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庄煤矿员工调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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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煤矿员工调动工作意见-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曹庄煤矿员工调动工作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山东能源肥矿集团脱贫解困方案》《曹庄煤矿关于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矿研究决定,对员工调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动范围
全矿主业在操作岗位工作的员工(包括在改制单位工作的矿主业人员)。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位及输出鲁西南新区、河北安泰公司的主业在册员工不在调动范围,可自愿申请报名。
二、调动原则
1.坚持符合集团公司调动条件的原则;
2.坚持服务大局,员工个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掌握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的原则。
5.坚持特殊情况由利益相关者认可,单位车间职代会或员工大会通过的原则。
三、具体要求
1.调动人员有年龄要求时,员工年龄以档案为准,从集团公司下发调动通知的当月算起。
2.外出轮岗员工,轮岗期未满一年,因工作需要提前回矿工作的,暂时不参与调动。
3.借调员工或因机构改革划入另一单位的员工,参与现管理单位员工的调动。
4.矿人力资源部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下发给各抽调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群众监督。员工提出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和抽调单位进行核实;员工无异议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送人力资源部。
5.矿根据调动人员总数及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统一比例(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比例计算各单位需调动人数。抽调单位计算人数为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抽调单位计算人数不足1人,在今后调动人员时,抽调比例依次累加,达到抽调比例时,按需要抽调。
6.抽调人员是肥矿集团脱贫解困的需要,根本目的是惠及老矿井员工的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员工的思想引导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逐人了解具体情况,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要细上加细。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员工认可、具有可操作性的调动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矿研究同意,召开本单位员工大会或车间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7.抽调单位必须按时完成矿下达的调动员工人数,人数缺额时,依次递补。要合理内部调剂,及时补充因调动暂空缺岗位,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8.抽调单位要严把政策界限,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当前形势,使员工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分流人员是集团公司对矿及
员工的关心,是在为员工寻找出路、保饭碗保生存。今后矿还要组织人员到社会上创收,抽调人员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每位员工都应该树立大局意识和长远打算,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服从工作安排,为企业贡献力量。
四、其他规定
1.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调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细密考虑,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抽调任务。对未按时按量完成抽调任务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免职;对工作不细、组织不利,导致员工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给予免职。
2.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珍惜工作岗位,无条件服从调动工作安排,按时报到。对拒不服从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肥矿集团员工奖惩规定》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矿领导褚衍稳、李国臣同志牵头,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天天调度,协调抽调工作的具体进展。对抽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基层单位研究解决。对抽调工作中的好做法及时推广宣传;对出现的各种歪风邪气及时打击,确保抽调工作顺利开展。
4.成建制调动人员不适用本意见;个别员工调动时,按集团公司要求抽调。
五、未尽事宜及上级或矿有另行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意见经矿职代会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本意见解释权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