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 清教徒 2010-01-19 015739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要说美国的起源,就绕不过“五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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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1)- 清教徒2010-01-19 015739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要说美国的起源,就绕不过“五月花”号(Mayflower)移民船。

其实“五月花”是一
美国的故事(1)- 清教徒2010-01-19 01:57:39|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要说美国的起源,就绕不过“五月花”号(Mayflower)移民船。

其实“五月花”是一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货船。

在没跟北美搭上关系之前,它经常往来于英国和其他欧洲各国之间,运送货物。

1620年9月16日(新历),它载着102名乘客和25到30名船员,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Plymouth),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

“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66天,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

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

这就是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的所在地。

“五月花”号不是第一艘来到北美的移民船,普利茅斯也不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

那么,这艘船为何如此不同凡响呢?这,就要从它的乘客们说起了。

在“五月花”号102名乘客中,大约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Pilgrims),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Colonists)。

英文词“Pilgrims”被简单地翻译成“清教徒”不是很准确,约定俗成罢了。

这个词出现在威廉·布莱德福(William
Bradford)的日记《普利茅斯定居地》里。

布莱德福是“五月花”号的乘客兼“清教徒”领袖,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达31年之久。

“Pilgrims”原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

布莱德福用这个词来定义自己的团体,认为他们此行是“舍弃了舒适的城市”,去“山顶上”建立“天堂的国家和精神的平安”。

如今,“清教徒”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特称。

但当时,这些“清教徒”们却有一个虽然并非贬义却也不十分光彩的名字:“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Separatists)。

他们的出现要追溯到1517年。

1517年10月31日,在德国的小镇维登堡(Wittenberg),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维登堡大学的教授,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The 95 Theses)钉在“万圣”教堂(也叫“城堡教堂”)的大门上。

路德此举一点儿都不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

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登堡大学是常见的事儿。

没想到,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功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国,两个月后,风靡欧洲。

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

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

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Protestant Reformation)就这样开始了。

从字面上看应该译为“抗议者的改革”,因为它是由对天主教会的不满和抗议引起的。

所谓“新教”也就是今天广义上的基督教。


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Indulgence)。

当时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

为了避免死后下“炼狱”,人们只好花钱购买教会发行的“赎罪券”。

教会告诉人们,“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路德认为上帝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Jesus Christ),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上帝的救赎是“免费”的。

“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

在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上帝,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可“改革”之风却迟迟吹不过英吉利海峡。

虽然英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她基本上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也就走到了尽头。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甚至亲自写书反驳路德。

大约1525年左右,亨利想跟妻子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亨利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鲍琳(Anne Boleyn),他要与安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亨利生了个女儿玛丽,亨利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

于是,亨利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

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像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玩儿了!从1529年起,亨利敦促英国议会
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

1533年,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国教会(Church of England)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

亨利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为他生了第二个女儿伊丽莎白。

然而,这段改变英国历史也影响了美国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3年。

英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国国王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

1547年,亨利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珍妮·西默(Jane Seymour)的儿子爱德华六世(Edward VI)继承了王位。

爱德华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

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如果爱德华多活几年,英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

但爱德华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

1553年,亨利的长女玛丽一世(Mary I)成为英国国王。

玛丽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她上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英国是天主教国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的改革成果。

她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Bloody Mary)的称号。

如果玛丽多活几年,英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

可是,上帝只给了玛丽5年的政治生命。

1558年,玛丽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的手上。

伊丽莎白在位45年(1558 -1603),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

伊丽莎白信奉新教,但在女王
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

经过爱德华和玛丽的这一通折腾,英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

伊丽莎白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

她废除了玛丽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的新教主张。

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

英国新教在伊丽莎白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

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纯净派”(Puritans),而女王的宽容使“纯净派”迅速壮大起来。

“纯净派”认为,当时的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

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大约1570年到1605年这段时间,“纯净派”渐渐分成两支。

主流还是坚持在英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

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

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英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

于是,他们提出要从英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

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Separatists),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清教徒”(Pilgrims)。

“纯净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两者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上帝的保佑,他们也都忠于英王。

“纯净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corporate)的重要,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性。

“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individual)的重要,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

伊丽莎白之后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可没有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牧师与信徒。

因为英国国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一些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纯净派”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英国。

从1607年起,“分裂派”领袖约翰·史密斯(John Smyth),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威廉·布鲁斯特(William Brewster),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莱德福(William Bradford),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教徒们将踏上怎样的迁徙之路?他们最终又为什么选择了北美?请看下一个故事:五月花。

美国的故事(2)- 五月花为躲避宗教迫害,“分裂派”不得不逃出英国。

他们的首选目标是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荷兰(Netherlands)。

詹姆斯一世最初不允许“分裂派”离开英国,
于是,他们就想尽各种办法偷渡出境,来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1609年,他们终于获得许可,正式迁往位于阿姆斯特丹南面的莱顿市(Leiden)。

莱顿是个美丽的大学城,也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就为“分裂派”教众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他们有的在大学教书或深造,有的在工厂做工,对那些因语言障碍而找不到工作的人,教众们会解囊相助。

生活开始稳定下来。

可是几年之后,又有了新的问题。

第一,由于惧怕天主教国家西班牙,荷兰政府越来越倾向于跟英王詹姆斯一世结成政治同盟,自然也就有点儿不待见这帮从英国来的不速之客。

第二,教徒们发现自己的下一代正逐渐失去对“英国人身份”(English identity)的认知而变成荷兰人。

孩子们进荷兰学校读书,说荷兰话,与荷兰人交往。

虽然“分裂派”坚持与英国教会分离,但他们一直为自己是英国人而感到骄傲并一直忠于英王,英国血统与文化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他们不愿让下一代失去英国烙印。

第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群老化,小小的莱顿城渐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教众生活出现了问题。

一些生活窘迫的教徒在花光积蓄后不得不回到英国,年轻人开始离开莱顿到别的地方找工作。

这个团体的生存出现了危机。

怎样才能在保证信仰自由的同时也保住自己的文化和饭碗呢?“分裂派”的领袖们开始寻找新的目的地。

1607年,英国在北美大陆建立起
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Virginia)。

弗吉尼亚的成功使北美在“分裂派”心中的位置渐渐超过了莱顿,领袖们开始权衡移民北美的利与弊。

像白纸一样的北美是教徒们心中宗教自由的天堂,而且不必担心失去英国文化传承。

但新大陆也毫无疑问有着极大的风险。

人们传说着北美的荒芜,食物的极度匮乏,疾病的流行,印第安人的凶悍。

最后,对自由的憧憬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教徒们开始做移民北美的努力。

“分裂派”们虽然决定要去北美,却不想在弗吉尼亚定居。

因为弗吉尼亚是个英国味十足的殖民地,带着浓郁的保守主义色彩。

“分裂派”教徒们担心到了那里就象回到英国,宗教自由无法得到保障。

于是,他们派代表去跟英国政府谈判,想在弗吉尼亚的北面获得一块土地。

一家叫“伦敦公司”(London Company)的商行也愿意资助他们的远行,以换取将来在北美的利益。

但谈判不太顺利,再加上伦敦公司问题重重,一直到1619年底,“分裂派”才获得在弗吉尼亚北面定居的初步许可,那个地区将被称作“新英格兰”(New England),不受弗吉尼亚管辖。

虽然还没有拿到最后那一纸证书,但教徒们已经匆匆忙忙地准备行程了。

大家变卖家产,采购粮食、工具、和建筑材料等等。

由于对新大陆的情况不熟,他们决定先派年轻力壮的家庭参加第一次航行。

威廉·布鲁斯特和威廉·布莱德福以及他们的妻儿也在其中。

而约翰·罗宾逊则留在莱顿,继续
领导那里的教徒,计划将他们陆续移往北美。

教徒们租了两条船,一条就是“五月花”,另一条稍小的船叫“佳速”(Speedwell)。

他们打算到了北美后,留下“佳速”做捕鱼船,并与“佳速”的船员们签了一年的雇佣合同。

至于“五月花”号到底长什么样,现在已经没有人说得清了,因为在完成了这次著名的航行之后仅两年它就被拆成了碎片。

后人只能猜测它是当时比较常见的商船,大约90到110英尺(27.4到33.5米)长,26英尺(7.6米)宽。

1620年7月,“佳速”载着教徒们离开了他们居住了快12年的莱顿驶向英国的南安普顿(Southampton)。

在那里,他们与“五月花”和其他的殖民者会合,于8月15日扬帆出海,往北美进发。

可是,那艘“佳速”的表现实在是不佳,刚驶出没多久就开始漏水。

两艘船停靠达特茅斯港(Dartmouth),检查并修好了“佳速”后继续航行。

没想到,“佳速”再次漏水,他们只好在普利茅斯停了下来。

明摆着,“佳速”靠不住,谁也不敢坐着它横穿大西洋,只能让“五月花”单干了。

当时两艘船共有121名乘客,最后选了102人乘“五月花”前往北美,其中一半是从莱顿来的“分裂派”教徒,另一半是由伦敦公司组织的殖民者。

每个家庭在船舱中分到一个仅够容身的空间。

事后才知道,大家都被忽悠了。

那艘“佳速”其实什么毛病都没有,是某些船员故意让它漏水的,这样他们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不必到北美受苦了。

1620年
9月16日,“五月花”号离开英国普利茅斯港,驶向北美。

从这时起,我们可以把“分裂派”改称为“清教徒”了,这是他们给自己的定义。

多年来,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离乡背井,历尽艰辛。

此时,他们怀着对宗教自由的追求,再次踏上茫茫的寻梦之旅。

今天,“五月花”就是人们心中奔向新生活的单程票,“清教徒”的故事也融入了美国的主流文化。

美国人对自由的无比热爱和对冒险的极大热情,都可以从当年的“清教徒”身上找到根源。

“五月花”的航行开始还算一帆风顺,但驶出一多半时,遭遇了风暴,把船上的一条横杆吹断了,还把一个船员掀入大海。

他死命抓住船上一根绳子,才幸免于难。

很多人建议返回英国,但后来人们还是用带来的工具把船修好了,继续前行。

风暴使船只改变了航向。

本来,按照与英国政府的约定,他们打算在哈德逊河口(Hudson River)登岸,也就是现在的纽约市附近。

但强劲的风力却把船吹向更靠北的今马萨诸塞州地区。

在漫长的旅途中,一名乘客和一名船员死于疾病,一个婴儿在海上诞生。

1620年11月21日,“五月花”终于看到了陆地。

乘客们知道,他们即将登岸的地区已经不是计划中的目的地,他们与英王之间的合同不再有约束力,谁也管不了他们了。

面对陌生的大陆和“绝对的”自由,有些殖民者提议完全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必向任何人负责。

“清教徒”领袖们却看到了“自由”的另一面。

他们认为,“没有约束
的自由”必然带来不自由,最终将导致殖民地的失败。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船上所有的41位成年男子,经过讨论,签署了一份文件,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

这份文件只有大约200个英文词,却是北美第一份成文的社会契约,为新大陆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五月花”号公约》主要有三层意思:一,对上帝的信仰和对英王的忠诚。

虽然天高皇帝远,但人们认为他们到此建立殖民地的目的是为了上帝的荣光(Glory of God),基督教的信仰(Christian Faith),和英王的尊严(Honor of the King)。

二,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大家达成契约(Covenant),结合为一个社会团体(Civil Body Politic),制定和实行有利于殖民地公众利益的、公正与平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管理制度。

三,全体成员保证遵守和执行上述法规与制度。

《“五月花”号公约》是在没有人指导、没有人强制的情况下根据“多数”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由此产生了一种叫“自治”的社会管理体制,用“自律”来保证“自由”的权利,为后来的其他北美英属殖民地提供了榜样。

在未来的日子里,《“五月花”号公约》的精神被写进《美国宪法》,也流进美国人的血液里。

在这种“自由”与“自治”相结合的社会实践中,“美式”民主与法制开始悄悄地萌芽了。

“五月花”号乘客上岸后,把这个地区命名为“普利茅斯殖
民地”,并组成了自治委员会。

约翰·卡沃(John Carver)当选为第一任总督。

他们马上派人查看周围的地形,发现一个空无一人的印第安人村庄,还有些玉米、干草垛等等。

这帮人见什么拿什么,还扒了人家印第安人的一个坟,把里面有用的东西统统收走。

乘客们还没来得及在岸上建好房屋,严酷的冬天就来临了。

随着冬天一起来的是传染病。

12月,大多数人都病倒了,最严重时只有六七个人还能勉强照顾大家的饮食。

在短短3个月中,乘客中的27个男人、13个妇女、和10个孩子被疾病夺去了生命,25到30个船员中也有一半丧生。

又一个婴儿出生在“五月花”上,给这个令人绝望的冬天带来一线生机。

新大陆的生活在令人难以承受的痛苦中翻开第一页,自由再次向人们索取了高昂的代价。

整个冬天,乘客们白天盖房子,勘查地形,晚上回“五月花”休息。

直到1621年3月,岸上的房屋才基本上建好。

3月31日,53个幸存者离开了这艘一直充当他们“避难所”的货船。

1621年4月15日,“五月花”号启程返回英国,它渐渐远去的背影带走了人们对旧大陆的最后一丝留恋。

不久,约翰·卡沃去世,威廉·布莱德福当选为殖民地总督。

虽然捱过了第一个冬天,“清教徒”们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其中最致命的就是饥俄的威胁。

他们从欧洲带来的给养消耗殆尽,往后怎样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呢?是谁在关键时刻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请看下一个故事:印第安人。

美国
的故事(3)- 印第安人1621年3月,“五月花”上幸存的53个清教徒和殖民者们刚刚度过一个悲惨的冬天。

接着,他们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选错了地儿。

他们建立的这个“普利茅斯殖民地”位于今天马萨诸塞州的大西洋沿岸。

这里冬天奇冷,常年大风,多山多石,土地贫瘠,看上去简直就不是个人呆的地方。

就在这群饥寒交迫的人濒临绝境的时候,他们的救星出现了。

一天,从树林中走出一个男人。

他体格健壮,面色发红,身披鹿皮,手拿弓箭,正是大家最怕的印第安人。

这个人慢慢走到清教徒们面前,用英语说:“欢迎你们,英国人。

”就这一句,差点没把这帮人惊趴下。

在北美见到印第安人不奇怪,可是见到会说英语的印第安人就奇了大怪了。

这人见“英国人”都傻傻地盯着自己,用不太连贯的英语继续说:“我叫萨莫塞(Samoset),从英国渔民和商人那儿学了点英语。

我过几天带部落的人来见你们,我们愿与你们做朋友。

”萨莫塞果然说话算数,带来60多个印第安人,其中包括部落首领马萨索(Massasoit)和英文很棒的斯冠图(Squanto)。

殖民地总督约翰·卡沃(他在此次会见后不久就去世了)以国王的礼节迎接马萨索的到来。

在鼓乐声中,卡沃引领马萨索走进自己的房子,并躬身亲吻他的手,用所剩无几的美酒款待客人。

卡沃与马萨索签了和平协定,相约互不侵犯。

会后,斯冠图留在了殖民地。

他少时曾被绑架并卖到欧洲为奴,10年后才逃回故土。


10年中他学会了流利的英语。

斯冠图教给清教徒们怎样种玉米,去哪捕鱼,如何打猎,怎么做皮毛制品,还领他们四处转悠,探索这块陌生的土地。

清教徒们称他为“上帝赐给我们的最意想不到的礼物”。

1621年9月,经过斯冠图的精心指导和人们的辛勤劳作,清教徒们迎来了在新大陆的第一个大丰收。

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恩人,邀请马萨索和他的部落成员来一起庆祝丰收,表达感激之情。

这次宴会后来被认为是“感恩节”(Thanksgiving)的由来。

清教徒们平日里克勤克俭,甚至有点吝啬,这回却准备了超级奢侈的宴会,足足让90个印第安人和53个自己人吃了整整3天。

宴会上的食物不象今天的那么精致,却是真正的“野味”。

除了玉米外,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逮着什么吃什么。

总督威廉·布莱德福派人出去打来各种鸟类,什么鸭子,大雁,火鸡,天鹅,还有鱼,牡蛎,鳝鱼,龙虾,鹿,再加上各种梅子,干果,南瓜,葫芦等各种蔬菜。

印第安人也没空手,扛来5只鹿。

大家载歌载舞,热热闹闹地欢庆了三天。

当初眼看着就要散架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渡过了难关。

人们期待着印第安人与欧洲殖民者之间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温馨一幕能永久地延续下去。

可是历史呈现给我们的却是另一幅画面。

和平为什么只是匆匆的过客?印第安人在与欧洲人的接触中遭遇了怎样的命运?作为美
洲大陆主人的印第安人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请看下一个故
事:美洲大陆的主人。

美国的故事(4)- 美洲大陆的主人美洲是一块得天独厚的大陆,山河壮丽,物产丰富,气候宜人。

可不知为什么,最初的人类却没有诞生在这块风水宝地上。

套用达尔文的理论,美洲大陆的猴子从来就没变成过人,或者,美洲根本就没有过能变成人的猴子。

如果说今天的美洲国家都是“移民国家”,应该不会错,因为就连它的“原住民”印第安人都是“外来户”。

虽然考古学家众说纷纭,但大部分认为,印第安人最早是在大约一万两千年前的“冰川纪”(Ice Age)从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Siberia)迁徙而来。

那时,地球上的大片水域结了冰,海面降低。

欧亚大陆和北美大陆之间的白令海峡(Bering Strait)是一片陆地,叫做“白令吉亚”(Beringia)。

这里气候温和,布满草地、湖泊和森林,也生活着各种动物,有体型庞大的熊、象,也有树懒,骆驼,湖中有鱼,海里有鲸。

猎人们从西伯利亚来到白令吉亚,他们都是拖家带口,走到哪住到哪。

渐渐地,他们跟随着动物的足迹,跨过这座“大陆桥”,来到阿拉斯加(Alaska),又望着鸟儿南去的方向,进入加拿大。

再往南,他们看到了大湖,看到了大河,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森林,看到了一个狩猎的天堂。

美丽富饶的大陆让猎人们留连忘返,他们的足迹很快踏遍南、北美洲。

两千年过去了,地球变得越来越温暖,海水淹没了白令吉亚,美洲大陆终于和欧亚大陆分开。

滞留在美洲的猎人们再也回不去了,他们成了这块
大陆的主人,将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园,创造自己的文明。

他们自称为“人”。

在那个糊里糊涂的“拜金狂”哥伦布出来捣乱之前,我们就把他们称做“美洲土著人”(Native Americans)吧。

“土著人”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如玛雅(Mayan)文明、印加文明、和阿兹达克(Aztec)文明,至今仍令人敬畏。

他们的生活方式多姿多彩,有的狩猎,有的捕鱼,有的耕种,有的采集。

“土著人”以部落或村庄为基本单位,没有形成地域辽阔的统一国家。

不同地方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形式,有的是母系社会,有的是父系社会,有的是公有制,有的是私有制,有的专制,有的民主,有的人人平等,有的产生了阶级。

部落之间时而和平,时而战争。

他们认为自己的大陆就是“世界”,从来不知道其他的人类。

“土著人”还培育了玉米、土豆、地瓜、西红柿、南瓜、西葫芦等等。

当时,欧亚大陆的主要粮食是小麦和大米。

小麦需要肥沃的土壤,大米需要充足的水分,而玉米却可以在比较贫瘠的土地上生存,可想而知玉米对人类粮食的贡献了。

当土豆传入欧洲,立刻成了餐桌上的主食,使千百万人免于饥饿。

玉米和地瓜传入中国,很快就得到青睐。

西红柿就更不用说了,你能想象没有蕃茄酱的比萨饼吗?时间就像密西西比河的水,静静地流淌着。

人类如一叶轻舟,随波逐流地来到15世纪末。

“土著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命运,连同他们的名字,就要改变了。

1492年8月,41岁的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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