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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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思考
摘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是有效预防腐败、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可行之路,通过加强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不但提高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本文在实际调研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指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在体制、管理、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如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2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概述
(一)相关概念阐释
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资源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政府授权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拥有、控制或掌握的,具有经营性、垄断性或特许经营性特征的资源;所谓的公共资源交易,则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权交易以及其他事项等方面的集中交易活动。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意义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是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1.提高监管效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使得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集中交易、联合监管”,掘弃了原来的“分散交易、独立监管”的形式,行政监管效能显著增强,各类交易活动趋向于规范、有序,交易市场环境和秩序得到优化,交易过程更加透明。
2.减少资源浪费
信息平台的运作整合了原来各行业单独交易活动,并就此而避免了行业部门重复投资,从而使得资源浪费大大减小。
3.预防腐败
将原来单独的各类交易活动统一纳入到信息平台进行监管,同时构建政府招标办、行业监管部门、纪检部门、交易中心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良好监管体系,不但极大减小了交易活动“暗箱操作”的空间,而且有效预防交易腐败方面作用明显现象发生,从而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案件的发案率。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途径
1.坚持原则,打破垄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就应该按照“政府主导、管理规范、公共服务、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从各系统中剥离出来,通过打破地区封锁与行业垄断,切断与各系统的利益关涉,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2.理清思路,整合资源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应立足于“资源整合”,充分利用
现有人、财、物,可以由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为主导,有机整合机构、编制、财政经费、办公场所、专业人员、办公设备、网络信息系统等资源。
这种整合方式既有利于提高综合信息交易平台的建设进程,缩短建设周期;也利于减少财政性支出和重复建设。
3.规范运营,强化监管
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统一规范要求,即应在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基础性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趋完善。
首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履行政府职能相互配合的作用。
立足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需要,整合现有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交易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交易的发展环境。
其次,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实践相结合。
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深入总结这些年来基层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协调性、系统性、科学性。
再次,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运营、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行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企业不良行为信息网上公告等做法,加强对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
二、公共资源交易现状
(一)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基于许多领导对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意识不够强,没有做好全局统筹工作,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出现逐步弱化的趋势,加上各种业务条块纵横交错,至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许多信息管理系统重复交叉。
这些没有整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又像一座座独立的信息孤岛,相互之间没有密切的关联,数据难以共享,甚至各自为战。
1.无论是已经上线正式运行的诸多交易信息系统,还是试运行或准备上线的诸多交易信息系统,相互之间没有遵循统一的编码规则,这导致了同一种类型的物资资料,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中,产生不同的编码,这不利于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整合。
2.在当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当中,往往出现脱节的现象,产、销、研各信息系统彼此孤立开来,集成的信息太少,涉及跨功能及跨部门的管理业务管理效率低下,核心流程大部分不是通过信息系统来管理,给交易主体带来的收益不大,缺乏流程及信息的集成规划,未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协同平台,而要达成各交易主体的战略经营目标,应当建立产、销、研的一体化平台,以快速确定并响应交易主体需求,快速报价,快速生产,快速出货。
3.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相当部分管理人员,对于it系统(例如erp、crm)的意义认知不足,it应用落后于业务发展,他们以
往虽然有过it规划,但it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高度不足,或者说欠缺管理层的有力支持,难以实施甚至根本没有实施,使得信息化没有很好地为平台战略服务,导致这些年来的信息化效益产出效果不明显;政府有关部门对it的投入与业务发展规模不太匹配,基本以便宜、实用、能用为原则。
由于受到经费的限制,于是投入的有可能是些低端甚或落后的产品,应用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并且后续运维的工作量较大,甚至在某个必要的时候有可能推倒重来,总体费用其实更多。
对于信息化刚刚起步不久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可以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的规划部署上入手,防患于未然。
现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已见规模,“信息孤岛”现象已经凸显,我们所面临的瓶颈问题已不再是计算机网络构建、设备和应用软件选型,而是如何将分散、孤立的各类信息变成网络化的有效信息资源加以充分利用,将分散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信息共享程度低
我国多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目前没有应用信息共享技术,无法开展以互联网等流程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优化和功能的整合,交易活动重复操作、准确性差,可靠性低等问题得不到根治,各交易主体之间没有快速、及时、透明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难以形成其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最终使得交易信息平台综合协调能力薄弱,增加了交易成本,直接影响了交易的整体竞争能力。
合理化、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不但可以降低成本、优化交易主体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缩短生产周期、保障现代化生产的高效运行。
(三)缺少统一规划
我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管理体制呈现条块分割的模式,这使得很多平台难以整合全部资源,是造成目前我国成功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不多的重要原因。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涉及诸多行业和部门,这些条块分割的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管体系,而各个地方也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和控制范围,统一规划欠缺。
一个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需要将这些环节打通并整合,存在着资金瓶颈、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进展缓慢、交易难、运营难、监管不清晰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总而言之,我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受体制限制,信息资源和市场资源都较难整合,很难形成统一的网络平台。
三、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体系
(一)优化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一进场交易,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统一化、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准化建设已不仅限于建设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基于此,只有大力加强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够避免重复建设,以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
基于入场项目的大幅增长,需要
对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大力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提倡使用电子标书,使用统一的电子评标系统;以基础数据库为主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交易服务系统和内网办公系统,积极推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备案、网上答疑、网上缴费,从而达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化、高效化运转的目的。
加强交易平台的标准化建设。
通过标准化建设达到在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项目有机统一,一是制定交易中心硬件建设指南和正规化建设标准,进而完善各类交易项目操作规程、交易规则和示范文本,着力于交易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和指导手册、电子化招投标数据接口标准的制定,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而实现跨区域远程招投标合作和资源共享,为打造“高效、实用”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而努力。
(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
公共资源涉及的领域比较广,诸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权交易都应该包括于其中,就其表现而言,不仅仅是产权,更多的是特许经营权、使用权、冠名权、租赁权等。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的目的,就是要在现有交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参与交易的项目、种类,将各项公共资源配置统一进入到市场,通过市场化进行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只有如此,才能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做好,真正体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功能。
(三)统一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运作
1.规范运作程序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规范、全程”的原则运作。
“统一”即统一进场,所有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必须在信息交易平台进行,以便于进行相关的行业监管。
所有的信息、公告应该统一在指定信息平台发布,并实行网上缴费。
“规范”即主导规范,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设置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岗位和程序,监管部门要对交易过程各环节实施对应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维护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
2.完善监督体系
构建网络化监督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的确可以提高整个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违规操作或暗箱操作现象存在,将不仅不会激活并发挥公共资源的潜力,反而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流失与政府公信力的降低。
基于此,就要建立以法律监督为主,以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综合监督为辅的监督网络,从而构建自上而下、内外共管、全方位、多层次、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管办分离。
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交易,就必须实行管办分离的监督机制。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改革公共资源管理体制,实行“两个分离”,即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监管部门与交易机构分离。
行业行政部门将其交易职能委托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行使,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各交易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与各利益相关方脱离;交易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全额上缴财政。
以监管职能与交易平台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的形式,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高效运作的目的。
公共资源交易对国计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现阶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要实现好、维护好国家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方式进行探索和改革,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强化市场优化公共资源配,使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以实现公共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