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操作实务:FOB合同下的风险转移与保险责任起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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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

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

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案例四十八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案情介绍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FOB合同,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

当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码头途中,出现意外事故并造成10%货物受损(属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卖方于是请买方出面以买方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又遭拒绝。

案情分析“仓至仓条款”,是保险公司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起讫的规定,即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运所时开始,至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运处所或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货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本例中货物是在卖方仓库运往装运码头途中发生的承包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一切险又含“仓至仓”条款,按理应得到赔偿,之所以遭到拒绝是由于FOB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

在FOB合同下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十分明确——以货物越过船舷为权责划分点,卖方只要在装运港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规定的货物装在买方指派的船上,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运输单据,就算完成交货,这之前的一切风险都由卖方来承担,当货物越过船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

因此买方投保的保险只保其应该负责的风险,即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此案例中货物是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码头期间发生了风险损失,买方不负责任,因此买方投保的“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条件。

可以说,在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仓至仓条款”实际上是“船至仓条款”,保险公司只承保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损失。

本案例中所涉及的风险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实际承担“船至仓”责任。

买方为保障从卖方仓库至码头期间的保险利益,必须向保险公司另行投买保险,如保险公司设的“卖方利益险”。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时间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时间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时间国际贸易的风险转移时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风险转移是指在货物的转移过程中,将货物的所有权和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

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有多种不同的选择,其中最常用的是FOB(Free On Board)和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FOB(Free On Board)是指当货物在装船的时候,卖方将货物交付船方,在此时货物的所有权和责任就由卖方转移到了买方。

这意味着,一旦货物进入船上,卖方就不再对货物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这个时间点可以理解为FOB码头或FOB装运港。

在FOB合同中,卖方负责把货物交付到FOB码头,而买方需要承担从FOB码头开始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

因此,FOB合同卖方的责任一般只限于把货物交付给船方。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卖方需要自行负责货物运输的成本、保险费用和任何其他费用,直到货物抵达买方指定的港口为止。

在这个点上,货物的责任就转移到了买方。

这个时间点可以被认为是货物到达CIF目的港口,由此买方需要负担卸货设备和劳动力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和关税。

CIF合同中,卖方需要购买保险以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因此,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任何损失或损坏,买方可以向卖方索赔。

总体而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时间是确定货物所有权和责任的重要环节。

买方和卖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转移时间,并尽量采取措施保护各自的利益。

卖方需要在货物交付之前确保货物的完好性,并提前购买适当的保险;买方需要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检查货物的完好性,并在需要时向卖方索赔。

这样才能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一、引言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难免存在,尤其是在长距离、多模式运输或跨国运输中更加复杂。

本文将讨论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的问题,并探讨相关的国际法律和合同条款。

二、风险转移的方式1. 交付方式货物运输的风险通常会随着货物的交付方式转移。

根据国际商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条款(INCOTERMS),交付方式主要分为FOB、CIF、EXW等。

在FOB条款下,卖方在货物穿越船边之前承担风险;而在CIF条款下,卖方需负责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承担风险。

因此,合同中交付方式的选择对风险的转移非常重要。

2. 货物保险另一种常见的风险转移方式是通过货物保险。

货物保险可以覆盖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害,并确保在货物遭受意外损失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通过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买卖双方可以将运输风险合理地转移给保险公司。

三、责任承担的原则和规定1. 货运合同责任国际货物运输合同通常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订,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汉堡规则》(Hague Rules)和《国际货物运输托运单证法公约》(CMR公约),承运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对货物负责,并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规定意在保护货主的权益,并确保货物得到适当的赔偿。

2. 不可抗力条款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承运人可能不能控制或避免货物的损失。

此时,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减轻承运人的责任,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解释。

四、仲裁与司法管辖在货物运输纠纷的解决中,仲裁和司法管辖是常见的方法。

根据合同条款,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特定的国际商会仲裁机构仲裁。

此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了司法管辖的条件和程序。

选择合适的解决争议方式对于确保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五、结论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通过选择合适的交付方式和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可以有效地转移风险。

出口商使用FOB贸易术语面临的风险与化解方法

出口商使用FOB贸易术语面临的风险与化解方法

出口商使用FOB贸易术语面临的风险与化解方法【摘要】FOB合同中,卖方无需投保及租船订舱,在出口贸易中往往受到卖方的青睐,但是FOB合同在给卖方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卖方带来风险.本文以清晰地视角展示 FOB卖方所处的困境。

同时本文试图给出 FOB卖方在实务操作中的建议化解风险,以期更好地使用 FOB 贸易术语,【关键词】FOB贸易术语货运风险化解方法FOB术语全称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这一术语通常解释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的规定,“船上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有人认为相比较 CIF和 CFR,在 FOB术语下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风险较小,责任较轻,最为安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采用 FOB术语后,遇到的风险和责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FOB贸易术语由于运输保险完全由买方一手安排,卖方并不直接参与,对其中很多环节难以掌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卖方而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货运风险的内生性FOB术语中,在合同履行的交货装运阶段,特别是租船订舱环节,一些风险天然存在,它具体表现在:(一)欺诈风险在 FOB术语条件下,其交易规则本身的漏洞可能引发欺诈风险。

根据 FOB术语规定,货物的运输(租船)安排由买方负责,自然买方也就成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当然当事人,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这样一条规定,其有关内容的不确定性将会给不良进口商进行欺诈提供机会。

1.谁是提单(运输合同)中的 Shipper(托运人)?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的规定,在其他一些价格术语条件下,如 CIF,发货人和托运人都同属于一个当事人,即出口方(卖方),主体资格是很明确的。

但在 FOB条件下,由于签约和发货是分开进行的,分别由买方和卖方实施。

货运代理考试

货运代理考试

货运代理考试————————————————————————————————作者:————————————————————————————————日期:国际货运代理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单项选择题的答案只能选择一个,多选不得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条关于货运代理交付提单的问题采取了保护货物所有人的利益的司法政策。

根据该条规定,当货运代理企业在分别接受契约托运人和实际托运人委托的情况下,应当将其取得的提单首先交付给()。

A.契约托运人B.实际托运人C.契约收货人D.实际收货人2、货运代理企业的责任可以通过投保责任险将风险事先转移,但作为货运代理企业或其工作人员必须清楚地懂得,投保了责任险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所有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货运代理企业的()引起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A.倒签提单B.预借提单C.无单放货D.错误与遗漏3、2011年1月1日实施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将原来的13条术语减少到了11条术语,删除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D组的五个术语中的四个术语,只保留了()术语。

A. DAFB.DESC.DDUD.DDP4、根据我国PICC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下列()不属于PICC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A.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全损B.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C.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损D.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下列不属于纳税义务人的是()。

A.进出关境运输工具负责人B.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C,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6、在货物进出境报检业务中,报检人申请开通电子报检业务手续时,应提供的资料不包括()。

A.报检认得登机备案或注册证明复印件B.电子报检登记申请C.电子业务开户登记表D.电子报检单7、我国《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运输协议中的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运输协议中的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运输协议中的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运输协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定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权归属以及货物的风险转移时刻。

确保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被正确地规定和处理是保障贸易双方权益和减少纠纷的关键。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运输协议中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是指在货物从卖方转交给买方的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属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般来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根据国际商法和交易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

常见的有两种情况,分别是“FOB”(装运港装运)和“CIF”(货到目的港)。

1. FOB合同在FOB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在装运港装载时发生转移。

具体来说,一旦货物被装载到装运港的船上,自此买方即可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这意味着,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有任何损失或损坏,买方将承担风险和责任。

因此,卖方需要确保货物在装运前得到适当的包装和保护,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

2. CIF合同CIF合同与FOB合同不同,货物的所有权在货到目的港时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承担了货物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直到货物到达目的港为止。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所有权立即转移到买方手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后,买方承担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二、货物风险的转移除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外,货物的风险在运输过程中也会发生转移。

在运输协议中明确规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在意外情况下各方的责任和赔偿。

1. 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表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一般来说,根据国际商法规定,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直到货物交付给买方为止。

这意味着,如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卖方需要承担责任并赔偿买方。

2. 风险转移时刻风险转移时刻是运输协议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一旦风险转移时刻到来,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_兼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_仓至仓_条

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_兼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_仓至仓_条

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 兼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仓至仓”条款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周凯丽摘 要:在FOB贸易术语下,应对国际贸易有着重大影响的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予以足够重视。

基于实务和法律视角度,分析FOB合同项下卖方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提出在实务操作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期更好地使用FOB贸易术语。

关键词:FOB 卖方 风险 “仓至仓”条款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1)03(b)-114-021 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隐藏的卖方风险FOB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按该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即如果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其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即使事先卖方投保了相应的险别,也应由卖方去向承保人索赔;如果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发生了风险,则应由买方承担,即使事先买方投保了相应的风险险别,也应由买方去向保险公司索赔[1]。

按照FOB术语,买卖双方虽然都没有办理保险的义务,但是由于买卖双方之间关于风险责任的划分是以船舷为界,按照惯例一般由买方负责投保,而大多数买方为确保货物安全,一般会投“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

然而,并非被保险货物在“仓至仓”的空间内发生损失,就必然会产生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实践中存在众多投保人、被保险人乃至保险公司对“仓至仓”的错误理解,导致FOB合同中卖方风险的增加和大量保险纠纷的发生。

2 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风险的法律分析2.1 对货物“运输途中”和承保人“理赔条件”的理解在FOB贸易术语下,卖方不负责订立运输合同,而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由于货物的风险是在越过船舷时转移的,因而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从卖方仓库到装运港,然后从装运港到目的港,再从目的港到买方仓库,整个运输过程对于卖方而言,货物“运输途中”主要包括货物从卖方仓库运至装运港和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两个基本环节,相应地,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也主要是指货物从卖方仓库运至装运港途中的风险和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的风险。

fob风险转移条件

fob风险转移条件

FOB 风险转移条件1. 什么是FOB?FOB是国际贸易术语中的一种,代表”离岸价”(Free on Board)的意思。

它指的是卖方在货物装船并通过港口的过程中,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情况。

在FOB交货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港口,并将其放置在船上。

一旦货物进入船舱,所有相关费用和风险就会转移到买方身上。

2. FOB风险转移条件在FOB交货条件下,风险转移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所发生的权利和责任的转移。

根据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FOB交货条件下的风险转移如下:•卖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将货物装上船为止。

•一旦货物进入船舱,所有费用和风险即转移到买方身上。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装载单据,并将其交付给买方。

3. FOB风险转移条件对卖方的影响FOB交货条件下,风险转移对卖方有以下影响:3.1 费用承担在FOB条件下,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港口的费用。

这包括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卖方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抵达港口,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费用的支付证明。

3.2 责任转移一旦货物进入船舱,所有风险和责任即转移到买方身上。

这意味着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买方将负责赔偿损失。

因此,卖方需要确保货物在装船前进行充分检查和保护,以避免潜在的争议和纠纷。

3.3 提供装载单据作为FOB交货条件的一部分,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装载单据,并将其交付给买方。

这些单据通常包括装船通知、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对于买方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获得货权和索赔的依据。

4. FOB风险转移条件对买方的影响FOB交货条件下,风险转移对买方有以下影响:4.1 费用承担一旦货物进入船舱,买方就需要承担后续运输和保险费用。

这包括运输到目的地港口的费用、清关费用、税费等。

买方需要确保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前支付相关费用,并提供支付证明给卖方。

FOB-CFR-CIF简介及风险防范

FOB-CFR-CIF简介及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简介在国际贸易中,FOB、CFR、CIF是最常用的三个贸易术语, 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都是国际贸易里装运港船上交货的术语, 这三种贸易术语的风险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都有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三个贸易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至船上以运交买方,然后卖方通过一定程序(比如:付款交单、信用证)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在内的全部合格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运输单据上的出单(或装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这种方式称为象征性交货。

以这种方式订立的合同,卖方只负责装运,无需保证到货,所以又称为装运合同,以区别于交货合同,买方是凭单付款,所以装运单据在这类交易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FOB、CFR、CIF因买卖双方担负责任的不同而不同。

一、FOB术语简介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OB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本规则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FOB方式交货多购买方最有利。

1、FOB 方式中的通知:《通则》规定,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规定交货,或者船只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接收上述货物的充分通知。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以及需要时在约定期限内所选择的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在实务中,为了保证卖方备货和买方派船接货互相衔接。

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

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对买方应在船到港多少时间前通知卖方作出规定。

2、FOB 方式中的交货: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买方所指定的船只上,若有的话,就送到买方的指定装运港或由中间商获取这样的货物。

在这两种情况下,卖方必须按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习惯方式运输到港口。

如果买方没有明确装运地,卖方可以在指定的装运港中选择最合目的的装运点。

3、FOB 方式中的风险转移卖方要承担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全部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买方指定船只上)交付货物为止;自货物按照规定交付之时起,买方要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失的全部风险。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述fob术语下卖方的责任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述fob术语下卖方的责任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述fob术语下卖方的责任摘要:一、FOB 术语简介1.FOB 的含义2.FOB 的适用范围二、FOB 术语下卖方的责任1.负责货物装船前的所有费用2.负责货物装船3.负责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单证三、FOB 术语下买方的责任1.负责货物运输及保险2.负责货物接运及目的地费用3.负责货物验收及提货四、FOB 术语下的风险转移1.风险转移时间点2.风险转移后的责任划分正文:FOB(Free on Board)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贸易术语,它表示卖方在货物装上船后,将货物交由船方运输,并负责货物装船前的所有费用。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FOB 术语适用于海运、内河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

在FOB 术语下,卖方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货物装船前的所有费用卖方需负责货物从产地运输至装运港口,以及港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包装、仓储、装卸等。

2.负责货物装船卖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装上船,并确保货物在装运过程中不受损坏。

同时,卖方还需负责与船方、码头等相关方协调,保证装船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负责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单证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单证,如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以便买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报关等手续。

与卖方责任相对应,FOB 术语下买方的责任主要包括:1.负责货物运输及保险买方需负责货物从目的地港口运至目的地的运输及保险费用,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

2.负责货物接运及目的地费用买方需负责货物在目的地港口的接运、报关、检验等费用。

3.负责货物验收及提货买方需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确认货物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一致,并负责提货。

在FOB 术语下,风险转移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风险转移的时间点为货物装上船,即当货物越过船舷,风险责任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在风险转移后,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灭失等情况,买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货物运输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涉及到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问题十分重要。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于不同的合同条款和国际贸易规则而有所不同。

本文将就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进行阐述。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货物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有FOB(船上交货)和CIF(成本保险费付至目的港)这样的贸易术语来约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FOB是指卖方在将货物装上船的时候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根据FOB贸易术语,卖方有责任将货物交至指定的装货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

一旦货物装上船,所有权就会转移到买方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或者损坏,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需要承担风险和损失。

CIF是指除了卖方将货物交至装货港口外,还包括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口,并支付保险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失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所有权就会转移给买方。

买方在接收货物之前,有责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果货物有损失或者损坏,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二、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过程。

根据国际贸易的惯例以及贸易术语的约定,风险的转移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点和地点。

在FOB贸易术语中,风险的转移通常发生在货物装上船的时候。

一旦货物装上船,风险就会转移给买方,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在CIF贸易术语中,风险的转移则发生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口之前。

根据CIF贸易术语,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口,并付费购买货物的保险。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风险就会转移给买方,买方需要对货物进行验收并承担货物在目的港口以及运输途中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中的其他约定除了FOB和CIF之外,国际贸易中还存在其他贸易术语和合同约定,来规定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具体规定。

fob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2篇

fob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2篇

fob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2篇篇1FOB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FOB(离岸价)贸易术语进行货物交易,为明确双方在运输及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FOB运输条款1. 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的发货港口负责安排船只接货,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船上,完成交货。

2. 运输方式:双方同意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或联运),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3. 装运时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装运,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有权利对延误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4. 装运通知:乙方必须在货物装运前书面通知甲方确切的装船日期、船只名称等细节信息。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安排清关接货。

5. 风险转移:货物在装运港装载上船后,货物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甲方负责后续的海运风险及可能发生的延误和损失。

二、保险合同条款为规避货物运输风险,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货物投保相关保险。

为此特达成以下保险条款:1. 保险类型:双方同意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平安险、一切险等险种。

具体险种由甲方选择并通知乙方。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加上运输费用来确定,双方应共同确定并明确记载于保险单中。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覆盖货物从乙方仓库至甲方指定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

4. 保险赔偿: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优先用于恢复或替换受损货物。

5.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投保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保险事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确保交货时货物的质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装运。

3. 甲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及保险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

fob风险转移条件

fob风险转移条件

fob风险转移条件FOB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术语之一,FOB指的是“离岸价”(Free on Board),它规定了货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责任转移等方面的问题。

在FOB交易中,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装上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的责任,而买方则需要承担将货物从船上卸下以及进口报关手续等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诸多风险因素,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需要明确FOB风险转移条件。

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FOB风险转移条件。

一、什么是FOB风险转移条件?FOB风险转移条件指的是在FOB交易中,货物所有权和损失承担责任何时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时间点和条件。

由于FOB交易涉及到海运运输和出口、进口报关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情况导致货物损失或延误等问题。

因此,在确定FOB交易时需要明确风险转移条件以便双方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二、FOB风险转移条件的种类FOB风险转移条件通常分为两种:FOB装船港和FOB到达港。

1、FOB装船港在FOB装船港的情况下,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一旦货物被装上船,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此时货物所有权和损失承担责任就会转移到买方身上。

因此,如果在货物装船前发生了损失或者延误等问题,那么这些损失都应由卖方承担。

2、FOB到达港在FOB到达港的情况下,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此时货物所有权和损失承担责任就会转移到买方身上。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失或者延误等问题,那么这些损失都应由买方承担。

三、FOB风险转移条件的注意事项1、确定好交付时间和地点在确定FOB交易时,双方应该明确好货物交付时间和地点。

只有在确定好这些条件后,才能明确好FOB风险转移条件。

2、保险问题在FOB交易中,卖方只需要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因此,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损失或者延误等问题,卖方并不承担责任。

2024版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货物运输与保险责任界定3篇

2024版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货物运输与保险责任界定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货物运输与保险责任界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货物运输1.1 运输范围与路线1.2 运输方式与工具1.3 装货与卸货1.4 货物包装与标识1.5 货物监装与监卸1.6 货物运输时间与期限1.7 货物运输费用1.8 运输变更与取消1.9 货物运输事故处理2. 保险责任界定2.1 保险范围与类型2.2 保险金额与费用2.3 保险理赔程序与要求2.4 保险责任起始与终止时间2.5 保险事故处理与索赔2.6 保险不符与缺失处理2.7 保险免赔额与比例2.8 保险合同的签订与解除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3.2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3.3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3.4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3.5 合同争议的解决3.6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 违约责任与赔偿4.1 违约行为与责任4.2 赔偿金额与方式4.3 违约争议的解决5. 一般条款5.1 适用法律与管辖5.2 保密条款5.3 不可抗力5.4 合同附件6.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6.1 签署日期与地点6.2 签署人资格与代表权6.3 合同副本与正本6.4 合同的生效条件7. 其他条款7.1 货物运输与保险的相关术语解释7.2 双方联系方式与通知义务7.3 合同的保管与保存7.4 合同的修订版本与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货物运输1.1 运输范围与路线双方约定,甲方将其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路线为甲方所在地至乙方所在地。

1.2 运输方式与工具双方约定,货物运输方式为海运,具体运输工具为轮船。

1.3 装货与卸货装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卸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甲方负责在装货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乙方负责在卸货地点接收货物。

1.4 货物包装与标识甲方应对货物进行适当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

货物包装上应清晰标注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风险分担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风险分担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风险分担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然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如损坏、丢失、延误等。

为了合理分担运输中的风险,各方常常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本文将围绕运输中的货物风险分担展开论述,分析目前常见的几种风险分担方式。

一、FOB合同下的风险分担FOB(Free on Board)合同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港口的船上,买方从货物离开卖方货物交接点后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

在FOB合同下,卖方在货物交接到船上前负责货物的保险,一旦货物离开卖方掌控,风险便转移到买方身上。

这种方式适用于卖方只需将货物运送到指定港口而无需负责后续运输的情况,将运输风险由卖方转嫁给买方,确保买卖双方的利益平衡。

二、CIF合同下的风险分担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合同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目的港口,并为货物投保运输保险。

在CIF合同下,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

买方只需承担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后的费用和风险。

这种方式适用于卖方对后续运输有较多掌控权的情况,卖方承担了运输风险,并为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三、CIP合同下的风险分担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合同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并为货物投保运输保险。

在CIP合同下,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

这种方式较CIF合同多了指定地点的要求,卖方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买方只需承担货物抵达指定地点后的费用和风险。

这种方式适用于卖方对整个运输过程都有较多的掌控权,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四、DDP合同下的风险分担DDP(Delivered Duty Paid)合同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风险,包括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在DDP合同下,卖方对整个运输过程负责,包括货物的安全运输和清关手续。

2024年度FOB条件下的国际海上货运合同3篇

2024年度FOB条件下的国际海上货运合同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RSONAL2024年度FOB条件下的国际海上货运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的含义1.2 FOB条件的含义1.3 货物描述与数量1.4 装运港口与目的港口1.5 装运时间与期限第二条货物的交付与接收2.1 卖方交付货物的义务2.2 买方接收货物的义务第三条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与责任3.1 卖方在装运前的责任3.2 买方在装运后的责任3.3 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第四条保险4.1 保险的购买与责任4.2 保险金额与条款4.3 保险理赔程序第五条支付条件与方式5.1 合同金额与支付期限5.2 支付方式与手段5.3 违约支付的利息计算第六条违约与赔偿6.1 卖方违约的赔偿责任6.2 买方违约的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途径7.2 仲裁地点与语言7.3 仲裁结果的终局性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九条合同的适用法律与管辖9.1 合同适用的法律9.2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 通知的方式与期限10.2 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11.2 保密义务的期限11.3 保密违反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2.1 合同转让的条件12.2 转让通知的期限与方式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范围13.2 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13.3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处理第十四条完整协议14.1 合同的完整性声明14.2 合同修改与补充的方式14.3 合同与附件的合并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的含义1.2 FOB条件的含义FOB条件即“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至该船上的运输费用和风险,买方则负责货物的运输保险、出口清关及支付运输费用。

货运代理fob合同范本

货运代理fob合同范本

货运代理fob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货运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货物需要通过 FOB 贸易方式进行运输及代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二、FOB 条款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 风险转移:货物在指定交货地点越过船舷时,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买方。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 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货物的运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订舱、报关、报检等。

2. 负责与船公司或其他运输机构协调,确保货物按时装船。

3. 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文件。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按时向乙方交付货物,并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

2. 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 配合乙方完成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代理费、报关费等。

2. 甲方应在______(具体时间)前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必要信息,导致运输延误或其他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货物损失或运输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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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操作实务:FOB合同下的风险转移与保险责任起迄
卖方A与买方B订立了一份FOB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通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事故而致10%货物受损。

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保险公司拒绝。

后来卖方以请求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同样遭保险公司拒绝。

背景知道:
1、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保险公司与索赔人之间必须有合同的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利的人必须享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凭持有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他要求赔偿的损失,还必须是该保险单的承保范围以内的。

2、FOB合同下的风险转移与保险责任起迄
FOB合同下,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

因为FOB合同属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在装运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规定的货物装在买方指派的船上,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货运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与货物有关的风险,也在装运港从货物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此,买方投买保险,只保其应该负责的风险,而风险转移前发生的风险损失,买方概不负责,由买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当然也不负责任。

也就是说,在FOB合同下,虽然保险单上列有“仓至仓条款”,但保险公司承保的责任起迄不是“仓至仓”,实际上是“船至仓”,保险公司只承保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起至货物运至买方仓库时止的风险损失。

分析:1、保险公司之所以拒绝卖方的索赔,是因为他虽然在货物发生风险期间,对该保险标的有所有权,也应当有保险利益,但是他当时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的受让人。

2、保险公司拒绝买方的索赔,是因为他虽然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合法持有人,但是在货物发生风险期间,他对该批货物尚未享有所有权,因此他当时对保险标的并没有保险利益,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3、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实际承担“船至仓”责任。

卖方为保险从卖方仓库至码头期间的保险利益,必须向保险公司另行投买保险,如我国的“卖方利益险”。

思考:进出口企业如何巧妙利用“仓至仓条款”,才能做到既节省费用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
第一、在出口公司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时,应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然后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国外进口商。

这亲可以利用外商付来的保险费,充分运用“仓至仓条款”的承保范围,在不另付保险费、不须另外办保险的情况下,使自己的装船前阶段的风险得到保障
第二、进出口公司在办理运输货物保险时,要将所托货物在装卸海港通过陆上、水上运输延伸到内地阶段的风险合并在一张远洋运输货物保险单中投保。

对此,保险人一般都可按客户需求承保,而且保险价格也会得到优惠。

这样可避免海运过程的两端延伸至内地阶段另外购买保险,费用可节省1/2-2/3。

第三、若进口货物由国内用户或国内贸易公司接货并集中运往内地,进口公司除了应按前述将内地段的运输与远洋运输一并投保货物保险外,进口公司还应该注意将提单和保险单及时转让给国内直接用户或贸易公司,使得在“仓至仓”范围内应享受的保险保障得以继续
第四、进出口公司应注意“仓至仓条款”的时间界限,尽量在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运输任务。

如货物在港口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0天。

另外在中途要对货物出售或分配分派,货物抵达出售或分派地点之后,则超出了“仓至仓条款”的范围,须另行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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