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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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用热力合同书

哈尔滨供用热力合同书

哈尔滨供用热力合同书一、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以下简称“用户”)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二、合同背景供热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供热服务的企业,拥有先进的供热设备和技术团队。

用户是该区域内的居民或企事业单位,需要供热服务。

为了保障用户的供热需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三、供热范围供热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以下供热服务:1. 供应热水、热风或蒸汽;2. 提供热水、热风或蒸汽的计量;3. 维护、保养供热设备;4. 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四、供热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若无异议,自动延长_____年。

五、供热费用及结算方式1. 供热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实际供热量计费,具体计费标准由供热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向用户公示。

2. 用户每月或每季度向供热公司支付供热费用,具体支付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如用户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供热公司有权停止供热服务,直至用户补齐欠款。

4. 如用户发现供热费用计算有误,应及时向供热公司提出异议,供热公司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核查并作出调整。

六、供热设备维护与维修1. 供热公司将负责供热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如供热设备出现故障,供热公司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并保证在合理时间内恢复供热服务。

3. 用户应保证供热设备房间的安全和卫生,不得私自改动设备或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2.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

2024年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

2024年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内容如下:合同双方是:供热方:哈尔滨市热力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街100号法定代表人:XXX买热方:XXX(以下简称“用户”)地址:XXX法定代表人:XXX鉴于:1. 供热公司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已多年,供热设备及网络完善,服务质量有保障;2. 用户需要使用供热服务,双方就供热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

综上,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如下供用热力合同:一、供热服务内容及标准1. 供热公司将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供热服务,保证供热设备运行良好,保障供热正常供应;2. 用户需按时缴纳供热费用,确保供热服务持续进行;3. 供热公司有权检查用户的供热设备及管道,确保供热安全。

4. 用户需就供热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供热设备正常运行。

二、供热费用及结算方式1. 供热费用根据供热面积及实际使用热量计算,用户应按时缴纳;2. 供热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用户需在收到供热费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果用户拒绝支付供热费用导致供热服务中断,用户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未果,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期限及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供热服务结束;2. 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达成一致意见。

六、法律适用及其他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热公司与用户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 月XX日用户(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 日。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1. 合同版本本合同为哈尔滨供热合同第一版。

2.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缔约:甲方:[供热公司名称] 地址:[供热公司地址] 电话:[供热公司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供热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用户名称] 地址:[用户地址] 电话:[用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用户法定代表人]3. 合同背景甲方是哈尔滨地区的供热公司,具有供热设施和技术能力。

乙方为甲方供热公司的用户,希望与甲方签订供热合同,以确保持续稳定的供热服务。

4. 供热服务范围4.1 甲方将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稳定的供热温度。

4.2 供热服务范围包括供热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供热管道的清洗和保护,供热水的供应等。

5. 供热费用与结算方式5.1 供热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收取一定费用,费用数量根据乙方所使用的供热面积进行计算。

5.2 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每月支付、季度支付或年度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3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供热费用。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暂停供热服务,直到乙方支付清欠款项为止。

6. 合同期限与终止6.1 合同期限为 [合同开始日期] 至 [合同结束日期]。

6.2 若合同期满时未发生违约行为,甲方与乙方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限可再延长 [延长年限] 年。

6.3 若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违约责任7.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供热服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或相关法律法规赔偿乙方的损失。

7.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或相关法律法规赔偿甲方的损失。

8. 保密条款8.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8.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合同编号:[编号]甲方(供热单位):单位名称:(填写供热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用户):单位名称:(填写用户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包括供热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服务(以下简称“供热服务”)。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供热费用,并按照约定使用供热设备。

第二条供热服务内容2.1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稳定的供热服务,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2 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供热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和可靠。

2.3 甲方应按照相关要求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条供热费用3.1 供热费用包括供热热量和基本燃料费用。

3.2 供热热量计量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按面积计量、按户数计量等)3.3 供热费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

3.4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热服务直至乙方支付清款。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4.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负责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利息、律师费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合同。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供热单位):乙方(用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标准版)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标准版)

2023年度: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1.1 本合同是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的标准版,适用于供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热力销售、供应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2.1 双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交付以下文件:2.1.1 用户提供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2.1.2 建筑物使用许可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等;2.1.3 其他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2.2 双方应当对提交的文件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确认。

第三章热力的供应3.1 供热公司应当按照用户的需求,将热力供应到指定的建筑物或者地点。

3.2 供热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测定热力的供应量。

3.3 用户不得私自改变供热公司提供的热力管道、设备,不得非法拆卸、损坏。

第四章热力的质量4.1 供热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保证热力的供应质量,确保热力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稳定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

4.2 用户在使用热力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并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器具。

第五章收费标准5.1 供热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

5.2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热力费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6.1 如果供热公司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供或者供应热力,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2 如果用户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热力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7.1 双方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发生的任何争议。

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则本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两份,供热公司与用户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供用热力合同:供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热力销售、供应合同。

2. 热力:指通过管道输送的供暖用水或蒸汽等能量。

3. 供热公司:指哈尔滨市供热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供热公司。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37760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合同哈尔滨市供用热力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______℃。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一、供热时间、温度及质量1. 供热时间:当年[供热开始时间]至次年[供热结束时间]。

2. 供热温度:在供热期内,居民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最低温度标准]摄氏度。

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供热质量:供热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保证供热质量,确保用热人的正常用热需求。

二、供热费用及缴费方式1. 供热费用:根据用热人的用热面积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缴纳供热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为:[收费标准金额]元/平方米·供热期。

2. 缴费方式:用热人应当在每年的[缴费开始时间]至[缴费截止时间]内,将供热费用一次性全额缴纳给供热人。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

3. 逾期缴费:用热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供热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欠费总额的[逾期缴费违约金比例]向供热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逾期缴费期限]日的,供热人有权采取限热或者停热措施。

三、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 供热设施的产权划分:供热设施的产权以入户阀门为界,入户阀门(含入户阀门)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人负责维护和管理,入户阀门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用热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2. 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供热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用热人应当对自己负责的供热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热人进行维修。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供热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供热地点、面积及供热期限1. 供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供热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3. 供热期限:自当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供热期内,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人应保证用热人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摄氏度。

第二条供热价格及缴费方式1. 供热价格:按照哈尔滨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为每平方米______元。

2. 缴费方式:用热人应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供热期的热费一次性全额缴纳给供热人。

第三条供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供热人负责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用热人应爱护供热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损坏供热设施。

如因用热人原因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用热人应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供热质量1. 供热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和供热时间向用热人供热。

2. 如因供热人原因导致供热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供热时间不足的,供热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用热人退还相应的热费。

第五条停止供热1. 用热人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前______日内向供热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经供热人同意后,由供热人采取停热措施。

2. 用热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人有权停止供热,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供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向用热人供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用热人退还相应的热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甲方(供暖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在供暖期内,为乙方位于哈尔滨市的_______(地址)的住宅/办公场所提供集中供暖服务。

1.2 供暖服务内容包括:供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及供暖设施的维修。

二、供暖期限2.1 本合同供暖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供暖期根据哈尔滨市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为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至次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

三、供暖费用3.1 乙方应按照哈尔滨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供暖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供暖费用。

3.2 供暖费用计算方式为:_______(面积/热量/其他)。

3.3 乙方应在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供暖费用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暖质量。

4.2 甲方应定期对供暖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施安全。

4.3 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对供暖设施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 甲方应按照哈尔滨市相关规定,做好供暖设施的防寒保暖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暖费用。

5.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供暖设施的安装、改造、维护等工作。

5.3 乙方应合理使用供暖设施,不得损坏、私自改动供暖设施。

5.4 乙方发现供暖设施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暖服务,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物业):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供热企业,具备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是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特定区域的物业。

为了明确双方在供热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供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供热服务内容和标准1. 甲方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所管理的物业提供集中供热服务。

2. 供热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管理的小区、办公楼、商场等建筑物的供暖系统。

3. 供热时间:[具体供热时间]。

4. 供热温度:室内温度应达到[具体温度]。

二、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热费。

收费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热费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等]。

3.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热费,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 对供热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标准,保证供热质量。

4. 及时处理乙方或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乙方。

5.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供热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协助甲方做好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及时向甲方反馈用户的供热需求和问题。

3. 督促用户按时缴纳热费,协助甲方做好热费的催缴工作。

4. 不得擅自改变供热系统的用途和运行方式。

5. 为甲方的供热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四、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 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为[具体位置],分界点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

2. 乙方应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2024年热力集团供热合同范本

2024年热力集团供热合同范本

2024年热力集团供热合同范本甲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供热单位,乙方为需要供热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供热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供热服务内容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供热服务,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热力。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并按时支付相应的供热费用。

第二条供热期限2.1 本合同供热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供热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如需续签,应于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签订新的供热合同。

第三条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供热费用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本年度供热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应在供热开始前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供热费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四条供热质量与服务标准4.1 甲方保证供热温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

4.2 甲方应保证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边志远、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边志远、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边志远、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31【案件字号】(2020)黑01民终103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晓波张振宇王秀丽【审理法官】赵晓波张振宇王秀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边志远;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边志远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边志远【当事人-公司】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婵婵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婵婵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婵婵【代理律所】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边志远【被告】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焦点集中体现在江海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其请求边志远给付欠付物业费应否支持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代理违约金过错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经审查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焦点集中体现在江海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其请求边志远给付欠付物业费应否支持的问题。

关于江海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大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

供热公司与物业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管理的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供热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1.1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取得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公司,具有提供供热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1.2 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公司,负责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事务。

二、供热服务内容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管理的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供热服务。

2.2 供热服务范围包括:室内供暖、生活热水供应等。

2.3 供热服务标准:甲方应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供热温度不低于_______摄氏度。

三、供热服务期限3.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如一方不同意续签,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供热服务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量和价格支付供热服务费用。

4.2 供热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甲乙双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4.3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费用结算单,按时足额支付供热服务费用。

逾期支付的,应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逾期金额的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保证供热质量。

5.2 甲方应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5.3 甲方应建立健全供热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

5.4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供热效率。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范本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供暖合同》公司名称:[供暖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姓名:[用暖方姓名]地址:[用暖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供暖时间和温度标准1. 供暖时间:甲方应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供暖时间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即每年的[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2. 温度标准:在供暖期内,乙方室内温度应不低于[最低温度标准]摄氏度。

二、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供暖费用:根据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哈尔滨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供暖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平方米/供暖期。

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本供暖期应缴纳的供暖费用总额为人民币[总金额]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的[缴费截止日期]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供暖期的全部供暖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

3. 如乙方逾期未支付供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逾期期限]日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暖服务,并采取合法手段追讨欠费及违约金。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供暖费用。

应按照规定的供暖时间和温度标准为乙方提供稳定、安全、优质的供暖服务。

负责供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供暖设备正常运行。

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供暖中断,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快恢复供暖。

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提高供暖效率和质量。

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乙方反映的问题。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受甲方提供的供暖服务,并要求甲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标准供暖。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供暖费用。

不得擅自改变供暖设备的用途和结构,不得损坏供暖设备和设施。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供暖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

应配合甲方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供暖合同协议书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协议书哈尔滨市

供暖合同协议书哈尔滨市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供暖合同协议书甲方:哈尔滨市供暖公司乙方:居民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乙方支付供暖费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范围及供暖期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供暖范围为乙方所居住的房屋。

2. 供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计5个月。

二、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供暖费用。

供暖费用的标准按照哈尔滨市供暖价格标准执行。

2. 乙方应在供暖期开始前一个月内,将供暖费用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转账等方式。

三、供暖质量及售后服务1. 甲方应保证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供暖标准。

供暖标准为室内温度不低于18℃。

2. 甲方应在供暖期内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及时解决乙方在供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2. 在供暖期内,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供暖费用的50%。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供暖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甲方:哈尔滨市供暖公司乙方:(居民用户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合同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谢谢!。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

哈尔滨供热合同范本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一、供热时间、温度及质量1. 供热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和约定的供热时间,向用热人供热。

2. 供热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至次年____月____日。

供热期内,在气象条件正常的情况下,供热人应当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摄氏度。

3. 如因供热人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温度,供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室内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用热人退还热费。

二、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用热人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热费标准向供热人缴纳热费。

热费标准为______元/平方米·供热期。

2. 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供热人缴纳本供热期的热费。

现金缴纳;银行转账;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人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用热人负责维护、管理。

2. 供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用热人应当对自己负责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热人,并配合供热人进行维修。

因用热人原因导致供热设施损坏或影响供热效果的,由用热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四、违约责任1. 供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温度和质量向用热人供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用热人退还热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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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集体合同(2006年月日—2008年月日)用人单位: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工会: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集团与集团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合同由工会代表集团职工方与集团签订。

第四条集团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厂务公开,支持职工依法参加集团民主管理。

集团尊重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地位,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组织职工参与集团内部改革和管理,以及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会依法参加或列席集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会议。

工会应支持集团依法对生产、经营、管理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集团的劳动关系。

教育引导职工关心集团的生产经营。

指导职工勤奋学习,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动员和组织职工为集团的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工会应指导职工依法行使所签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和所尽的义务。

第六条集团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和合理劳动组合的市场用人机制,建立动态劳动管理和“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的绩效考核机制,努力健全科学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

操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

集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约定。

第八条集团保证每年至少召开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行使。

同时,集团应按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提交须经职代会审议、审查的报告和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不得实施。

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全过程公开、公示。

第九条集团每月应按集团职工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

工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十条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在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

第十一条集团子公司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集团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工资分配方案应当征求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二条集团子公司在经济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劳动报酬按照集团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物业供热集团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集团子公司每月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并提供工资清单。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四条集团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确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征得工会同意或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集团在发生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时,经与工会协商一致后,可延期支付职工工资,并将延期支付的时间告知全体职工。

第十六条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职工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集团按照《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黑劳险字[1993]34号)规定,向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职工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未按集团要求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按照无故旷工处理。

有岗位却长期不到岗工作的集团职工,经集团通知后仍未按时到岗工作的,集团按照《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理整顿不在岗人员实施方案》规定,限期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九条集团执行《劳动法》及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特殊岗位除外。

第二十条集团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须延长工作时间的,集团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根据集团生产特点,对于特殊岗位,经工会同意后,集团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办法,并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从而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集团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二条职工依法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假期期间集团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没有约定的,按照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四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三条集团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四条集团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五条集团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集团职工应当自觉接受集团进行的劳动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须持证上岗的工作岗位,未经岗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职工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十七条集团职工对集团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申述和控告。

第二十八条集团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第二十九条集团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待遇,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险和福利第三十条集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费。

第三十一条集团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死亡遗属福利待遇的政策规定。

第三十二条集团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取暖费。

第三十三条集团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安排健康检查,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集团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十四条集团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集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好职工食堂。

工会应协助集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五条工会应协助集团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六条根据集团的生产特点,集团禁止招用童工、未成年人参加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集团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三十八条集团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禁止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九条集团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集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集团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章职业培训和教育第四十二条集团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实际,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第四十三条集团对新招收聘用的职工,必须在上岗前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四十四条集团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十五条集团鼓励职工在业余时间参加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第四十六条工会应会同集团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组织职工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

第四十七条工会应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十八条集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集团与职工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十条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经与工会协商,合理确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一条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第五十二条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新毕业招聘的大学生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满10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0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十四条集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认为集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集团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集团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九章奖惩第五十五条集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集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五十七条工会应根据企业的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集团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的规章制度,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职工,给予相应惩处。

第十章裁员第五十九条在集团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须裁减人员时,集团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裁员条件、程序及经济补偿全过程公开。

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时,优先录用被裁职工。

第六十条在企业改制时,集团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改制工作方案》(改制工作方案暂未出台)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在合理、统筹安排原有正式职工的前提下,进行政策性裁员,裁员条件、程序及经济补偿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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