的书面意见,由系部查实确认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

2.2.2专业对口的原则。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要与专业培养目标以及专业计划确定的就业岗位或岗位群一致。

2.2.3用人单位与产学合作单位相结合、以用人单位为主的原则。各系落实的顶岗实习企业为用人单位和产学合作单位,要以用人单位为主。

2.3顶岗实习教学要求

2.3.1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班学生应根据统一安排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过程中未完成教学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2.3.2各专业在同一单位顶岗实习时间要达到三个月以上。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

2.3.3学生的顶岗实习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各专业要与企业共同制定详细的顶岗实习计划,包括顶岗实习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等。在制定计划时,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以任务为驱动、以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理念。

2.3.4顶岗实习过程,也是学生逐步适应企业的过程。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的双重管理。

2.4顶岗实习组织和管理

2.4.1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校企共同管理,企业居于主导地位。

2.4.2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的副院长、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就业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主任、书记组成,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组成,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4.3顶岗实习安置分为两个阶,第一阶段为每年的7-8月份;第二阶段为秋季学期第九周后,其余时间均不安排顶岗实习。

2.4.4学生进行生产性顶岗实习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费注册者,不能取得生产性顶岗实习资格。

2.4.5对有课程补考的学生,原则上在课程补考通过后安排顶岗实习。确因特殊原因安排顶岗实习的,必须在学校规定补考时间返校考试。

2.4.6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实行双重指导。各系在安排校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还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2.4.7各系要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容和时间开展顶岗实习教学,若因企业方面生产或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计划,须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4.8学生顶岗实习前,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障制度。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

2.4.9采取三级管理制度。①定期巡回检查。各系要安排专门人员到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定期巡回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②教师现场指导。对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采取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对顶岗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企业,各系要定期安排指导教师,与在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网络在线等方式对学生定期指导。③班组自我管理。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期间,同一个单位有三名(含三名)以上学生的,须成立实习小组,并选任组长,组长负责管理实习日常事务,并定期向指导教师、辅导员和企业相关人员汇报本小组实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企业相关人员报告。

2.5主要职责和要求

2.5.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a) 与企业共同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不断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

b) 与企业共同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代表学院组织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就顶岗实习工作签订相关协议。

c) 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5.2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a) 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

b) 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大纲和顶岗实习计划。

c) 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加强与兼职教师的沟通,落实指导要求。

d) 负责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巡回检查,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e) 组织学生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做好有关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5.3校指导教师职责

a) 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顶岗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b) 青年教师或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在带队期间,同时参加专业实践,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c) 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d)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要以到现场、方式或网络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含三次),并有检查记录。

e) 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汇报。

f)检查批阅学生实习记录,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g) 参与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h) 书面总结顶岗实习指导情况(包含顶岗实习企业的基本状况、学生实习岗位以及与专业对口情况)。

2.5.4学生顶岗实习要求

a)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班学生都必须按各系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实践技能训练项目。

b) 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院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按《学生手册》中收录的有关规定处理。

c)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将以到现场或方式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经检查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在现场的或未经学院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实习总成绩为不及格。

d) 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老师,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制度。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f)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学院、专业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g) 学生按要求完成“实习周记”和“顶岗实习报告”。“实习周记”是学生个人对顶岗实习的原始记录,要及时如实填写。“顶岗实习报告”是学生顶岗实习总结性材料,学生要按要求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总结个人对顶岗实习岗位工作的认识、态度和表现;2)总结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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