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教案:规范自身行为 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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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教案:规范自身行为预防违法

犯罪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本周是我校第三个德育活动周,12月4日(本周星期四)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德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学生形象,增强全校学生的法纪意识,本次德育活动周将以“规范自身行为,预防违法犯罪”为主题,开展包括“走进110指挥中心”、“志愿者在行动”在内的各种活动,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引领我校每一名学生逐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争做讲文明,守法纪的好学生,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民族实验中学。因此,我今天讲话的题目就是“规范自身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同学们,你是否留意过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不良的行为习惯?你是否把自身行为与《最不能容忍的学生行为习惯》进行过认真的对比?你是否思考过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与违法犯罪的联系呢?你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吗?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举了九种极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不良行为,你知道都包括哪些吗?我清楚地记得,市人民法院周锐法官在去年的法制讲座中曾给大家讲过,今天咱们不妨再来复习一遍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些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个案例吧。16岁的魏某曾被评为三好学生,父母夸他有出息,老师为他高兴,同学们都羡慕他。但自从结交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就渐渐变了,他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由于经受不住不良诱惑和朋友的“逼迫”,他还经常去营业性歌舞厅。由于花钱越来越多,家里给的零花钱满足不了他的需要,于是他开始了小偷小摸,他多次到超市“拿”几罐饮料,偷几件文具,然后再卖给一些小同学。为此,魏某曾被公安机关拘留过。后来,小偷小摸仍然满足不了魏某高消费的需要,于是他开始敲门破锁,盗窃钱财。他先后七次到同学家行窃,偷得现金4000余元和价值2019余元的财物。一次,当他再次潜入一同学家行窃时,被该同学的父亲当场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最后,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魏某判处有期徒刑。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下,魏某身上的不良行为有哪些呢?他的所作所为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我想大家已经有了答案,是的,他的不良行为表现在抽烟、喝酒、进营业性歌舞厅,一般违法行为包括“拿”几罐饮料、偷几件文具等小偷小摸行为,而撬门破锁、盗窃财物则属于犯罪行为。请大家再想想魏某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呢?我们不妨一起看看它的犯罪历程。魏某正是由于交友不慎而染上抽、烟喝酒等恶习,由于自身的自控能力差、意志不坚强而进入了营业性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合,由于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而开始了小偷小摸,导致被公安机关拘留,由于无视法律的尊严而撬门破锁、盗窃财物,直至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同学们,因为一些不良行为而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很多。11月8日,宿州某高中因为手机充电争抢电源插座而致1死5伤。,广东省某职业学院内,因为怀疑一同学拿走了别人的手机,13名同学在宿舍内对其拳打脚踢致其死亡。春节过后,

济宁6名家境不错的95后少年只为找钱上网而疯狂“扫荡”报刊亭、小卖铺,短短三个月,连续作案2019,涉案金额高达10万于元。这一桩桩惨剧,其罪魁祸首全都是我们同学同样具有且不以为意的不良行为,

通过以上这些案例,你们是否已经意识到不良的行为习惯带给我们的严重后果呢?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要想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得从杜绝不良行为开始。要想使我们自己能够健康成长,我们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同学们,规范自身行为,预防违法犯罪,你们准备好了吗?请大家跟我一起宣誓:我以青春的名义宣誓:

从今天起

我要杜绝不良行为

加强道德修养

树立法律意识

增强法制观念

自觉遵纪守法

促成自己健康成长

让微笑写满父母疲惫的面庞

让微笑挂在老师欣慰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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