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登记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法释〔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破产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9〕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个人)
3、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A4纸,提交一式两份。
4、书写均应用蓝黑碳素墨水,或打印件。
提交人(签字按手印):申报日期: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
债权申报人:
申报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份数
页数
与原件核对
备注
1
身份证(正反面)
1
1
2பைடு நூலகம்
3
备注
1、债权人的声明和保证:本单位/个人保证所提交的上述文件材料均真实、有效。上述文件材料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任何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本单位/个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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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 ___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 ___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 ___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 ___、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发文字号】法释〔2019〕3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3.27【实施日期】2019.03.28【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9〕3号 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破产债权申报登记表(法人用)
(法人用)
债权人名称
申报时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代理申报人电话源自债权人地址邮编开户银行
账号
申报债权
数额
原始债权
孳息债权
债权发生时间
财产担保
债权数额
担保标的
担保物价值
担保债权发生时间
基本事实
附证据
名称、份数
备注
1.填妥后,将此表、证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提交。
2.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A4纸;书写均应使用蓝黑、碳素墨水。
申报人(公章):代理申报人:
债权申报登记表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债权申报挂号表
编号:
债权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个人债权人请注明居民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通讯信息
(将用于向债权人寄送文书、发出通知等,请保证通讯信息准确、清楚)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德律风
传真
申报债权数额
(请注明币种)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本金
利息
其他
总额
申报债权性质
财富担保情况
有无特定财富担保
□有□无
财富担保方式
□典质□质押□留置
担保财富
债权涉诉(仲裁)情况
有无涉诉(仲裁)
□有□无
有无生效判决
□有□无
是否已申请执行
□是□否
已执行金额
债权证据目录
请按附表《STX(年夜连)发念头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资料清单》详细填写.
备注
申报人(代办署理人)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3-债权申报登记表(模板)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
担保物信息 (可另附清单)
是否有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权
□是 □否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
金额(人民币/元)
是否有其他优先权
□是 □否
其他优先债权金额 (人民币/元)
涉诉(含仲裁)
情况
□未诉 □已诉(□已决 □未决) □已执行(□已结 □未结)
案号
生效日期
债权形成情况简述:
(可另列表介绍)
注:
1.债权形成情况简述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利息等的形成事由、追偿经过等;
2.债权金额构成中如有利息、违约金、费用等债权计算应提供利息计算表;
3.不同性质的债权,一笔(类)一表申报。
债权申报登记表(模板)
债权人名称(签章)
债务人名称
债权于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时是否到期(年月日)
□到期 □未到期
债权发生日期
债权到期日期
债权申报总额(人民币/元)
其中
本 金
利 息
违约金
其 他
是否有连带债权人
□是 □否
连带债权人名称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是 □否
连带债务人名称
有/无财产担保
□有 □无
担保债权金额 (人民币/元)
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
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债权申报及审查,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有效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由管理人作为债权申报的接受登记机关,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查的制度;管理人对申报债权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初步的实质性审查;管理人对债权的登记、审查,可以大量减少异议债权的出现,而且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部分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流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的规定,结合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现将破产债权申报及管理人审查操作流程图示如下:如上所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大阶段;结合管理人工作实务,就各阶段操作流程作以下介绍;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指引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律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可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同时为维护社会公平,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某些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但该部分因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作为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范围如下: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利息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始期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企业破产法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人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51条;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53条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54条票据追索权;企业破产法第55条其他合法的请求权;不需要申报的债权涉及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劳动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申报的期限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周第一个工作日;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以的相关费用;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并不导致其债权消灭的后果,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前仍有补充申报债权而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因此,逾期申报的债权不因超过申报期限而导致其实体权利的丧失,而仅仅是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丧失以及部分实体性权利暂时冻结行使;债权申报文件1、债权申报文件目录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债权申报内容应当包括债权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管理人在接受债权申报时,应当要求债权人提供以下文件:2、债权申报文本为规范债权申报的文书统一,管理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参考的内容及形式如下:债权申报表见附件一系债权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债权申报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债权人名称、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时间、债权发生事实、债权到期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有无连带债务人、是否为求偿权或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债权是否附有条件和期限等情况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见附件二系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证据清单,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基础文件合同、协议、欠条等,债权人的支付凭证付款证明、发货记录等,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财产担保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法院及仲裁机构文书等文件;债权人地址送达确认书见附件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债权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确认信息;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等事项;申报债权登记造册在债权申报阶段,管理人对申报债权的登记、审查,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管理人仅审查债权申报资料是否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而不对债权本身进行实质审查;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后应作相应的债权登记,根据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登记造册并形成债权申报登记表见附件四;登记造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住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情况、其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债权申报登记表中“债权性质“按普通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款债权进行区分,“财产担保情况”应填写债务人以自身的财产提供担保情况,“其他担保情况”应填写与申报债权相关的除债务人以自身的财产提供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情况,如出现未到期债权、附条件债权、附期限债权、诉讼及仲裁未决债权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管理人债权申报操作指引管理人在接受申报债权登记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可以就其对债务人已清偿部分的求偿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就其对债务人尚未清偿部分的将来求偿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债务人是连带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都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可以分别地向债务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其全部债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知债务人破产事实而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就其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委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仍须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形下,即使受托人知道债务人破产事实,受托人在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解除合同前依据委托合同约定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就其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停止处理委托事务将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情形下,无论受托人是否知道债务人破产事实,受托人在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其停止处理委托事务之前为债务人利益而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管理人可以将其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债权人应如实填写债权申报表,并由债权人签字或盖章;债权人应提交债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A.债权人为法人的,要求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管理人核对后留存经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要求其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管理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管理人应就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文件是否完整和齐备做审查;如申报文件不完整或者有缺陷,管理人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要求其对申报文件或证据材料进行补正;管理人在接受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文件时,应要求债权人或受托人在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并由管理人就复印件与原件逐一进行核对;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后应作申报债权登记,登记造册形成申报债权登记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如实填写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注明提交资料的名称、数量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应签字或盖章;债权人提出要求取得债权申报回执时,管理人应当出具,或将债权申报文件签章后另制一份交由债权人;管理人在受理债权后应及时归档成册,债权申报文件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填写联系方式及地址确定书,以便日后管理人与债权人联系;第三部分债权审查流程指引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后,对于债权的债权性质、债权数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担保物价值预计是否足以清偿担保债权等事实,均不以债权申报为准,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程序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方成为破产债权;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是债权人会议核查以及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的前置程序;一、债权审查内容管理人在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后,需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时效性等进行全面审查:真实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进行审查;合法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关联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与债务人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审查;时效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形进行审查;二、债权审查方法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证据材料保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债务人提供与申报债权相关的财务资料及档案材料;聘请会计师就申报债权相关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和调查;要求债务人通过自查方式提交债权审查意见;有必要时可以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要求债权人提供补充资料及书面说明;向债权人进行调查和询问,并制作调查和询问笔录;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对账;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征询函;其他有利于查明债权的方法;三、债权审查阶段及形成文件管理人在接收债权申报后,一般可以就债权审查安排三个阶段,债权初步审查阶段、债权审查复核阶段、债权审查确认阶段;上述债权审查阶段内容及操作流程,图示如下:第一阶段:债权初步审查,制作债权审查确认表见附件五根据不同债权的审查标准,管理人依法对已申报的债权进行初审,逐一制作债权审查确认表;债权审查确认表应当记载债权人名称、申报债权数额及申报证据、有无财产担保、债权发生概述、债务人确认意见、管理人审查意见、审查差异说明、及不予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作为管理人债权审查的工作底稿,便于日后查阅;在债权初步审查过程中,应全面记录债权信息,并归纳及总结出该债权存在问题及初步审查意见,以便为第二阶段审查复核做好准备;第二阶段:债权审查复核,制作债权确认单见附件六管理人应当对逐笔债权提出审查意见并载明审查依据及沟通过程;对于个别无法定性或者债权构成复杂的、债权金额较难认定的债权,管理人应当联络债权人进一步补充申报资料;根据债权审查确认表的初步审查结果,管理人应当对逐笔债权形成债权确认单,载明申报债权金额、管理人审查金额、审查意见,并将债权确认单书面通知债权人;同时,管理人应当将最终审查意见及时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仍有异议的,管理人应当告知债权人有权在第一债权人会议上提出书面异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阶段:债权审查确认,形成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表见附件七管理人根据债权审查确认表的记载,及债权人对债权确认单的确认或反馈意见进行复查,编制并最终形成债权表,作为管理人债权审查的书面文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债权表应当记载债权人名称、申报债权金额、审查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备注说明等事项;债权表是管理人经债权审查确认后对债权审查表的细化,且尽可能简明、翔实反映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为便于或实现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从实务角度考虑,管理人应就第一笔债权出具债权核查意见,主要做法包括:1在债权表中直接列明债权基本情况及核查意见;2在债权表后附每一笔债权基本情况及核查意见;根据破产案件的不同情况及管理人对分类债权审查的结果,债权表的形式可以适当变化;在破产清算案件中,若破产债权简单、明确,可以以一张总表的形式反映;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分组债权表决程序的需要,可以在总表基础上,细化出普通债权表、有财产担保债权表、无表决权组债权表、劳动债权表等若干债权附表;在债权分类基础上,明确不同类别组债权审查结果,便于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的债权额统计;四、债权审查原则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原则主要包括如下:申报债权必须有充分、确实证据证明;凡证据不足,且债务人财产资料无记载的,均不予确认;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不予确认;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破产受理日为止;债权申报为外币时,以破产受理日市场汇率中间价为准进行折算;申报债权但未明确提出利息数额的,按其约定的合法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应付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在该期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有变动的,分期计算;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除审查其担保是否合法成立外,应重点审查提供担保是否有本指引规定的可以依法撤销的情形、债权金额是否存在超过担保财产价值的情形,超过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处理;债权人提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则依据法律文书中直接确认的债权金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内容,管理人无须实质审查可直接予以确认债权;附期限的债权,视为破产宣告时已到期,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但附终期的债权应不予认定;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是以金额计算的,管理人可以按市场价值确认其债权金额;第四部分债权确认流程指引债权确认,是管理人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的程序;债权确认,是对当事人实体民事权利的裁判,系将申报债权固定为有效的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在破产分配中的公平受偿的必要条件;债权确认的非诉程序和诉讼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确认分为非诉程序、诉讼程序两大程序;非诉程序是指通过债权人会议核查及人民法院裁定方式确认,诉讼程序是指在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债权表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方式确认债权;债权确认非诉程序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在非诉程序中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后直接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通过非诉程序得到确认;债权确认诉讼程序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债权异议权,赋予被异议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债权人;即债权异议,包括债权人对自己债权的异议、对债权表中记载的他人债权的异议、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事项的异议;债权确认诉讼程序,应当以相对人为被告启动债权确认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则管理人原审查的债权列入债权表,作为破产债权参与分配;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异议成立,则该债权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应将调整后的债权列入债权表,重新进入破产债权参与分配;债权异议的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在债权审查基础上应制作债权表,并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为便于债权人会议顺利和有序召开,可以要求对债权表有异议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当场填写书面的异议表附件八,并当场收集后进行宣读;在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可以要求有异议的债权人提交正式的债权异议表,详细说明异议的具体事实与理由,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有异议债权进行审查,并向异议人发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告知异议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以防止相对人滥用债权异议权,导致破产程序的拖延;对尚未确定债权的处理对于债权是否存在,债权性质如何以及债权数额多少等内容有一项或多项内容没有得到证实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为其临时确定债权额,债权人按照人民法院临时确定的债权性质和数额,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投票表决权;债权确认的法律后果债权确认,一般产生三方面的法律后果:被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获得参加破产程序的债权人资格,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依据其被确认的债权性质、及债权数额等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投票表决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参加同类债权的清偿顺位,并以此计算获得清偿数额;债权未被确认的债权,及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确定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人不得参与后续的破产程序;债权不能确定或者尚未确定的债权,经人民法院临时确认债权的,债权人按照人民法院临时确定的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在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但是,如果最终被确认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则不得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已经获得的分配,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最终确定为破产债权的,则按照最终确认的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参加表决或分配,已经按临时债权额行使的表决权不再纠正,但分配财产时应当按最终确定的债权比例进行;第五部分附件附件一:债权申报表附件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附件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附件四:债权申报登记表附件五:债权审查确认表附件六:债权确认单附件七:债权表附件一:债权申报表填报人签名或盖章:附件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提交人签字:签收人签字:提交时间:签收时间:附件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附件四: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编号:附件七:债权表附表一:有财产担保债权表附表二:普通债权表附表三:无表决权组债权表附表四:劳动债权表附件七:债权异议申请表。
债权申报书(精选5篇)
债权申报书(精选5篇)债权申报书篇1申报人: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被申报人:______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申报的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____。
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
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______万元,利息___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_万元。
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_____。
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申报人: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债权申报书篇21、首部(1)标题。
居中写明: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破产还债。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个人债权申报书模板
个人债权申报书模板
债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债权详情:
1.债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
2.债权人身份证号码:
3.债务人姓名: ____________
4.债务人身份证号码:
5・债权金额: ___________
6.债权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7.债权用途:借款、工程款项、商品交易款项等(具体用途请描述)
8.债权证据:提供有关债权证据的名称、数量等信息,例如借款协议、工程合同、商品销售发票等。
申报声明:
我谨代表自己,向XX平台申报上述债权。
我确认所提供的债权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因虚假申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同时,我同意XX 平台将债权信息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
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发文字号】法释〔2020〕18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实施日期】202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民法典管理人对破产债权的审查
民法典管理⼈对破产债权的审查⾃从国家⼤⼒⽀持私有企业后,我国的私有企业便迅速发展。
可在发展中不免有⾏业间的竞争,这就不能避免某些企业⽆法跟上社会的发展⽽不得不⾯临倒闭的状况。
当他们⾯对这种情形时便会通过管理⼈进⾏审查。
管理⼈是如何审查的呢?店铺⼩编收集了以下相关资料。
⼀、⼈民法院通知已知债权⼈申报债权《破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由⼈民法院通知已知债权⼈申报债权并予以公告,在实践中由于⼈民法院⼈员紧缺,⼈民法院⼀般情况下都是委托破产管理⼈以法院名义通知已知债权⼈。
管理⼈将《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所需提供材料》⼀并与相关法律⽂书送达给已知债权⼈,债权⼈根据法律⽂书、《债权申报表》等材料,对如何提交申报资料⼀⽬了然,管理⼈的⼯作就能事半功倍。
同时管理⼈应将送达凭证妥善装订保管,对送达或退函情况⼀⼀登记。
由于该项⼯作属于⼈民法院职责范围,⽆论是⼈民法院⾃⾏通知,还是委托管理⼈代为履⾏通知职责,有关通知材料均应由⼈民法院装订⼊卷。
⼆、管理⼈接受债权⼈申报资料债权⼈依据⼈民法院的《已知债权⼈申报通知书》,填写《债权申报表》并附证据材料提交管理⼈。
管理⼈在接受债权⼈申报,收取债权⼈申报材料时,应当向债权⼈收取申报材料原件,并向债权⼈出具收条。
债权的审查确认程序中,管理⼈审查程序仅仅是债权确认的开始,债权⼈会议的核查、法院的裁定确认都需要对债权原始证明的审查,因此,在收取债权⼈申报资料时应当收取债权证明原件。
对确实不能提供的原件亦应与原件核对,确认与原件⽆误的情况下收取复印件。
在破产案件终结时,申报债权受偿情况也会通过⼈民法院裁定予以确认,从这点上看,债权⼈也没有必要保留证明原件。
由于破产债权最终由法院裁定确认,所以管理⼈所收取的债权申报资料亦应交⼈民法院法院,由⼈民法院装订⼊卷。
三、管理⼈对申报债权的审查《破产法》明确了管理⼈审查债权的职责,但对于如何审查⽆操作规范,有的管理⼈仅凭对申报材料审查就迳⾏登记;有的管理⼈直接将申报资料与债务⼈账务核对,债务⼈账务上记载了就予以的登记,否则就不予登记;甚⾄,对证据不⾜、缺乏证据⽽不予确认的,管理⼈就不予登记。
债权申报登记表
有无涉诉(仲裁)
□有□无
有无生效裁决
□有□行金额
备注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债权申报登记表
债务人
债权人
基本情况
债权人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授权委托
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电话及邮箱
申报债权总额
根据合同或协议的具体情况填写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或违约金
申报债权性质
财产担保情况
有无特定财产
担保
○有○无
财产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留置
担保财产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破产申请人预先支付B.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担C.由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无须预交D.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平均分担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
A.事实清楚B.标的额不大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A.因抢劫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甲B.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的行政清算组C.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乙D.正在担任债务人财务顾问的丙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其报酬方案由市场决定,不受有关司法解释关于管理人报酬比例范围的限制B.在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时,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其报酬根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确定C.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计酬基数D.担任管理人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变现担保物的,所需费用可由担保权人承担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A.支付水费、电费B.支付劳动报酬C.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D.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个别清偿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D.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
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欠下了债务的话是要及时去偿还的,作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但是要申报债权,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债权申报的资料如何整理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1、《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