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1 总论 (1)

1.1任务由来 (1)

1.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1)

1.3环境保护目标 (2)

1.4评价技术路线 (4)

2 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点 (5)

2.1发展历程 (5)

2.2产业定位 (7)

2.3基础设施 (7)

2.4总量控制 (9)

2.5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点执行情况 (9)

3规划实施与国家、地方最新规划政策文件要求及协调性分析 (12)

3.1相关规划 (12)

3.2相关政策 (13)

4 园区自然生态与资源能源利用 (16)

5环境质量现状与跟踪影响分析 (17)

6园区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19)

6.1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19)

6.2建议 (22)

7跟踪评价结论 (26)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2012年3月,大丰市政府向盐城市政府提出申请,在原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的基础上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2012年4月,盐城市政府做出《关于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盐政复〔2012〕5号),同意在原“南区一期”基础上,调整规划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园区面积38.5平方公里。园区及时组织开展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13年4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做出《关于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请示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59号),原则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进行区域部分调整用于发展大型石化产业,申请扩区面积不得超过原园区面积的50%,扩区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6平方公里。随后,园区按照省环保厅复函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八中沟以北800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调整后面积为24.6平方公里,获得了《关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号)。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为此,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以了解产业园规划、原环评报告与环评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产业园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产业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1.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本次跟踪评价各环境要素跟踪评价范围见表1.2-1。

表1.2-1 评价范围对照表

1.3环境保护目标

1.3.1环境保护目标

产业园区大气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见表1.3-1。

表1.3-1 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3.2水环境保护目标

产业园区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2。

表1.3-2 产业园区周边水环境敏感目标

1.3.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产业园周边涉及到的生态红线区域见表1.3-3。

表1.3-3 产业园区周边生态红线区域概况

1.4 评价技术路线

图1.4-1 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2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点

2.1发展历程

2012年3月,大丰市政府向盐城市政府提出申请,在原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的基础上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2012年4月,盐城市政府做出《关于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盐政复〔2012〕5号),同意在原“南区一期”基础上,调整规划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园区面积38.5平方公里。同年7月,园区及时组织开展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

2013年4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做出《关于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请示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59号),原则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进行区域部分调整用于发展大型石化产业,申请扩区面积不得超过原园区面积的50%,扩区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6平方公里。随后,园区按照省环保厅复函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八中沟以北800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调整后面积为24.6平方公里,获得了《关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号)。两次规划范围对比情况见图2.1-1。

表2.1-1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历史沿革

图2.1-1 两次规划范围对比图

2.2产业定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发展为理念,充分利用园区突出的区位、岸线及土地资源优势,把握国际高新技术特征,紧抓我国石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机遇,把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建成长三角地区千亿级的石化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国内一流的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

依托石化码头等基础设施优势,近期以园区大型石化企业为核心,实现产业向上游重油、凝析油、石脑油、天然气、液化气加工等基础原料生产,下游烯烃、苯产业链延伸,并进一步拓展至化工新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远期根据港口条件的进一步提升,适度布局炼油化工项目。

推动王竹海堤复河以南区域农药、医药化学品制造业的升级换代:逐步淘汰园区内规模小、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再新增农药企业,鼓励现有企业兼并重组、产业升级;未开发用地主要发展高新医药产业,适度发展与区域产业链(石化、新材料、造纸)相配套的化学品制造业。

考虑到园区南部开发相对成熟,重点项目主要布局在王竹海堤复河以北,非重点项目主要布局在王竹海堤复河以南。具体如下:

王竹海堤复河以北、以东地块重点发展大型石化产业,王竹海堤复河以南区域重点发展高新医药产业、与区域产业链(石化、新材料、造纸)相配套的化学品制造业。

园区规划构建四大主导产业链:基础原料生产链、烯烃产业链、苯产业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

2.3基础设施

(1)给水工程

园区规划用水系统分王港河南、北两片独立设置。王港河以北片区规划依托港区工业水厂、园区工业水厂,水源取自疏港运河(即疏浚后的二卯酉河);王港河以南片区依托已建凯发新泉水务,水源取自王港河。

生活用水接港区供水系统,主要由大丰市第二自来水厂供应,水厂供水规模10万m3/d,主要水源为通榆河,备用水源为新团河。

(2)排水工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