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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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应急照明施工合同
涡阳“同昇·御花园”小区
应急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全称):涡阳同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全称):曾燕春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涡阳“同昇?御花园”小区应急照明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订立并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涡阳县同昇?御花园小区工程地点:涡阳县谷水路以东育英路以西工程内容:“同昇?御花园”小区11#-13#楼应急照明穿线及安装照明灯具,其中灯具甲供。
2、工程承包范围
2.1施工图范围内安装工程(“同昇?御景园”小区11#-13#楼应急照明穿线及安装照明灯具。)以及设计变更等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料、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工程竣工后,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结算。
4、工期4.1本工程总工期为20日历天,工期的计算方法是从甲方下达的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为止。
5、工程计费及合同价款
5.1结算标准: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装饰工程执行 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上述定额缺项者,可参照 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造计【2013】 16号文)《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则作相应调整。
5.2采用综合费率计取。土建综合费率为10%,综合费率(包含
1.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工程一切强制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技术
措施费、管理费、计划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装饰、安装工程:27层部分按二类工程(不含劳保)综合费率(下降20%)计取;11层部分按三类工程(不含劳保)综合费率(下降20%)计取。合同已经做特别说明的除外,其余费用按规定计取。
5.3材料的确定:
1)材料价按主体施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及主体验收合格证明为准)涡
阳县市场算术平均信息价调整,涡阳县无信息价的,按亳州市信息价执行,仍没有的,由双方商定,商定不统一的由甲方指定供应商、价格上浮 8%执行。
2)对于需甲方认质认价并由乙方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及采购的材料,甲方认质认价
的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到货价、采购保管费及材料二搬费、材料销售税金等。此部分的材料价格双方据此办理价格签证函,结算时按签证价格计算材料价差。
3)所有价差计入直接费。
4)对于需甲方认质认价并由甲方指定乙方分包的分包工程. 甲方认价的分包价格
为乙方的直接分包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分包人的直接管理费、分包人利润、材料税金等,不包括乙方的任何费用,双方据此办理价格签证函,结算时按签证价格上浮8%税前计入结算总价,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当期工程款进行支付。
5.4机械费的调整
本合同约定机械费按定额价格执行. 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只对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5.5对于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上机械、脚手架和周转材料租赁费或者折旧费、使用费,按定额或者估价表上的价格执行,不再进行任何的调整。
6、工程款支付
6.1甲方在支付相应工程款时,乙方需同时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
6.2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所有工程决算报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决算30天内审核结束,双方决算完毕无误后一个月内甲方付至决算总造价的95%给乙方;
2)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内无息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7、质量与检验
7.1工程质量:
7.1.1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涡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7.2检查与返工
7.2.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竣工结算
8.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且乙方向甲方移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乙双方进行竣工结算 (同时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书)。
8.2结算程序:乙方达到竣工结算条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7天内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对不符结算要求或缺失的资料可以要求乙方 14 天之内补足。乙方如有重大漏报,原则同意补报,但审核期限自补报资料经甲方签字认可日重新计算。乙方所提交的竣工决算价格与最终决算报告价格误差超过10%的,其超过10%以上部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复印件须获得甲方授权负责人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签字认可后,才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否则,甲方结算时对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承认。
8.4 甲方在审核竣工结算期间,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预结算人员、时间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按时完成结算核对工作,乙方不得对甲方及第三方审计人员粗言秽语,因乙方原因影响竣工结算审核导致工程款延期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双方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工作
9.1.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三通一平”的进场条件,提供电源接入点。
9.1.2其他按照规定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
9.2 乙方工作
9.2.1根据合同,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合同 (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及时按要求完成,甲方可安排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篇二:xxx照明工程施工合同乌海市宏阳焦化厂厂区及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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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hyjh20080401
工程名称:乌海市宏阳焦化厂厂区及车间led(防爆灯)灯
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