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一、执业行为1、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方案生育技术效劳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效劳是否许可2、调查取证:〔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工程、从业人员及资质、效劳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医治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工程、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效劳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搜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医治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汇报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医治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工程、效劳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医治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工程、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效劳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是确保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监督检查的目标与原则、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步骤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监督检查的目标与原则监督检查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合规经营。
监督检查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全面深入、及时有效和依靠科学技术。
首先,公正公平是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医疗机构,不偏袒特定机构,确保公平公正的评估和监督。
其次,依法依规是监督检查的基本准则。
监督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滥用职权、超越权限或者采取违法行为。
再次,全面深入是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
监督检查应涵盖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从医生的临床操作到后勤工作的管理制度,确保全面检查。
最后,及时有效和依靠科学技术是监督检查的重要途径。
监督检查应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同时积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1.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和检查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设备、医务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医疗费用等方面。
2.检查标准和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查标准和评价指标,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检查。
评价指标应包括基本条件、诊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服务效率等多个方面。
3.检查方法和手段:确定监督检查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
可以使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4.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明确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监督检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相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5.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包括表扬和奖励优秀医疗机构,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措施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在医疗行业中,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进行探讨。
一、患者权益保护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一项核心制度是患者权益保护。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患者投诉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患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二、医疗服务安全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二项核心制度是医疗服务安全。
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医疗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可靠,遵守医疗操作规范,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进行定期的设备检修和维护,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三、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三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对医疗过程中的瑕疵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四、医疗人员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医疗人员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并对医疗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五、信息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五项核心制度是信息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以及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的规定。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六、药品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六项核心制度是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应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配送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防止药品滥用和浪费。
七、医疗费用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七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费用管理。
医疗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遵守医疗费用管理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理进行审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检查是否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查看评价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证》
检查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江苏省规定统一发放《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
1、X射线影像诊断,检查放射诊断报告人员是否有医学影像专业医师资质;
2、查看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名册;
3、对照检查每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看上一年度全年的检测报告(90天检测一次,一年4次)。
放
射
防
护
安全防护装置
1、检查所有射线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2、检查所有射线场所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运作。
个人防护用品
1、检查每个射线场所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全套:围脖、铅衣、三角巾);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要点放射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设备仪器的卫生监督三检查内容与方法检杳内容检查方法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发证日期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监督项目:
(一)、放射诊疗许可的卫生监督
(二)、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监督
(三)、放射防护的卫生监督
(四)、放射诊疗设备、仪器的卫生监督
三、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放射诊疗许可证》
1、证明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医院感染管理是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针对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展感染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以下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 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感染控制委员会的设立、感染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感染管理培训等内容。
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并是否按照规范执行。
2. 感染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包括感染病例的记录、报告和分析等。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监测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及时报告感染病例,并对疫情趋势进行分析。
3. 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包括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灭菌、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范开展感染预防工作,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安全。
4. 感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发生感染事件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置,包括隔离患者、追踪接触者、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
监督检查将检查医疗机构的感染事件处理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及时有效,以及对感染事件的溯源和处置是否到位。
5. 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医疗机构应进行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定期检查感染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结语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涵盖了感染管理的方方面面,旨在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感染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1. 检查目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在使用、管理医疗器械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2. 检查范围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医疗器械设备的合规性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是否具备合规性,包括设备的注册证明、生产厂家资质、设备的标识与标签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管理情况,包括验收标准、验收记录、器械使用登记等是否符合规定。
2.3 医疗器械库房管理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库房管理情况,包括库房的环境与卫生、器械的储存与保管、器械的分类与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4 医疗器械使用与维护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与维护情况,包括器械的清洁与消毒、使用规范与操作规程、器械的维修与保养等是否符合规定。
3. 检查方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3.1 现场检查通过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与验收、库房管理、使用与维护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了解医疗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2 文件核查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核查,包括注册证明、采购与验收记录、库房管理记录、使用和维护记录等,了解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和操作规范。
3.3 口头询问通过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询问,了解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使用规定、维护措施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 检查内容和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设备合规性核查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注册证明、生产厂家资质、标识与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的合规性。
4.2 采购与验收管理审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记录,检查采购程序、验收标准、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场所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加工过程中卫生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2.药品监管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3.医疗机构卫生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设施、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4.医疗器械监管检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5.疫苗监管检查:对疫苗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6.环境卫生检查:对公共场所、居民区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安全、噪音、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7.职业卫生检查: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职业病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8.卫生应急管理检查:对各类卫生应急机构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 1 -。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要点
是否存在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和意外事故等风险。
医疗废物登记、暂存、转运、处置等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03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督
CHAPTER
诊疗规范执行情况监督Fra bibliotek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 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 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
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
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实施医 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是否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医院感染控制监督
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
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采取控制 措施。
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意 识和能力。
03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 、分析和反馈工作的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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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暴发 、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 对能力。
消毒产品使用管理监督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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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的索证及验收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情况。
消毒产品的使用范围、方法、 用量和使用注意事项等是否符
合卫生标准和规范。
消毒产品的储存、保管和领用 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03
查看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医疗场所是否 符合感染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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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术后随访、并发症处理等工作是否落 实到位
避孕药具管理使用情况监督
检查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 、发放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要求
查看避孕药具的过期、报废 等处理情况是否规范
核查避孕药具的品种、规格 、数量等是否与需求相匹配
检查使用避孕药具的妇女是 否接受医生的指导和监测, 是否存在滥用情况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
它涉及到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以及患者利益,严重关乎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
本文将从监督检查的意义、目的,以及实施过程和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意义和目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的意义在于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推动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医护人员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服务,不侵犯患者权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 维护医疗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压缩医疗乱象,打击非法医疗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市场环境。
3.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针对性地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以及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过程和措施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的过程包括预检、实地检查和跟踪检查等环节。
而为了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需要实施以下措施: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地区的医疗机构数量、医护人员规模等情况,制定合理的检查计划,确保覆盖范围广泛。
2. 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要检查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确保公正性和客观性。
3. 实地检查和记录:检查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对设备、用品、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同时记录检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4. 整改和追踪: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整改。
5. 奖惩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优质服务进行表彰奖励。
三、监督检查的要点1. 严格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依规行事,不能滥用职权或超越权限,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检查工作。
2. 公开透明: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隐瞒或篡改。
及时向公众发布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3. 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医疗知识,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甲方:(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监督检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为一家医疗机构,乙方为一家监督检查机构,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的约束力,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甲方医疗机构的合规运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乙方作为监督检查机构,将对甲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应的监督检查服务。
第二条检查内容乙方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甲方医疗机构的运营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1.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营;2.医疗机构的设备和设施的完好程度;3.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和管理;4.医疗机构的病历记录和信息管理;5.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6.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器械管理;7.医疗机构的卫生与环境管理;8.医疗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9.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第三条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乙方将按照协商一致的时间安排,在甲方医疗机构内进行定期检查,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和频率;2.不定期检查:乙方有权在合理的预告期内,随时到甲方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求甲方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记录等。
第四条检查结果1.乙方将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出具检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反馈;2.如在检查中发现甲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规运营的情况,乙方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3.甲方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乙方提供整改报告,以证明问题已得到解决。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商业秘密、患者隐私以及其他相关的机构信息,并承诺在合作关系终止后仍然予以保密。
第六条解约条款1.本合同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合同;2.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填写天数)内采取纠正措施,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按照已达成的共识处理相关事宜,并互不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一是查看证照取得情况;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品种,要求其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二、三产品注册证、第一类产品备案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销售人员授权书(注明销售品种、地域、期限、身份证号码),签订的购货合同。
通过上述检查可能发现的问题有:1、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标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2、经营或使用未注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3、经营或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4、从非法渠道购进(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5、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一致。
可以将产品说明书、标签和注册批件、备案凭证相核对,和国家局数据查询信息相核对。
(责令改正。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证)三是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缺陷医疗器械(责令停止销售、使用,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是检查是否存在转让过期、失效、淘汰及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六是是否按规定要求运输、储存,医疗机构重点对体外诊断试剂的运输储存进行检查,要有运输记录。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七是检查一次性医疗器械:1、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2、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后销毁制度;(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是否擅自处理不合格无菌器械;(责令改正、警告)4、是否使用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责令改正、警告)5、是否按规定报告无菌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责令改正、警告)。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2. 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血站、单采血浆站等。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控中心。
4. 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三、监督检查内容
1. 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传染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2. 采供血机构:重点检查血液采集、储存、制备、发放等环节的卫生和质量保障情况。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检查传染病监测报告、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卫生监督机构:重点检查卫生监督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以及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方法
1. 现场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环境、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进行实地查看。
2. 资料审查:对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记录台账等进行查阅。
3. 人员访谈: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抽样检测:对涉及到的样品进行抽样检测,以评估卫生质量。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查处依据
假药:法第48条第1款 劣药:法第49条第1款 SDGUP第33条 SDGUP第34条 SDGUP第35条 SDGUP第36条 SDGUP第37条
法第74条、实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例第68条 、法第75条、实施条例第68 条 使用条例39条 使用条例39条 使用条例39条 使用条例39条 使用条例39条
医疗器械条例26条第1款 医疗器械条例第42条 医疗器械条例26条第3款 医疗器械条例第42条 医疗器械条例27条 医疗器械条例第43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使用条例第36条第3款 使用条例第39款 使用条例第39款
*45 中药饮片是否按标准规范炮制
实施条例第45条 实施条例第73条(法第86条) 法第32条第1款、第10条 实施条例第71条(法第75条) 第2款
无菌器械管理办法第22 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37条 条第1款
2.表中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使用条例指《山东省药品使用 条例》,SDGUP指《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条例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指《一次性 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12 擅自购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 未经省卫生部门审核同意、药监部门批 *13 查药房药库、查处方、制剂记录 准、无证配制制剂的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不按照省级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的标准配 法第25条第2款、实施条 对照批准的标准、查制剂配制记录 实施条例第71条、法第75条 制制剂的 例第23条 实施条例第23条、法第 法第74条 擅自配制无制剂批准文号的制剂的 对照配制制剂、检查制剂批准文件 48条第1款 配制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 查配制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法第6章、实施条例第47条 实施条例第73条、法第86条 规定的 应当变更制剂许可证事项而未办理变更 对照制剂许可证进行检查 实施条例第21条 实施条例第74条 登记手续的 未经批准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本 法第25条第2款、实施条 查制剂配制和使用记录 法第84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 例第24条第1款 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 现场检查药品和处方 实施条例第27条第3款 法第73条 走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 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的 查实物、查处方、查病历 使用条例第22条第5款 使用条例第36条第4款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 现场检查药品、处方和病历 法第29条 实施条例第69条、法第79条 购进药品是否严格审核资质、按规定索 查供方资质证明材料、药品批准证 SDGUP第10条第1款 使用条例第39条 取资料、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明文件、销售凭证、药品合格证明 购进进口药品是否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 查该进口药品相关资料 SDGUP第10条第2款 使用条例第39条 印章的相关资料 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真实完整 抽查药品、查验药品入库验收记录 使用条例第9条第1款 使用条例第36条第1款 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是否按规定时间保存记录 查看药品入库验收记录 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 使用条例第36条第2款 对照特殊药品、查验供方资质证明 是否从有资格的企业购进特殊药品 SDGUP第13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材料和销售凭证 是否检查冷链运输条件并记录 查看记录 SDGUP第14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是否有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当、与 现场查看 SDGUP第15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诊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是否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在相应的温度 查有关药品、看储存条件 SDGUP第16条 使用条例第39条 湿度下储存药品
药品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一、许可证照1、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3、《药品经营许证》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包括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地址是否发生变更。
二、人员情况1、从业人员是否有培训上岗证,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2、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在职。
三、药品陈列储存1、是否严格按“四品一械”分区摆放即药品区、医疗器械区、保健食品区、化妆品区、普通商品区;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开陈列摆放,是否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现象;3、内服药与外用药是否分开陈列摆放;4、拆零药品是否集中存放在拆零药品专柜,是否保留原包装,是否提供拆零药品说明书;5、需阴凉或冷藏贮存的药品是否存放在阴凉区(或阴凉柜)中;6、药品是否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摆放;分类牌是否放置准确;7、药品是否直接放置于地面上;8、许可证上无仓库的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现象。
四、设施与设备1、有无温湿度计,是否按规定上午、下午各监测记录一次;2、空调能否正常工作;3、阴凉柜或冰箱能否正常工作。
五、药品质量检查1、有无超核准的范围经营;2、有无销售假药劣药;3、有无经营严禁销售的品种如终止妊娠药品、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
六、记录凭证1、是否建立供货单位资质档案;2、购进药品有无合法票据;3、有无在计算机系统中做药品采购记录、购进验收记录、陈列检查记录、销售记录、处方药销售登记记录、拆零销售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等。
七、销售管理1、销售药品有无开具销售凭证;2、有无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3、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八、现场检查场所1、经营场所;2、药库。
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一、药品监督检查(一)人员1、是否配备具有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2、药房从业人员有无取得药学技术职称或具有药学专业学历;3、药房从业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综合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续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 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 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
十二、医疗污水处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污水处理工作制度 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污水处理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 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医疗污水的排放是否符合要求 个人防护情况等
十三、疫情报告情况
是否建立了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门诊登记 是否有疫情报告卡 是否有网络直报工作系统 疫情报告是否有专人负责 疫情报告是否存在有漏报、瞒报、 迟报现象
七、是否存在无护士开展输液活动
《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 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场所消毒、隔 离及无菌操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医 疗中的感染。无消毒设备和护士以上 职称人员的,不得开展注射输液业务。
八、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情况
1、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购进、发放、使用 是否有登记记录 2、是否存在使用过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3、是否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4、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5、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二、《执业许可证》、《收费目录》 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以便于卫生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 时查验。 便于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广告宣传是否规范
1、在新闻媒体上、自己印发的宣传单上 所做的宣传是否符合要求。 2、在街道、建筑物上所做的宣传是否符 合要求。 3、在医疗单位门边、门匾张贴的字、画 和说明是否符合要求。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一、背景介绍医疗器械在医疗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为患者提供精准诊断和有效治疗。
然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可能给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因此,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将从监督检查的视角,介绍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要点。
二、资质审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第一步是对医疗机构本身的资质进行审查。
这包括医疗机构的注册资质、许可证件、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检查。
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如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医疗许可证件、具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只有通过了资质审查的医疗机构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三、器械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医疗器械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器械管理制度。
这包括器械的购进、入库、分发、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监督检查时,需要对医疗机构的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核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医疗机构应确保器械的购进渠道可靠、入库环节完善、分发程序规范、使用记录完整,并进行定期的科学有效的器械检验。
四、器械质量医疗器械的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的基础。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时,需要对器械的质量进行评估。
这包括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检查。
医疗机构应当只使用经过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格医疗器械,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测。
如果发现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特殊监察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过程中,还需要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监察。
例如,医疗机构是否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或使用非法医疗器械,是否存在医疗器械购进和使用方面的贪腐行为等。
此外,还需要对医疗机构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医疗器械的储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等。
六、违规处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如果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一、前言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其使用的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要点。
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目的1.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应用。
2.发现和排除医疗器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3.及时更新医疗器械的技术和性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要点1.检查医疗器械的准入许可证医疗器械准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法定依据,医疗机构应当仔细核对医疗器械的准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许可证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是否与实际使用的医疗器械一致。
2.检查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医疗机构应当要求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购进渠道和销售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医疗器械的来源合法可靠。
3.检查医疗器械的存放和使用条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存放和使用档案,记录医疗器械的存放位置、温湿度控制情况以及使用人员的培训和使用记录等信息,保证医疗器械在正确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检查医疗器械的运行状况包括医疗器械的性能和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损坏或老化现象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检查医疗器械的维修和校验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维修和校验档案,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维修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检查医疗器械的质量反馈和不良事件处理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质量反馈和不良事件处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处理患者或用户对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性的投诉和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7.检查医疗器械的培训和教育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器械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医疗器械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掌握,确保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医疗机构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就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要点进行探讨。
一、资质许可医疗机构的资质许可是医疗监督的基础。
在监督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办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包括医疗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并核实证照是否有效,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运行。
二、医疗设施设备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是医疗服务的物质基础,也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在检查中需要关注医疗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设施的卫生状况等,确保医疗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符合卫生标准。
三、医务人员资质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资质和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在监督检查中,要核查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了解他们的实际工作情况,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确保医务人员的素质符合要求。
四、医疗过程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过程管理是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
监督检查中需要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的诊疗流程、用药管理、手术操作规范等,确保医疗过程合乎规范,有效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五、医疗质量评估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评估是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过定期评估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水平,了解患者满意度和治疗效果,发现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突发事件处理医疗机构在日常运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医疗事故、突发传染病爆发等。
在监督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涉及医疗机构的资质许可、设施设备、医务人员资质、医疗过程管理、医疗质量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等多个方面,只有全面、细致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才能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药店、诊所、医疗机构检查要点及行为违法处罚条款
药店、诊所、医疗机构检查要点及行为违法处罚条款
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重点检查项目记录表
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注:此表一式二份,由监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各留一份。
负责人:电话: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诊所重点检查项目记录表
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注:此表一式二份,由监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各留一份负责人:
话: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要点及处理行政执法依据:
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要点及处理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要点及处理
行政执法依据:
法律
名称中
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
理法
制机定
关
文
号
生效时
间
人大第主席45
令号
2001.12.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
理法实施条
例
中保药护品
条种例
国务院
令第
360号
国务院
令第
2002.9.15
.
1993.1.1
.
行政法规
通
接
条
流
防
理
苗
预
易
品
制
管
毒
理
化
条
学
例
106号
国务院
令第
434号
国务院
令第
445号
血
理
液
条
制
例
品管
国令务第
院
208号
2005.6.1
.
2005.11.1
.
1996.12.30
.
医疗机构检查要点及处理
药品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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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一、执业行为1、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2、调查取证:(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法所得a机构资质:检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许可范围;b人员资质:检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书及内容,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c执业行为:通过执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病历、检查单等资料,检查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范围和实际开展项目、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
(2)医疗美容服务:a机构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准科目、项目;b人员资质:主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从事整形外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病科等相关临床学科3-6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应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c执业行为:核准医疗美容项目和实际开展项目,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告知同意手续,保护病人隐私等。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违法所得a机构及人员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的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护士等)的相关执业证书。
b执业行为:检查擅自开展人流、药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调查取证(1)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2)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超出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3)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查报告、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原因、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检查手段、收费等;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孕妇,证实上述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4)擅自从事性病诊疗业务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或许可批件,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地点、对象、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时间、地点、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性病诊疗业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等。
(5)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6)非法为他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违法所得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计划生育专业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人员执业资格1、检查对象:(1)医师(2)护士(3)医技人员(4)放射工作人员2、检查内容:(1)医师必须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2)《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实际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必须一致;(3)护士:检查其《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连续注册等情况;(4)医技人员:包括检验、药剂、影像技术等人员,检查其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
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出诊断报告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5)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是否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影像报告,2年有效期)3调查取证:医师:(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真实性,记录从事医师活动的地点、对象、使用的药品、器械、医学技术方法,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医师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及来源、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护士:(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年限和连续注册情况,记录从事护士工作的地点、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护士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服务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医技人员:(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技师/士、药剂师/士、检验师/士等),记录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放射工作人员:(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从事拍片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射线装置,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射线装置、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1、检查内容(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a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b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是否网上直报、报告卡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c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d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消毒隔离制度:a是否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科、专职人员,(书面文件)),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实施文件或操作程序),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化学监测(每日)、戊二醛(每周);压力蒸汽灭菌进行工艺监测(每锅)、化学监测(每包)、生物监测(每月);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照度、生物监测)(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