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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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

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

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

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原则1.互惠互利原则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

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

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

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

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

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做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

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

1 校内、外实训基地管理建设方案

1 校内、外实训基地管理建设方案

校内、外实训基地管理建设方案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学校进行教学、实训等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场所。

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基础和标志。

为规范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实训基地(一)建设标准1.校内实训基地必须配备符合本院学科设置足够数量的、比较先进的仪器设施。

2.校内实训基地必须配备符合曲靖财经学校学科设置足够数量的、精通业务的专业教师。

3.校内实训基地必须配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实训场地及配套环境。

4.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必须全盘考虑、统筹兼顾,杜绝重复建设,力求资源共享。

5.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必须立足于曲靖财经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学生实训需要。

(二)管理方式1.校内实训基地由学校统一管理。

2.校内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3.各专业部根据自己的实际特点制定出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校内实训基地除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外,应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力争搭成校企共建的平台。

二、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是通过校企合作形式建立的学校以外的教学场所。

校外实训对提高学生的实作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认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从而为学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使用、管理和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原则1.校外实训基地应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建立在专业对口并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声誉的正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校外实训基地的师资以企事业单位的骨干或行业专业为主,以学校派出教师为辅。

3.校外实训基地由学校专业委员会牵头校企共建。

校外实训基地经学校审核备案后由相关专业部使用和管理。

(二)使用要求1.校外实训基地的使用须由学校与基地双方签定协议,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备案。

2.校外实训基地的使用以学年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

(三)管理重点1.学生协议期间需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检查。

2.学生协议期间应服从管理,若违反纪律,学校按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以获得有关专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在教学实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教学实训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是指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为我院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生产实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而提供的场所。

2.学院各专业的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由学院与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各教学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特点,根据本专业实训教学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完成实训项目,能承担实训管理任务,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3.为保证校外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和实训教学计划的实施,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实训项目、内容能很好地检验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2)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劳动保障;(3)能为学生实训提供必备食宿条件;(4)能为学生实训指派较高水平的指导教师;(5)实训基地建立后,能在几年内保持相对稳定。

4.各教学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训要求,按照合理布点、分步建设、先易后难、互利互惠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校外教学实训基地。

按照尽量满足教学需要的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2个以上的校外实训基地。

5.学院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在合作期内应承担如下义务:(1)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教学实训共建单位对实训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4)教学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训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方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深化教学改革, 加强课程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的紧迫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合作关系。

3、有条件的学院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需要、方便经济等条件,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拟集中的学院和专业,要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一)各学院工作责任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工程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1、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院领导的要求,催促各学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联学院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院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外训管理制度(5篇)

外训管理制度(5篇)

外训管理制度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

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按照____民族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____具有____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____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____编写实训教材。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____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后期制作等。

4.初步掌握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和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院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及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场所,也可以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条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满足实习、实训需要、方便经济的原则,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较集中的专业,尽量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和就业需求。

第四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有条件的系部和专业,可以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章系部及教务处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责任第一条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各系部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和其它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业务往来以及项目合作开发等工作的开展。

4.组织学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第二条教务处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负责管理协调学院各系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校外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基地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外基地的作用,提高基地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我校制定了校外基地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校外基地的各项活动。

本制度旨在为教师、学生及家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确保校外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下是校外基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基地选址和评估1. 为了保障教学质量,校外基地的选址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足够的场地和设施,且距离学校较近,便于学生及教师的往返。

2. 在选择校外基地时,学校需对基地进行评估,确保其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等满足教学要求。

3. 学校应该与基地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后续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二、基地管理人员1. 校外基地管理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管理和应急能力。

2. 学校应对基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教学活动1. 学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在教学活动期间负责学生的安全和教学秩序。

2.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 学校应对教学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用性。

四、学生管理1. 学生参加校外基地教学活动需要家长签字同意,并接受学校的相关安全教育和管理。

2.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包括学生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处理。

3.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五、安全管理1. 学校和基地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救援工作。

2. 学校和基地管理方应加强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的健康和安全。

3. 基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的安全。

六、管理监督1.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校外基地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整改。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与动手能力。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训实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分享学院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实训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尽量就近就地、交通便利,相对稳定,有利于节约实习实训经费。

3.基地依托单位能够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并能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在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2.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学校优先向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推荐毕业生供选聘。

3.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应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纳入“产学研”一体化,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对实习实训指导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应优先考虑实训实习场所的条件,保证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相关人员(尤其是实训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1. 实训实习基地一般由各系根据不同专业实践教学要求,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确定,经学院同意,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对跨专业、受益面广的实习实训基地,可由相关的系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牵头,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2. 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各执一份。

职业技术学院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院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能满足我院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院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系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适合于两个系以上(包括两个系)相关专业开展工作的基地认定为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仅适合于本系相关专业开展工作的基地认定为系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学院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第七条学院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冀中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冀中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冀中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院教字〔2011〕2号实训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训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学院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

校外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训规模、相对稳定、能为本院学生提供相关专业岗位实训的校外实践教学场所。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在实习实训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特制订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列入系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系应明确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根据招生专业及各专业重点课程,结合本系实际,对长期以来形成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筛选,有计划、有目标地建设各类实训基地。

并以基地建设为契机,推动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原则(一)统筹安排,合理布点,分步建设。

各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性质特点,按照本单位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工学结合,互惠互利。

(三)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各系所建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应专业对口,并做到相对稳定,尽可能立足河北,面向京津,既便于开展实习实训工作,又有利于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

(四)能较好保证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能满足我院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的要求,具备较先进的工作方法、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领导重视技术革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能主动配合学院实践教学工作。

(三)实训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四)能提供我院学生进行专业实训的基本条件,能为学生实训配备经验丰富、水平高的指导教师,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校外场所。

实习基地在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创新能力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实习基地建立原则第一条实习基地应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XX、就地就近。

第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有明确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高、规模大、接受学生及教师人数多的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条件第五条立足于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一定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学生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实习基地建设双方能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义务分担的原则,共同促进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合作协议书签订第十条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合作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可挂“XX学院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十二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建设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第十六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训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促进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一)学校和基地双方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训基地。

(二)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要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企业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应能同时容纳10人以上集中实习,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三)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

专业科要结合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能满足本专业学生校外实训的稳定校外实训基地,有条件的还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均安排专人负责,在基地建设与管理方面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五)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校企合作办和专业科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学校职责(一)校企合作办职责1.负责制定专业科和专业建立实训基地的总体计划,对全校各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协助专业科联系实训基地,督促专业科和专业建立相关校外实训基地。

3.协助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已经联系的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4.协助专业科做好有关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用等方面的工作。

5.对专业科校外实训基地的使用情况以及实训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与鉴定。

(二)专业科工作职责1.专业科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训基地的单位,会同校企合作办与有关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训基地事宜。

2.负责选聘实训基地的实习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提升实训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训基地是指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和实践机会的场所,包括校内实训室、校外实习场地等。

第三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用。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管理目标: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就业创业,培养专业技能,满足社会需求。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管理职责:负责实训基地的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六条实训基地的管理权限:由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第七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教学计划和专业要求确定,设备设施要满足实际操作需求。

第八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实训基地的规划、设计和设备采购,确保基地设施的完善。

第九条实训基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和维修。

第十条实训基地设施的更新和拓展,由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评估需求并提出计划。

第三章实训基地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要遵循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操作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的使用时间、人员配备和使用顺序由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要做到事前申请、事后评估。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要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实训环境的整洁和安全;2. 按照实训基地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实践操作;3. 禁止损坏实训设备和工具;4. 遵守实训基地的安全操作规程;5. 禁止在实训基地内吸烟、饮食。

第四章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实训基地主任、相关专业负责人、实训指导教师组成。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实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审核实训计划、评估实训效果等。

第十八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实训基地主任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章实训基地管理评估第十九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对实训基地的管理进行评估,包括设施、师资、运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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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为促进我院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学院在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第四条校外实训基地由学院委托各系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并负责建设、管理与协调。

第五条着眼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调整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和布局,加强与企业合作的范围、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各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监管力度,促进传统的以学院和课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校企结合的方向转变。

第二章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六条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承担我院部分实践教学任务,并为专业研究创造条件,为把实训基地建成专业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而努力。

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第七条校外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为学生提供提高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一线工作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
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原则上要求各系部组织各专业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参与各种实训的比例要达到实际人数的60%。

(二)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尊重劳动的职业素养以及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三)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职业岗位实际的要求,制定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训计划和指导书。

(四)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承担部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任务。

第三章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第八条校外实训基地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和“协议型”三类。

(一)与学院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部,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有频繁的双向交流,能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并连续多年接受学生进行认识实习和专业实训,能够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能够选派实践指导教师,能够接收毕业生的校外实训基地为“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
(二)与学院有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能坚持双向交流,能够接受学生现场参观、认识实习等,能够选派实践指导教师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半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
(三)与学院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有初步的合作意向,但只能有限安排或未能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同时又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协议型”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减少“协议型”实训基地,维持“半紧密型”实训基地,大力发展和建设与专业规模相适应的“紧密型”实训基地。

第九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行业技术发展及装备水平相匹配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

第十条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训基地的共建单位,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每个专业至少应建立2-3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必
须包括1个“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并与其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另外,各专业应根据专业自身发展需要,做好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各系部应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重点建设受益面大的公共实训基地。

要选择专业对口、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校外实训基地。

注意科研、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第十二条各系部应加大对兼职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三条经费投入可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以校企自筹、学校与共建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种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十四条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在有合作意向的前提下,在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立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由各系部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训基地建立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分别由校外实训基地和系部各执一份,同时另向学院办公室和教务处报送复印件分别存档,另填写《校外实训基地申报表》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合作的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合作年限及其它内容。

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至5年。

协议到期的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合作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加强对校外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各系部和实训基地共建单位要组织成立实习实训基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共同选择确定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并对实习工作质量进行监控。

实训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技能水平,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

按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建立保证教学任务完成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制度和措施。

基地的调整与撤销,应经合作双方协商达成。

第十八条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与校外实训基地之间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完善校外实习实训记录等制度,做好实施性实训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和小结及成绩考评等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九条各系部要加强对实训全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在学生实习实训前,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实训任务和要求,并提前两周与实训基地单位联系部落实各项实训事宜。

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对集中实习实训的,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专人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实习实训结束后,要认真听取校外实训基地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总结工作。

第五章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条各系部在每次实习实训结束时应及时收取实训基地填写的《校外实习实训情况反馈表》和《专业教师联系企业记录》,对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分析。

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不定期到校外实训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习实训情况,做好学生对实习实训效果的相关调查,收集《学生校外实习实训问卷调查表》,作为质量评价依据。

第二十一条学院从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效果、师资培训等方面对校外实训基地开展评估工作,会同企事业单位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工作不负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程度采取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教务处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对各系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各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运行情况、运行效果等指标对所有“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进行评审,按照30%的比例评选学院“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并对相关系部进行奖励和表彰,统一挂“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牌。

学院在“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中遴选优秀者,申报“海南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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