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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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知识点 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16 年判断题、简答题;2017 年单选题;2018 年多选题;2019 年单选题;2020 年多选题)(一)合伙企业的债务1.普通合伙企业(1)先企业后个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对外连带。

①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③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对内按份。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课外阅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由于其专业性和业务的特殊性易导致某些“无良”合伙人违背职业良知,因此其“债务责任承担”上体现“No zuo no die”原则。

特定债务:N o zuo:有限责任Yes zuo:对外无限连带,对内赔偿普通债务:全体:无限连带3.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①一般情况:对合伙企业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②违反法律规定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a.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b.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 万元,无力清偿。

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 2 万元、1.5 万元、1.5 万元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 2 万元、2 万元、1 万元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 2 万元、3 万元D.要求甲清偿 5 万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

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

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第一条管理标准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应遵守法律法规、合同商定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并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执行。

2.债务清偿的管理应建立完满的内部掌控体系,确保债务清偿的及时性和合规性。

3.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核算债务并供应充分的资金支持。

4.合伙企业应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做好债务清偿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二条考核标准1.债务清偿的及时性。

合伙企业应依据债务的到期日和合同商定的期限,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定时清偿债务,并据此考核合伙人的履约本领。

2.债务清偿的有效性。

合伙企业应确保债务清偿的方式和方法合法有效,并按合同商定进行执行,任何逃躲债务清偿的行为将受到惩罚。

3.债务清偿的公平性。

合伙企业应确保债务清偿的过程公平合理,不能偏袒某一方,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承当法律责任。

4.债务清偿的信息公开。

合伙企业应及时向合伙人披露债务清偿的情况,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保持透亮度,确保合伙人权益的知情权。

第三条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1.债务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责任由合伙人承当,合伙人应依照其出资比例承当债务清偿责任,并决议债务清偿的方式和方法。

2.债务清偿预算。

合伙企业应依据债务情况订立年度债务清偿预算,确保有充分的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并将预算报备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

3.债务清偿优先级。

合伙企业应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级,依照优先级次序进行清偿,确保优先清偿关键债务。

4.债务清偿计划。

合伙企业应依据债务的性质和期限订立债务清偿计划,包含清偿时间、清偿金额、清偿方式等,确保按计划有序清偿债务。

5.债务清偿债权登记。

合伙企业应建立债务清偿债权登记制度,将债权人的权益登记在册,确保债务清偿时有无可争议的证据。

第四条合伙债务清偿的考核制度1.定期考核。

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债务清偿的考核与评估,以确保债务清偿工作的有效进行。

考核频次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年一次。

2.考核内容。

债务清偿的考核内容应包含债务清偿的及时性、有效性、公平性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债务清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企业的存在形式有多种多样,有合伙形式的企业,也有个人创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私营企业等。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难免会在经营中产生债务。

如果是合伙企业,对于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是如何偿还的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法院,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

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起诉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中的具体规则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中的具体规则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以其特有的合作性质和经营模式,遭遇风险和挑战时,债务承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就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中的具体规则进行探讨。

一、合伙企业债务的种类合伙企业债务主要包括内部债务和外部债务两种。

内部债务是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包括出资、资本金、应缴的各种款项等;外部债务是指合伙企业从第三方融资所形成的债务,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签订租赁合同等。

二、合伙企业对债务的承担1.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债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决定了其对债务的承担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合伙人对债务的承担比例将与其出资比例直接相关。

2. 全权负责和部分负责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可以选择全权负责或部分负责。

全权负责是指合伙人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即债务人(合伙企业)的债务,每一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责任,无论出资比例为何。

部分负责是指合伙人对企业的一部分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即债务人的债务,只有部分合伙人负有清偿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免责。

三、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特殊情况1. 合伙企业分立如果合伙企业分立,合伙人应当按照分立协议或者解散决议对债务进行清偿。

其中,分立协议是指合伙企业决定分立,该决定应当经过合伙人会议,并以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过。

合伙企业分立后,原合伙企业及其债务由分立的各个新合伙企业承担。

2. 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对债务进行清偿。

合伙协议中通常规定了合伙企业解散时的债务清偿顺序和方式,如果没有规定,则应当经过合伙人会议,并以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过。

3. 合伙人之间债务纠纷在合伙企业中,由于合伙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普遍存在,当发生债务纠纷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二十一点 五十分。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规定的实质要 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法
《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自然 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 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 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
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的结合。故,入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稳定。 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二十一点 五十分。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3)合伙性——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利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一、概述
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重设立点介绍合伙企2、业合的伙特企业点设、立设的立程序、合伙企业 三、的 以管理财及产入与伙事和务 退执 伙12、、行 。合合、伙伙企合企业伙业的企内财部业产关规的定系外的部规关定系、
四、终止
3、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规定
1、合伙企业的解散 2、合伙企业的清算
特殊的 普通合伙企业
又叫有限责任合伙
这种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发展形式,许多国际专业服务机构,如普
华、德勤、安永、毕马威等4家国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采 用了有限责任合伙形式。
各合伙人仍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仅 对由本人负责的业务范围或过错所导致的合伙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 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二十一点 五十分。

合伙企业的清算法律规定(3篇)

合伙企业的清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伙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经营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我国法律对合伙企业的清算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的清算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合伙企业清算的定义和意义(一)合伙企业清算的定义合伙企业清算,是指合伙企业解散后,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分配和处置,以实现合伙企业债权债务的清偿,最终使合伙企业解散的过程。

(二)合伙企业清算的意义1.保障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清算程序,可以确保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得到应有的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合伙企业清算有利于防止逃废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清算可以促使合伙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为新的企业发展腾出空间。

4.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清算可以减少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合伙企业清算的法律依据(一)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是我国合伙企业清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该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解散和清算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主要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对于合伙企业的清算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其他法律法规除了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清算有所涉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四、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一)清算组的成立1.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或者由合伙人推选一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2.清算组应当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清算组的工作1.调查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确定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

2.制定清算方案,包括财产清理、评估、分配和处置等内容。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按照清算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有哪些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有哪些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有哪些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三、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规则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无限合伙人同样也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指多个人共同成立的企业,他们的出资方式不一样,有出资劳动力,也有资金等。

当然,企业需要发展,难免会承担债务,那么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是一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其债务人只以某一合伙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法院应向原告释明变更合伙企业为被告,而不能违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的原则,直接裁判某一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企业债权人能否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列为共同被告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为尽快解决纷争,有效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伙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可以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因为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承担共同的清偿责任,只是清偿的顺序不同。

但在审判实践中应考虑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后才由合伙人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论述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按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合伙人何时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如何界定“不能清偿”没有具体的规定。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规定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规定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规定1. 定义在本文档中,公司指的是一家法人实体,其经营活动发生破产的情况下,需要清偿其债务。

2. 债务清偿的顺序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规,在公司破产时,债务清偿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优先支付顺序:- 优先偿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优先偿付国家机关、国家机构、银行等优先受偿人的债权;- 优先偿付有关环保、质量等债权。

2. 次级清偿顺序:- 次级清偿包括普通债权和次级债权,按照普通债权和次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3. 股东权益清偿:- 在债务清偿完成后,才能清偿股东的权益。

3. 债务清偿的具体程序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程序如下:1. 申请破产:- 公司发生破产时,应向相关法院申请破产。

2. 重整或清算:- 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进行公司重整还是清算。

3. 制定债务清偿计划:- 在公司重整或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可以提出债务清偿计划。

4. 审议债务清偿计划:- 债务清偿计划需经债权会议审议通过。

5. 债务清偿:- 按照债务清偿计划的规定,依次清偿债权。

4. 监督与执行1. 监督人的任命:- 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可由法院或债权人指定监督人进行监督。

2. 债务清偿报告:- 监督人负责编制债务清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清偿情况和资产分配。

3. 债务清偿的执行:- 债务清偿报告经债权会议批准后,由监督人进行执行。

5. 附则本文档中的内容仅用于提供债务清偿规定的概述,并不构成法律意见。

具体操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以上是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基本规定,具体的操作细节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补充和调整。

浅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兼论《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浅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兼论《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任。
所谓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是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 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对这一概 念。应作如下说明:一、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有限合伙企业的 “有限”二字,其实是从有限合伙人这个角度来讲的,是有限合伙 人的有限责任,并不是指合伙企业本身承担有限责任。作为有限合 伙企业而言,它依然应承担无限责任,应当以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 其债务(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二、承担有限责任的对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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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浅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兼论《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 裴培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江苏如皋,226500 大众商务 Popular Business 2011(12)
本文链接:/Periodical_dzsw-tzb201112158.aspx
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对象仅限于合伙企业对外所负担的债务, 至于有限合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时,则应对其承担无限责任。 三、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是一种间接责 任,即有限合伙人不是直接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清偿债务(合伙企 业的债权人原则上也不能起诉有限合伙人),而是通过向合伙企业 履行出资义务,间接地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责任。四、承担有 限责任的上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责任。只要有限合伙人履行了其出资义务,即便合伙企业的 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到期债务,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也不得要 求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有限合伙人与公司的股东 十分类似。二者均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纵然企业经营失 败,有限合伙人或股东至多损失其出资,不会累及他们在出资以外 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 (1)出资额有认缴的出资额与实缴的出 资额之分,二者在数量上有可能并不相等,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的 最高限额是其认缴的出资额,而不是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2)为了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有限合伙人只能以货币、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不得以劳务 出资(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3)如果有限合伙人不履行或 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 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有限合伙人在出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 任: (4)依据公平原则.有限合伙人依法增资或减资的,对于发 (5)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 生在增资或减资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人相应地应当以增 资或减资前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 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一条)。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合伙企业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 任。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是基于其是人合,而且普通合伙 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 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 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四十 条第一款规定:“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 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 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据此,合伙企业债务的 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 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由于债权人的交易对象是合伙企业而 非合伙人,合伙企业作为与债权人有直接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因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人不 享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 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因而,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所谓的“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人在 第二顺序的责任承担中相互之间所负的连带责任,而非合伙人与合 伙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

合伙人负债抵消法律规定(3篇)

合伙人负债抵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主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合伙企业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较低的设立门槛等特点,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然而,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合伙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合伙人之间的债务抵消行为,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合伙人负债抵消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合伙企业负债抵消的概念、法律规定、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伙人负债抵消的概念1. 负债抵消的定义负债抵消,是指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基于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各自所持有的债权与债务相互抵消,以达到减少合伙企业负债总额的目的。

2. 负债抵消的类型(1)直接抵消:指合伙人之间直接将各自所持有的债权与债务相互抵消。

(2)间接抵消:指合伙人之间通过第三方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实现债权债务的抵消。

三、合伙人负债抵消的法律规定1.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我国合伙企业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合伙人负债抵消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承担债务,并按照约定或者合伙人之间的协商,将各自所持有的债权与债务相互抵消。

”(2)第四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的债务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可以相互抵消。

”2. 《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合伙人负债抵消也进行了相关规定。

(1)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抵消:……(二)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可以抵消。

”四、合伙人负债抵消的操作流程1. 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合伙人之间首先需要明确各自所持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债务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2. 协商抵消事宜合伙人之间应就债务抵消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债务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债务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第三人
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本条是对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原则的规定。

债务清偿,是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合伙企业的债务,即合伙企业在开展经营业务时所产生的各种债务。

合伙企业从事经营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债务,这种债务应当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来偿付。

在合伙企业经营中,如果产生的债务大于企业财产即属于资不抵债,在此情况下还要溯及合伙人自身的其他财产。

对于合伙企业如何清偿债务的问题,多数国家的法律一般采取先以企业财产偿债的原则,即在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债权人应先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求偿,在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直接向合伙人求偿。

从国外的情况看,趋向于承认合伙企业财产的独立性,承认合伙组织的实际人格。

按照这种规则,在合伙企业中首先面对债权人的不是各个合伙人,而是合伙企业本身。

根据我国实践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本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这一规定表明,当企业债务发生后,合伙企业应先以合伙共有的财产承担债务。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由于承担⽆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追偿。

关于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1、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合伙⼈由于承担⽆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追偿。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然⼈、法⼈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组成,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组成,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债务内容1、企业向银⾏借款—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1)短期借款是借款的⼀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

在中国的会计实务⽽⾔,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产经营所需的资⾦或为抵偿某项债务⽽向银⾏或其他⾦融机构等外单位借⼊的、还款期限在⼀年以下(含⼀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信贷、预购定⾦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2)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或其他⾦融机构借⼊的期限在⼀年以上(不含⼀年)或超过⼀年的⼀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融机构借⼈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商业银⾏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融企业借⼊的款项。

2、企业购买材料⽋供货商的货款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是企业(⾦融)应⽀付但尚未⽀付的⼿续费和佣⾦。

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在商业活动中,合伙企业通常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破产与清算是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法律规定,并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相关法律的适用。

一、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

根据该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包括申请破产、破产财产的组织与管理、债权人会议、债权登记与清偿、破产清算等环节。

在破产程序中,首先是合伙企业的申请破产。

合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如果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将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破产财产的组织和管理。

其次是债权人会议。

在合伙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债权人会议是由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的,旨在让债权人了解企业的破产情况,并就破产财产的处置方式进行讨论和决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破产程序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合伙企业破产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复杂的环节之一。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人将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根据债权人的优先次序进行清偿。

在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制定清偿方案,并进行清偿工作。

清算完成后,破产程序将正式结束。

二、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清算法律规定,我们以某合伙企业的破产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某合伙企业由A、B两名合伙人共同经营,但由于经营不善,企业负债累累,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将会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财产的组织与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调查和评估。

在调查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发现了一处企业的房产,可以通过出售来偿还债务。

然而,由于房产的价值较高,超过了企业的债务总额,这就引发了债权人之间的争议。

合伙企业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之间共享企业的利润和风险。

然而,当合伙企业面临债务问题时,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分析合伙企业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并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根据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主要包括债务分担和债务清偿两个方面。

首先,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债务的分担比例。

根据约定,各个合伙人按照其分担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责任,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其次,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主要通过合伙企业的资产来进行。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先从合伙企业的资产中清偿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再追溯至合伙人个人财产。

这种债务清偿顺序保护了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

然而,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特殊情况。

例如,如果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了其资产,合伙人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可能被追偿,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此外,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也受到其他相关法律的限制,如破产法和公司法等。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伙企业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假设A、B和C三个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餐厅。

根据合伙协议,A出资40%,B出资40%,C出资20%。

然而,由于经营不善,餐厅欠下了大量的供应商款项。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A、B和C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债务责任。

假设餐厅的债务总额为100万元,那么A和B各需承担40万元的债务,C需承担20万元的债务。

如果A未能按时偿还债务,供应商可以要求A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此外,如果餐厅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供应商可以先从餐厅的资产中清偿债务。

如果仍然不足以清偿,供应商可以追溯至A、B和C的个人财产。

这意味着,如果A、B和C的个人财产足够,供应商可以追偿其个人财产以清偿债务。

合伙清算协议书(2篇)

合伙清算协议书(2篇)

合伙清算协议书甲方(协议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协议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现因某些原因决定进行清算。

2. 甲乙双方约定,在清算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伙企业清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算组成立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组成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

2. 清算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清算范围和内容1. 清算组负责全面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和债务。

2. 清算组应核实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制定清算方案。

三、资产分配1. 清算组在完成资产清查后,应按照清算方案对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分配。

2. 资产分配应优先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剩余资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四、债务清偿1. 清算组应依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清算组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合伙企业的损失。

五、清算期限1. 清算组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完成清算工作。

2. 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清算期限。

六、费用承担1.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律师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承担。

2. 清算组应合理控制费用,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合伙清算协议书(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投资设立了__________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就合伙企业的清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清算原则1. 合伙企业的清算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制度范本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制度范本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行为,保障债权人和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条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债务偿还程序第五条合伙企业发生债务时,应当及时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并报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六条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债务种类、金额、期限及债权人信息;(二)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三)各合伙人应承担的债务偿还责任;(四)债务偿还的方式、期限和金额;(五)债务偿还的监督和执行机制。

第七条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如下:(一)支付合伙企业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二)支付税款和其他法定费用;(三)偿还债务;(四)分配剩余财产。

第八条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过程中,如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各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伙企业债务偿还完毕后,应当向全体合伙人报告债务偿还情况,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债务偿还责任第十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伙人退伙时,如有未分担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章债务偿还监督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应当设立债务偿还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债务偿还过程,确保债务偿还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债务偿还监督机构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对债务偿还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

合伙企业强制清算 规则

合伙企业强制清算 规则

合伙企业强制清算规则
合伙企业强制清算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 通知债权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 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如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4. 分配剩余财产: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5.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合资企业章程对公司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资企业章程对公司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资企业章程对公司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在商业世界中,合资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企业形式,其运营和管理受到一系列法律和章程的规范。

其中,对于公司债务的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稳定,也影响着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的权益。

合资企业章程通常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债务的限制、债务的清偿顺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债务承担方式上,一般会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在章程中约定的特定比例来确定各方对于债务的责任。

例如,如果章程规定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和 40%,那么在债务承担上,可能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合资各方可能会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债务规模多大,各方都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

关于债务的限制,章程可能会规定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特定条件下所能承担的债务上限。

这是为了防止公司过度负债,从而保障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比如说,章程可能规定公司在某一财政年度内的新增债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或者在未经过特定决策程序(如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举借大额债务。

在债务的清偿顺序方面,合资企业章程也会有所涉及。

一般来说,优先清偿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如抵押债权、员工工资、税款等。

之后,再按照普通债权的先后顺序或者比例进行清偿。

这种规定有助于确保债务的清偿过程公平、有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合资企业章程还可能对债务的担保方式做出规定。

债务担保可以增强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的信心,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章程可能会明确哪些资产可以用于抵押或质押,以及由谁来提供保证担保等事项。

那么,为什么合资企业章程要对公司债务做出如此详细的规定呢?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明确债务责任有助于避免合资各方在面对债务时产生纠纷。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财务困难,如果事先在章程中对债务的承担方式和比例有清晰的约定,就能够减少各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高决策效率。

合伙企业清算后按什么顺序清偿

合伙企业清算后按什么顺序清偿

合伙企业清算后按什么顺序清偿经营⼀家公司需要具备能⼒、资⾦、⼈才、经验等多⽅⾯的条件,特别是资⾦,充⾜的资⾦是公司成⽴的基础条件,因此,很多⼈都选择与他⼈合伙。

我们知道公司经营是有风险的,如果经营管理不善或者严重的资不抵债,公司就会⾯临破产,可以进⾏破产清算。

那么合伙企业在⽀付清算费⽤后应该按什么顺序清偿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付清算费⽤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招⽤的职⼯⼯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税款;(三)合伙企业的债务;(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合伙企业清算后清偿的注意事项(⼀)合伙企业财产在⽀付清算费⽤和职⼯⼯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以及缴纳所⽋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分配。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按照实缴出资⽐例分配、分担;⽆法确定出资⽐例的,由合伙⼈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

(三)合伙⼈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式(⼀)全体合伙⼈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例或者出资⽐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例承担;没有上述⽐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例的,按照其余合伙⼈平均投资⽐例承担。

(三)合伙经营期间发⽣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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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

同时,债务清偿还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

债务清偿对于具体的企业而言,有利于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信誉,为企业进一步举债奠定基础;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增强企业的效益观念;有利于企业适时调整其财务结构,创造利于经济效益提高的条件。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制度关系到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关切,是合伙制度消极责任体系中的核心问题。

厘清合伙债务清偿机制将有利于提升司法实践中对合伙纠纷的解决能力。

合伙投资的债务清偿与诉讼制度
合伙投资权益能否最终得到保护,不仅取决于投资体内部的治理结构,更主要的是有关投资纠纷可否涉诉从而得到司法权的强力调整。

在合伙企业中所存在的合伙纠纷能否涉诉大概有三类情形: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二是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诉,但其纠纷的内容具有可裁判性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是纠纷内容系单纯的合伙人自治事项,司法权无法替代进行决策且不具有可裁判性的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一、合伙纠纷的可裁判性范畴
投资权益能否最终得到保护,不仅取决于投资体内部的治理结构,更主要的是有关投资纠纷可否涉诉从而得到司法权的强力调整。

在合伙企业中所存在的合伙纠纷能否涉诉大概有三类情形: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二是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诉,但其纠纷的内容具有可裁判性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是纠纷内容系单纯的合伙人自治事项,司法权无法替代进行决策且不具有可裁判性的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明确可诉的纠纷类型在合伙企业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是合伙除名纠纷。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是有限合伙人的维权之诉。

即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
三是有限合伙人的代位之诉。

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为了本企业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

应当说,在未被法律明确能否涉诉的合伙纠纷中多数是可诉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03条的规定,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
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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