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人民医院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原则,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并且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

三、互认项目

1、临床检验: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血糖,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细菌分型。

2、医学影像:普通放射片、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

四、不予认可的情况

1、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4、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五、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

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载。记载容除检查结果外还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编号等。

六、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七、临床医师对患方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如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填写《检查结果确认通知单》,嘱患者到本院放射科或功能科办理确认手续,放射科或功能科对患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报告。

八、对于故意刁难、推诿、拒绝病人诊治的,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临床医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师基本技能和鉴别诊断能力,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要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市第一中心医院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第一中心医院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决定试行医疗机构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一、互认围

市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大学附属医院。

二、互认项目

(一)临床检验:

1、肝功能:总蛋白、白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

2、肾功能:尿素氮、肌酐、尿酸。

3、血常规: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压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百分率、淋巴细胞。

4、免疫项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甲胎蛋白。

5、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HDL-C。

6、其他:普通病理检查、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二)医学影像

1、普通放射片

2、CT检查

3、MRI检查

(三)功能检查

心电图

三、互认程序

1、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载。记载容除检查结果外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编号等。经治医师认为患者病情变化需要重新检查时,需向患者说明原因,并在病历中加以注明,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患者不同意复查的,由患者在门诊病历本或其他医疗文书上签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医师可以就患者提供的临床检验结果进行诊断和治疗。

2、医学影像资料互认

临床医师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认为可以满足临床诊断需要,可以确认。认为不能满足临床诊断需要,可以要求患者进行再次检查,患者不同意的,由患者在门诊病历本或其他医疗文书上签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医师可以就患者提供的临床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和治疗。

四、互认说明

1、临床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

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2、临床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决定患者提供的临床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是否可以互认。

3、临床医师要求患者进行再次检查,患者不同意的,由患者在门诊病历本或其他医疗文书上签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

五、不予认可的情况

1、确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和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检验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4、急诊、急救患者;

(三)未确定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认可资格的医院对已确定资格的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应予以认可。

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2011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原则下,尽量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含军队、武警医院,暂不含省属医院)等医疗机构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是指影像检查和检验科检验的有关资料及报告;相互确认医院的检验科和影像科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一)通过市影像专家组验收合格的医院影像科;

(二)参加省实验室室间质量控制评价并经省临床检验中心认定,达到室室间质控标准的医院检验科。

第四条医院间进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确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前提;

(二)必须充分履行医师职责,仔细分析外院提供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符合常规,是否客观、规、完整,是否能够做出对疾病的诊断,是否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围;

(三)原则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同级医院之间、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之间进行。

(四)对达到相互确认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检验、检查资料及报告,全市二级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医疗机构、门诊部、卫生所、诊所等医疗机构应按照本暂行规定要求予以确认。

第五条有下列项目之一的,各医院间不能进行结果互认,并告知患

者做进一步检查:

(一)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检验项目;

(二)外院提供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不能客观、全面反映疾病病情或发现新的病情或诊断与报告不相符的;

(三)某些严重疾病的诊断和重大的治疗活动,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

(四)手术、放射治疗之前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

(五)临床输血前的各项检查、检验项目;

(六)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的医学检查、检验项目;

(七)急诊、急救对患者的医学检查、检验项目。

第六条医学影像检查确认项目包括:

(一)普通放射线检查的胸部X光片、骨骼X光片,同时要求X光片达到甲级;

(二)胸部、腹部、脊椎CT片(包括普通和螺旋CT);

(三)磁共振成像检查(MRI);

(四)计算机放射成像(CR);

(五)数字化放射成像(DR);

(六)同位素计算机断层成像(ECT);

(七)数字胃肠;

(八)数字减影血管成像(DSA);

(九)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

(十)钼钯X线摄影;

(十一)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临床实际规定的其它项目。

第七条医学检验检查确认项目包括临床微生物、生化、免疫(不包括甲肝、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检测)、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等。

第八条各医院要加强对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好该项工作,尽量减少重复检查;同时也要加强本单位的医学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医学检查检验工作质量,为患者提供规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促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条各医院影像、检验相关科室要成立质量控制小组,临床科室对相互确认的检查、检验报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本院执业医师签字认可;再诊医院对报告结果有疑问时,原诊医院应积极配合,提供原始成像底片及检验检测方法和试剂种类。

第十条市卫生局负责本市区域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确认工作的督查、指导,并依照本规定成立医学影像专家组,负责对申请相互确认影像检查报告的医院进行评估;对不按照本规定认真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确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市卫生局将对符合相互确认条件的医院及检查检验项目在市卫生局公示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检验科各项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4.检验科值班制度 5.检验科报告单签发制度 6.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7.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8.检验科查对制度 9.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0.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1.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2.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3.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4.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5.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6.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7.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8.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9.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急诊检验室工作制度 21.血库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病人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共同签发,建立报告审核制度。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指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2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认范围 (一)本县、本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医院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本院前后几次住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二级对三级医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内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互认项目 (一)临床检验 1、临床生化项目: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尿酸、血糖、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胆固醇、低密度胆固醇。 2、临床免疫项目:肝炎标志物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指标异常和术前、输血前除外);甲状腺功能测定。 3、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4、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5、临床血液、尿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涂片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二)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好、费用较高的项目,互认项目包括:普通放射性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片质达到甲级。要求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 三、不予互认的情况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二)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四)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主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四、有关要求 (一)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认可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盖有报告单发出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归入病历存档备查。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二)临床医师对患方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如需要进一步确认的,以会诊的形式由本院医学影像部门负责确认。医学影像部门对患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会诊意见。 绛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完整版)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度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二、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三、无菌棉球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四、酒精应密闭保存。 五、采血针、吸管等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利用。 六、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试验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泄物等污染时,及时用500mg/L ~1000mg/L含氯消毒液拖洗,拖洗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消毒、晾干备用。不同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七、止血带一人一带、一用一清洁消毒。 八、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

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血库冰箱定期消毒,室内空气定期消毒。 检验科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一、紫外线灯监测 1、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二、消毒剂监测消毒剂生物监测每季度一次。

检验科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1、室内空气消毒: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检验科规定1小时,灯管距离地面小于2米。 2、物体表面消毒:灯管距离物体表面不得超过1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灯管表面清洁,一般每二周用95%的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4、使用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医务人员监测时必须注意防护。 5、空气消毒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湿度适宜。 6、紫外线消毒灯,做好使用记录,每半年测定照射强度一次,并有记录。新灯≥90UW/cm2为合格,使用中≥70 UW/cm2为合格,使用中的高强度紫外线灯照射强度降低到70%不能使用。 7、新紫外线灯厂家必须提供使用1000小时和照射强度(≥90UW/cm2)的说明,使用前必须进行照射强度监测,监测照射强度<90UW/cm2不能使用。

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原则,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内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并且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 三、互认项目 1、临床检验: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血糖,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细菌分型。 2、医学影像:普通放射片、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 四、不予认可的情况 1、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4、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五、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结果外还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编号等。 六、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七、临床医师对患方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如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填写《检查结果确认通知单》,嘱患者到本院放射科或功能科办理确认手续,放射科或功能科对患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报告。 八、对于故意刁难、推诿、拒绝病人诊治的,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临床医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师基本技能和鉴别诊断能力,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要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初稿) 检验科的规章制度是指导检验人员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 使检验科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检验质量。 公元二零零四年三月壹日

目录 1.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1) 2. 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3 3. 急诊检验制度和范围…................................................. 4:急诊检验制度.................................................... ::……5:急诊检验范围....................................................... ? ?6: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 7. 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 (5) 8. 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 9.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 10. 差错事故登记方案制度............................................. ::8 11. 信息反馈制度...................................................... ...? (9) 12. 教育培训制度…......................................................... 13.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 14. 预防院内感染制度…..................................................... 15. 安全制度........................................................... 13… 16. 值班制度…............................................................. 仃.卫生制度............................................................ 15… 18. 检验科查对制度…....................................................... 19. 检验科登记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doc

目录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5 14. 16 15. 17 16. 18 17. 20 18. 21 19. 22 20. 24 21. 25 22. 26 23. 27 24. 28 25. 29 26.HIV 30

检验科规章制度 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 )职责 一、在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近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 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 四、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五、参加科室临床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六、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医德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八、完成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九、制订本科室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 十、带头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十一、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认范围 (一)本市、本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医院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本院前后几次住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二级对三级医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内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互认项目 (一)临床检验 1、临床生化项目: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尿酸、血糖、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胆固醇、低密度胆固醇。 2、临床免疫项目:肝炎标志物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指标异常和术前、输血前除外);甲状腺功能测定。 3、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4、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5、临床血液、尿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涂片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二)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好、费用较高的项目,互认项目包括:普通放射性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片质达到甲级。要求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 三、不予互认的情况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二)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四)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四、有关要求 (一)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认可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盖有报告单发出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归

人民医院检验科制度

人民医院检验科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

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检验科工作制度大全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承担全院门诊和住院病人检验工作,配合全院医疗、科研、教学任务。检验单由医师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2.接收标本时要严格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者须重新采集。一般病人检验应于24小时内出报告(门诊病人血、尿常规等即时出报告),急诊标本随到随做,应于2 小时内出报告,临检、生化、应24 小时值班。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后,方能填写检验报告,做好检验结果登记。一般检验可由检验师(士)签发报告,特殊检验或院外标本需经主管检验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发报告。经常主动与临床科联系,临床认为检验结果与病情不符或可疑时应对原始标本进行复查或重取标本复查。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采取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床号、标签号、检验目的、标本数量和质量,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书写报告单应字迹清楚、整洁并由专人审核报告结果。每日应做好工作量统计。 5.经常进行质控意识教育和质控知识培训,制定质控制度。注意仪器性能,坚持正规操作。做好各专业组室间质控。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室间质控,保证检验质量。 6、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和进修实习人员教学工作,制定科内技术发展规划,配合全院医疗、科研,积极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7.认真执行试剂配制制度。所取试剂应仔细查对试药品名,不使用失效、药名不清楚及其他不符性状要求的试药。必须按实验要求称取试药,并作前后试剂对照和阳性对照。 8.制定菌种、毒株(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保管使用制度,并指 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9.了解仪器构造、性能及安装使用注意事项,定期调试校对仪器灵敏度。精密仪器专人保管,注意防震、防潮、防尘和防酸碱腐蚀,发生故障及时请修配组检修。 10.各室向科主任制定请领物品计划,并登记建账。定期(按月)做出各检查项目统计分析报告。 检验科质量管理要求 1.制订质量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质量管理方针是实验室开展质量管理的“纲”,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出发点。中心的质量方针,对内明确质量方向,激励员工的质量责任感;对外是管理者的决心和承诺。因此,质量方针要广泛征求意见,经管理层讨论定稿。向全体员工宣讲,要求每个员工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岗位上。 质量管理目标是质量管理方针的具体化,管理者应将与质量关键要素有关的目标及其对所作的承诺写成文件。要求既有先进性,又有可行性,便于实施和检查。质量目标分近期(1 年内)和远期(3年或5年)目标,要求至少订出近期可控制、检查的目标,如检验报告差错率、事故率和报告及时率等。 2.建立科室质量保证的组织结构 依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和范围来设置组织结构。规定各部门间隶属关系和联系的接口方法。对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的人员,明确规定其责任、权限。把质量职权合理分配到各个层次及部门;明确规定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具体职权,建立起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协调配合的质量保证

临床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制度措施

临床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制度措施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下发时间:20XX年3月8日 临床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制度和措施 为促进合理检查,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措施。一、适用范围与非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患者在黑龙江省三级综合医院所做的同一目的的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可在我院使用。 2、原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可满足疾病诊疗需要的检查。非适用范围。 1、不同目的的检查; 2、存在设备依赖性的检查; 3、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检查资料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检查; 4、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检查; 5、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须进行的检查; 6、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检查; 7、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

查; 8、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的进一步检查。二、互认项目及措施: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下发时间:20XX年3月8日 出具诊断证明报告的,包括普通放射检查,CT,PET-CT、ECT,MRI。对于此类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我院给予认可;若我院对被认可的诊断报告有疑问或患者不能提供诊断报告时,可凭客观检查结果,我院相应的影像科室医师出具会诊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证明报告的,或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包括放射造影检查、超声检查、其他影像检查。对于此类项目,因影响结果的因素较多。对其结果是否认可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可不复查。 临床检验类项目,具有可观性的特点。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科在互认的项目前有“※”号标注,并注明“标注※号的为省三级医院互认检验项目”,便于其他医疗机构识别。具体为: 1、血型与配血:ABO血型鉴定。

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互认规章制度

人民医院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原则,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并且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 三、互认项目 1、临床检验: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血糖,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细菌分型。 2、医学影像:普通放射片、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 四、不予认可的情况 1、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4、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五、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

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载。记载容除检查结果外还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编号等。 六、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七、临床医师对患方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如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填写《检查结果确认通知单》,嘱患者到本院放射科或功能科办理确认手续,放射科或功能科对患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报告。 八、对于故意刁难、推诿、拒绝病人诊治的,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临床医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师基本技能和鉴别诊断能力,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要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市第一中心医院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一: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 医院各科室医生岗位职责及服务承诺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 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 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 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 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 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 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 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 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 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 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 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 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十、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工作热情饱满、着装整洁规范、医德高尚、 言行文明。 ○放射科(室)工作制度 1 、各项 x 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 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 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 、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 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 、 x 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 级医师签名。 5 、x 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 x 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 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 、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 断提高工作质量。 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 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x 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 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 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 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3 、要认真 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 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 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 审签。 ○治疗室制度(外科处置室)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 、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检查结果互认方案

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根据《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成卫计办〔2016〕182号)的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进一步推进同级、上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在同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影像检查、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尊重疾病变化规律,科学确定互认项目,严格控制重复检查,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原则开展互认工作。 二、完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一)健全工作制度 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是一项以科学为基础、以质量为保证、以标准化管理为前提的系统工程。各科室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保证检查、检验质量,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 (二)严格质量控制 医院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

质量控制。 (三)规范管理工作 各科室一方面要落实好对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另一方面要保证本单位的检查、检验质量,杜绝同一检查、检验项目在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重复检查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应记载在病历中,记载内容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病人,还应该留存相应的检查、检验资料(可留复印件)。 三、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原则 1、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必须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进行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检验报告单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的检查、检验资料应该复印在病历中留存。 3、同级医院、三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响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4、以下情形,不属互认范围: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依据(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很大;

人民医院检验科继续教育制度

人民医院检验科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2、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3、组织管理: 3.1.在医院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科教处负责贯彻落实成都市继续教育委员会的计划和要求,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制定本院继续

教育规划和计划。 3.2.我科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列为科室考核内容,设专人管理,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4、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4.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可以互相交流工作经验。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2.继续教育也包括医院“三基三严”培训学习,培

训规划见附表。 4.3.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副高及以上职称每年需提交专业综述或论文一篇,中级职称每两年需提交专业综述或论文一篇,本科学历者或技师职称每三年需提交专业综述、译文或论文一篇;科主任根据;文章数量及质量进行年终考评。 4.4.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5.参加网上医学继续教育,通过学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获取学分。 4.6.科室每月将举行科室内部专题讲座,每一个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除外),每个专业组必须参与讲课,所讲内容由专业组自行安排;人员安排: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参与讲课,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参与讲课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奖励。每个专业组每年约参

检验科规章制度汇编

于都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检验科目录 1.检验科规章制度…………………………………………………………………………2 2.检验科主任(副主任)职责………………………………………………………………3 3.检验科室长职责…………………………………………………………………………4 4.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5 5.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6 6.检验科技师职责…………………………………………………………………………7 7.检验科技士职责…………………………………………………………………………8 8.临检室工作人员职责……………………………………………………………………9 9.生化室工作人员职责…………………………………………………………………10 10.细菌室工作人员职责…………………………………………………………………11 11.免疫室工作人员职责…………………………………………………………………12 12.检验科工作守则………………………………………………………………………13 13.检验科工作制度………………………………………………………………………15 14.检验结果报告制度……………………………………………………………………16 15.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17 16.检验科输血管理制度…………………………………………………………………18 17.检验科危险用品管理制度……………………………………………………………20 18.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21 19.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2 20.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24 21.检验科预防感染制度…………………………………………………………………25 22.检验科消毒制度………………………………………………………………………26 23.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27 24.检验科仪器维护规定…………………………………………………………………28 25.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29 26.HIV抗体初筛试剂管理规定…………………………………………………………30 27.附件(检验登记表)……………………………………………………………………31 1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初稿) 检验科的规章制度是指导检验人员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使检验科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检验质量。 公元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

目录 1.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1) 2.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3) 3.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4) 4.急诊检验制度 (4) 5.急诊检验范围 (4) 6.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4) 7.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5) 8.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6) 9.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7) 10.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8) 11.信息反馈制度 (9) 12.教育培训制度 (10) 13.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 14.预防院内感染制度 (12) 15.安全制度 (13) 16.值班制度 (14) 17.卫生制度 (15) 18.检验科查对制度 (16) 19.检验科登记制度 (17) 20.值班人员职责 (32) 21.劳动纪律 (18) 22.窗口服务要求 (19) 23.防范差错事故制度 (20) 24.岗位责任制 (21) 25.门诊采样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22) 26.计算机室工作岗位职责 (23) 27.实验室主管工作职责 (24) 28.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25) 29.科主任职责 (26) 30.主任检验师职责 (27) 31.主管检验师职责 (28) 32.检验师职责 (29) 33.检验士职责 (30) 34.检验员职责 (31) 35.值班人员职责 (32) 36.检验科消毒管理制度 (33)

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 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 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一级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 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 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 错事故发生。 7.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临床检验科规章制度守则

临床检验科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前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着长袖工作服,戴一次性手套,不穿拖鞋,不暴露皮肤,防止理、化、生化等有害物品损伤。 2、实验室保持安静,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实验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参考“5S”管理制度,即整理:工作现场允许有必要的物品存在;整顿:每一件物品有其固定位置;清扫:彻底清洁工作环境,做到一尘不染;清洁:防止杂乱堆放,杜绝制造垃圾;修养:培养自律精神和独立的持家之道)。 4、每天上午工作前,各实验室人员应对所在实验室工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5、下班前各实验室应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整理,并检查水、电、门、窗、空调及仪器设备安全。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会客和擅自挪用实验室物品、仪器设备。 7、未经科主任批准,药品器械等不得自行外借。借出物品要有借条并进行登记。 8、使用本科其他实验室物品、仪器设备须获其负责人同意。 9、非工作期间,值班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措施处理。 二、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担任管理总负责人,业务骨干为管理负责人,监督、检查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内容应包括:制定目标、计划、措施、实施检查、总结评价、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2、制定检验项目和各类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检验操作要做到标准化;仪器设备的使用、校准、维护保养做到规范化;定期对检测系统的性能参数进行评估。 3、建立检验前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以及接收等过程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

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认范围 (一)本市、本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医院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本院前后几次住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二级对三级医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内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互认项目 (一)临床检验 1、临床生化项目: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尿酸、血糖、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胆固醇、低密度胆固醇。 2、临床免疫项目:肝炎标志物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指标异常和术前、输血前除外);甲状腺功能测定。 3、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4、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5、临床血液、尿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涂片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二)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好、费用较高的项目,互认项目包括:普通放射性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片质达到甲级。要求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 三、不予互认的情况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二)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四)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四、有关要求 (一)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对患者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检查报告应予以认可,认可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盖有报告单发出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归入病历存档备查。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二)临床医师对患方提供的有参考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如需要进一步确认的,以会诊的形式由本院医学影像部门负责确认。医学影像部门对患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会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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