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XX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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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XX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2015年6月,我市法院、检察院作为全省第一批“1市8县”试点单位启动司法体制改革。2016年9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在一年多的改革过程中,我市按照中央、省委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注重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改革实际,着力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顺利推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市县法检两院结合当前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列出的25项重点工作任务,我市结合本地实际,逐项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市县两级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司改工作,市县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长把司改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靠前指挥,亲自抓部署、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司改工作的高效、有序、有效推进。

(一)摸清了人财物情况底数。一是全市法检两院人员情况摸底。(1)全市两级法院现共有人员1204名,其中占行政编制的511名(行政编制562个),占事业编制的有195名(事业编制231个),临时人员498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共有人员257名,其中占行政编制的122名(行政编制146个),占事业编制89名(事

业编制100个),临时人员46名。(2)全市两级检察院现共有人员583名(不包括转隶人员106),其中占行政编制的341名(行政编制489个),占事业编制69名(事业编制106个),临时人员173名。市人民检察院现共有人员125名,其中占行政编制的92名(行政编制126个),占事业编制的3名(事业编制10个),临时人员30名。二是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已初步完成,已上报资产清查报告。三是完成了与省财政厅金财网的链接并正在办理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等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分别成立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按照遴选工作“三个30%”的规定,即严格控制员额比例为政法专项编制的30%左右,领导干部进入员额比例要控制在院领导班子总数的30%左右,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进入员额比例要控制在入额总数的30%左右,结合实际制定了入额遴选实施方案和考试考核办法,严格入额遴选程序。所有申请入额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法官检察官,均在同一平台,以统一标准参加入额考核、笔试和面试。经过考核考试,严格遴选,2016年12月28日,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确认,全市共有158名法官、14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加上XX法院第一批试点前期入额法官23名,XX检察院第一批试点前期入额检察官20名,目前全市共有入额法官181名、入额检察官160名。形成了以中青年为主,结构更加合理的专业法官、检察官队伍。并且在此基础上,精心做好未入额法官、检察官转岗安置工作,保持了队伍稳定,取得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的良好效果。

(三)推进了人员分类管理。法院系统经过全面分析审判数据,反复测算办案数

量,全面认真评估,设计组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事务助理+人民陪审员”的新型审判团队模式。每个审判团队由1名负责人,2—3名入额法官、1—3名法官助理、1—4名书记员和事务助理组成。每个审判团队的职责和人数,以入额法官平均办案量为基准,在突出专业性的基础上,每个团队的办案数量基本均衡,改变了以往忙闲不均的状况。市中级法院经过双向选择和党组决定相结合的方式,12个审判团队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事务助理已全部调整到位,审判团队干警达到122名,除司法警察外,57名的人力资源配置到了办案一线,真正实现了资源优化,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检察院系统截至3月底,入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司法办案一线工作,并组建了办案组,按照新的办案机制办理案件和法律监督事项。3月20日起,未入额检察官不再承接案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制定了《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办法》,业务类检察人员权力清单正在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权限设置正在调整。

(四)制定出台了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法院系统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权力运行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以及办案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检察系统建立了检察官办案质量专业评价办法、检察官业绩评价标准等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五)完成了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评定。3月底,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完成了单独职务序列评定,已经报送市委组织部和省法检两院进行审批。

(六)做好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工资测算。根据省司改办下发的《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6年12月底,法院、检察院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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