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第一,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广泛性
现实性
平等性
一致性
(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
特征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
2.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
法律特征: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
要约条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
(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合同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违约责任
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劳动争议的处理
含义和类型
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
2.经营者的义务
10项内容
(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的重点、难点问题
•1.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
•定义
•区别:特征,表现方式
•2.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
•含义
•无效婚姻
•(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陪审的制度。•(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2.各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辩论原则
根据自愿和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
处分原则
社会支持起诉的原则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的原则
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1.“法制”和法治”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联系
•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3.关于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
•强化权利意识
•培养守法精神
•培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4.以法律制约权力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特点
①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②法和特点:
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