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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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公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80名。其中:县直幼儿园49名、乡镇幼儿园31名(含服务基层项目岗位9名)。

2、招聘岗位

党政机关幼儿园15名、实验幼儿园10名、西街幼儿园10名、妇联幼儿园5名、寨头幼儿园9名(含3个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洪池西张幼儿园2名、常乐中心幼儿园3名、葛赵幼儿园2名、杜马杜村幼儿园1名、东张裕幼儿园2名、下坪幼儿园3名、三门淹底幼儿园2名、晴岚幼儿园2名、坡底幼儿园1名、留史1名幼儿园(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杜马东车幼儿园1名、张村新村幼儿园1名、张村西沟幼儿园1名、开发区西韩窑幼儿园1名、开发区盘南幼儿园1名、张店滩里幼儿园1名、南村幼儿园1名、涧东幼儿园1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坡底崖底幼儿园1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坡底郭原幼儿园1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曹川寺头幼儿园1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曹川刘岭幼儿园1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名截止9月1日下午6点。

地点:平陆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html/2013/ggxx_0827/507.html

已婚人员须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已参加工作在编人员须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领取准考证

2013年9月2日— 9月3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

弃。

7、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3)面试按现场授课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8、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10、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保留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3529959 3530513

特此公告

平陆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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