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程序及相关文书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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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程序及相关文书的制作

行政处罚证据,是行政处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治精神和原则的具体体现。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每一项行政处罚,都必须以查明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违法情节的轻重为前提,而此前提必须通过证据来加以证明。因此,行政处罚证据在行政处罚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面对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违法案件,如何依法调查取证?应遵循哪些取证原则和步骤?所获取的证据在行政处罚中如何运用?本版今日刊登三篇文章,从实务操作方面对此做一全面探讨。

□湖北省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汪冬谟

调查取证是药品监管部门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它由调查和取证两个部分组成,调查主要包括询问当事人和访问证人;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勘验检查和对质量可疑药品所作的检验鉴定以及对相关物证的保全。日常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才能够了解涉药违法行为的事实,掌握违法证据,查获违法行为人,并对违法性质加以确定,进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所以,调查取证工作是整个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前提和基础。

调查取证遵循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这既是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客观的原则

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充分收集违法证据,准确判定案件性质,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因此,执法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收集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切证据,尽可能地走访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人。既要分析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也要分析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偶然联系;既要收集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证据,也要收集当事人无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较轻的证据。通过听取多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对证据材料作出客观分析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鉴别真伪,使所有证据材料相互支持、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总之,调查取证工作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坚持全面性、客观性,防止片面和主观臆断,要对各类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当事人陈述辩解、专门的技术鉴定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收集和核实,以确保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且证明力强。

二、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要确保调查取证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就必须严格遵循调查取证的程序,执行有关回避制度。在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询问、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阅读签字;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应有相关人员在场;要重证据,不能轻信口供,不能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取得证据;需要采取查封、扣

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健全完备法律手续,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并对相关财物妥善保管,严禁调换、动用或损毁。在执行回避制度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虽不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罚的情形。回避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办案人员主动申请。

三、坚持及时快捷的原则

调查取证工作是一项时间性极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迟缓和拖延。执法人员必须及时地赶赴现场,询问当事人,走访证人,提取和收集证据材料,及时查获违法行为人。如果延缓拖延,就会失去调查取证的有利时机,致使现场痕迹遭到破坏,一些容易灭失的证据被转移或毁灭,从而使调查取证工作陷入困境。只有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抓紧一切有利时机收集证据、查获违法行为人,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才有可能顺利实施。

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文书的制作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工作主要包括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提取物证三个重点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规范地制作执法文书。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笔者长期从事药品监督执法工作的体会,现就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执法文书的制作做一探讨:

一、现场检查记录的制作要点

现场检查记录是案件承办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勘验检查时当场制作的文字记录。作为查处药品违法案件的重要证据材料,现场检查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并在现场检查笔录的起始部分注明现场检查人员的姓名、执法主体的名称、证件编号和现场检查的范围与目的;二是对被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要详细记录并核对相应的证照(如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以便准确认定其主体资格;三是现场检查必须紧紧围绕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来开展,既要全面细致地对现场情况进行勘验检查,以确保真实完整地获取现场证据材料,同时更要注重程序和方法,绝不能超越法定授权范围违法进行检查;四是笔录的内容必须紧扣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事实记录真实完整、文字表述准确无误,切忌泛泛而谈或主次不分,详略不当;五是检查笔录应由被检查对象核对无误后逐页签名,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检查对象签字或按指纹;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按指纹的,应由两名以上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情况。

二、调查笔录的制作要点

调查主要包括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是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的重要途径之一。现场调查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应少于两人,调查前要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调查人员的身份,表明调查的目的和内容,并在调查记录的起始部分予以注明。二是调查时要查明被调查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以及与本案的关系等,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三是明确调查询问的目的和需要调查核实的具体问题,并紧紧围绕药品违法案件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对被调查人陈述的事实要问清来源和根据。四是文字记录要不失原意,并让被调查人核对,记录如有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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