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一、案情简介:

1、被告张某(男)与原告李某(女)1984年结婚,生育一子张小某正上大学(已满十八周岁),被告张某和原告李某经常吵架,长期夫妻关系不合;张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收入不高,不过前几年兼职做过五六年生意,李某多年下岗无收入。

2、2001年6月份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之弟弟发生纠纷,张某之弟殴打李某,李某之弟弟到场后与张某之弟发生殴打并将将张某之弟打伤,因此张某与李某关系恶化,从此之后,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孩子张小某跟随母亲原告李某在外租房居住生活。

3、被告张某与张某李某98年购买一套住房(总价值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一直由张某出租给他人,租金由张某收取。

在2005年,李某因为经济拮据私下将夫妻共有房屋卖掉,后被法院判决买卖无效,房屋已经恢复原状。

被告张某一直居住在其单位分配的住房内居住,该房没有房产证,张某每年向单位缴纳30元的房屋使用费。

4、在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前,李某将夫妻共同存款25万元用来炒股,截至目前股市亏损15万元,现股市剩余5000元,其余款项约10万元都由李某支取供其母子生活支出。

5、原告李某不知道被告张某是否有存款,被告张某也不知道原告李某是否有存款。另外,双方住处各有部分家具。

6、被告张某曾于2006年5月起诉原告李某要求离婚,未经开庭,被告张某突然撤回起诉。

李某随后返回头来又马上起诉张某要求离婚,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二、案件进展情况:

1、第一次诉讼:张某于06年5月份在甲地法院起诉李某离婚时,李某委托我为其代理人。

此案中,李某作为被告,李某的要求:同意离婚,房屋归李某所有,由李某支付给张某房款的一少半,,双共同承担孩子的大学期间生活费和学费。

接受委托后,我与对方张某和其委托的律师谈判、协商,对方张某要求李某得到房屋后不得买卖,且应当尽快支付房款,且不愿意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双方最终没能达成协议。

在第一诉讼过程中,李某主动向法院提供了炒股对帐清单。李某一直怀疑张某隐瞒存款,但是又提供不出财产线索,暂时无法调查。最后在律师策划下取得很少的部分线索,并申请法院调查张某存款。

此时,张某见势不妙,股市钱财已空,还要调查自己的存款。张某于06年6月份撤回起诉。

2、第二次诉讼:张某撤诉后,李某马上又于06年7月份在乙地法院起诉张某要求离婚。我依然作为李某的代理人。

此案中,李某是原告,张某是被告。

在李某起诉前,我到甲地法院了解到法院已经查出被告张某有50万元存款(共分成20笔),但大都已经于06年4月份销户,显然张某在起诉前已经做好了精心的准备。

3、在第二次起诉时,我们在起诉状和财产清单上没有列明被告张某有存款(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张某挖坑,挖什么坑?继续往下看)。

起诉请求:①离婚;②依法分割财产;③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费。

在庭前调解时,我们故意说张某可能有100万元的存款,以试探张某的口气,张某极力否认有存款,我们依然没有拿出张某有50万元存款的证据(坑要继续挖下去)。

4、庭审时,我们宣读完起诉状后列举财产时,说张某还有存款,让张某自己说,张某依然不承认有存款(被告张某已经逐渐掉进坑里)。

接下来被告答辩,其观点:①同意离婚;②认为原告私自卖掉房屋有过错、殴打被告之弟有过错,请求依据婚姻法规定判决原告少分或不分财产;③原告私自炒股赔钱,令外原告从股市支取10万元开支

太大超出正常范围,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④孩子已满18周岁,且是大学,不是义务教育,原则上不承担孩子抚养费。

接下来由我们举证,我们准备了32份证据,大大出乎被告张某的意料。我们的证据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类:原告母子消费支付凭证和清单,证明原告从股市支取的10万元已经用于原告母子生活支出是合理的,被告要求分割该部分款项依法无据;

二类: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当然包括被告张某拥有50万元存款的证据,证明被告隐瞒存款,依据婚姻法规定,被告对该部分存款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类:是其他证据(在此我不多陈述)。

至此,我们为被告挖的陷阱已经显露,被告也已经进入陷阱。因为,被告最初否认有存款,而我们拿出了被告有存款的证据,这就形成了被告张某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回过头来,如果我们过早的暴露证据,过早的向张某透露信息,在开庭时张某会承认有存款,也就不会出现张某隐瞒财产行为。所以说,我们的精心策划已经将被告张某至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5、被告张某对策:被告看到我们拿出其有50万元存款的证据后,张某马上显得十分紧张,不过张某已经做好了相应准备,毕竟张某也有律师帮助。张某辩称:①50万元存款中,40万元已经销户,是原告李某销户,而不是其本人销户,钱是原告取走的;②另外10万元是被告本人取走的,并且已在06

年8月份销户;③被告98年买方时欠姐姐20万,被告刚从银行支取的10万元还给了姐姐,现在还拖欠姐姐10万元。显然被告也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为此,被告还拿出了欠条,并申请传其姐姐出庭作证。

原告李某当庭否认被告张某的说法,并不承认有债务。

庭后,被告心虚,又单独到法院向法官承认已经销户的40万元是其本人销户的,不过又提出新的辩解,认为50万元存款(共计20笔)有很多是重复支取和存入,实际上没有这么多存款。同时被告向法庭申请调查证据,至于调查内容法庭暂时向原告保密,待调查完毕后再说明(不知道被告又有什么花招,不知道调查结果对原告有多少影响)。

6、庭审至此中断,等待再次开庭,下次开庭内容主要是①继续举证;②法庭辩论;③在此调解;④可能存在房屋价值评估。

三、留下的思考问题:

1、原告李某私自卖掉房屋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受到影响?

2、原告李某和弟弟与张某之弟发生殴打,导致夫妻分居感情破裂,原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3、正上大学的孩子是否应当和能否得到双方抚养?

4、被告张某隐瞒存款的行为是否能够得到认定,对本案的影响何在?

5、被告张某主张的欠其姐姐20万元债务是否真实、是否成立?如成立将对本案的影响?如不成立将对本案的影响?

6、原告李某从股市支取并已经花费的10万元是否合理是否应当分割?分居后原告股市亏损的15万元责任由谁承担?

7、原告李某能否得到房屋?

8、被告向法庭申请调查什么呢?调查结果如何?

9、本律师如何运作、如果识破案件假象、如何成功维护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

10、本律师如何驳斥对方观点?结果如何?

丈夫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

要离婚的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近日,汉口周女士打电话给晨报律师进行咨询。

周女士和丈夫结婚13年,儿子已11岁。去年上半年,在汉阳工作的丈夫被调到汉口工作。上个月,丈夫和她说,领导要找他借5万元,他不好意思拒绝。对此,周女士没多心,赶紧从存折上取出5万元给他。

两天后,周女士正好碰上丈夫的领导,对方却对借款一事毫不知情。追问丈夫之后,丈夫又改口说钱拿去给朋友投资了。

近段时间,丈夫突然以在外面有情人为由,要求和周女士离婚。并称愿意把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让给妻子,但存款归他。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女士气愤不已。她认为,丈夫先前借口拿走的5万元属恶意转移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配。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如果周女士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丈夫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财离婚时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问题汇总的应用修订稿

离婚时财离婚时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问题汇总 的应用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离婚时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问题汇总 新《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婚姻登记随到随办,结婚和离婚都可当场办理。新婚姻登记条例使协议离婚速度至少提前了一个月。有关人士认为,新条例实施后离婚率可能会上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意见"详解离婚财产分割 此次婚姻法司法解释意见稿全部28条中,有20条涉及财产分割,规定之细前所未有。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的熊立民律师介绍,这是婚姻法的第二次司法解释,第一次着重婚姻关系,这一次意见稿重在解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问题仅笼统地规定了三条: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财产,哪些是约定的财产。意见稿全部28条中,不但有20条涉及财产分割,而且规定之细前所未有,可以说只看意见稿,不用开庭你就知道胜算几何了。 对此次意见稿,从事民事诉讼多年的律师认为,这次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解释中多次出现"相应补偿"的字眼。过去财产分割都是一刀切,这次意见稿就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应一方进行经济补偿。但是也有不足之处。如解释中第21条说双方竞价

取得房屋所有权。竞价的结果必然造成房屋价格的上升,而使得取得房屋一方补偿给另一方更多。貌似公平,却可能使得弱势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比婚姻法和意见稿,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焦点一:房屋所有权问题。住房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离婚双方对房屋争执不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怎样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几个方面: 1.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当然,除非双方已有其他约定。 2.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

全国离婚率排名

内地各省份离婚率排名:新疆重庆黑龙江排前三 2010年10月03日 14:47法制晚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77条除了全国范围内的统计数据,民政部还公布了各省第二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季度,四川省有6.4万余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位居全国31个省份(不含港澳台)之首。 根据国际通行的离婚率统计方式,在著名婚姻家庭研究专家--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安琪女士的帮助下,本报记者计算2009年全国31个省份的粗离婚率,结果显示新疆、重庆和黑龙江排在前三位。上海、北京、天津则分别排在第六、八和九位。 最新数据 今年上半年四川离婚人最多 民政部公布数据显示,四川省前两个季度有6.4万余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其次是山东和江苏,分别有53906和5375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而在全国31个省份中,前两个季度离婚登记人数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西藏、青海和海南。西藏前两个季度有291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在31个省份中排名最后。 此外,北京市今年前两个季度有1583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数据统计 2009年重庆离婚率领先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各省份婚姻数据这一块,并没有在离婚率上有所体现。而离婚率,是体现一个国家或城市婚姻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国际通行的惯例,计算国家或城市的离婚率,目前主要是计算粗离婚率,即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年平均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 记者调阅了2008年、2009年的31个省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计算取得2009年各省份的年平均人口数。 在徐安琪女士的帮助下,记者又获得了2009年全国31个省份(不含港澳台)离婚的数据:包括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法院办理离婚以及涉外婚姻离婚数据的总和。 根据粗离婚率计算公式,2009年全国31个省份中,新疆、重庆和黑龙江的离婚率分别位居前三位。 北京离婚率全国排第八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31个省份粗离婚率排行中,我国4个直辖市以及东北三省均位居离婚率排行榜前十名。 其中,东北三省位居第三到第五位,上海排在第六,北京和天津则分别位列第八位和第九位。而在这份排行榜中,山西、甘肃和西藏位居最后三位。

浅议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财产转移的四种手段

浅议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财产转移的四种手段(补偿手段、帮助手段、损害赔偿手段、惩罚手段) 一、帮助手段 《婚姻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了四种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财产转移的手段,分别是补偿手段、帮助手段、损害赔偿手段、惩罚手段。四种手段,相互不冲突,几乎可能同时适用。前三种手段,有个共同点,即手段实现的目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分配,而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向另一方的转移。在补偿、帮助制度中,这一点体现的尤为明显;在惩罚手段中,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上的倾斜性惩罚。 离婚诉讼中,生活困难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张适当帮助,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生活困难一方在起诉时提出帮助的诉求或应诉的过程中提起反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提供适当帮助。帮助的形式主要是经济补偿、补助、帮助。当然,一方无房居住的,属于法定的生活困难情形,可以要求对方从其房产等个人财产中予以帮助。生活困难一方明确提出住房帮助的,法院可以判决一方对另一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甚至是所有权,同时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法律对居住权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其法律定性困难。怎么实现居住权也没有详细的操作,这给判决获得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也给另一方即房屋所有权人带来困惑,房屋上有居住权,必然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和交易,《物权法》没有对居住权进行规定,如果归类,居住权可以归类于用益物权,但从《物权法》对用益物权的定义来看,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显然居住权,含有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不应该包括收益的权利。如果允许居住权人将居住权转让,例如将房屋出租出去,则与居住权的功能相悖。居住权属于不完整的用益物权。这可能也是立法者没有在《物权法》中规定居住权的原因。但作为一项针对不定产,尤其是房屋使用权的权利,要想发挥居住权的功

浅析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原因及解决对策

目录 一、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和特点 二、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弊端 三、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解决对策参考文献

浅析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原因及解决对策 【内容摘要】据2011年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从过去的谈离婚色变,到70后纠结于离或不离,再到如今80后的“离婚没啥大不了”,中国人的婚姻观正在发生改变。“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现象。国外媒体甚至创造新词“我一代”,分析这个曾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离婚率走高的原因。本文利用现有的各种统计资料,描述当代中国离婚率持续高企的原因和特点,确认具有高离婚风险的人口群体,进而分析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离婚率 80后伤害孩子 正文: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大约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婚姻家庭就受到越来越激烈的挑战,这种挑战首先发生在西方社会,而后逐步扩展到全世界的范围。西方国家离婚率居高不下和发展中国家离婚率稳步上扬,是当今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连年上升的离婚率及其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关注,有关中国的离婚状况研究日益活跃起来。本文侧重于描

离婚转移巨额财产案

离婚转移巨额财产案 广州市民赵刚和张莉原本是恩爱夫妻,身家数百万元。一闹起离婚来,张莉就将两人名下的存款逾490万元取走,原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无偿转让,就连一辆小轿车也低价处理给他人。赵刚无奈求助于法院。日前,番禺区法院对这宗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张莉转走的存款逾490万元应补偿给赵刚一半。 起初:五年高墙阻隔难断感情 赵刚和张莉现在都居住在番禺区,四十岁出头。他们在1986年到1987年间相识相恋,1988年5月在钟村镇登记结婚。他们的婚礼却是在1993年11月举行,距离婚姻登记时间足足有五年多。 原来,张莉在此期间曾被判有期徒刑,入狱五年。说起这段往事来,张莉很有感慨。她表示,她这是在代赵刚受过。在赵刚面临因盗窃犯罪可能被判刑入狱的情况下,出于对赵刚的感情和保护,她“情感战胜理智”,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承认盗窃是自己一个人所为。她在监狱服刑期间,高墙也没能阻断双方的感情。赵刚偶尔会来探望她,夫妻俩还通过书信沟通感情,并相互鼓励,要好好生活。她出狱后不久,双方就举行了婚礼。1994年,夫妻俩还有了孩子。 正因为认为双方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感情基础,所以即便是被赵刚告到法院,张莉也不希望离婚。 后来:夫妻俩恶语相向闹离婚 但在赵刚看来,他们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他表示,1998年9月,双方以张莉的名义领取牌照,开了一家灯饰店,生意十分红火。但张莉的脾气变得暴躁,且反复无常,经常在店里当着工人和顾客的面,对他肆意辱骂;张莉还多次将他的财物收起,赶他出门。去年2月,他被迫离

家分居,不久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亲属的劝阻下,及为了儿子着想,他才打消这一念头。约半年多后,他去看望儿子,谁知张莉对他大打出手,他只能报警处理。 他还特别强调,其实张莉早已做好离婚的准备并有所行动: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两处房产,都被张莉换了锁;夫妻名下的大额存款,都被张莉取走并销户;2004年6月,张莉还将灯饰店无偿转到她弟弟名下;等等。在他看来,张莉是在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他要求法庭对这些财产按夫妻各占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院查明,登记在赵刚、张莉名下的银行储蓄账号,总共有10多个。其中,赵刚名下的一账号中总额为136万元的5笔定期存款于2003年12月26日被提取结清,取款单上签有赵刚、张莉两人的姓名;2004年2月1日,张莉将其名下一账号中总额约为240万元的8笔定期存款提取结清;一天后,她又将其名下两账号中总额为107万元的7笔定期存款提取结清。法院还查明,张莉将灯饰店转让给其弟是无偿转让;张莉名下的一辆日产风度小轿车价值约17万元,但张莉以抵债为由仅10万元就转让给他人。 在庭审中,张莉表示,夫妻之间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赵刚有了第三者;她之所以将自己名下的约350万元定期存款取出,大部分是为了支付货款。 法院:张莉确是擅自转移存款 通过司法鉴定,法院发现136万元取款单据上的赵刚的签名不是他本人书写。再加上张莉在庭审及庭后均不能对自己为何在这些单据上签名合理说明,法院认定这些存款实际上是张莉一人取走。加上她自己名下的存款及利息,张莉提取存款逾490万元。法院还认为,张莉提供收款单据虽然反映了她曾支付近358万元货款,但单据表明她支付的都是2003年6月1日后的货款。张莉提取的490万元,绝大多数都是在该时间前存入银行,所以她取走的这些钱不是她提供的送货凭证所列货品的销售货款。

中国离婚率调查报告

80后离婚率呈逐年增加的调查报告 前言: 面对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然而,中国现代婚姻出现了严峻的危机,在众多的原因之下,使离婚率不断的增加,为此,进行走访调查。 调查目的: 经过调查,明白80年代离婚率升高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原因,从而加强相关的教育,促进构建和谐家庭,减轻离婚率。 调查现象: 根据统计,2013年,法院共受理婚姻纠纷案件约189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5%,80后人群离婚案件876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46%。2014年共受理婚姻案件2126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9%,80后人群离婚案件1134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53%。通过以上分析数据显示,80后人群离婚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离婚率增长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轻微琐事争执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大多数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时,原因很单一,经法院查明,也多数是仅仅因为夫妻日常口角,发生了争吵,或偶尔男方女方一气之下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些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未结婚时都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结婚共同生活后,因生活琐事或业余兴趣分歧,产生争执,引起离婚诉讼。 2、结婚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脆弱:根据相关资料表示,夫妻双方婚前恋爱时间较短,就办理结婚手续,举行了仪式。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年轻人经媒人介绍后相处时间较短,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在没有基本了解对方的人品、经济等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很不牢固,使离婚率增加。 二:社会因素

1、女人独立性比以往更强。以前女性多数为家庭妇女,如果同丈夫离婚,很难独立生活,所以多数女性选择不离婚。而现代男女职业性都越来越平等,职业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女性的经济独立性也越来越强,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2、现代社会交通、通讯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简易与方便,从而遇到适合的异性(即所谓“出轨”)的机会来越来越多。这也是引发婚姻解体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前写封信可能要一周甚至半月才收到。现在随时随地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取得联系。而且有强大的QQ、MSN之类的聊天工具,可以24小时随时方便地联系。 3、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婚姻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深受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影响,婚姻也离真正的感情渐行渐远。感情很多时候都得向上学、工作、住房、医疗等现实大问题前面低头。而没有真正的感情的婚姻是比较脆弱,经不起多大风浪的。 三:法律发面: 1、缺少专门的家事法庭。一个年轻的法官,大学毕业不久,没有恋爱的经验,却在法庭上要给年过五旬的人去调解离婚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发生的。这说明我国婚姻家庭法庭的法官队伍建设的不足。并且可以看出我国在离婚诉讼案件对法官的主观认识要求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大多数法官都是能秉公办案的,但是在一些可伸缩的案件上,仍然会导致办案不公,这正是缺失专门的家事法庭造成的恶果。 2、判决离婚不考虑女性的弱势地位。由于在中国社会男女方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多于男性,并有很大一部分专职家庭,导致女性经济地位和男性存在很大差别。而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却以男女双方地位平等的理念判决财产归属和抚养子女的问题,确忽视了女性在社会中就业的弱势地位和在家庭中的贡献牺牲。实质上是对女性保护的不公正。

汤容滨律师谈离婚时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

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在诉讼实践中法院对“隐藏转移财产”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呢? 关于认定:首先,先判断一方主张分割的财产是否在离婚(包括诉讼和协议离婚)时进行过处理,只要进行过处理,就不能认定是隐藏转移的财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有类似“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分割完毕双方已无纠纷”等内容表述,再结合一些其他证据,法院有可能会认定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就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的财产进行过处理。其次,如果没有进行过处理,则要判断主张分割时距离双方离婚时是否已经超过两年,如果已经超过两年,主张分割财产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在离婚时未发现相关财产,从发现次日起至主张分割时未满两年。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再次,若未超过两年,无论法院认定主张分割的财产是否为隐藏转移的财产,主张分割一方都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原则上如果对方是在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转移财产的,法院会直接认定对方的行为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如果财产是在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前转移的,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 关于处理:对方的行为一旦被认定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主张分割方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少分或不分,具体分配比例法院会根据对方行为的性质进行自由裁量。 附:原告左某某与被告王某甲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左某某与被告王某甲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4月14日登记结婚,2007年9月1日原告左某某生育一子取名王某丙,王某丙不是被告王某甲的婚生子。2012年5月1日双方分居,2012年12月

财产清单(离婚诉讼)

夫妻财产及债权债务清单 一、个人财产 1.原告个人财产 (1)号房屋及车位 年月,原告签订购房协议书,购买房屋(含车位),该房为原告婚前出全资购买,为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号房屋 该房为原告父母出资元赠与原告个人的财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有限公司 %的股份 该 %的股份为原告婚前年月入资获得,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号房屋 该房屋应为原告婚前所购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本金及增值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告个人财产 (1)号房屋 该房为被告于婚前出全款购买,建筑面积平米,为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 (2)号房屋 原告认可该房屋为被告婚前所购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本金及增值价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1.房产 (1)号房屋

双方于婚后年购买以名义出全款购买,所有权登记在名下。 (2)号房屋 于婚前年月购买,首付款为元,以的名义向银行借款元, 至年月共还贷款元,其中婚前个人偿还元,从结婚时年月 至年月共还款元(根据证据还贷清单计算)。该房产权登记在名下,产权证号为。该房建筑面积平米。 该房依法应归所有,但婚后还贷的本金及增值可作为共同部分予以分 割,可取得一半折价。离婚后贷款为个人债务,由继续偿还。 2.公司股权 持有的有限公司 %的股权 婚后年月日,入资有限公司元,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 本元,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3.汽车 轿车一辆(车牌号) 该车所有人登记为,使用人为。 该车购买时间为年月,价税合计元,全款购买(或其中首付款元,其 余元为分期付款,共期,已全部支付完毕;或其中首付款元,其余元为分期付款,共期,目前已支付期,尚余期未支付)。 4.存款 原告名下无存款 年原告曾转给被告元存款,据估计,被告名下的存款应当超过元,要求法庭依法查清后分割。 5.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无共同债权。 (2)因还名下及名下房屋贷款、车贷等婚后共产生元(其中还房屋贷款元,还房屋贷款元,还轿车车贷及费用元,信用卡消 费元)对有限公司的债务,系双方共同债务。

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

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 首先需要写明双方财产。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夫妻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分割,肯定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财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离婚以后,为了不使财产得到损失,很多人甚至会对财产进行转移。所以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财产最好还是要进行一下证明,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的问题。 一、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 起诉离婚的财产证明根据所需材料进行开办。 起诉离婚的财产证明: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起诉离婚无收入证明怎么办? 由于在结婚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是,首先夫妻进行财产分割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判决的过程中,如在法院的要求下已发给没有提供收入证明,另一方可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依法依情况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

中国离婚水平已超过日韩,北京离婚率最高

中国离婚水平已超过日韩,北京离婚率最高 中国离婚水平已超过日韩,北京离婚率最高近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学专家唐灿发布的调研报告中指出,据2003年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02年北京市的离婚总数为38756对,当年户籍人口为1136.3万,粗离婚率达到6.82‰;当年的结婚对数为76136对,由此计算离结率高达50.90%。也就是说,这一年平均每天不到两对夫妻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婚,北京市的离婚率已经成为全国最高。不仅如此,调查还表明,北京市的结婚率在持续下降,婚龄在推迟,丁克家族和不婚者的数量在不断攀升。唐灿还告诉记者——相对于选择性不婚者,国内相当一部分人属于被动不婚者——由于社会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衡,造成婚姻市场拥挤并进一步形成婚姻市场供需的矛盾,找不到结婚对象。唐灿的这份报告还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离婚水平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 案例一:我为什么要离婚 采访对象:伍先生 34岁某美国IT企业驻京首代 伍先生与前妻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相识,经过3年交往顺利结婚的。然而婚后仅5个月,前妻就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当时觉得非常突然,因为我认为并没有遇见很严重的问题,而她却非常坚决。”伍先生对记者说,“离婚后一段时间,才知道她是因为有了外遇。当然,这只是现象,离婚的责任我觉得是一半一半。我的工作非常繁忙,经常满天乱飞,夫妻间缺乏起码的沟通,随之而来就是心灵上的空虚。此时恰好有人填补,而我又没有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导致感情的完全破裂。”伍先生目前还没有再婚的打算,他说,他已经不再信任婚姻甚至惧怕婚姻再一次为自己带来伤害。 唐灿分析:目前还没有北京市的离婚率为什么会攀升不止高居全国首位的相关分析。一些人口学家和社会家的研究表明,我国离婚率呈U字型分布,即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和文盲半文盲人口的离婚率都比较高,而中等文化水平人口的离婚率则比较低。此外离婚率在城乡间也分布不均匀,城镇妇女的离婚概率比农村妇女高出58%左右。我国建国后出现的离婚率变化,城市的增长一般高于乡村,如,1979年至1989年的十年里,上海和北京离婚率分别提高了5.2倍和3.9倍,而同期全国离婚率只上升了2.1倍。另据对离婚率影响因素的分析表明,城市化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家庭规模小且总负担系数(比如经济、老人等社会责任)较低的省份,以及少数民族自治区的离婚率普遍较高。这些研究大概能对我们理解北京这样的经济比较发达,高文化人口密集,家庭小型化的大城市离婚率攀高的现象有所帮助。 案例二:我为什么不结婚 采访对象:李小姐 32岁某美国知名消费品公司市场部经理 很多人都说李小姐看起来顶多27岁,172的身高和修长的身材,知名公司中层管理的职位以及万元以上的薪水都是让很多女性羡慕的条件。李小姐说:“很多人觉得我离过婚,这是可以理解的,就好像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我没结婚一样。其实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是个能照顾好我的男人就可以,可是总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非常忙,全中国的飞,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接触其他人,而且我还在读MBA。”她还告诉记者,现

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离婚经典案例(转移财产) 一、案情简介: 1、被告张某(男)与原告李某(女)1984年结婚,生育一子张小某正上大学(已满十八周岁),被告张某和原告李某经常吵架,长期夫妻关系不合;张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收入不高,不过前几年兼职做过五六年生意,李某多年下岗无收入。 2、2001年6月份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之弟弟发生纠纷,张某之弟殴打李某,李某之弟弟到场后与张某之弟发生殴打并将将张某之弟打伤,因此张某与李某关系恶化,从此之后,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孩子张小某跟随母亲原告李某在外租房居住生活。 3、被告张某与张某李某98年购买一套住房(总价值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一直由张某出租给他人,租金由张某收取。 在2005年,李某因为经济拮据私下将夫妻共有房屋卖掉,后被法院判决买卖无效,房屋已经恢复原状。 被告张某一直居住在其单位分配的住房内居住,该房没有房产证,张某每年向单位缴纳30元的房屋使用费。

4、在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前,李某将夫妻共同存款25万元用来炒股,截至目前股市亏损15万元,现股市剩余5000元,其余款项约10万元都由李某支取供其母子生活支出。 5、原告李某不知道被告张某是否有存款,被告张某也不知道原告李某是否有存款。另外,双方住处各有部分家具。 6、被告张某曾于2006年5月起诉原告李某要求离婚,未经开庭,被告张某突然撤回起诉。 李某随后返回头来又马上起诉张某要求离婚,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二、案件进展情况: 1、第一次诉讼:张某于06年5月份在甲地法院起诉李某离婚时,李某委托我为其代理人。 此案中,李某作为被告,李某的要求:同意离婚,房屋归李某所有,由李某支付给张某房款的一少半,,双共同承担孩子的大学期间生活费和学费。 接受委托后,我与对方张某和其委托的律师谈判、协商,对方张某要求李某得到房屋后不得买卖,且应当尽快支付房款,且不愿意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双方最终没能达成协议。 在第一诉讼过程中,李某主动向法院提供了炒股对帐清单。李某一直怀疑张某隐瞒存款,但是又提供不出财产线索,暂时无法调查。最后在律师策划下取得很少的部分线索,并申请法院调查张某存款。 此时,张某见势不妙,股市钱财已空,还要调查自己的存款。张某于06年6月份撤回起诉。

中国离婚率及犯罪率数据分析

北京——离婚率39% 上海——离婚率38% 深圳——离婚率36.25% 广州——离婚率35% 厦门——离婚率34.9% 台北——离婚率34.8% 香港特别行政区——离婚率33.8% 大连——离婚率31% 杭州——离婚率29% 哈尔滨——离婚率28% 目前,成都的离婚和结婚比率已经接近1:3,有的区(市)县离婚人数与结婚 人数的比率甚至达到了近1∶2。 同时,因为婚外情的激增,20年间,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上海离婚率的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伴侣和他人发生性关系。 在每天的c''咨询工作中,有这样的基本统计: 80%以上的c''关系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 6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身体出轨或精神出轨。 50%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的出轨是“鬼使神差”,虽然对出轨的后果表示后悔,认为自己是稀里糊涂的婚外情了,但与此同时,他们承认出轨给自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刺激感。说到是不是会再次故伎重演,大家普遍表示沉默,认为“说不准”。 同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出轨后,自己再也无法回归到原先的c''恋爱 轨道上。 夫妻离婚的第一原因是——出轨。 可以这样说,不论哪个城市,夫妻离婚的第一原因是——出轨。 但现代人的出轨,很多时候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是一种病态心理,是出轨 癖。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内地离婚率直线上升。1980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十六万六千对,离婚为三十四万一千对,离婚率为0.7%。至1995年,结婚为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对,离婚则达到一百零五万五千对,离婚率为1.8%。 十五年间,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 父母离异是孩子心灵健康的杀手 而这十五年,就是现如今高达30%离婚率的一个重要埋伏——这阶段因为父母离异而遭受了心灵创伤的孩子,长大后,会加倍的不信任c'',这一代人的离婚率较之父辈母辈,会呈翻番态势。不敢想象的是——在离婚率高得离谱的今天,他们的后代将来成人进入c''后,有会创造怎样的离婚率奇迹?! 但值得忧心的是:在对100名少年犯进行的抽样检查中发现,有60%的人来自离异家庭,父母的出轨、争吵,是造成他们暴力冷漠性格的真正元凶。可以这样说,父母离异是孩子心灵健康的杀手,而c''的杀手,则是现代人日趋上瘾 的出轨癖! 出轨癖诱因:童年经历决定你日后的出轨几率。 人的每一个举动,都能从童年生活中找到相对应的影子。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也开始认同起这个心理学上的道理。父母、家庭、生活环境……那些看似只是“人生道具”的星星点点,却常常对人的一生有着难以估量的影响。 全国200个城市犯罪率排行榜 (从600多个城市中选出),包括各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民事纠纷等等。 大家晒晒自己城市的排行,说说到底准不准哪? 001 广州002 深圳003 重庆004 武汉005 南京 006 西安007天津008 吉林009 沈阳010 成都 011 郑州012 杭州013 厦门014 济南015 海口 016 青岛017 宁波018 福州019 长春020 温州 021 东莞022 长沙023 昆明024 太原025 哈尔滨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1】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 女 19xx年x月xx日生人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 19xx年x月xx日生人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 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 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 出租车出卖款。 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律师建议【2】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当真爱消逝,曾经相爱的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一段已破裂感情,分割财产则成为必然。怎样应对一方转移财产呢,婚姻专家就此提出有关意见,愿双方当事人理智处理离婚问题。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如何应对一方转移财产?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 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遇到婚姻纠纷,离婚诉讼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用方法武器,直接快速维护自身去权益。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是由京鄂两地老一辈革命家、先烈的子女、后代在武汉投资成立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因律所核心团队和领导班子成员自幼受到中共老一辈革命家、军事家长辈之精神、思想的教育和熏陶.故律所始终坚持秉承我党我军传统的"红色文化"核心价值观,律所致力于维护法律尊严、践行法治精神、助力司法公正、彰显人文关怀。

中国结婚率和离婚率数据统计

中国结婚率和离婚率数据统计 花镇情感自品牌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帮助那些有情感问题的朋友修复婚姻、爱情中的情感问题,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人口离婚率逐年攀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人群在情感问题上的巨大漏洞。那么你知道中国人口的结婚率和离婚率有多高吗? 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数据统计:2015 年6 月10 日,我国民政部发布了《2014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中称:“2014 年依法办理离婚363.7 万对,比上年增长3.9%,粗离婚率为2.7%。,比上年增加0.1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95.7 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7.9 万对”。这也意味着,自2003 年起,我国离婚率已于十二年 内持持续续增长态势。2015 年,中国各省市离婚率排行榜新鲜出炉,根据数据显示:2014 年全国各省市离婚率排行榜,排在第一位的是新疆,离婚率高达4.61%,而黑龙江、吉林,分别以4.08%和4.01%,居二三位。而夫妻关系最和谐的,则是陕西,离婚率仅为 0.18%,光荣垫底。据四川省民政厅数据解析来看,2014 年四川省共77.42 万对夫妻办理结婚登记,其中有22 .96万对夫妻办理离婚,离婚人数是14年前的6 倍,意思就是每分钟就有两对夫妻“拉豁” 。从2000 年到2014 年,成都市的离结率从11.12%上升到38.6%。专家分析称:离婚五成因婚外情。从全国平均水平看,1979 年 离婚率为4%,1999 年达到13.7%,2003 年达到15% 以上。离婚

率上升最快的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北京2003 年登记结婚数是9 万对,离婚4 万对,已经超过40% 。中国离婚率增长迅猛。2004 年中国离婚人数达161,3 万,同前一年相比上升了21.2%。这是中国国家民政部公布的数字。与此同时,据中国全国妇联公布的资料,全国30% 的家庭中有动用暴力的现象。大约全国2.7 亿个家庭里,大约10 万个因家庭暴力而使婚姻破裂。按照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统一规范的粗离婚率的国际标准,即年内离婚总数与年平均人口的比率,中国的粗离婚率刚过1%0,不及日本、韩国的二分之一,同时,新加坡的离婚率低于日本和韩国,更谈不上亚洲最高;上海的离婚率自1 980-2000年20年中粗离婚率增长了7 倍,不是20 倍,目前居全国第三;而广东近年的离婚数仅为五至六万,离婚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数,排序第20 位以后。据花镇情感咨询师分析,中国离婚率逐年攀升,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出在夫妻相处上。社会压力逐渐增大,这也让大家出现差异性较大的情感需求,而情感问题也随之衍生而出。其中出轨行为对婚姻的威胁越来越大。据花镇情感导师透露,这些年前来花镇咨询情感问题的诉求者,有近一半的情感咨询诉求都是出于婚内出轨后的情感修复,而且由于缺乏爱情管理能力,大家在前来咨询之前就把夫妻关系弄得很糟糕,所以如果你注重夫妻相处以及把握爱情挽回的时间,此类情感问题的解决很难达到修复无痕。花镇情感咨询师建议大家要尊重婚姻的神圣性,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维护婚姻的完整、幸福,以避免婚姻破裂这样不幸的事情发生。

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问题汇总

离婚时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问题汇总 新《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婚姻登记随到随办,结婚和离婚都可当场办理。新婚姻登记条例使协议离婚速度至少提前了一个月。有关人士认为,新条例实施后离婚率可能会上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意见"详解离婚财产分割 此次婚姻法司法解释意见稿全部28条中,有20条涉及财产分割,规定之细前所未有。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的熊立民律师介绍,这是婚姻法的第二次司法解释,第一次着重婚姻关系,这一次意见稿重在解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问题仅笼统地规定了三条: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财产,哪些是约定的财产。意见稿全部28条中,不但有20条涉及财产分割,而且规定之细前所未有,可以说只看意见稿,不用开庭你就知道胜算几何了。 对此次意见稿,从事民事诉讼多年的律师认为,这次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解释中多次出现"相应补偿"的字眼。过去财产分割都是一刀切,这次意见稿就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应一方进行经济补偿。但是也有不足之处。如解释中第21条说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竞价的结果必然造成房屋价格的上升,而使得取得房屋一方补偿给另一方更多。貌似公平,却可能使得弱势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比婚姻法和意见稿,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焦点一:房屋所有权问题。住房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离婚双方对房屋争执不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怎样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几个方面: 1.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当然,除非双方已有其他约定。 2.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为基础来处理房屋问题,可能相对公平一些。审判实践证明,在双方都想要房的情况下,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的效果比较好。

导致现代社会高离婚率的七大因素

导致现代社会高离婚率的七大因素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日益改善,国民受教育面的扩大和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让百姓过上了丰衣足食衣食无忧的生活。然而,在我们生活水平日益富足生活的背后,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离婚现象,值得让人深思。虽说结婚和离婚都受法律保护,但是,过高的离婚率毕竟会困扰我们这个社会,动摇我们社会基础,也会让我们这些深受中华传统文化观念教育的民众产生困惑和不解,感到了无法接受。 当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合则聚不合则散,结婚离婚同样自由,当然,离婚时的理由可以有千万条,可离婚毕竟是表明了婚姻走到了终点尽头,小家庭也会影响到大社会,过高的离婚率一来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二来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过高的离婚率还会冲击到中华传统观念的传承。 目前,导致我国出现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其基本原因或许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女权思想泛滥,已深刻地影响到了现代女性的行为准则。新中国建立六十年来对妇女传统观念教育的松绑,“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鼓励,让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传统观念到行为准则都有了根本性地改变,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等中国传统女性的特征越来越不明显。当家作主的冲动让她们无论是在职场或是家庭都想事事争先,处处恐后。而深受中国几千年传统观念压抑束缚的女性一旦得到彻底解放,其爆发力绝对不可轻视。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给她们带来了同工同酬的平等薪酬制度,这让更多的女性挺起了腰杆,精神和物质上都不再依靠老公生活。因此,没有了传统观念束缚又有了可以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女性自然是不再需要对男人言听计从。

2、传统观念淡化,也让更多女性走出家庭参与到社会活动之中。在现代社会中,绝大多数的女性已经不再心甘情愿成为男人的附庸,这是受过现代教育女性的共同之处,现代教育完全摒弃了女性的“三从四德”,而更多的是要求女性“自尊、自强、自立”,因此,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一种现象,那就是从幼儿园开始直到大学校园,女孩成为班里或年段里学生领袖的比例远远高于男生,女孩的参与意识和想统治世界的欲望很强,很多女孩不但就此学会了驾驭男孩,而且还习惯了对男孩发号施令,强悍之势形成了中国特有的阴盛阳衰的普遍社会现象。同时,传统家庭观念教育的淡化,父母也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系统教育孩子廉仪礼耻和谦和礼让,这就也让小俩口婚后短期内很难形成家庭的核心,男孩在家庭中地位的日益低下,更使其难以形成完整的和强烈的家庭及社会责任,而严重退化的家庭责任感往往也是造成高离婚的导火索之一。 3、家教模式转变,很多家庭从小就把女孩往“女强人”方向培养。追溯目前普遍存在的“阴盛阳衰”现象,或是通俗的说是“妻管严”现象,我们在当笑话讲过以后不难发现,这其实是我们目前的教育模式出现了偏差,起到了很大地推波助澜作用。现在,我们很多男孩家庭通常怕孩子在外面闯祸或者学坏,经常教育孩子要听老师和长辈的话,要遵守社会秩序,要有礼貌,不得在外面打人骂人等等的规矩教育;而有些女孩家庭则怕自己的孩子在外面被人欺负,通常都是对孩子进行强悍教育,让她学会不畏强暴,让她敢于和男孩争强好胜,结果,造成了现在很多女孩的性格出现男性化的现象。与此同时,孩子在家庭中经常看到的是母亲欺负父亲,而父亲老是一副委屈求全的窝囊形象,这种潜移默化教育更加深了让男孩的越发胆小而让女孩的更加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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