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综合管理办法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抽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管理制度是使用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度之一。
第四条瓦斯抽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制瓦斯抽时的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各种操作技巧。
第六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并确保瓦斯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时,应当穿着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在瓦斯抽作业中,必须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抽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条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瓦斯抽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瓦斯抽作业流程第十一条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十二条确定瓦斯抽的工作区域,并进行相关的标示,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对瓦斯抽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确保工作人员穿着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进行瓦斯抽操作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动。
第十六条在瓦斯抽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瓦斯的浓度和流速,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七条瓦斯抽作业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清理工作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对瓦斯抽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领导机构。
第三章瓦斯抽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瓦斯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瓦斯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二十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对瓦斯抽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对瓦斯抽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瓦斯检查,并及时清理瓦斯。
第二十三条对瓦斯抽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封堵以及系统管理,提高钻进效率和抽采效果,促进矿井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双高,减少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完成矿井年抽采计划量,矿井平均抽采浓度35%以上。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按时完成公司和矿下达的抽采重点和节点工程。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各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劳工科正、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通风科分管抽放技术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抽采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
2.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工作监督、检查。
3.协调抽采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以及环节沟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为主抓负责人,分管抽放副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1、通风科每月按部署要求编制抽采钻尺、抽采量、抽采浓度以及重节点工程计划,在月底检查抽采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2、严格出勤管理,保证抽采计划的完成。
抽放队出勤率不低于72%。
劳工科、通风科每月对劳动纪律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3、矿井抽采量、抽采浓度与抽放队钻尺挂钩。
2010年抽采量考核指标:68m3/min;抽采浓度考核指标:35%。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以3m3/min为一台阶,抽采浓度以1%为一台阶,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抽采浓度每增减1%,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4、矿井抽采量、浓度同时与通风科测流员工资挂钩。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抽采浓度每增减1%,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2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
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
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机电部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年度瓦斯抽采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报煤业公司批准。
煤业公司将所属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汇总成文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所报瓦斯抽采年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抽查,主要依据是抽采后实现的安全煤量能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做到抽、掘、采平衡。
所有采掘活动都必须在抽采达标范围进行,不得超越达标范围进行采掘。
第五条抽采达标的定义。
抽采达标的标准是,经过抽采后,突出煤层在采掘前吨煤残余瓦斯含量要降到8m3/t以下,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对于高瓦斯和其它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瓦斯抽采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____)的要求。
第六条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前,必须实际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层原始瓦斯含量、钻孔瓦斯流量和衰减系数,并测定各种抽采条件下不同时间段的瓦斯抽采有效半径、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基础参数预测采掘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种抽采条件下的钻孔布置方式、钻孔孔底间距、孔口间距,封孔方式、封孔长度、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设备、封孔工艺;明确封孔管材料、直径、测气嘴、阀门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管路连接方式、流量计量方式、放水和排渣装置的型号、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㈠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
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 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①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②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2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吨煤钻孔量指标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 10m。
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 个月;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ra/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㈡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抽采泵站工管理制度1、熟悉掌握有关规定及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运转情况.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5、瓦斯泵站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或公司信息中心汇报,否则,不得停泵.7、地面泵站内及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8、机房车间内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二、地面与井下抽采统计制度1、抽采统计由防突区负责,建立月、旬、周统计报表,报表编制逾期,罚技术队长100元.2、抽采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要清楚,能充分反映井下、地面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抽放情况3、抽采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精确,出现虚假捏造、数据不符,要追究责任人责任.4、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区长审核后报通风副总审核,公司总师批准.5、所有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负责存档,出现存档缺少或丢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6、每月统计报表送报局通防处存档.三、抽采管路系统维护检查制度1、防突区是抽采管路系统维修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安排好系统管路维修工作.2、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内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4、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6、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7、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井上、下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给区值班.8、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9、抽采管路的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涡街流量计,没有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10、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120m3/min;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移动泵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动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通风区必须按要求进行配风,风量不够的罚通风区100元,没有将泵站内附属设备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11、局部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放参数,并按规定打印抽放报表,按规定进行报批,发现没有按规定打印报批报表的罚通风区监测队100元.12、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周至少测定1次.没有按规定测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13、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道或采区回风巷,在抽放管路出口通风区必须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下风侧栅栏外5m内悬挂瓦斯监测传感器,并能按要求实现断电功能,没有栅栏和瓦斯监测传感器的罚通风区100元. 14、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放钻场,无论在施工还是打钻、抽放时,都应采用机械通风,高位钻场的瓦斯检查次数,与回采瓦斯检查次数相同.采煤工作面过钻场前,必须把钻场充满填实.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15、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在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帮上,其高度不少于1.8m.所有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如果同侧,管路与电缆必须保持300mm距离.管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电缆缠绕管路的罚责任单位500元.16、瓦斯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巷道低凹处、钻场应安装等径T型管联接放水器;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均要安装自动放水器.要加强抽采管路的巡查,消除管路积水现象,出现有积水及漏气现象罚责任人100元.1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前应加绝缘段,联接抽放系统的软管,其断面不应小于联管断面的0.8倍;采煤单位负责保护挑棚段抽放管.没有安装绝缘段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抽放管路有损坏的罚采煤区200元.18、掘进工作面顺层抽放钻孔和管路由掘进单位负责,四、矿井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度1、所有瓦斯治理工程都要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2、所有瓦斯治理工程实施后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要有记录可查.凡是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都要按照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设计、批复等技术资料生产技术部和防突区要按照划分存档备查,防突打钻钻孔原始记录由防突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录钻孔施工地点、钻孔参数、开钻收钻日期、打钻及责任人、打钻期间钻孔情况说明,防突区要存档备查,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的对责任人要追查处理.4、各种瓦斯抽放情况记录、报表防突区要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包括地面与井下流量人工测定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纯量、责任人及备注说明等.5、地面与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通风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各矿要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提高抽采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开发瓦斯资源.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1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 m3/min;——年产量1.0~1.5Mt,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大于20 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3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4所有的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具有高瓦斯区的.3、符合第2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量可稳定在2m3/min以上,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系统服务年限在五年以上.4、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6、抽采矿井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抽采瓦斯设备检修制度.2抽采设备停、运审批制度.3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抽采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制度.5泵房人员交接班制度.6抽采瓦斯效果检验制度.7瓦斯抽采钻场施工管理制度.8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巡检、维护制度.7、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接替,做到“掘、抽、采”平衡.8、回采工作面预抽时间不得少于2年.9、通风矿长无通风矿长的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检查,协调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10、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财务、供应计划.11、瓦斯抽采的矿井在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对符合瓦斯抽采条件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同时进行瓦斯抽采设计;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采工程验收,瓦斯抽采工程不合格不得投产.12、各矿通风部门应根据本矿生产衔接,至少提前一个月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工作面进行瓦斯预测,对该工作面是否实施瓦斯抽采提出书面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书面报告递交公司通风处备案.对在瓦斯预测当中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各矿地质部门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巷道进行地质情况预测,提供地质报告.13、坚持预抽、边掘边抽、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采等多种综合抽采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14、集团公司根据各矿生产接替和瓦斯治理计划,研究、编制全公司年、季度瓦斯抽采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瓦斯抽采矿井.抽采矿井要将下达的抽采计划逐月分解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集团公司包括简要文字说明和抽采系统图.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瓦斯抽采指标,列入抽采矿井年度生产和经营承包指标进行考核.15、瓦斯泵司机、瓦斯抽采钻机操作工均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抽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16、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各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17、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采工程和瓦斯抽采量计划.18、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第二节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设施要求:1地面泵房其距进风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要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2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一套备用.4泵房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抽采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泵房要建立抽采台帐,台帐记录数据要准确.6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和防爆炸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7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查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利用的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8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低浓度瓦斯发电除外,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9抽采泵房和泵房附近的放空管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放空管5米以上,并将避雷导线埋入地下3米以下.10泵房内必须设置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不得存放与抽采工作无关的设备和材料.泵房内无积水.11地面抽采泵站院内及外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2、新建瓦斯抽采系统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抽采系统竣工后,由抽采单位向公司通风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通风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3、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资源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之规定时,必须将抽采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国家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认定.4、抽采系统的能力应满足矿井最大抽采量需要,抽采管径应按抽采流量分段选配.地面瓦斯抽采泵能力应有一定的富余系数,其富余系数不小于1.5.5、在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计量装置孔板流量计应设旁路.6、矿井永久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7、对抽采瓦斯泵的参数抽采泵进出口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电机温度、电流、电压、观测时间等每半小时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具有双回路供电.第三节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1、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应安设在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硐室中,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80 m3/min.2、抽采硐室内要配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采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度瓦斯鉴定器、抽采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3、移动泵至少一台作备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断电和气水分离保护装置.若瓦斯泵备用台数少于使用的台数,则备用泵的能力不低于使用泵能力的60﹪.4、应根据瓦斯抽采的混合流量确定移动泵和抽采管径,移动泵与抽采管径的选择匹配,具体选择应按瓦斯抽采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后选择.5、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6、健全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两天测定1次.重点考察的钻孔根据需要增加测定次数,一月内对所有钻孔进行一次普测.7、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专用回风巷,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下风侧栅栏外1m内必须设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8、移动泵站硐室和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9、移动泵站硐室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管末端30m外的瓦斯浓度在采区回风巷不得大于0.8﹪,在矿井总回风巷不得大于0.75﹪,否则,必须切断瓦斯电源,停止瓦斯泵的运转,进行处理.10、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第四节瓦斯抽采管路的敷设1、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2、抽采管路应安装在专用回风巷内,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巷道帮上,高度不少于1.8m,与运输材料最大轮廓安全间距不小于0.2 m.3、瓦斯管路敷设在巷道低凹处、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时均要安装放水器.4、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全通隔离阀,以便维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在钻场和分支应设置流量、负压、瓦斯浓度观测装置.支管与钻场联接根据现场条件,做具体设计,确保管道畅通,不漏气.根据需要设置气水分离器.5、抽采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以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压力降不大于试验气压的5﹪为合格.6、移动泵抽出的瓦斯需要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不能影响永久抽采系统.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采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之前应加装绝缘段非导电体管路除外.8、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当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管,但井下瓦斯抽采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封孔管应禁止使用金属管.9、地面管路无论是架空或埋在地下,均必须在管道外表设置保温层埋在冻土层以下除外,以防冬季管路冻裂.10、在平巷或斜巷铺设的管路必须用可缩木支垫,以防底鼓折损管路.垫木高度应不小于0.3米,且垫木间隔根据管路的长度,至少每节管路架一排垫木.11、抽采管路与巷帮间距应保留一定的安全间隙,以防巷帮膨胀挤损管路以及便于安装和检修.12、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管路应用卡子将管路固定在巷道支架上.每根管路在管路两端各安装一套卡子,卡子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外力作用下不发生晃动.13、瓦斯流经管路的弯头角度应不小于90o,禁止采用直角急弯头.14、井上下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若与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其安全间距不少于0.3m;并应有防止管路砸坏的安全措施.15、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同时,瓦斯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16、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瓦斯管路时,专用钻孔的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采管道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17、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第五节瓦斯抽采技术规范1、利用钻场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第一个钻场的钻孔必须施工结束,钻孔联接完毕,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一个钻场距工作面30m前,钻孔并网待抽.2、回采工作面预抽钻孔在顺槽内按间距不大于5米布置.当选用单侧布孔时,钻孔长度小于采长15-20米;当选用双侧布孔时,钻孔累计深度应大于工作面采长,即钻孔中部交叉15-20米.3、钻孔的封孔长度:岩孔不得小于5m,煤孔不得小于6m,确保钻孔封堵严密不漏气.4、钻孔的拆除必须经主管抽采的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5、施工钻孔单位应制订施工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钻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钻场内及钻场两侧3米范围内无积水,无浮煤杂物,支护良好,管线安设符合要求.7、钻场在施工完毕之后及时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栅栏规格统一,栅栏设置距巷道不大于2米,留设供检查人员出入的进出口.8、钻场内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一次.9、钻孔内瓦斯浓度不得低于40﹪且钻孔的实际施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属报废钻孔.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同时报废的钻孔不得计入月、年抽采钻孔总进尺当中.10、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孔角度及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1、边掘边抽钻场设计规范:1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两帮抽采布置方式.2巷道同一帮钻场间距保持在50-80米范围内.3距离掘进工作面最近的钻场内,边掘边抽钻孔终孔位置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水平投影距离不小于10米.4一个钻场内应保证边掘边抽钻孔数量不少于4个5钻孔角度可根据各矿不同情况进行设计.6钻场深度不得超过6米,各矿可根据本矿实际情况掘进钻场,能满足钻机正常施工即可.7对于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应在掘进之前施工瓦斯释放钻孔,钻孔长度不小于20米,钻孔数量1个/m2.12、正在施工的钻场内应悬挂便携式瓦检仪.13、已施工完毕的边掘边抽钻孔必须立即封孔,并网进行抽采.14、每个钻场必须具备抽采参数测量条件,能够满足钻孔测量需要.15、钻场内钻孔施工完毕后,由矿生产、通风及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记录,由各单位验收人员签字确认.16、掘进工作面正头超出钻场边掘边抽钻孔抽采范围时,严禁掘进.17、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采钻场,在施工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施工完毕之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或超限.第六节瓦斯抽采日常管理1、凡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的要求,由通风部门统一管理,必须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名,负责瓦斯抽采技术工作,总结分析抽采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2、对抽采工作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上岗.凡因抽采队伍不健全和人员不足影响抽采瓦斯的,要追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3、工作面无抽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进行钻孔施工.4、抽采工程施工结束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本矿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要提交验收报告.凡未验收,未提交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回采条件处理.5、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标准状况下的大气压101.325KPa和温度20℃.采用自动计量的,要通过监控系统打印抽采日报;采用孔板计量的,每班要计算抽采总量,再根据三班抽采量编制.6、抽采台帐必须由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通风科长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矿长审签;抽采月报由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长、审核、编制签章生效并上报公司通风部门.7、抽采矿井每10天组织一次对抽采管路的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每月应组织人员对全矿的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对瓦斯抽采参数的观测应做到“四对口”,即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采日报“四对口”.9、各矿通风调度每天下午必须向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当天的瓦斯抽采情况,内容包括瓦斯泵站的抽采参数以及当日瓦斯抽采量、抽采工程施工情况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第七节瓦斯抽采技术资料1、图纸资料:1瓦斯抽采系统图.2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3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2、报表:1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采量年、季、月、日报表3、记录:1抽采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抽采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站值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4、台帐:1抽采设备、仪表管理台帐2抽采工程台帐5、牌板:1抽采钻孔钻场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平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等,悬挂在施工钻场内.2抽采钻孔钻场观测牌板.内容包括:钻孔场编号、钻孔场终孔日期、钻孔参数、验收人,以及钻孔的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姓名等,悬挂在抽采钻场内.6、瓦斯管流量计算公式:Q=9.7×10-4×K式中:Q---温度为20℃,压力为101KPa时的混合气体流量,m3/min;Δh---孔板出口端绝对静压差,Pa;。
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瓦斯抽采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各参与单位和人员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瓦斯抽采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对于瓦斯抽采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进行整改。
第八条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由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
第九条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十条瓦斯抽采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设立合理,职责明确,应当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部门。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质量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瓦斯抽采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瓦斯抽采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测,对工程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组织开展质量评价活动,不断提高瓦斯抽采工程的质量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瓦斯抽采工程的前期调研应包括地质勘查、环境评估等内容,确保工程可行性。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瓦斯抽采工程的监理应独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规范。
第二十条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应及时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第二十一条瓦斯抽采工程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制度1、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其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3、地面瓦斯泵站要求做到:⑴地面泵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要有围墙保护。
其距矿井进、回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必须有防雷电、防火灾、防冻、防洪涝等设施。
⑵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不小于3m,放空管管径应不小于泵站进、排气口管径。
⑶应选用水环泵抽采瓦斯,抽采瓦斯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要求。
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应至少有一套同等能力的备用。
⑷抽采泵要有双回供电线路。
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检测仪表均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⑸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⑹泵站附近进气管道系统必须设置放水器及防爆炸、防回火、防回气等安全装置,应设置采样孔、阀门等附属装置。
⑺泵站给排水应符合如下规定:泵站要建有供水系统。
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对硬度较大的冷却水应进行软化处理)必须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泵站内不单独设置消防水池的,冷却循环水池容积应考虑消防用水的需要。
⑻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每小时测定一次抽放参数,做好记录。
当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进行瓦斯利用的,恢复瓦斯泵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办法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具有煤矿开采许可证的单位,以及从事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单位。
3. 瓦斯抽采工作基本要求1.瓦斯抽采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工作过程中确保与其他生产工作的安全协调。
3.瓦斯抽采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调试,并遵守设备的维护管理规定。
4.瓦斯抽采设备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使用要求,并使用安全可靠的耗能器。
5.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瓦斯赋存量大或者抽采设备容量有限的煤矿,必须定期开展瓦斯抽采的研究工作,提高瓦斯抽采工作的效率。
4. 瓦斯抽采安全措施1.瓦斯抽采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2.瓦斯抽采设备必须配备瓦斯流量与浓度监控设备,并必须正确使用。
3.瓦斯抽采设备运行时必须监控瓦斯抽采设备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分析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关联部门采取不同措施。
4.瓦斯抽采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报告和记录1.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煤矿单位每隔一定时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并对瓦斯抽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瓦斯抽采设备必须配备观测口进行观测,每隔一段时间要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留底存档。
3.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参数,检修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等必须定期记录并留底存档。
4.瓦斯抽采设备运行时的故障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和记录。
6. 瓦斯抽采工作支持措施1.为加强瓦斯抽采工作,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职业技能提高。
2.安全监管部门支持煤矿单位进行瓦斯抽采工作的技术研究和推广,组织开展瓦斯抽采安全技术培训,提升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3.支持煤矿单位进行瓦斯抽采设备更新和改造,并推广先进的瓦斯抽采设备及处理技术。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1. 背景1.1 瓦斯抽放工作的重要性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它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质。
因此,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瓦斯抽放工作就显得尤为关键。
通过瓦斯抽放,可以有效地降低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减少瓦斯事故的风险。
1.2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抽放对象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瓦斯抽放的相关人员,包括瓦斯抽放工人、瓦斯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等。
3. 瓦斯抽放工作流程3.1 目标和要求在瓦斯抽放工作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下目标和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提高抽放效率:通过合理的抽放方案、优质的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瓦斯抽放的效率。
•控制瓦斯浓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控制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环境保护:抽放瓦斯要求进行合理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2 工作责任瓦斯抽放工作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责任划分如下:•抽放工人:负责具体的抽放作业,按照抽放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抽放作业。
•瓦斯监测人员:负责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3.3 抽放方案和技术措施•制定抽放方案: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抽放方案,包括抽放位置、抽放时间、抽放量等。
•选用合适的设备:选择适合矿井特点的抽放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严格操作规程:抽放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4.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1 安全培训和教育•瓦斯抽放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背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物质,它可能导致爆炸和窒息等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煤矿必须建立有效的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这样可以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瓦斯抽采管理瓦斯抽采方案制定针对不同的瓦斯分布情况和采煤工作面特点,制定瓦斯抽采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抽采量、时间安排等内容,并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瓦斯抽采设施维护要定期对瓦斯抽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并加强现场监测,防止事故的发生。
瓦斯监控和报警应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瓦斯含量超标的情况,并能够及时报警,采取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
同时,还应开展无人区的巡检和排放管道的检查。
抽采方案考核煤矿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考核机制,对瓦斯抽采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量定期对煤矿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评估指标之一。
瓦斯抽采设施运行情况对瓦斯抽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设施使用不善、维护不及时的煤矿企业给予相应的惩罚。
瓦斯监控和报警情况对瓦斯监控和报警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的煤矿企业给予奖励,并鼓励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考核奖惩制度奖励机制对按照规定执行瓦斯抽采方案的煤矿企业,优秀瓦斯抽采设施运行管理和瓦斯监控报警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
惩罚机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企业,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煤矿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其他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是保障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合理制定方案、加强监管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的预防瓦斯危险的发生,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安全、高效进行,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抽采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严格管理。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抽采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组织和责任一、瓦斯抽采工作由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二、瓦斯抽采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瓦斯抽采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权限。
三、瓦斯抽采领导小组由瓦斯抽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四、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是瓦斯抽采现场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五、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抽采方案,并提前报告瓦斯抽采领导小组。
第三章瓦斯抽采设备和工具一、瓦斯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
第四章瓦斯抽采作业管理一、瓦斯抽采作业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瓦斯抽采作业期间,必须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抽采效果和作业场所的安全。
三、瓦斯抽采过程中,一旦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或其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瓦斯抽采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并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瓦斯抽采安全教育和培训一、瓦斯抽采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瓦斯抽采的基本知识、作业规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三、瓦斯抽采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瓦斯抽采工作。
第六章瓦斯抽采事故应急处理一、瓦斯抽采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和后果。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只认瓦斯不认人”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公司成立瓦斯抽放领导小组。
组长:刘成林副组长:刘振岭成员:姚飞李广波聂荣军陈明泉张庆功肖波杨慎义谭峰高广进山峰杨玉磊闫海旺李强夏保庆二、考核管理办法(一)综合管理办法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和各部门责任制如: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等,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
2.必须设有专门的抽放队伍,负责打钻、检测、安装等瓦斯抽放工作,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瓦斯抽放系统必须完善、可靠,并逐步形成以地面抽放系统为主,井下移动抽放为辅的格局,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4.抽放系统能力应满足矿井最大抽放量需要,抽放管径按最大抽放流量分段选配。
地面抽放泵应有备用,其备用量可按正常工作数量的60%考虑,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瓦斯抽放率应达到60%以上。
瓦斯绝对涌出量达到20-30m3/min 的,瓦斯抽放率应达到50%以上。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必须备齐以下图纸和技术资料:(1).图纸(抽放瓦斯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
(2).记录(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房值班记录)。
(3).报表(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4).台账(抽放设备台账;抽放工程台账;抽放量台账)。
(5).报告(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否则,少一项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100-500元。
(二)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办法1.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棚栏或围墙保护,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
瓦斯抽采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瓦斯抽采队安全管理,确保瓦斯抽采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瓦斯抽采队队长:全面负责瓦斯抽采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瓦斯抽采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
2. 瓦斯抽采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瓦斯抽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3. 安全员:负责瓦斯抽采队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4. 技术员:负责瓦斯抽采作业的技术指导、设备维护、参数调整等工作。
5. 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设备管理(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3. 瓦斯抽采作业管理(1)严格执行瓦斯抽采作业规程,确保抽采作业安全。
(2)加强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严格执行通风制度,保持井下空气新鲜。
(4)加强防尘、防灭火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整改责任人。
(3)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有效的瓦斯抽采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
本文将从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瓦斯抽采操作规范以及瓦斯抽采管理的质量保障等方面,探讨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一、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瓦斯是煤矿中一种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
瓦斯抽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利用和安全排放瓦斯,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并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在于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水平。
二、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1. 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瓦斯抽采泵、瓦斯抽采管道和瓦斯抽采控制装置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爆能力和稳定的工作性能,确保瓦斯抽采的效果和安全。
2. 瓦斯抽采技术:瓦斯抽采技术包括传统的机械抽采、人工抽采和电动抽采等。
不同的矿井和条件下,应选择适合的抽采技术,并确保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瓦斯抽采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对于提高瓦斯抽采效率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三、瓦斯抽采操作规范1. 安全措施:在瓦斯抽采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防护装备,确保工人的安全。
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瓦斯抽采设备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 环境监测:对矿井内外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处理异常情况。
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和报警机制,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3. 瓦斯抽采效果评估:定期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检验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的运行情况。
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瓦斯抽采管理的依据,及时调整操作策略和设备配置。
四、瓦斯抽采管理的质量保障1. 管理责任:明确瓦斯抽采管理的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并落实管理责任。
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够制定和执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信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记录、瓦斯浓度的监测数据、瓦斯抽采效果评估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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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综合管理办法(试行)一、工作目标㈠2014年完成瓦斯抽采进尺34万m,瓦斯抽采量3100万m3,矿井抽采率达55%。
㈡施钻瓦斯超限指标下降50%。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瓦斯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副总,生产各科室科长、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抽采科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抽采工作资金投入、人员保障工作;抽采科为瓦斯抽采主管部门,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抽放队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措施㈠科学计划,认真组织,确保指标完成。
⒈矿根据部署编制瓦斯抽采年度实施计划,每月根据采掘作业计划及地质情况下达瓦斯抽采指标、钻孔施工及重节点工程的实施计划;⒉抽采科每月根据实施计划检查瓦斯抽采工作实施情况,并对未完成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考核意见;⒊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抽采及水治瓦斯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井下矿领导、生产各科室负责人和抽放队等相关人员;⒋抽采科每周组织召开瓦斯抽采工作会,参会人员为矿总工程师、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总结研究解决瓦斯抽采问题。
⒌未按时组织每次处罚组织者200元,应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每次处罚100元,会议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一次处罚50元,会议安排事项未按期完成的,扣责任人200元/项。
㈡严格出勤管理。
⒈抽放队每天向矿调度室报送钻尺完成量及班组出勤情况,抽采科、人力资源科每月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对抽放队出勤及劳动用时进行清理、监督;⒉抽放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抽采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安排饱满,凡因安排不合理导致员工下早班,每次处罚抽放队值班队干100元;凡因员工未完成工作任务,无故下早班,每次处罚下早班员工100元/人,值班队干50元;3.抽放队应严格管理,确保员工出勤率,如全队生产班员工月出勤率低于70%,处罚抽放队队长、书记各200元。
㈢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管理。
⒈矿各项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方案、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规定》、《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规范及矿井实际情况编制。
内容不全或错误每项处罚责任者50元;⒉抽采钻孔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必须出据竣工成果图报相关部门审签,未按时完成,每次处罚抽放队技术员100元。
㈣实行瓦斯抽采工程开、竣工验收制度。
⒈抽采钻孔施工前必须先制定抽采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审批后,钻机方可运入施钻地点。
无措施施工按松矿安全1号文的规定处罚;⒉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前必须经抽采科组织对施钻点安全条件、钻机完好等进行开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开钻。
施工单位未进行开工验收擅自施工,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次,验收不合格,未对隐患进行整改开工施钻,对当班安排人员处罚200元/次;⒊申请验收的工程,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处罚100元,并限期整改,之后验收仍不合格,依次加倍处罚;对影响工程进度的,一次处罚1000元。
由矿领导组织验收的,按上述处罚标准的一半处罚抽采科;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实行现场安全确认牌办法,即每班施工前必须由班长按照安全确认牌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和安全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直至确认牌规定要求都符合,并填写完安全确认牌后才能生产。
㈤严格钻孔施工质量及收尺管理。
⒈严格钻孔施工参数准确性。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各类钻孔,同时,夹角、倾角误差不得超过±2°;⒉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查验钻孔参数,掌握每个钻场地质变化及其它安全生产信息,未及时掌握每次处罚50元,对掌握信息未有效处置导致影响,每次处罚100元;⒊设计孔深大于20m穿层钻孔施工必须使用导向钻杆,以确保钻孔到位准确率,仰角大于20°的K3b及以上煤层穿层钻孔施工必须使用好气渣分离器,液压夹持器以外的钻机撤卸钻杆必须使用专用撤卸钻杆装置;⒋建立现场钻孔双原始记录。
施工钻孔必须在现场认真作好双原始记录,注明钻孔施工参数、打孔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及现场的安全情况,下班后到队填写交接班记录,队建立钻孔施工台帐;⒌每一施工地点应选择三个具有代表性的钻孔优先施工,并对原设计进行校验,当煤层走向或倾角变化达2°、设计深度小于50m的钻孔施工深度误差达到5%或设计大于50m的钻孔施工深度误差达到10%时,应由抽采科技术员对有关设计参数进行修改,上报矿地测、抽采部门、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未及时修改设计,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⒍钻孔施工过程中如果遇断层、裂隙、溶洞等地质因素,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汇报,并经抽采科现场核实后,方能调整原设计参数并审批后执行;⒎每次验收钻孔,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验收记录,抽放队根据钻孔验收记录及时绘制钻孔竣工图(由抽放队以单工作面为单位进行绘制),并及时送交抽采科审查。
抽采科原设计人员(或分管人员)根据钻孔竣工图,及时研究设计补孔参数,其余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补打钻孔。
⒏K2b、K3b煤层本层孔由安监科专职收尺工收尺;K2b煤层条带孔、K1煤层穿层网格孔每个钻场施工完毕后,由抽采科、人力资源科、安监科管理人员抽验1~2个钻孔;钻场K3b煤层穿层网格孔由安监科专职收尺工或安瓦员、抽放队队干收尺。
凡验收不合格的钻孔必须及时采取补孔等补救措施进行处理,并建立相关台帐备查。
⒐每月抽放队钻探进尺完成情况由安监科专职收尺工提供并经安监科审核后确定。
⒑抽放队钻探工或安监科验孔人员弄虚作假,虚报钻孔进尺或钻孔未穿煤报为穿煤,一经查实,按松矿安全1号文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处理。
11.抽放队钻孔施工人员在钻孔竣工后不通知有关人员验孔,擅自拆下钻杆不收尺,该钻孔作报废处理,不计算进尺,并处罚施工人员100元/个。
12.安监科收尺工凡因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钻孔收尺每次处罚100元。
㈥严格抽采钻孔封堵接抽管理,提高抽采效果⒈所有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前必须形成有负压的抽采系统,没有抽采系统不得施工钻孔,凡出现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无抽采系统每次处罚抽放队1000元;⒉本层孔施工一个,预堵一个,预堵由施钻人员严格按设计要求预堵,同时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对钻孔预堵进行督察,督察率不低于20%,凡发现预堵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员50元/孔并对该钻孔重新预堵;本层孔每施工完成10个,统一灌浆接抽,灌浆时必须由抽采科管理人员跟班,确保封孔严密不漏气,凡出现10个以上钻孔未及时灌浆,每次处罚抽放队责任队干200元;⒊K3b煤层穿层钻孔必须采用铁管封孔,封孔深度必须达到抽采科封孔设计要求,确保钻孔封过冒落带。
抽采科提供的钻孔设计图无封孔设计,每次处罚抽采科责任人员100元;⒋抽放队钻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封孔设计要求扩孔,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定期对扩孔深度抽检,扩孔深度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责任人员50元,并重新扩孔至规定深度;⒌ K2b煤层运巷每个钻场K3b煤层穿层孔施工完成后按照封孔设计要求统一预堵,统一灌浆,预堵和灌浆必须由抽采科管理人员跟班,确保封孔严密不漏气;K2b煤层风巷每个钻场K3b煤层穿层孔施工完成1个预堵1个,所有钻孔施工完成后统一灌浆,灌浆必须由抽采科管理人员跟班,确保封孔严密不漏气;⒍石门揭煤钻孔预堵由施钻人员严格按设计要求预堵,同时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对钻孔预堵进行督察,督察率不低于20%;所有钻孔施工完成后统一灌浆,灌浆时必须由抽采科管理人员跟班,确保封孔严密不漏气;⒎茅口巷K1、K2b煤层穿层预抽孔单个钻场施工完成后统一预堵,统一灌浆,预堵和灌浆必须由抽放队管理人员跟班,确保封孔严密不漏气;⒏穿层抽采钻场(本层钻孔达10个)施工完后,4个工作日内必须封堵接抽,并建立相应台账,封堵接抽不及时每次处罚抽放队责任队干200元;⒐封孔跟班要求。
K2b、K3b煤层本层上向孔、钻场K3b煤层穿层网格孔、石门揭煤预抽孔封孔灌浆必须由抽放队值班队干或分管队干提前一个班通知抽采科派人跟班灌浆,确保封孔质量,凡未通知抽采科派人跟班擅自灌浆的处罚抽放队200元,材料准备不齐处罚责任队干50元/次,抽采科封孔跟班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按30元/人.班进行补贴。
㈦加强抽采系统管理,确保系统正常⒈瓦斯抽采泵站设施完好情况每旬由机电和抽采管理人员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瓦斯抽采泵及电控设备由机电二队每月检修一次并有记录可查,保证泵站设施和主辅泵完好,否则处罚100元/次;⒉泵站停泵、倒换机、主要抽采管路拆除、故障处理、系统调整,责任单位均应编制措施,按规定审签后执行,无措施不得实行。
凡出现无措施作业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⒊抽采管网实行挂牌专人放水管理。
放水工定期放水,放水桶处必须设置放水管理牌,由放水人员填上姓名、日期等,凡出现抽采管道积水严重每次处罚放水工50元;⒋敷设抽放管路的巷道必须经常维护,保证抽放管路不被砸、压或严重漏气以及人员安全通行;⒌任何人不准利用瓦斯抽放系统固定、安放、吊挂其它装备和材料,否则每次处罚责任队200元,瓦斯抽放系统更不能埋压、碰撞、拉拽,否则每次处罚责任队300元;⒍抽采系统检查。
抽采系统检查必须定期检查,抽放队每周至少全面检查1次,抽采科每旬组织全面检查1次,并有记录可查,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每缺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⒎本层抽采钻孔管道按区域管理由采煤队维护、撤除。
钻孔距煤壁(缺口)≯1m,煤壁(缺口)处钻孔接抽由抽放队加工汇流管和塑料管交采煤队,采煤队在管道末端用汇流管和塑料管接抽,本层预抽抽采钻孔提前撤除,每孔处罚责任队200元;⒏井下移动抽采泵由抽放队运输、安装,试运转调试好后,由安瓦员负责日常检查,通风调度室监控,保证移动抽采泵24小时连续运转。
安瓦员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必须及时汇报,否则每次处罚100元,损坏抽放泵由机电二队2天内修理好,否则每次处罚200元,移动泵停止运转30分钟内通风调度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处罚20元;⒐保护层工作面过钻场前,采煤队必须按规定对钻场口抬厢及钻场口以内6m范围内、钻场岔口前后3架厢支架加固,抽放队必须按规定对碛头汇流管连接及管道吊挂加固处理,并申请抽采科验收,凡验收不合格每次处罚责任队200元。
㈧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监控,确保系统可靠⒈瓦斯抽采泵站在线计量监测系统必须使用好、维护好。
抽采科每日对在线监测数据与人工测定数据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专职监测工每旬对抽采计量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并对传感器调校一次。
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参数,并作好记录,未按时进行检查测定处罚相关人员50元/次。
⒉抽采主干、支管每周至少测定1次抽采参数;揭煤地点、防突条带预抽钻场、“前三后五”卸压钻场、采面顺层钻孔分段测流点每旬至少测定一次抽采参数,采面顺层钻孔每旬测定一次单孔浓度;穿层预抽钻场每旬至少检测一次钻场浓度;残抽钻场每月至少检测一次支管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