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起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法发〔202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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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法发〔202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1820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号,以下简称2004年案由通知)同时废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将适用《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准确适用《暂行规定》行政案件案由是行政案件名称的核心组成部分,起到明确被诉对象、区分案件性质、提示法律适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作用。
准确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有利于人民法院在行政立案、审判中准确确定被诉行政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有利于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利于提高行政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利于为人民法院司法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暂行规定》,全面准确领会,确保该规定得到正确实施。
二、准确把握案由的基本结构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遵循简洁、明确、规范、开放的原则,行政案件案由按照被诉行政行为确定,表述为“××(行政行为)”。
例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表述为“行政拘留”。
朱秀锦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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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锦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9【案件字号】(2019)苏行终78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朱秀锦;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朱秀锦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朱秀锦【当事人-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朱秀锦【被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适用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级别管辖共同被告质证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适用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朱秀锦在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及在原审庭审中的陈述,其认为被诉行为系亭湖区政府组织文峰街道办和亭湖公安分局实施,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亭湖区政府组织或参与实施了被诉行为。
虽朱秀锦于2018年6月25日提起本案诉讼之时,对文峰街道办是否具备独立诉讼主体资格存在疑问,但经过庭审质证和原审法院释明,其应当知晓文峰街道办能够独立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在原审庭审前,朱秀锦曾向原审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但因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亭湖区政府系本案适格被告,原审法院在庭审中亦予以了明确。
故可以认定,朱秀锦将亭湖区政府、文峰街道办、亭湖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的主张有故意提高级别管辖之嫌。
原审法院在此基础上未予准许其增加被告的请求,并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裁定驳回朱秀锦的起诉结果正确。
朱秀锦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侵犯名誉权起诉状
![侵犯名誉权起诉状](https://img.taocdn.com/s3/m/d83ae3f6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17.png)
侵犯名誉权起诉状【案号】:【原告】:【被告】:【原告诉状】尊敬的法院:我系上述案件中的原告,因被告对我进行名誉侵犯行为,至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故依法向贵院提起起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并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现将案情及事实陈述如下:一、案情概述我是原告,系一名居住在【所在地】的普通公民。
我与被告并无任何瓜葛,也未曾与被告发生过任何纠纷,但被告却在【具体时间】通过【具体媒体平台】故意对我进行名誉侵犯,造成了我名誉的严重损害,并给我的生活、工作和精神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二、事实与证据1.【被告姓名】通过【具体媒体平台】发表了【具体言论】,明确指控我【具体内容】。
2.【被告姓名】所发表的言论情节恶劣,内容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导致我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并对我个人和家庭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3.根据【具体证据】,这些言论是被告故意编造和发表的,目的是诋毁我个人的名誉,制造谣言并使其传播,造成舆论困扰和社会关注,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精神折磨。
4.我希望能通过法院的公正判决,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恢复我的声誉和名誉,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弥补我所遭受的损失。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诽谤、诬告陷害、造谣、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方法,捏造或者故意发布虚假的信息,妨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请求和理由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并停止发布对我名誉的侵犯言论,恢复我的名誉和声誉。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我赔偿因名誉侵犯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名誉恢复费用等。
五、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本诉讼事务委托律师【代理人姓名】代理。
东大21秋学期《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2【标准答案】
![东大21秋学期《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2【标准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d75726e05f0e7cd185253638.png)
《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2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行为发生地B.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C.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D.原告户籍所在地答案:B2.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A.行政级别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行政级别低的行政机关是被告C.可以任选一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D.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答案:D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调解的规定说法中,不正确的为( )A.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行为B.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C.行政赔偿的案件不适用调解D.在程序方面,当事人有权选择调解方式答案:C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 (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B.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C.故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D.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答案:D5.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为被告。
A.复议机关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C.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答案:C6.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B.自行受理此案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https://img.taocdn.com/s3/m/d251a48cec3a87c24028c463.png)
行政诉讼法一、单选1、从司法审判意义上讲,行政诉讼与宪法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列称为一个国家司法审判的四大诉讼种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生效施行的时间是1990年10月1日。
3、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是1990年生效实施的《行政诉讼法》。
4、行政管理活动中有可能侵犯的是公共利益,在没有具体的行政相对人的情况下,这部分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有的国家设置了公益诉讼。
5、虽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当事人,但是其权利和利益由于行政机关的行为遭受侵害的其他人,在行政法上我们将其称为利害关系人。
6、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行政争议。
7、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区别的关键是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8、我国审理行政案件的体制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置专门的行政审判庭。
9、最早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的国家是法国。
10、行政诉讼既是行政救济,也是行政监督。
1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行政诉讼要广泛,审查程度要深,这是由分权原则决定的。
12、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依据的是合法性原则,仅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的是显示公正的行政处罚。
13、司法最终原则要求行政争议的最终解决程序是行政诉讼。
14、具有行政和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机关是公安机关。
15、采司法二院体制,在普通法院之外设置专门的行政法院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大陆法系模式。
16、大陆法系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包括法典主义、法官职权主义、成文法传统17、意大利、荷兰、卢森堡属于大陆法系国家,美国不属于。
18、法国行政诉讼的历史转折点是1889年卡多佐案19、法国的行政法院系统实行三审终审原则。
26、行政法院的成员不是法官。
27、英国最早出现的以法律控制权力的文件是《大宪章》。
28、北洋政府时期《诉愿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愿法,共18条。
29、我国《行政诉讼法》共11章75条。
30、香港司法终审权归属于香港最高法院。
31、澳门行政法院是初审法院。
32、行政诉讼法、国家机关组织法、宪法都属于行政诉讼法的渊源,案例不属于。
宋德章、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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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德章、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9【案件字号】(2021)黔01行终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应萍刘静黄晓【审理法官】胡应萍刘静黄晓【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宋德章;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当事人】宋德章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当事人-个人】宋德章【当事人-公司】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代理律师/律所】余亮哉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余亮哉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余亮哉【代理律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宋德章【被告】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限制人身自由证明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裁定认定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上诉人宋德章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诉状落款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一审法院收到其起诉状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诉人缴纳本案诉讼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之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予以审查的事项。
行政诉讼指引
![行政诉讼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a725762b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43.png)
行政诉讼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原告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2、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4、公民不满18周岁或者患有精神病,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诉讼;5、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起诉的,其近亲属可以根据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起诉。
(三)行政诉讼的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1.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以及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五)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I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条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8ba88517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f0.png)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告合法。
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
2.被告合法。
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体工作人员。
人大网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案例分析
![人大网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d3bffa98f111f18583d05ab3.png)
案例分析【58095】甲在信用社未贷到款而疑心是本单位的乙搞鬼,遂即把乙殴打致伤。
某市区公安分局对甲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并决定由甲赔偿乙的实际损失。
甲不服,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主管机关认为此案系因信贷引起的纠纷,不属治安管理处罚,遂撤销了分局的上述两项决定。
乙对此复议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试析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参加人和复议机关。
复议参加人:申请人为甲,被申请人为区公安分局,第三人为乙。
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机关。
(2)行政诉讼参加人和管辖法院:诉讼参加人:原告为乙,被告为上一级主管机关(即复议机关),第三人为甲。
管辖法院为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58097】1 990年5月,公民李某经批准从事个体修理业。
后经城关镇有关领导同意,在大众巷北侧搭一临时棚房。
1 995年6月,李未经审批,擅自将坐落在城关镇规划”经线”内的临时棚房改造成水泥楼房。
施工时,城管所多次劝阻无效,遂于同年6月1 5日向李某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未执行。
1996年5月2 日,城管所再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仍未执行。
同年5月20日李为此到市里上访,当天下午城管所组织人员强行将李的屋顶拆除,当时未通知李到场。
次日降雨,屋内部分物品被雨淋而受损。
6月1 日,李回家见状未采取保护措施,一直到6 月15日才开门清理。
6月18日李遇车祸身亡。
后其子以城管所责令其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无法律效力为由,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因拆除屋顶而造成的损失。
|试析:](1)李之子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吗?《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本案中李的房屋被强行拆除,作为受害人,其子有权在其死亡之后提岀赔偿请求。
(2)城管所应对李某的损失负行政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论,该案中城管所在李拒不执行其处罚决定时,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开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
![国开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539db5cf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3f.png)
(精华版)国开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单项选择题1.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o正确答案:合理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是否适当问题2.以下各选中,能批准区公所设立的是()。
正确答案:省级人民政府3.关于公务员的公务身份,在法律地位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o正确答案:所属公务机关对其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4.以下行政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o正确答案:行政合同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o正确答案:抽象行政行为6.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设定。
正确答案:法律和行政法规8.行政监督属于()o正确答案:行政行为9.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的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的行为()。
正确答案: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1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
正确答案: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1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正确答案: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12.王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王某。
此后,王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
后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王某。
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引起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
正确答案:民政局1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产生的争议,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的是()o 正确答案:民事调解14.以下说法不属于行政程序合法内容的是()。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情合理15.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o正确答案:合理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是否适当问题16.以下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正确答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7.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正确答案:法律法规18.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不包括()o正确答案:受委托的组织19.王某生产假酒并进行销售,致使多人饮后中毒,少数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https://img.taocdn.com/s3/m/ca10b07b3169a4517723a3a5.png)
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号
码: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
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确认市公安局年月日至同年月日,
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2.撤销市公安局做出的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并逐条列明)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
行政起诉状
原告:
;性别:
:民族::住
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号
码: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
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
;职务:
:联系电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委托代
理人:
;工作单位:
。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
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
理人:
;工作单位:
。
其他当事人:
;性别: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577a9b3e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0c.png)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第一篇: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3)案情3介绍:原告:魏某,女,65岁,农民。
原告:宗某,男,40岁,农民。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原告魏某与原告宗某,系同一村寨住宅相邻的两户农民。
两家关于宅基地的划线已有多年纷争。
他们曾在当地乡政府的主持下立过协议。
今年5月,魏某翻建住宅,两家矛盾再次激发。
乡政府多次协调不成,宗某天天上县政府上访。
该县政府直接出面协调,最后做出“关于魏家与宗家宅基地使用权中界线的处理决定”。
《决定》的内容是:“双方宅基地的中界线以魏家东房山后墙角外线向东量4.5寸为一点,以东房山前角外线为另一点,两点连成一条直线向南延长到两户南院墙,线以东归宗家使用;线以西归魏家使用。
”魏某与宗某收到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后,均表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当地法院在立案时,关于应以民事案件立案,还是以行政案件立案有不同意见。
主张以民事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宅基地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主张以行政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不服并所控告的是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
请问:你的看法是什么?案例3点评: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不是一个纯诉讼的问题,它涉及到如何理解“行政裁决”的有关行政法理。
在行政法理上,行政裁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
否则,既可能扩大了行政裁决的范围,也可能缩小了其范围。
中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裁决,已被界定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裁决机关是行政机关。
如果做出裁决的机关是司法机关或民间组织,就不属行政裁决。
第二,裁决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包括行政关系。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一般被限于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关系。
第三,作为裁决机关的行政机关是作为第三人,而不是当事人身份出现的。
就是说,行政裁决机关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且以具有独立身份的中间人身份出现。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https://img.taocdn.com/s3/m/44091118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94.png)
对具体⾏政⾏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我国⾏政诉讼法就被告的举证责任规定过于简单,被告除了应该对具体⾏政⾏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些事项的举证责任。
那么,⾏政诉讼被告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来说,被告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四个⽅⾯。
下⾯找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对具体⾏政⾏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政⾏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政⾏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件;”《解释》规定:“在⾏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政⾏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10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政⾏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政⾏为没有证据、依据。
”⾏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政⾏为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第⼀,⾏政机关应当先取证后裁决,以证据证明具体⾏政⾏为认定的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相对⼈作出具体⾏政⾏为。
当⾏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被诉诸法院时,被告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为的合法性。
第⼆,在⾏政法律关系中,⾏政机关处于主动地位,其实施⾏为时⼀般⽆须征得公民、法⼈或其他组织的同意,具有主动执法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在⾏政诉讼法律关系中,⾏政机关应当负有举证的义务,这样才能体现双⽅当事⼈平等的法律地位。
⼆、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规定》与《解释》规定原告应当对其符合起诉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但被告认为原告超过诉讼期限的除外。
”根据这些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即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主张,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法证明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原告没有超过起诉期限,⽽⽆需由原告进⼀步证明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
例如,某⾏政机关于3⽉1⽇作出⼀个处罚决定,某公民于7⽉1⽇向法院提起诉讼。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试卷(207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试卷(2075)](https://img.taocdn.com/s3/m/a84f77e1964bcf84b9d57bf9.png)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不定项选择题(1分,每题1分)1. 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
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
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
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
[2015年法考真题]A.变更判决B.确认违法判决C.履行判决D.撤销判决答案:B解析:空2、单项选择题(3分,每题1分)1. 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法考真题]A.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B.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D.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答案:B解析:空2.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
判决生效后,区教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法考真题]A.对区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B.责令由市教委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区教委直接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D.对区教委按日处一百元的罚款答案:A解析:空3. 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
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B.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C.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D.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答案:C解析:空3、多项选择题(3分,每题1分)1. 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朱畏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畏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https://img.taocdn.com/s3/m/bbfe683e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e6.png)
朱畏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5【案件字号】(2021)沪03行终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莉萍程黎鲍浩【审理法官】沈莉萍程黎鲍浩【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朱畏;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当事人】朱畏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当事人-个人】朱畏【当事人-公司】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朱畏【被告】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侵犯人身权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履行(不履行)不予答复管辖证明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不可诉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徐汇公安分局于2020年1月3日作出涉案终止调查决定,主要内容为:因肇嘉浜路XXX号XXX 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朱畏于2020年6月23日签收涉案终止调查决定。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身自由限制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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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限制起诉状
【人身自由限制起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原告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特以起诉状的形式向贵院提起诉讼。
具体事
实和诉讼请求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身份:XXX(原告身份)
被告身份:XXX(被告身份)
案件性质:人身自由限制纠纷
案件编号:XXX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我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约定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权益受损。
具体来说,XXX(陈述案情及事实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
三、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作为原告,特向贵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按约定向原告支付XXX元(具体金额)的违约金;
2.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证据清单
以下是我作为原告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据清单:
1. 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原件(复印件);
2. 被告违约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合同违约函等);
3. 相应的经济损失证明(如发票、收据等);
4. 其他证据。
以上就是我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全部内容,请贵院根据法律的规定
和事实的真实性,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以维护正义和公平。
此致
原告XXX。
行政起诉状范例
![行政起诉状范例](https://img.taocdn.com/s3/m/31a60f4b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fc.png)
行政起诉状范例
尊敬的法院:
原告:[原告姓名、身份证号码]
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
案由:行政起诉
一、原告基本情况
原告[原告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址位于[住址]。
本人与被告[被告姓名]存在行政争议,特向贵院提起行政起诉。
二、案件事实
1. [列举第一个案件事实]
2. [列举第二个案件事实]
3. [列举第三个案件事实]
三、法律依据
原告基于以下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起诉:
1. [列举第一个法律依据]
2. [列举第二个法律依据]
3. [列举第三个法律依据]
四、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要求贵院:
1. 判决被告[被告姓名] [明确要求]
2. 赔偿原告[原告姓名]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具体金额或方式]
3. [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请求]
五、证据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
1. [列举第一个证据]
2. [列举第二个证据]
3. [列举第三个证据]
六、诉讼费用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他全部费用。
七、陈述意见
本起诉状系原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起的行政起诉,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原告将全力配合贵院的审判工作,并遵守贵院的判决结果。
八、联系方式
原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特此申请。
原告签名:日期:。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https://img.taocdn.com/s3/m/61be370c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31.png)
行政起诉状
原告:;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被告:;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其他当事人:;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确认市公安局年月日,至同年月日,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二、撤销市公安局做出的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并逐条列明)
一、。
二、。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第1页 / 共1页。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
![行政起诉状(诉公安局限制人身)](https://img.taocdn.com/s3/m/7dcf9d3cc77da26925c5b089.png)
行政起诉状
原告:;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被告:;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其他当事人:;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安局年月日,至同年月日,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2.撤销市公安局做出的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并逐条列明)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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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江西余干人,1938年1月22日生,家住余干县梅港乡赤岭村汪家组。
被告:xxx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该市公安局内)
法定代表人:该市劳教委主任
案由:公安机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72天。
我于2012年7月26日委托景德镇市三龙劳教所大队长陈峥,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向xxx市中级人民法提起行政起诉状,但中院不作为拒绝受理(有专递邮件为凭)。
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
再向x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xxx市劳教委2012年6月12日饶劳教字[2012]43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并判被告给原告xxx作出依法国家赔偿与误工赔偿。
二、请求中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办案人(余干县人民政府县委书记郑光泉,公安局长张荣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凭三寸不烂之舌,软硬兼施、花言巧语串通市公安局劳教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老年人的人身合法权利和合法益受到损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虐待老年人,依法追究腐败。
多次非法拘留和以莫须有的罪名作出劳动教养一年的刑事责任。
四、请求中院依照《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依法追究对老年人xxx连续几年执法过错的刑事责任。
事实证据及理由:控告余干县政府腐败反遭拘留,劳教。
梅港乡政府2002年在赤岭村汪家组强征农田48.8亩建商品房,霸王价每亩3500元。
我维权诉求得到省国土资源厅徐日辉厅长的重视,于2004年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请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已经决定废止了,2003年9月30日省厅对赤岭村农贸市场建设已经批出的可以使用土地32亩的批文手续,并令该块地停建停用。
但在2006年县委书记陈建辉,乡委书记李红辉上任,急功近利,俩人串通一气,联手遮天,暗箱操作,独断决定,将已停止使用搁置两年的土地重建商品房,大搞房地产开发捞钱,不仅没有取得上级对使用该块土地的批文,而且开发资金没有入乡政府财务账归已所有。
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
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2年内未使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文件自动失效。
为此,我继续诉求,腐败怕他们违法使用土地的犯罪事实被揭穿。
不择手段权钱交易收卖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土管信访工作人员严重腐败。
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办案人万主任2008年6月25日得人钱财,替人消灾,官官相护,言听计从,作假造假,欺上骗下,对我提出的信访事项,作出违背事实依据,脱离法律准绳的三级霸王信访终结,我不服。
一、有征用协议40.8亩为凭,其中我家有2.2亩承包责任在田。
二、同时加上97年建村办小学旁边多余的8亩农田有花户名单为凭,其中我有5份责任田,共计48.8亩。
铁证如山足以证实乡政府少批多占16.8亩,更证实我家2.2亩与5分责任田是少批多占的,根本不属省厅批文32亩范围内。
三、依据《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的规定,更证实三级信访事项是权钱交易,违背事实,脱离法律的霸王终结。
四、于腐败官陈建辉、李红辉收到省厅霸王终结,像得到上皇宝剑一样,利用公安机关专政工具镇压上访人先斩后奏。
2008年9月21日,因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而余干县腐败却胆战心惊,怕我到北京告发他们的贪污犯罪,令乡党委副书记吴贵周领十多个人在鹰潭捉拿我
父子,吴贵周自亲身动手打断我的手指致残,还绑架我儿汪结明到公安局拘留5天,经复议撤销案件决定,只得赔偿贰佰元。
2009年3月份令乡干部在北京绑架我和老伴到公安局,当天在刑警大队被限制自由,饥寒交迫,生不如死,坐着过夜,有所长曹亚亮、高永锋,王己民看守。
第二天陈建辉利用职权变特权,在党委会上拍板,强行刑事拘留我俩8天,经复证只得7天的赔偿。
2009年7月12日在接待室,陈书记疯狂的对我说:土地赔偿我不管,你再去北京上访就关你,直关至你死为止。
张荣来局长不仅对陈书记言听计从,而且对《公安部关了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有法不依,有今不行,有禁不止,为陈建辉、李红辉抢占农田建商品房牟取暴利,而置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于不顾,越权办案,把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纠纷立于作骗案件,谋取私利,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行抓人。
2010年10月1日令曹亚亮、李红辉带领数人到鹰潭绑架我押回,没有拘留证,没有释放证,拘留我29天。
2011年3月份拘留31天,释放时给我取得候审,经复议两次国家赔偿。
但以上四次非法拘留未得误工赔偿。
2011年李红辉趁换届之机,滥用职权改变土地用途,不择手段将xxx的5分责任田强行卖给彭木慧建房三间半得利12万元,归为已有。
2011年12月30日,因李红辉倒卖我5分责任田进京诉求,被李红辉、民警张振文押回,决定送我劳动教养,市公安局不批,在所23天,经复议已撤销案件决定书,至今拒绝赔偿。
2012年由陈建辉的同伙郑光泉接任县书记,与陈建辉有着金钱和互相利用的关系,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手段包庇保护陈建辉。
县委书记陈建辉,郑光泉,公安局长张荣来为隐瞒自己触犯党纪国法的腐败犯罪,更疯狂的残害打击报复我,这时陈建辉身为市人大主任,张局长为镇压住我,保护他们的官帽,他们老猫心算具体分工。
以北京派出所训诚书为由,趁党中央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百日安全的重要精神,行篡改中央精神为实,故意打击报复xxx。
张荣来,徐明爱负责作假造假案送呈报表;陈建辉滥用职权,凭三寸不烂之舌,软硬兼施,请出帮凶市公安局内部xxx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郑光泉有经济实权落实劳教所,为了达到镇压xxx的目的,不惜一切代价,挥霍公款20万元送给要利用他的老同学景德镇市政法委书记。
故此,2012年6月12日抓我去派出所,给我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书,由徐明爱所长,县司法科万科长,王卫民押送到景德镇三龙劳动教养管理所。
感谢党中央十八大有错必纠的精神,于11月30日无罪释放,由民警、乡、村干部接回,在所172天。
中央规定训诚书是现场训诚,不能作为处罪依据。
明显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十一条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多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不予决定劳动教养。
第五十条规定,本案涉及土地赔偿侵犯一案,不得决定劳动教养。
更违反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规定,各地方没有北京发案地派出所违法行为通知书,不能进行执法。
已经执法的,其执法行为是侵犯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利,应当依法赔偿。
在这期间我受到非人的折磨,残酷的打击报复,多次受到人身伤害,造成身体、精神上的严重摧残。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请求中院法官依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党中央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反腐,打铁还要身硬为指南,执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主席令,倾听民声,伸出反腐的双手,发出反腐的热心,真情关心受害人的疾苦,公正执法,替民作主,为民申冤,依法作出支持原告xxx合法的诉讼请求,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