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马政秘[2010]85号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9

【实施日期】2010.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马政秘〔2010〕8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在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一、古遗址

1.神堆遗址:位于花山区霍里镇凤山村凤台村民组,张家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