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一、价值取向的定义“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1)它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中主观需要与客观属性的辨证统一关系。
作为人类创造物,又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事实和现象,当然与价值密切相关。
法的价值是在人与法的关系中以法的客观属性为基础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法律规则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一个或一些目的。
”(2)法律不能独立于它的价值而存在。
当然,由于法律自身对利益调整的状态具有复杂性,加上法律所满足的人的需求的多层次性,法律具有一个包含不同的价值观的复杂而多层次的价值体系。
法的价值多表现为正义,效益,自由和秩序的要求。
因此,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抑或是执法过程中,都要注意法律的这些价值要求的实现,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立法的价值取向更是决定了立法的初衷。
立法的价值取向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各国在制定法律时希望通过立法所欲达到的目的或追求的社会效果;其二是指当法律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的最终价值的选择方向。
”(3)二、法的具体价值取向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的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所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
(4)确立经济法价值应该遵循两点:一是必须反映和体现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的特征,使之与其他部门相比,具有明显的可区别性;二是其必须体现着经济法的根本任务或追求,因而应更为抽象和凝练,富有对于具体原则的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包括社会公平、经济民主、整体经济效益和经济安全。
浅析如下:(一)社会公平法律制度乃是社会理想与社会现实的协调者。
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公共性和公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法目的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实现国家由守夜人到福利国家的转变,它强调公共利益的维护,并以社会为其立足点,为其本位,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
正如萨谬尔森所说,“市场是没有心脏和大脑的,因而不能指望市场自身能够自觉地意识到它所带来的严重社会不平等,更不能指望市场来纠正这种不平等(5)经济法的社会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仅仅因为他是社会成员之一,就有权不仅享受其他社会成员所提供的个人生活所需,而且有权享受每一个人都想得到而实际上确实对人类福利有益的一切好处和机会。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人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反映经济活动中的公正、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等多重要价值观,下面将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一、公正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公正价值取向表现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以平等为基本准则,禁止经济活动中的不平等现象,防止垄断、价格垄断、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同时,经济法还规定了合同自由、财产私有及其保护等诸多法律制度,使经济主体的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了市场交易的公正性。
经济法的公平价值取向在于确保市场交易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公平性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是保护社会经济利益的最重要标准。
经济法要求市场交易的双方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法的协议,防止传统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强势市场角色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经济法还规定价格管制、价格法规定、价格调节等制度,以此来增强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经济法的效率价值取向在于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的扩大和维持。
经济法要求各方利益平衡,合法的市场交易能够如期达成,加速资源的快速配置,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
经济法通过规范交易的管理方式、财政保护制度、违法处罚制度等手段,鼓励各种新型市场经济活动,为市场交易提供更多优质、具有竞争力的资源,增强市场交易的效率。
四、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在于保护生态自然资源、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国家经济战略,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此为经济发展提供规范保障。
经济法强调推广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环保技术,制定收益补偿、害源排放标准等制度,减轻环境污染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简述经济法的价值
简述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的取向价值经济学着眼于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对包括社会的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的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进行衡量。
在个体与整体之间,经济法一般通过社会整体效益作为决定其价值取向的主要依据。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产生矛盾,尤其是个体利益相对较高时,即使要对个人有利仅需要一种资源配置,而对社会整体效益贡献量是零甚至负值,经济法就将对有关的配置方式做出干预,达到实现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这意味着,经济法的目标取向其实可以视作为社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
而社会整体效益作为经济法精神价值目标的唯一体现以及本质特征,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与实际价值能够存在的前提。
然而由于经济法的”效益”是社会效益中的一种,它与经济效益相比,有更加深刻和广泛的内涵。
在经济法中所体现的社会效益主旨,是对社会经济行为与个人经济行为相结合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并不只是单纯结果的最大化,它微观的成果作为社会效益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要实现人身自由、社会福利、人文环境、长远的经济利益、宏观的经济成果等其他多种因素的发展和优化。
2经济法的范围价值经济法的范围价值目标主要是建立经济公平、秩序以及事实自由,从而表现出法律中的普适价值,其中包括了公平,效率以及安全等特征,进一步表现了经济法的独特取向价值。
2.1公平性经济公平性是指符合经济规律以及历史条件的制度安排行为。
其中包括竞争公平,交易公平和分配公平三个方面。
2.1.1竞争中的公平经济法里的经济公平的价值,主要体浅谈经济法价值曹宇七台河职业学院154600现为对参与竞争的竞争者行为作出了规范,从而达到竞争公平的目标。
具体在市场中的经济主体间为以下两点:首先是规则的公平,意思就是市场主体要在相同的条件下进入市场,然后通过一样的规则彼此竞争,不能依据不同个体的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产生规则上的差异,或者部分主体得到特殊待遇和优惠政策。
规则公平主旨就是要最大限度将竞争者由于性质及实力造成的差异,而后引起实质中的不平等现象杜绝;其次为机会公平,就是要求使用及占有市场主体资源上,享有同等的机会,其资源包括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指的是竞争者,以获得市场信息与交易机会的公平待遇显得最为重要。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摘要〕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其价值取向体现在,经济法追求的一般价值取向———实质正义和社会公正。
经济法直接将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这是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独到之处,以人性的全面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
经济法的三大原则,简明地表达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取向;基本原则经济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协调国民经济总体良性运行的基本法,其重要使命是在社会化大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克服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不足,协调各种经济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实现快速、稳定、高效、持续的发展,保证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
经济法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找准自身的定位和价值取向,以此为起点提炼出能够体现经济法价值的基本原则,从而为经济法体系的构筑奠定基础。
一、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的价值,指的是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最终所追求的目标。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从哲学的高度对经济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作了概括,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它无疑是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最本质、最深层的东西。
构成经济法的各部门法律规范都从整体上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围绕这一中心,它们从经济生活的不同部门、不同方面作出法律规定和阐述,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经济法体系。
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要求。
经济法的价值也在于实现这些目标,并同时体现出经济法所有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其价值取向应为协调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法追求的一般价值取向———实质正义和社会公正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正义的实现,经济法也不例外。
实质正义是经济法正义观的独特展现。
行政法注重“程序正义”,强调的是程序公平促进实体公平。
民商法关心的是“形式主义”,它以个人主义为中心,假设人格平等,只强调机会均等,而无法解决事实上的个体差别、收入差距、贫富分化,并导致机会不均等的一系列问题。
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文
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 1前⾔ 当前阶段,相互交融和学科界限模糊化的学术将在⼀定程度上挑战以社会现象为主的社会科学,这样看来,这样发展下去,法律部门和学科的划分的严格的界限⼀定会陷⼊⽐较尴尬的境地。
这时如何以⼀种全新的视⾓来划分部门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什么是价值取向 在⾃然界中⼈们能够懂得⾃⼰的需求并加以利⽤的物质属性被称之为价值。
(1)作为⼀种客观属性和主观属性的辩证统⼀的关系,它主要体现了⾃然界的⼈和物之间的关系。
同时,法律制度之所以能够和事物的价值联系起来,是因为法律的本质来源于⼈类,是⼈类智慧的产物。
同时法律在⼀定的时间段才是象征了当前的现象和事实。
法律的价值取向是指⼈与法之间客观属性,能够满⾜⼈的需求。
本质反映⽬的。
(2)法律在⼀定程度上是不能独⽴存在的,它⼀定要与其价值紧密相连。
在实际运⽤中,不能否认,法律本⾝对于利益调整的状态有⼀定的复杂性,但同时法律也具有⼀个包含不同价值观的多元化的价值体系。
⼀般的价值体系在⼀定的程度上都会满⾜秩序和⾃由的条件,总⽽⾔之,在法律价值观中,只有随时随地的保证能够实现价值要求,才能合理有效的实施执法和⽴法。
在另⼀⽅⾯,⽴法的价值取向可以包括两层含义,第⼀就是在法律追求中出现多个⽬标之间存在⽭盾时,法律的最终价值的选择⽅向。
第⼆,各国在制定法律希望通过⽴法来达到想要的效果。
3经济法的具体价值取向及实现 经济法价值的具体价值取向和实现⼀般来说是指具体理想⽬标,经济法价值是指当前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标以及实现其⽬标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向。
总的来说就是符合当前调整社会关系所要求的具体社会⽬标。
(1)对于社会公平就是要遵循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制度是维持社会现实和理想的协调者,社会关系的最终的⽬标是如何将社会的公益性后公共性相结合。
建⽴经济法的最终的⽬的是能够克服市场失衡带来的影响,实现福利国家的权利的实施,在⼀定程度上能够维持公共利益。
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一)
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一)引言: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也是迄今引起价值理论争论最大的法律部门据现有考证,经济法一词的出现可追溯至177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出版的《自然法典》著作,其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德萨米于1842年在《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最早明确使用经济法作为法律名称的是德国1819年分布的煤炭经济法,而世界上第一部《经济法典》则是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制定的。
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其基本价值取向就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据笔者所掌握的文献资料,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价值有多种定位,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存在多种观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固定不变的法律价值观已经成为历史。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部门法,应当具有能够体现其特质的基本价值取向。
笔者认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其功能是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导致的经济无效益状态。
因此,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富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特定历史时期,经济法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积极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协调发展,从而最大化地积累社会财富,全面提高人类福祉。
在法的诸多价值目标中,经济法应当以效益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一、关于经济法基本价值的诸学说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古今中外的法学家们,赋予了法的价值极其丰富的内容。
人们普遍认为,法的价值包括秩序、民主、效益、权利、法治,以及安全、自由、平等、人权、正义乃至人的自由发展。
在如此复杂的法的价值体系中,不同的部门法应当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也正因为如此,部门法的划分才有了一个确定的标准。
比如,我国有学者认为,公平是整个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秩序、安全、自由是刑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在司法资源无法绝对满足诉讼活动需要的情况下,效率是程序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我国的经济法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若干不同的观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1. 引言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概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长期实践总结的经济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的重要制度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国家宏观调控为保障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
它既具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特征,又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保持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属性,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经济高效运行和科学发展的新实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发挥政府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引导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竞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经济reform 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为经济转型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 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具有法治理念,即依法经营,依法治市。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具有规范作用。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经济法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约束了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经济法具有保障作用。
经济法规定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了市场主体的信心和安全感。
经济法还具有监督作用。
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经济法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经济法还具有调节作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能够通过调整法律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的作用不可低估,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价值取向浅探
摘要: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应该从法律的一般价值入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亦有所不同,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1)发展公平;(2)社会整体效益。
关键词:法律价值;发展公平;社会整体效益;矫正公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一直是经济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
经济法学者于自身的理念和价值观,阐释、构建出各自不同的观点。
笔者认为,经济法价值是法律价值的子系统,探讨经济法的价值内涵,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法律价值以及法律价值的分类,由此在对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内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论证。
一、法律价值的概念和分类1.法律价值的概念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①从哲学的角度考察,一种事物的价值是指它对人类、对社会的效用关系。
法律价值是一种具体价值,首先,法律价值的概念不是一个属性范畴,它不等于法律作用或法律效用(法律的有用性)等概念,法律本身的各种属性,包括法律的各种作用、法律的阶级意志性和强制性等,只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尽管法的客观属性对说明法的价值有意义,②但相对而言,主体及其内在尺度是形成法律价值的主导因素。
其次,法律价值的概念也不是一个意识或理念范畴,而是一个反映主体与法律之间特定关系之质、方向和作用的范畴,或者说,是反映主体与法律之间特定关系的范畴。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形成和发展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认识-评价-实践”。
③单从法律(客体)或单从主体的角度都难以界定法律价值,只有从主体与法律的特定关系中才能界定法律价值。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价值是一定的社会主体需要与包括法律在内的法律现象的关系的一个范畴”。
④最后,法律价值概念的实质意义在于说明法律如何服从和服务于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法律的价值是主体通过认识、评价和法律实践促使法律适应及服从主体的内在尺度而形成的法律对主体的从属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稳定。
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法律基础,它不仅仅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调控的法律规则,更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具有深刻的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积极促进经济的发展,通过规范和调控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要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法律规则和政策措施,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公平交易,防范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保护和引导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范,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向着更加成熟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经济发展是为了全体人民谋福祉,是要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
经济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和抵触。
在制定经济法律规则和政策措施时,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加强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稳定,提高社会的和谐度和稳定性。
只有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才能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稳定。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有明确的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需要有法治的保障和约束,需要有公平的竞争和公正的交易,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和有效的市场调节。
经济法要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规范和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的秩序,预防和解决市场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保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保障市场的公开和公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1. 引言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依托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和经济管理的一种经济体制。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特点。
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和重大经济决策上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公有制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种体制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各有所长,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重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市场行为朝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保留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优势,又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经济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法的作用愈发重要,它不仅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也是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保障。
1.2 经济法的重要性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价值取向。
经济法能够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它为各类市场主体明确了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经济法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和资源优化分配的不合理现象。
经济法还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规范经济活动,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忽视,它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 正文2.1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摘要:经济法以实质正义、公平正义、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为其价值追求,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应是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取向;公平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实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价值取向。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效率,公正,可持续发展The Fundamental Value Of Economic LawAbstract:Economic Law in real justice,fairness and justice,economic freedom and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order and unity of its value,there is a certain rationality.Values the benefits of economic law should benefit the whole community values;fair is a social standard,based on fairness and substantive fairness of from the unity of the fair valu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rientation.Keywords:economic law value,efficiency,justi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主要集中在公平、民主、效率和自由等方面。
在法的诸多价值目标中,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效率和公平。
其中,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应当是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取向;公平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是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价值取向。
作者认为,经济法应当以效益和公平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作者介绍了关于经济法基本价值的诸学说。
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社会公平、经济民主说”,我国现代化的经济法价值主要应当是关注社会公平和经济民主两个价值。
简析经济法的产生、价值取向和作用
简析经济法的产生、价值取向和作用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直接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实质是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
国家因素的影响,取决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
一经济法的产生传统民法以个体为本位,以权利为主导,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往往忽视甚至对抗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忽视个体为国家、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无法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调整;行政法以行政权力为本位,即片面强调国家意志,行政权力高度膨胀,以国家行政机关的意志为主导,并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上下级隶属关系,形成以命令与服从为特征的调节机制,完全用它作指导来调节经济,则常常会造成违背经济自身规律,影响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经济法正是为补充民法与行政法的不足,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兼顾社会个体利益,坚持全局观念,对各类主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进行平衡协调,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衡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各经济主体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因而不可能自觉地反映社会需要及其长远变动趋势,也不可能自觉地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有效结合。
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需要正确、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平衡各种经济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妥善协调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社会个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关系。
因此,国家调控应当是在遵循社会经济自身规律、通过市场经济机制自身运行的基础上,由国家运用“有形之手”进行调节、控制和指导,从而排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中的障碍,以达到社会经济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法律尽管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但经济法首先应该体现经济运行的规律,离开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人为地依照立法者的愿望而制定出的法律,必然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关于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有人主张是“秩序”,即权力与权利交融的系统化“秩序”;有人认为是“公平”,即经济法的基本要求是既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又要力求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有人说是“效益”。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探讨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商讨1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固然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存有必定的争议,可是依旧存有几种价值取向是人们所认同的。
经过总结,作者以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公正的追求在商品经济生活中,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公正是一项基来源则与出发点,同时也是传统民商法固有的一项价值标准。
在现代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公正看法可以充足表现出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
追求公正是可连续发展公正法律价值范围内的新理念与新思想。
经济法追求公正主要表此刻这么几点。
第一,改正公正。
关于表面上公正,而本质上不公正或许致使不公正的状况推行改正。
改正公正的目的就是实现真实意义上的公正。
依照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许不公正现象,改正公正往常有预先改正与过后改正。
在公正改正的时间方面,不论是何时,其都理应产生改正公正的成效。
在各部门法律中,惟有经济法才能实现改正公正。
其次,地域公正。
在自然资源散布均衡的状况下,必定会产生地域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地域之间的差异愈来愈大。
因此,在我国和睦社会建立的过程中,追求的地域公正拥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政治意义。
在经济法实行的过程中,经济法将地域公正引入到其价值取向中。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表此刻财政发与税法中。
最后,家产公正。
家产公正主假如依照国家经济主体与经济增加的本质状况来判断。
惟有各家产散布均衡才能促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社会整体效益的追求自经济法产生开始,社会的整体利益向来都是其价值取向。
经过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增补民商法的不足。
经济法社会整体效益的追求主要表此刻双方面。
第一,经济法追求的效益行为一定经过社会的整体效益来判断。
经济主体行为只有切合了社会整体效益,才可以获取必定与认同。
比如,依照经济法,垄断防碍科技的进步,有损花费者的利益。
这就是经济法社会整体效益的表现。
通过主体行为在社会中的整体效益来推行判断。
其次,经济法需要立足于社会的整体效益,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经济的优化配置。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作为国家管理经济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体系,其价值取向是指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基本原则。
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背景下,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因时代的变迁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本文将就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进行浅析,以期对读者有所启发。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是保护市场秩序。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其良好运行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而保护市场秩序则是经济法的基本职责之一。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权益纠纷和经济纠纷,而经济法的职责就是要在保障市场自由和公平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规范和调整市场经济行为,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这也是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三是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所追求的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要在保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四是适应国际经济合作的需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日益频繁,国际经济活动也日益复杂。
经济法作为国家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体系,其基本价值取向也要适应国际经济合作的需要。
这要求经济法要不断适应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势和变化,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推动国际经济合作顺利进行。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取向
摘要: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就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本位思想,而经济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以消除自由放任和极端个人权利本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因此,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即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目标,具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
现代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
一、确立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同时,在解决政府失灵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我们可以说经济法存在的独特价值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国家制定经济法最直接的目的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解决两个失灵是经济法的宗旨所在,也是社会本位原则的宗旨所在。
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法律。
市场主体是自利型的,它不会主动追求公共利益;市场本身又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市场在运行过程中还会迷失方向;而国家则是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代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己任,可以克服市场本身所带有的缺陷。
国家的这种特性是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可能有的。
市场失灵内在于市场机制,与市场机制共存亡。
所以,要让市场机制本身来对市场失灵加以克服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运用公权力以经济法的形式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针对不同缺陷采取相应具体制度加以矫正,以使市场获得最理想的资源配置效率,最终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
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作为法律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的是调节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一致,旨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护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要素。
经济法通过禁止垄断行为、限制垄断权力,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平等地位,打破垄断,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只有在公平的竞争条件下,企业才能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来进行生产、销售和创新,推动经济的长期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体制,但自由并不等于无序。
经济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失灵的情况发生。
只有在有序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市场才能有效分配资源,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旨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激发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合同秩序等方式,经济法为经济主体提供了稳定和可预见的经济法律环境,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追求个体经济利益的实现,还应当追求一种内外部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经济秩序,调节经济关系,保护社会经济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法在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所追求和体现的一系列基本价值观念和原则。
本文将从减少非经济干扰、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投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进行浅析。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是减少非经济干扰。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减少政府的非经济干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自由发展是经济法的重要价值取向之一。
经济法应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自由运行,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权和行动自由,保护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
经济法的另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维护公平正义。
经济法应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主要体现在对经济中的权益主体进行平等保护,杜绝经济利益的侵犯,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经济法还追求保护投资安全。
经济法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安全。
通过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财产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推动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还追求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要适应和引导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法律环境,提高法治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减少非经济干扰、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投资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
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平衡各方利益,追求公平和公正,保护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环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应经济的时代变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是经济与法律交叉的领域,它既有经济学的基础,又有法学的内容。
在经济法
的价值取向中,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益平衡
经济法的一个主要价值取向是利益平衡。
它的目的是维护经济活动的公正性和正当性,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在市场竞争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经济法
要保护并平衡各方的利益,使市场经济规范化、有序化。
第二、法制化
经济法的另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法制化。
它是集合了法律和经济学的知识,在维护经
济社会治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要求倡导权利的平等和法律的公正性,保证公民
的利益受到保护,并在市场经济中遵循约束和规范的法律。
第三、发展性
经济法的第三个价值取向是发展性。
它创造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为经济的发展
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的模式和规律,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
发展,并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促进经济秩序的发展和完善。
第四、现实性
经济法的第四个基本价值取向是现实性。
它具有时代性和局部性的特征,在不同的地
区和时代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时调整政策和
法律。
因此,经济法要具备比较现实性的特征,适应时代变化和市场需求,以确保市场经
济的正常运转。
综合来说,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多方面的,包括利益平衡、法制化、发展性和现实性
等特点。
这些价值取向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治理和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其重要性不
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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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首先,市场经济导向是经济法的最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市场经济是指在市场价格机制
的调节下,自由竞争、自主决策的经济体系。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
因此,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以市场经济为目标和导向。
经济法要承认市场经济体系
自身的价值,并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市场经济的优势。
例如,双边市场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设
就是市场经济导向的体现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导向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的基本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是指在经济社
会发展过程中保持公正和尊重人的尊严。
在经济法领域,公平正义的重点是保障准入公平、市场公平以及资源分配的公平。
准入公平和市场公平是扩大市场竞争的基础,资源分配的
公平则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
因此,经济法必须确保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公平
正义。
第三,效率导向是经济法另一个基本价值取向。
效率是指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经济法在规范经济活动时,不仅仅要注重社会公
共利益,还要注重经济效益。
效率的体现主要在于扩大经济市场的利益分配空间,鼓励经
济主体发挥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可持续发展导向是经济法的一个潜在基本价值取向。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
前需求的基础上,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权利。
在经济法法制建设中,应该注重
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包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